导读:本文包含了环境刑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刑法,环境,污染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心法,生态,互联网。
环境刑法论文文献综述
孙远旺[1](2019)在《论完善我国环境刑法的立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对环境问题的刑法规制起步较晚,环境刑事的相关立法从上世纪70年代起步,直到1997年修订的《刑法》才有了关于环境犯罪的法律规定。我国对于环境犯罪的相关刑事立法工作是基于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之上并不断进行完善的,但仍有不完善之处。(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9年36期)
陈芸莹[2](2019)在《优化营商环境之精准法律服务:电子商务刷单炒信行为的刑法规制——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电子商务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然而电子商务"刷单炒信"违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破坏公平、透明、诚信的网络交易环境,破坏整体营商环境,污染数字经济的根基。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属于基本法,一些内容是框架性、原则性规定,其中很多地方仍需要进一步细化。电子商务刷单炒信行为的主体既有店铺经营者,又有炒信刷手,还有快递物流公司的参与。司法实务中,很难追究电子商务刷单炒信组织者、职业刷手、物流快递公司等的法律责任。电子商务的现状,是繁荣与乱象并存,创业与投机共生,刑法适当扩张干预的程度,这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刑法的责任。在民事、行政手段集体失灵的情况下,考虑刑法的谦抑性,动用刑法的必要性,以弥补法律漏洞,保护电子商务市场的经济秩序,发挥其后盾法的作用,以突出对电子商务市场营商环境、信用法益的特别保护,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焦艳鹏,陈磊[3](2019)在《运用刑法遏制污染环境犯罪》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修正案(八)确定污染环境罪罪名以来,我国刑法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大大提升,污染环境犯罪在我国成为一种常态类犯罪。当前,我国污染环境犯罪惩治呈现怎样的样态,惩治污染环境犯罪未来趋势如何?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进行相关大数据研究的天津大学法(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11-16)
褚雨,李梁[4](2019)在《污染环境罪刑法治理早期化问题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形态的变迁决定了刑罚制度的变化。在风险社会下,预防性刑法观应运而生,而预防性立法则是体现预防性刑法观的重要具象。然而,这种刑法治理早期化的倾向似乎与传统刑法理论的谦抑性精神相违背。为此,有必要探究预防性刑法观下污染环境罪的相关情况,以证明风险社会下对污染环境罪刑法治理早期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文来源于《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刘文燕,张楚恒[5](2019)在《网络环境中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保护路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于人们生活中,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虚拟财产通过一种新形式展现在人们的实际生活里,在获得了人们高度认可的同时,也为财产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虚拟财产隶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仅在形态上区别于有形财产,虚拟财产理应受到刑法保护,然而,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始终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性。基于此,本文围绕互联网环境中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保护路径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本文来源于《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10期)
张道许[6](2019)在《风险社会视阈下环境刑法的发展变化与立法面向》一文中研究指出风险社会视阈下,环境犯罪影响人类的未来,环境刑法呈现预防走向,环境法益逐渐朝独立化方向发展,危险犯立法呈现扩张趋势,严格责任不断被引入刑事立法。我国环境犯罪的立法模式的方向,应逐步调整单一的刑法典立法模式,建立以刑法典为主、环境单行刑法为辅的环境犯罪立法模式;新型环境风险使现有的罪名设置应对乏力,应不断完善环境犯罪罪名体系,合理增设环境犯罪危险犯,扩大严格责任的适用;在环境刑法的刑罚方面,逐步完善自由刑、丰富资格刑的种类,加大财产刑的幅度。(本文来源于《江西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9期)
齐文远,吴霞[7](2019)在《对环境刑法的象征性标签的质疑——与刘艳红教授等商榷》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环境刑事立法被视为象征性立法的典范。尽管有学者对我国象征性立法的批判进行了反批判,但他们并未站在同一个层面来审视象征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甚至变相转移了批判者的真实目的。产生象征性错觉的主要原因在于人们通过现代刑法应对风险时所普遍持有的纯粹法律工具主义的态度。无论从司法实践的效果还是立法层面的推测来看,环境刑法都不符合象征性的标签。"象征性立法"标签的错位套用,不但会造成环境刑法公共认同的缺失、限制环境犯罪的治理,而且会加深古典刑法与现代刑法之间的矛盾。我们需要正视环境法益保护范围扩大的现实需求,秉持生态中心的法益观。(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陈瑞娟[8](2019)在《对环境刑法法益保护问题的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刑法相较于其他刑法规范,仍不失为一种新领域。但随着环境问题的加剧,以及生态危机的威胁日益增长,人们意识到环境保护制度已不能单单靠环境法的独立支撑,而在具有最高强制力和执行力的刑法规范领域,环境刑法将成为一道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保障。本文紧紧围绕环境刑法保护环益展开讨论,论述了环境刑法法益保护的叁种不同观点以及环境刑法保护法益的范围拓展,对环境刑法保护法益的革新方面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与见解。(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3期)
张晓媛[9](2019)在《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刑法的立场转换——以环境损害的二元特征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为适应生态文明建设之要求,环境刑法应当改变传统私利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转为强调生态衡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伦理观。环境损害具有二元特征,既包括与环境密切相关的人身、财产损害,也包括纯粹的生态环境损害。污染环境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行政前置评价是否具有实质意义、是否会对处罚范围产生影响,需要区分不同法益侵害类型,并明确具有实质法益侵害性的处置行为之具体内涵。对于达标排污致损行为,当造成生命健康等人类基本利益的损害时,可以切断行政关联,继续进行刑事不法评价;当仅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时,表现与环境行政的密切关联性,具有行政从属性。但环境行政从属仅指具体标准等细节性规定授权给环境行政,而非对环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从属。(本文来源于《中国刑事法杂志》期刊2019年04期)
王康辉,王晶晶[10](2019)在《论我国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下中国环境安全面临着严峻挑战,要求刑法对其保护前置化。环境法益作为单独的一种法益类型应当被独立评价。在立法模式上采用统一刑法典的模式对环境犯罪进行专章立法、集中立法。在归责原则上应该引入相对严格责任并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具体的罪名设计上要细化环境污染类犯罪、严密资源破坏类犯罪、扩张环境相关型犯罪。对与之配套的刑罚体系也应当进行相应改造,比如提高自由刑的适用、完善财产刑的规定及增加非刑罚措施的种类等。(本文来源于《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环境刑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电子商务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然而电子商务"刷单炒信"违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破坏公平、透明、诚信的网络交易环境,破坏整体营商环境,污染数字经济的根基。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属于基本法,一些内容是框架性、原则性规定,其中很多地方仍需要进一步细化。电子商务刷单炒信行为的主体既有店铺经营者,又有炒信刷手,还有快递物流公司的参与。司法实务中,很难追究电子商务刷单炒信组织者、职业刷手、物流快递公司等的法律责任。电子商务的现状,是繁荣与乱象并存,创业与投机共生,刑法适当扩张干预的程度,这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刑法的责任。在民事、行政手段集体失灵的情况下,考虑刑法的谦抑性,动用刑法的必要性,以弥补法律漏洞,保护电子商务市场的经济秩序,发挥其后盾法的作用,以突出对电子商务市场营商环境、信用法益的特别保护,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环境刑法论文参考文献
[1].孙远旺.论完善我国环境刑法的立法[J].现代商贸工业.2019
[2].陈芸莹.优化营商环境之精准法律服务:电子商务刷单炒信行为的刑法规制——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3].焦艳鹏,陈磊.运用刑法遏制污染环境犯罪[N].法制日报.2019
[4].褚雨,李梁.污染环境罪刑法治理早期化问题探究[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9
[5].刘文燕,张楚恒.网络环境中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保护路径研究[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
[6].张道许.风险社会视阈下环境刑法的发展变化与立法面向[J].江西社会科学.2019
[7].齐文远,吴霞.对环境刑法的象征性标签的质疑——与刘艳红教授等商榷[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8].陈瑞娟.对环境刑法法益保护问题的探析[J].法制博览.2019
[9].张晓媛.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刑法的立场转换——以环境损害的二元特征为视角[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9
[10].王康辉,王晶晶.论我国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研究[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