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的不完全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契约的不完全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契约的不完全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契约,不完全,完全性,外包,身份,合同,关系。

契约的不完全性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吕明晗,徐光华,沈弋,钱明[1](2018)在《异质性债务治理、契约不完全性与环境信息披露》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利益相关者关系视角出发,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探究债务融资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是否存在治理效应以及具体的治理机制。经研究发现,金融性债务契约能够积极促进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其中长期金融性债务契约的这一治理作用更为显着;经营性债务契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反而存在消极影响。进一步考虑具体契约情境后,发现信息不对称问题越严重,契约"不完全性"程度越高,债务契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治理效应越强。本研究丰富了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从契约"不完全性"角度重新解读了债务对企业信息披露行为的治理机制,为我国相关部门在促进企业环境信息规范披露和环境责任履行方面提供新思路。(本文来源于《会计研究》期刊2018年05期)

谭媛媛,孙蓉[2](2018)在《互联网保险契约不完全性的利益冲突及其防范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迅速增长、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但是互联网保险生存的根基仍在于契约的存在和得以遵从。然而,契约天生受制于人的有限理性,而具有不完全性。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互联网销售模式下,交易双方缺乏"面对面"信息沟通,其契约不完全性体现得更加突出。互联网保险合同纠纷及其诉讼乃是互联网保险契约不完全性的集中体现。本文从互联网保险诉讼的裁判文书出发,探讨互联网契约不完全性的表现形式及互联网保险契约在现行法律适用中的困境,提出建立和完善互联网保险契约不完全性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的构想。(本文来源于《保险研究》期刊2018年01期)

吕力[3](2017)在《关系、身份与文化传统:契约不完全性及其对策的中西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文化传统的影响,中西方对契约不完全性的处理手段有很大不同:中国偏重于基于关系与身份的治理,而西方则基于商业美德本身完成其履约过程。由于上述重大差异,西方一部分主流管理理论从其框架结构而言就不适用于中国。在经济转型的同时,中国的企业管理同样需要逐渐转型——其过程与机制应该成为中国本土管理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来源于《科技创业月刊》期刊2017年03期)

金家新,张力[4](2015)在《论公立高校法人制度的双界性及其契约不完全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公立高校作为法人的法源赋权来源于《高等教育法》等行政法规,而在实践中它却被定位为事业单位法人。高校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契约不完全性,使具有行政色彩的高校作为民事主体在法人制度上具有跨"民法"与"行政法"的双界性,并因科层化的非专业性管理使得其"行政化"饱受诟病。公立高校法人制度改革必须经由契约化行政的诱致性变迁来完成,在实践中赋予公立高校以公务法人身份,以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应对科层制的弊端;确保其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契约完备与确定性,厘清公立高校法人内外部关系,建立健全服务性行政,以实现内部管理模式创新,确保公立高校在法人化治理过程中的办学自主权。(本文来源于《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期刊2015年04期)

刘清海[5](2014)在《研发契约的不完全性及影响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研发契约是联结各研发行为主体之间的行为纽带。本文对研发契约不完全性的根源进行了分析,由于在研发过程中,未来自然状态是不确定的;缔约环境复杂,缔约成本大;创新技术知识包括可缔约的显性知识和不可缔约的隐性知识,契约基础具有第叁方不可证实性,履约成本高等原因,研发契约总是不完全的。由于研发契约是不完全的,影响到缔约双方行为的事前投资行为及事后技术转移过程中的行为选择及效率。(本文来源于《产业与科技论坛》期刊2014年12期)

边向丽[6](2014)在《交通基础设施BOT契约的不完全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壮大,最具活力的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经过20余年的迅速发展,很多民营企业积累了大量资金,成为潜力巨大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主体。这种情况下,政府方面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和推动民间资本的投资公共事业以缓解财政压力,提升公共事业效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重要领域之一。然而与反复强调的政策宣示相比,民间资本投资交通建设的热情并不高涨,我国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公共建设(以下简称“促参”)效果尚不理想。论文的研究目的在于从契约不完全性角度切入,分析交通建设中BOT契约的不完全性导及其对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并通过借鉴我国台湾地区促参的成功实践,从降低契约不完全性角度为我国大陆地区促参事业提供借鉴。交通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外部性、网络经济性、资产专用性、自然垄断性及资本密集性等技术经济特征,这与民间资本的营利性、流动性和风险规避性要求有一定的矛盾。这些矛盾如何解决是交通建设中公私合作关系是否可以顺利达成的关键因素。BOT模式基于核心的特许经营契约,均衡公私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成为民间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模式。从民间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BOT模式入手,以不完全契约理论为基础,从缔约成本、预见成本、第叁方证实成本及BOT缔约主体势力的不平等方面分析BOT契约的不完全性及具体表现,特别指出政府与民营企业缔约势力的不平等是加剧BOT契约不完全性的重要因素。论文认为,交通建设中BOT契约的不完全性加大了民间资本投资交通建设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是阻碍了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原因之一。为解决这一问题,论文选取我国台湾地区促参制度与实践,从降低契约不完全性角度进行了案例研究,提出完善促参法律体系,建立标准促参流程和标准BOT契约范本是降低BOT契约不完全型的有效途径,可以有效约束政府行为,降低民间资本风险。论文围绕这一思路,就如何改善我国大陆地区促参事业发展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北京交通大学》期刊2014-03-12)

何有世,高文燕[7](2012)在《软件外包契约不完全性影响因素差异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根据问卷调查,实证研究信息沟通水平、技术研发与专业资产水平等对契约不完全性的影响,并利用因子分析探讨在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发展、成熟阶段因素结构的合理性及影响顺序的差异性,以及契约不完全程度的变化规律。结果表明契约不完全性综合水平在叁阶段呈上升趋势,双方的契约由于合作时间的延长,契约不完全性程度逐渐上升。(本文来源于《商业研究》期刊2012年07期)

王爱和[8](2012)在《传统契约设计模型的不完全性及其改进》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经济关系是交易关系,而任何形式的交易都需要某种形式的契约来规范和制约,因此,契约是一种制度,是人们交易关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叁十年来,契约理论迅速发展并已广泛应用于社会和经济生活的许多方面。由于参与人的有限理性以及缔约过程中的成本,实际的契约都是一种不完全契约。因此,对传统的契约设计模型的不完全性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模型进行改进,对传统契约设计理论的完善、发展以及应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传统契约设计模型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传统契约设计模型的基本假设,探讨了传统契约设计模型的不完全性,并在此基础上对传统契约设计模型进行改进。论文首先对传统的道德风险模型和逆向选择模型进行了研究,分析了道德风险模型和逆向选择模型的基本假设;在此基础上,着重从契约结果集、契约结果预期以及参与人偏好结构等方面对道德风险模型和逆向选择模型的不完全性进行了探讨。论文对传统的道德风险模型进行了改进。针对传统的道德风险模型只能定义在可核实变量集,应用关系契约对传统的道德风险模型进行改进,构造了两类关系型工资契约——二级激励工资契约(包括惩罚性工资契约和奖励性工资契约)和扩展的二级激励工资契约,并对其可实施性进行了分析,为一类特殊的道德风险问题提供了可实施的解决方案。针对传统的道德风险模型不考虑契约设计过程的缺陷,将信息交流引入道德风险契约设计中,研究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交流对契约设计的影响,探讨了如何通过信息交流对道德风险契约进行改进。同时,针对契约设计中可能出现事前无法预料到的结果,通过提高代理人的保留效用,对由此引起的代理人收益不确定性进行风险补偿,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种基于风险补偿的道德风险改进模型。论文还对传统的逆向选择模型进行了改进,探讨了多委托人竞争情形下的逆向选择模型的均衡,给出了当代理人存在叁种或叁种以上类型时,委托人为吸引代理人而进行竞争的均衡条件——“零均衡利润”条件和效率条件的形式化描述,研究了代理人类型数对竞争均衡的影响。所得结论表明:当代理人存在叁种或叁种以上类型时,委托人为吸引代理人而进行的竞争不存在均衡。论文对信号传递模型进行了研究,探讨了Spence劳动力市场模型的不完全性,并从两个方面对Spence模型进行改进:针对企业生产中对教育需求的差异,提出了“折断的生产函数曲线”概念,探讨了在“折断的生产函数曲线”下模型的均衡;针对信号传递中的信号“失真”,提出了“下移的生产函数曲线”概念,探讨了在“下移的生产函数曲线”下模型的均衡。(本文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期刊2012-06-01)

李万龙[9](2012)在《基于努力水平契约不完全性的呼叫服务外包合同设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服务外包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组织方式业已成为第二次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服务外包以其在强化核心竞争力、节约成本、获取业务成长、提高创新能力、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增强快速响应能力等方面具有的强大优势成为企业的一个重要战略选择,它赋予了组织应对快速变化的环境所必需的灵活性,同时它也使组织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能将精力集中于组织的核心竞争力上从而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在服务外包中,发包商和接包商通过签订合同对两者的合作关系和利益分配进行明确。但服务外包合同存在契约不完全性,如何对缔约双方进行有效激励约束进而提高整体服务系统的绩效成为研究的重点。本文基于努力水平契约不完全性,选取呼叫服务外包为研究对象,研究服务外包合同的设计与协调。本文提出了收益共享合同和组合式合同两种协调机制。运用博弈论研究这两种协调合同在同时博弈和序贯博弈两种情形中的最优决策,探究合同参数对模型均衡值的影响,对比两种合同协调方案的有效性。在给出理论求解的基础上,本文给出了算例计算,验证结论的有效性。(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2-01-01)

张淑芬[10](2011)在《契约不完全性对专用性资产投资的影响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分析了现代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专用性资产投资不足的现象。通过对专用性投资的模型讨论和直观讨论,得出企业内的缔约双方专用性投资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投资所带来的可占用性准租金直接导致了双方的相互套牢。由此,如果企业内建立一个良好的隐性契约自我实施机制,则可以降低企业套牢的概率,增加双方的专用性投资,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本文来源于《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4期)

契约的不完全性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迅速增长、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但是互联网保险生存的根基仍在于契约的存在和得以遵从。然而,契约天生受制于人的有限理性,而具有不完全性。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互联网销售模式下,交易双方缺乏"面对面"信息沟通,其契约不完全性体现得更加突出。互联网保险合同纠纷及其诉讼乃是互联网保险契约不完全性的集中体现。本文从互联网保险诉讼的裁判文书出发,探讨互联网契约不完全性的表现形式及互联网保险契约在现行法律适用中的困境,提出建立和完善互联网保险契约不完全性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的构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契约的不完全性论文参考文献

[1].吕明晗,徐光华,沈弋,钱明.异质性债务治理、契约不完全性与环境信息披露[J].会计研究.2018

[2].谭媛媛,孙蓉.互联网保险契约不完全性的利益冲突及其防范机制[J].保险研究.2018

[3].吕力.关系、身份与文化传统:契约不完全性及其对策的中西比较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17

[4].金家新,张力.论公立高校法人制度的双界性及其契约不完全性[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5

[5].刘清海.研发契约的不完全性及影响分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

[6].边向丽.交通基础设施BOT契约的不完全性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4

[7].何有世,高文燕.软件外包契约不完全性影响因素差异分析[J].商业研究.2012

[8].王爱和.传统契约设计模型的不完全性及其改进[D].华中科技大学.2012

[9].李万龙.基于努力水平契约不完全性的呼叫服务外包合同设计研究[D].浙江大学.2012

[10].张淑芬.契约不完全性对专用性资产投资的影响分析[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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