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137400
摘要:林业是我国国民支柱产业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是备受人们关注的产业,尤其是近年来林业在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的过程中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林业产品市场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大,就使得林业的重要性愈发明显。但就目前我国的林业发展现状来看,在林业建设中仍然有很多问题阻碍着我国的林业发展,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加快林业建设,提高林业发展水平就成为了相关林业部门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城市林业;规划建设;问题探讨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走城市林业道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城市林业是近20年来在我国兴起的一门研究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综合性学科。基于此,本文对城市林业规划建设的几个问题进行了研究。
1城市林业的概念
城市林业是由林学、生态学、园林学、园艺学、城市科学等多门学科组成的一门新兴边缘性学科,它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主要是林业和园林的融合,以城市森林的培育、经营与管理为重点,与城市景观、公园以及城市的规划建设密切相关。城市森林是指在城市范围内的以绿色植物为主的生物群落。城市林业是林业的一个分支,研究城市森林资源体系对城市具有的生态效益,以及如何使之与城市建设布局形成一个完整的景观系统,维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城市林业的范畴
城市林业是“以服务城市为主旨的林业”,它是园林与林业融为一体的林业;市城郊一体化,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为一体的林业。它既是园林的扩大和延伸,又是传统林业的凝炼与升华。目前,对于城市林业的范畴的基本观点是:凡是城市范围内森林、树木及其他植物生长的地域,以及地域内的野生动物,必须相关设施等都属于城市林业的范畴,主要包括城市水域,野生动物栖息地、户外娱乐场所、城市污水处理场、公园、花园、植物园、城市街、道、路旁的树木及其它植物;居民区、机关、学校、医院、厂矿、部队等庭院绿化;街头绿地、林带、片林、郊区森林、风景林、森林公园,以及为城市造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的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等。
3林业规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3.1把“绿化”和城市林业建设相混淆
人们一般把城市绿化误以为就是城市林业建设,这和我国的立法现状有关。199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该包括绿地系统,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他一些城市,根据《森林法》和《城市规划法》相继制定了适用于本地区的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而非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规定,将绿化尤其是园林绿化当作城市林业建设来进行规范。
城市林业如前所述是由林业和园林融合而成的,园林绿化被包含在其中,城市林业不仅要在园林中实现绿化,更为重要的是和城市建设相统一,将林业建设与城市建设融为一体。道路、建筑物两旁无法建设园林的地方,却可以实现林业建设;园林绿化多为种植草坪、灌木,而城市林业注重乔木的培育种植;园林绿化建立的是一个人工系统,需要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管理成本较高,而城市林业建立的是一个自然系统,管理成本较低。国际上一直认可的城市林业建设是森林化,是生态层面的城市建设,而绿化的层次较低,不能与国际接轨。
3.2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缓慢,阻碍林业经济的发展
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林业体制改革的进展却十分缓慢,比较明显的是政府与企业职责不清、产权与经营杂糅、税收比较严重、经营机制落后、自由竞争意识缺乏、企业技术改造及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等。
3.3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
规模小、生产分散等问题是我国林业产业中存在的比较普遍的现象,这对林业产品生产成本、林业规模及经济效益产生很大的影响。并且,我国内地与沿海、中西部地区等林业产业的发展也存在很大的差距,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使得林业经济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
4对发展城市林业的几点思考
4.1加强法制,依法兴林
认真执行《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城市绿化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林业政策是林业战略理论的实践,林业法规则是林业政策具体应用。因而,林业政策法规建设只有在先进的林业战略理论指导下,才能使林业活动符合林业客观规律,实现林业高速发展。就目前我国的林业法制建设发展现状而言,要完善林业法制建设、增强林业发展的法律依据,可以从修改林业法律法规和修订相关内容条例入手,对当前的林业法律文献内容进行仔细分析研究,对于不适用于现代林业发展建设的条例内容,需要及时的清理或改进,并将一些琐碎冗杂的条例进行简化合并;细化林业许可制度,细化林业调查规划管理、林业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林业职工岗位责任制管理与监督等条文,增加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管理内容,将所有森林公园和所有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纳入林业管理。
4.2界址
要注意栽植地段与农田交界的地方,由于部分地段与农田无明显界址,造成林权所有者与农地所有者发生争议,冲突时双方利益均受损,还影响了林木的正常生长。所以规划前必须明确固定界址,可采用开挖界沟的办法,既可使界址明显无争议,又可减小林木对农作物的影响。当然规划时还必须同时考虑边行林木与农田的距离,达到既不影响农田,又保证林地单位面积的效益。
4.3科学规划,统筹发展
城市林业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土绿化的总体规划中,与城市建设同步实施。在“十一五”规划实施中,要进一步提高城市林业的档次和水平。城市林业的规划应结合城市特点和经济发展战略,扬长避短,协调处理好生产和生活、人与环境,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在山东省内,近期应重点抓好城市旧城区、城区山体和水体、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的绿化规划、实施。
4.4地段
规划时不能一刀切,应该实地勘察、论证后合理规划。“三线”(电力线、广播电视线、电话线)下应特别注意,规划林地上如果有“三线”的,一是留足有效距离,二是调换树种,可规划果树或其他小乔木,三是无法栽植的地段不盲目规划,可改作其他用途,减少不安全因素及相应损失。
4.5全面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加快林业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
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土质状况,种植适合的林木资源,大力发展无污染、抗性强以及稳定性高的林业产业,全面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充分林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实施跨行业、跨地区的多元化投资主体,以名牌产品及龙头企业为中心,加快林业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林业产业的规模效益以及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我国林业的长足发展。
4.6进一步加强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林业机构的功能,需要进一步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将资源管理、组织生产、科技推广、政策宣传以及林政执法等各项林业站的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同时还要建立并完善森林防火系统、防虫系统,加强对标准化林业站及林业科技推广站的投资建设等。
5结语
总之,我们应充分认识到我国城市生态环境存在的严重问题,牢固树立城市林业建设的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林业发展规划,加快城市林业建设的实施步伐,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城中有林,林中是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参考文献
[1]王木林.城市林业的研究与发展[J].林业科学,2005(5).
[2]蒋有绪.新世纪的城市林业方向[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