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专利垄断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技术进步,育材,钢铁企业,马钢,镀层板,科技成果,苏州工业园,东北,高碳,产业化应用
专利垄断论文文献综述
苏頔瑶,刘理[1](2020)在《技术“赢”响世界》一文中研究指出2019年9月18日,在中国汽车轻量化大会上,东北大学轧制技术及连轧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简称:RAL)易红亮教授团队发布了AluSlim®高韧性新型Al-Si镀层技术,该技术直击安赛乐米塔尔(简称:安米)20年专利垄断,一经发布便引来钢铁行业和汽(本文来源于《世界金属导报》期刊2020-01-07)
仲春[2](2019)在《标准必要专利与反垄断法的最新国际实践——美国FTC诉高通公司垄断一审案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9年5月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在FTC诉高通公司垄断案一审判决中认定高通公司垄断成立。十六万多字的判决详尽地阐述了法院如何认定高通公司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与芯片销售领域的做法排除竞争并构成垄断。涉及法律问题覆盖专利权用尽、搭售、拒绝交易、专利计费单元等,是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司法的重大推进。案件发生在全球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的历史背景下,判决的未来走向将反映美国在国家利益、政治考量与法律事实发生激烈冲突时的选择。该案暴露的法律与政策问题将督促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尽快在制定、执法与司法方面从跟随者向引领者转变。(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19年11期)
相靖[3](2019)在《美国药品专利反向支付问题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分析了美国最高法院Actavis案之后各级法院在该案指导下,对药品专利和解协议中涉及反向支付的一些新问题,如反向支付的多种表现方式、"数额巨大且没有合理解释"标准的理解与适用,以及反向支付反垄断案件私人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等问题的分歧、探讨和法律推理,为我国在药政改革背景下构建基于专利链接制度的药品专利创新与保护制度过程中正确看待反向支付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19年11期)
惠州日报,林丽娟,魏怡兰[4](2019)在《年初落户东江科技园 年尾斩获中国创赛亚军》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从仲恺高新区东江科技园获悉,落户该园区的欧勒姆电气(惠州)有限公司,以“微阵列光学传感器芯片及应用”项目荣获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电子信息行业赛总决赛初创企业组第二名,不仅创造了欧勒姆电气的创赛最好成绩,也是广东赛区推选的队伍在本届创赛的最好成绩,更刷(本文来源于《惠州日报》期刊2019-11-20)
杨莉萍[5](2019)在《比较法视域下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因其反竞争性受到欧美反垄断法的重点关注。美国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经历了从本身合法、推定违法到合理原则的转变,并在GSK案件进行了扩张适用;欧盟则经历了审慎原则到推定违法原则的转变。文章认为现阶段我国作为专利药品输入大国,对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宜采取适度从严的态度,适用推定违法原则对其进行反垄断法规制;同时,明确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认定要素,并从客观需要和效率抗辩两个方面对其进行豁免分析。(本文来源于《新疆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5期)
许慧敏,谢绍静[6](2019)在《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禁令救济是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但是,当权利人滥用禁令救济时,则容易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对此,常用的规制路径有依据合同法、专利法等私法手段的,也有寻求反垄断法保护的,比较而言,反垄断法的规制更能发挥独特效力。鉴于目前我国《反垄断法》并没有相关具体规定,故有必要予以完善。立法上,可以将禁令救济的滥用行为吸收进《反垄断法》第17条第1款"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中;司法中,要明确申请禁令救济的具体条件,确立以达成许可合同为原则,颁发禁令救济为例外的裁判规则,同时加强对标准实施者的关注,防止出现"反专利劫持"现象。(本文来源于《标准科学》期刊2019年09期)
董新凯[7](2019)在《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运用时的利益平衡——兼评《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一文中研究指出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实现该目标过程中面临着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以及不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需要进行利益平衡。标准必要专利的运用既涉及直接利益冲突,也涉及包括多方面社会公共利益在内的深层利益冲突,需要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有效的平衡协调。在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滥用过程中,要坚持利益平衡的基本理念;基于利益平衡的要求,灵活运用豁免、罚款等实体规范,进行必要的程序创新,如构建利益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的机制和专家利益评估机制,灵活运用被调查人承诺制度,积极引入标准制定组织参与机制;在进行利益平衡时还要考虑到技术标准的特殊性和多样性。从利益平衡角度看,《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予以关注。(本文来源于《学术论坛》期刊2019年04期)
蒋明琳,舒辉[8](2019)在《专利实现标准垄断化的市场推进路径与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市场竞争的背景下,专利技术实现标准垄断化是以市场化为过程、标准为最终归宿的实现和扩散的过程,包括企业涉及专利的事实标准垄断形成过程和联盟涉及专利的事实标准垄断形成过程,是专利技术在市场适用范围内的市场垄断和专利权垄断的双重垄断。通过模仿波士顿矩阵,构建一个以"市场化程度"为横坐标,以"技术水平"为纵坐标的专利实现标准垄断的市场推进模式二维匹配图,认为市场推进专利技术实现标准垄断存在企业技术联盟模式、企业互助联盟模式、超强企业模式以及企业市场联盟模式四种模式。(本文来源于《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8期)
杨怡红[9](2019)在《标准必要专利制定中不披露信息行为的反垄断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标准必要专利的垄断包括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垄断和标准实施过程中的垄断。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专利权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默示的遗漏或积极的欺骗行为隐瞒专利信息并最终排除或限制竞争,应当认定为构成垄断。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审查应从主观因素、违反义务、因果关系叁个方面进行。《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缺乏对标准必要专利制定中的垄断的规定,应完善对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并设立第叁方专家监督机制,防止制定中垄断的产生。(本文来源于《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王舒怡[10](2019)在《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标准必要专利作为一种高新技术,改变世界为人类带来无限可能的同时,我们也需清晰意识到一旦市场垄断者对标准必要专利进行滥用引发的消极影响也是必不可忽视的。本文以“高通案”为研究的切入点,进一步揭示对知识产权进行反垄断规制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本文共分五个章节进行论理阐述:第一部分为“高通案”案情的发展轨迹及主要争议焦点,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的关键所在和对其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第二部分为标准必要专利概述。第叁部分为“高通案”标准必要专利滥用行为的具体评析。高通公司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行为主要包括拒绝许可、搭售非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要求被许可人进行免费反向许可、对过期专利继续收费等。第四部分为“高通案”的影响。主要包括发改委对高通行政处罚的积极影响和揭示处罚中所呈现的不足。虽然这一行政处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相关缺乏制度依据的处罚也从一方面说明了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面临革新的必要性。第五部分论述了我国在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规制方面的法律现状及不足,并根据高通案面临实际所反映出的制度缺陷从而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法律规制方面的具体建议。(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商业大学》期刊2019-06-30)
专利垄断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9年5月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在FTC诉高通公司垄断案一审判决中认定高通公司垄断成立。十六万多字的判决详尽地阐述了法院如何认定高通公司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与芯片销售领域的做法排除竞争并构成垄断。涉及法律问题覆盖专利权用尽、搭售、拒绝交易、专利计费单元等,是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司法的重大推进。案件发生在全球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的历史背景下,判决的未来走向将反映美国在国家利益、政治考量与法律事实发生激烈冲突时的选择。该案暴露的法律与政策问题将督促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尽快在制定、执法与司法方面从跟随者向引领者转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专利垄断论文参考文献
[1].苏頔瑶,刘理.技术“赢”响世界[N].世界金属导报.2020
[2].仲春.标准必要专利与反垄断法的最新国际实践——美国FTC诉高通公司垄断一审案研究[J].知识产权.2019
[3].相靖.美国药品专利反向支付问题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J].知识产权.2019
[4].惠州日报,林丽娟,魏怡兰.年初落户东江科技园年尾斩获中国创赛亚军[N].惠州日报.2019
[5].杨莉萍.比较法视域下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J].新疆社会科学.2019
[6].许慧敏,谢绍静.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J].标准科学.2019
[7].董新凯.反垄断法规制标准必要专利运用时的利益平衡——兼评《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J].学术论坛.2019
[8].蒋明琳,舒辉.专利实现标准垄断化的市场推进路径与模式研究[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9].杨怡红.标准必要专利制定中不披露信息行为的反垄断规制[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10].王舒怡.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