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公共听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听证制度,公共决策,民主价值,制度改良
公共听证论文文献综述
王梦园[1](2019)在《从“舶来”到“自生”:我国公共听证制度的困境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听证制度缘起于西方的自然正义原则。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发展,逐步将其引入到我国的立法、行政等领域。但制度借鉴过程中并未做充分的本土化研究,导致我国听证制度在实践中遇到了很多问题,被认为是流于形式的民主。当前的听证制度主要存在制度适用具有弹性、信息披露有失公正、听证结果效力欠缺等方面的瑕疵。修改完善我国的听证制度的途径,一是坚守民主价值,二是完善听证程序,叁是确认听证效力。(本文来源于《克拉玛依学刊》期刊2019年01期)
成洁,赵晖[2](2014)在《我国公共听证制度的困境与突围》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听证制度被广泛应用,但近年来在价格决策、立法听证等领域,公众对听证会的热情逐渐消退,行政部门随意篡改听证会的形式、听证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等现象,使公共听证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这主要是因为在这些公共决策领域,存在着行政决策惯性的桎梏、听证制度的泛工具化倾向、听证定位的偏差以及被管制企业与政府管制者之间形成的"管制俘虏"关系。要让听证会真正成为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制度基础,必须从性质上坚守公共听证的民主价值,健全和完善公共听证的操作规则,并使信息公开成为政府的一项一般性义务。(本文来源于《江海学刊》期刊2014年02期)
刘克梅[3](2014)在《多一份公共听证就能多一些公共睿智》一文中研究指出1月7日,广东省珠海市审议通过《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该《办法》旨在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减少重大行政决策的随意性,避免决策失误。"重大行政决策须听证",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不仅是对地方立法的推进和完善,更将"重大事务必须举行听证会"的公共精神,通过法律规定下来,成为谁也不能否定和淡忘的常态理念,让更多市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熟悉决策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积极参与公共决策,让群众的决策权、发言权、讨论(本文来源于《江淮法治》期刊2014年03期)
许传玺,成协中[4](2013)在《以公共听证为核心的行政程序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行政法学以行政行为为核心而构建,区分行政活动的行为形式和法律形式,以行为的"法效力"确定行政法的介入空间和限度。这种学术体系适应了以自由主义为思想基础的传统法治理论。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活动既要遵循以个体权利保障为核心的法律形式理论,更要适应国家任务转变和行政活动方式拓展的现实,建构行政任务导向的现代程序架构。公共听证因其程序开放、信息公开、利益互动、责任共担而成为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本文来源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3期)
许传玺[5](2013)在《中国公共听证制度:现状、问题与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听证源于普通法的自然正义原则,旨在为将受不利决定影响的当事人提供申辩机会,最初适用于司法过程。后来,随着行政权的扩展,行政机构也开始经常做出限制和剥夺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听证也逐渐扩展至行政过程。在现代社会,不少国家在立法过程中也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听证由此成为现代公共治理中支撑公共权力运行合法性的重要程序装置。在美国,听证程序已经在城乡规划、(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律》期刊2013年02期)
许传玺,成协中[6](2012)在《公共听证的理想与现实——以北京市的制度实践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源于普通法之自然正义原则的听证制度,因可为当事人提供意见表达与利益交涉的平台,而成为行政决定合法性的重要制度装置。但与私益听证主要代表消极的防御权不同,公共听证含有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等多种公共价值,是公共决策正当性的重要制度支撑。我国的公共听证理论,未从根本上区分代表防御权的私益听证和代表民主参与权利的公共听证,因此造成了制度建构的诸多误区。公共听证的引入,旨在破解公共决策过程的封闭性、结构化与单向度,为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提供一种制度化的渠道;在实践中,我国的公共听证程序设计与运作仍然延续了传统科层制习气,与民众之表达和参与意愿相去甚远,公共听证俨然已成为现代行政合法性的制度装饰。公共听证因此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就需要从性质上明确公共听证的定位与价值,充实公共听证的民主取向,理顺公共决策与公共听证的逻辑关联,健全和完善公共听证的操作程序。(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12年03期)
庆启宸[7](2011)在《我国行政公共听证代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民主法治的发展,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越来越重视听取民意,吸纳民智。实行行政公共听证代表制度,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制度设计,也是中国走向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由于社会历史条件所限,中国听证代表制度还有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不断完善行政公共听证代表制度,才能充分发挥行政公共听证的作用。(本文来源于《江淮论坛》期刊2011年04期)
陈强音[8](2011)在《我国公共听证制度的完善路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国首先将“听证”引入行政处罚领域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反响。听证制度自此在我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各种各样的“听证”开始涌现。“听证”也不再仅仅局限于行政处罚领域而是扩展到了价格决策等公共行政领域。但是由于公共行政领域的利益关系牵涉复杂,公共听证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引发了许多争议。但是与对行政处罚听证研究的百花齐放相比,学者们对公共听证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以公共听证的基本理论为研究起点,综合运用政治学、法学、行政管理学等多学科的视角对我国的公共听证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具体的分析路径如下:第一章是界定公共听证的概念,在明确其内涵的基础上分析公共听证制度的理论渊源以及功能定位。在考察“听证”概念,明确“公共听证”与“私益听证”区别的基础上,将公共听证界定为“行政机关在公共行政的过程中,当涉及到公共利益或多方利益的协调和调整时,以会议形式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第二章主要分析了公共听证制度在我国的演进路径。在考察公共听证制度引入我国的背景及其在我国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分析公共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立法现状并从外部环境、具体制度建设以及实践叁个层面指出我国公共听证在运行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第叁章则在前两章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公共听证制度的完善路径。比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公共听证在制度设计和实践方面的成功经验,并与我国公共听证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对比研究。认为要完善我国的公共听证制度,就应当从外部环境保障和自身制度设计两个方面共同着手,双管齐下。在外部环境保障方面,主要可以从培育社会利益团体,推动社会发展以及加强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两个方面着手。而在公共听证自身制度建设方面,则重点关注公共听证的范围、参与人制度以及其具体程序建设。(本文来源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期刊2011-04-01)
李春燕[9](2008)在《公共听证程序中行政公告之透视与检讨——以2003年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中的行政公告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服务型政府应关注社会公众的服务需求。公共听证程序是社会公众表达服务需求的机制之一,其中行政公告的发布更是社会公众表达服务需求的前提。通过透视和检讨2003年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期间共发布的四次行政公告,可以发现: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进程中,公共听证程序中的行政公告必须具有合法性,其内容应明确而具体,行政机关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论文集(上册)》期刊2008-09-25)
张军[10](2008)在《对我国公共听证制度的理性探求》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我国听证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当前的公共听证制度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和缺陷。随着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通过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管者的多方努力,中国的公共听证制度将不断走向完善和成熟。(本文来源于《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8年04期)
公共听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前听证制度被广泛应用,但近年来在价格决策、立法听证等领域,公众对听证会的热情逐渐消退,行政部门随意篡改听证会的形式、听证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等现象,使公共听证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这主要是因为在这些公共决策领域,存在着行政决策惯性的桎梏、听证制度的泛工具化倾向、听证定位的偏差以及被管制企业与政府管制者之间形成的"管制俘虏"关系。要让听证会真正成为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制度基础,必须从性质上坚守公共听证的民主价值,健全和完善公共听证的操作规则,并使信息公开成为政府的一项一般性义务。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共听证论文参考文献
[1].王梦园.从“舶来”到“自生”:我国公共听证制度的困境分析[J].克拉玛依学刊.2019
[2].成洁,赵晖.我国公共听证制度的困境与突围[J].江海学刊.2014
[3].刘克梅.多一份公共听证就能多一些公共睿智[J].江淮法治.2014
[4].许传玺,成协中.以公共听证为核心的行政程序建构[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
[5].许传玺.中国公共听证制度:现状、问题与对策[J].中国法律.2013
[6].许传玺,成协中.公共听证的理想与现实——以北京市的制度实践为例[J].政法论坛.2012
[7].庆启宸.我国行政公共听证代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江淮论坛.2011
[8].陈强音.我国公共听证制度的完善路径研究[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1
[9].李春燕.公共听证程序中行政公告之透视与检讨——以2003年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中的行政公告为例[C].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论文集(上册).2008
[10].张军.对我国公共听证制度的理性探求[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