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眼科晶状体半脱位囊袋撑开器,由钢丝和二个以上的套管组成;所述的钢丝呈具有开口的圆环状,钢丝两端弯折形成弯折部;所述的二个以上的套管分别活动套接在钢丝的两端并可沿钢丝滑动,钢丝两端的弯折部阻挡套管向外脱出。由于本实用新型通过角膜缘1mm切口植入眼内,进而展开,撑开囊袋,使其在手术中维持囊袋的形态,不至于术中皱缩,待晶状体摘除完成后,可再次通过推助器回收。本实用新型可反复消毒灭菌利用,柔韧性及回弹性好,对眼内组织损伤小。
主设计要求
1.一种用于眼科晶状体半脱位囊袋撑开器,其特征在于:由钢丝和二个以上的套管组成;所述的钢丝呈具有开口的圆环状,钢丝两端弯折形成弯折部;所述的二个以上的套管分别活动套接在钢丝的两端并可沿钢丝滑动,钢丝两端的弯折部阻挡套管向外脱出。
设计方案
1.一种用于眼科晶状体半脱位囊袋撑开器,其特征在于:由钢丝和二个以上的套管组成;所述的钢丝呈具有开口的圆环状,钢丝两端弯折形成弯折部;所述的二个以上的套管分别活动套接在钢丝的两端并可沿钢丝滑动,钢丝两端的弯折部阻挡套管向外脱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眼科晶状体半脱位囊袋撑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丝圆环反折处横跨角度为90~270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眼科晶状体半脱位囊袋撑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套管由硅胶制成;所述的钢丝由记忆钛制成。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眼科晶状体半脱位囊袋撑开器。
背景技术
在眼科晶状体手术中,晶状体囊袋的稳定性对于手术的顺利进行尤其重要。对于晶状体半脱位,由于晶状体悬韧带的部分松弛或断裂,囊袋赤道部及后囊不稳定,术中容易出现灌注液自悬韧带松弛处进入后房,使后房压力升高,玻璃体脱出进入前房,前房出现玻璃体疝,前房深浅不一,出现后囊膜皱缩、移位、甚至破裂,进一步加剧眼内压升高,虹膜脱出眼外,导致手术难度加大,人工晶状体及囊袋张力环难以一期植入囊袋内。
当前,临床上常运用囊袋拉钩或虹膜拉钩固定晶状体前囊,达到稳定囊袋。但囊袋拉勾或虹膜拉钩仅仅固定前囊部分区域,属于点对点支撑固定,对于囊袋赤道部及后囊均无效,在晶状体悬韧带断裂或松弛范围较大时,后囊膜更容易涌入前房,导致前房不稳定。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眼科晶状体半脱位囊袋撑开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眼科晶状体半脱位囊袋撑开器,由钢丝和二个以上的套管组成;所述的钢丝呈具有开口的圆环状,钢丝两端弯折形成弯折部;所述的二个以上的套管分别活动套接在钢丝的两端并可沿钢丝滑动,钢丝两端的弯折部阻挡套管向外脱出。
所述的钢丝圆环反折处横跨角度为90~270度。
所述的套管由硅胶制成;所述的钢丝由记忆钛制成。
采用上述方案后,由于本实用新型由记忆钛制成的钢丝和硅胶制成的套管组成,通过角膜缘1mm切口植入眼内,进而展开,撑开囊袋,使其在手术中维持囊袋的形态,不至于术中皱缩,待晶状体摘除完成后,可再次通过推助器回收。该产品可反复消毒灭菌利用,柔韧性及回弹性好,对眼内组织损伤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植入晶状体囊袋内的状态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植入晶状体囊袋内赤道部的状态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眼科晶状体半脱位囊袋撑开器,由钢丝1和二个套管2组成。
所述的钢丝1呈具有开口的圆环状,钢丝1圆环反折处横跨角度a为90~270度,钢丝1两端弯折形成弯折部11(如图4所示),弯折部11高度为1.5mm,根据不同规格记忆钛钢丝可制作不同直径及不同角度。
所述的二个套管2分别活动套接在钢丝1的两端并可沿钢丝1滑动,钢丝1两端的弯折部11阻挡套管2向外脱出。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套管2由硅胶制成;所述的钢丝1由记忆钛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1、如图3所示,为钢丝1植入晶状体10囊袋内状态,钢丝1自角膜缘切口进入前房,借助特殊拉钩自另一角膜缘切口出前房,钢丝1逐渐进入晶状体10前囊前,运用人工晶状体调位钩使钢丝1进入晶状体10赤道部。
2、如图4所示,为钢丝1植入晶状体10囊袋内赤道部,通过拉紧硅胶套2,使钢丝1收缩,脱位晶状体10囊袋位置前移,进而改善其脱位状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故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的范围内。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080052.2
申请日:2019-01-17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92(厦门)
授权编号:CN209611513U
授权时间:20191112
主分类号:A61F 9/007
专利分类号:A61F9/007
范畴分类:16B;
申请人:厦门浩博尔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厦门浩博尔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361000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祥店里83号1204室
发明人:李海波
第一发明人:李海波
当前权利人:厦门浩博尔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人:梁锦平
代理机构:11331
代理机构编号:北京康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