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国民待遇原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国民,待遇,原则,协定,负面,清单,外资。
国民待遇原则论文文献综述
贾海龙[1](2019)在《WTO制度下的国内管制措施——二十年来关于平衡国内管制自主权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学说与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二十年前,Hudec第一次详细论述了世界贸易体制下国内管制自主权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关系,并提出"目的与效果"学说,主张在GATT第3条下,即使国内管制措施歧视国外产品,但如其具有合理政策目标,则也不视为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以此放松对于国内管制自主权的限制。此后,国际法体系性学说与新"目的与效果"学说相继提出,它们虽然在规则细节上的设计与"目的与效果"学说不同,但都主张超越GATT第20条范围的合理政策目标可以正当化歧视性的国内管制措施。但WTO的司法实践一直没有接受这些学说。而WTO司法机构确实感到尊重国内管制措施的需要,其上诉机构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解释放松了GATT第20条一般例外条款下的若干条件,相关司法实践虽未建构一般理论,但方便违反了GATT第3条下国民待遇原则的国内管制措施援引第20条进行抗辩。然而,这些司法实践对于扩大国内管制自主权作用不大。近来在国际市民社会和发达国家政府的双重压力下,上诉机构扩大国内管制自主权的压力持续增大,但由于上诉机构在多个案例中已经明确拒绝了相关学说,只能另辟蹊径,在欧盟海豹制品案中通过对GATT第20条前言的解释,允许歧视性的国内管制措施在能够被没有范围限制的合理政策目标解释时被豁免。然而,由于上诉机构在欧盟海豹制品案中的相关表述和分析比较模糊,GATT第20条的新解释是否能够被澄清和确立,有待进一步观察。(本文来源于《国际经济法学刊》期刊2019年04期)
刘柳[2](2019)在《浅析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对我国外资准入法律规制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只是外资管理模式发生了变化,但其本质仍为我国自主性扩大对外开放的举措,不存在权利义务的转化问题。频繁修改负面清单及有限国民待遇是我国外资准入法律规制的不足。"棘轮式"负面清单和欧美高标准的双边投资协议样本对我国外资准入法律规制造成一定冲击。文章通过分析认为,应尽快设置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安全因素、补充评估机制是对冲击的有效回应。(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1期)
项晓媛[3](2018)在《作品起源国与国民待遇原则——兼评《着作权法(送审稿)》第2条》一文中研究指出各国着作权立法都应当遵守《伯尔尼公约》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公约规定了"连结点"以确定一部作品是否应当受到保护,又把公约的成员国分为"起源国"和"起源国以外的国家"为其规定了不同的义务,而作品在这两类国家的保护水平不尽然相同。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的保护都规定在现行《着作权法》第2条,《着作权法(送审稿)》对此进行了修改。一方面删去了现行《着作权法》第2条第3款,另一方面其结尾统一修改成了"受本法保护"。这样修改表面上看似符合逻辑,但实际上完全忽视了《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本文来源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何志鹏,白晓航[4](2018)在《公共利益在国际投资法领域国民待遇原则中的适用路径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相较于国际投资法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在实践中的进程稍显缓慢,而且现有实践往往局限于国民待遇的适用对象、适用阶段、采取的清单管理模式等问题上。国民待遇原则自确立以来,一直都是双边投资协定的核心及标准保留条款,因其原则上要求东道国在制定和适用法律时,不负面区分外国和本国投资及投资者,从而保证外国资本与本国资本享有公平(本文来源于《国际贸易法论丛》期刊2018年00期)
朱宝琛,傅苏颖[5](2018)在《央行:按国民待遇原则逐步放开股比和业务牌照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央行行长易纲6月14日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2018)上表示,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支持上海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先行先试。他在致辞中表示,坚持市场驱动的原则,推(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8-06-15)
戴艺晗[6](2016)在《多边投资准入中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投资准入自由化的立法模式为越来越多的多边投资协议所采纳,投资准入自由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将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有限制地沿用到外资准入阶段,NAFTA、ECT、CAFTA-DR即是代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投资协定》也体现了投资自由化的趋势,但是仅将最惠国待遇沿用到外资准入阶段,而对外资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避而不谈。多边外资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正引起广泛关注,成为热点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31期)
刘腾[7](2015)在《论WTO体制下国际投资中的国民待遇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WTO非歧视原则之一,国民待遇原则在维系市场竞争机会均等、消除贸易壁垒和促进跨国投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内涵丰富、由来已久。我国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也正式承认和遵守国民待遇原则,由此,对外国投资如何实施国民待遇原则这一重大法律问题日渐显现,我国在外交、立法、司法和经济政策等各个领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全新挑战。中国加入WTO协议时对国民待遇相关内容作出承诺,这些承诺又将构成中国在国际投资领域的国内立法相关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5年33期)
史莉琴[8](2015)在《谈判中的中美双边投资条约国民待遇原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中国与美国正在进行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本文从四个方面研究谈判中的中美双边投资条约国民待遇原则问题。首先研究谈判过程中遇到的分歧,包括一般分歧与主要分歧。一般分歧主要是关于如何定义投资与投资者,通过对比美国2004年与2012年范本中的定义来与我国2015年1月商务部公布的《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定义进行分析。对其中的业绩要求美方提出在很多领域给予业绩要求,而中方以前不愿意做出业绩要求的规定,但是最近几次和他国签订的双边、多边协定中也在某些特定领域给予了业绩要求的规定。同时提高了劳工与环境保护标准,这也是在签订协定过程中双方争执的一般分歧,并完善了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途径。其次就是研究主要分歧,包括外资准入与国民待遇。通过对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进行利弊分析,再与我国此前一直采用的准入后国民待遇进行比较,分析准入前国民待遇和准入后国民待遇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影响。第叁部分从外资运营与国民待遇的角度,分析司法行政救济方面的国民待遇、民事权益保护方面的国民待遇和宏观管理方面的国民待遇。最后探讨负面清单与国民待遇。首先研究负面清单为基础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并在此基础上寻找资本输入国与输出国的利益平衡,最后探讨中美双边投资条约的达成将会产生的影响,分析其将对我国国民经济产生的冲击。本文重点主要是研究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问题,这是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达成的关键问题,也是双方的主要分歧。(本文来源于《北方工业大学》期刊2015-06-30)
赵杨佩[9](2015)在《TBT协定下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关税和传统非关税壁垒的作用不断降低,而越来越多的国家就把技术性贸易措施用作贸易保护手段,由此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代表的新型贸易壁垒成为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新的障碍。近年来,WTO争端解决实践中涉及TBT协定的争端案件逐渐增多,而迄今为止,在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共同处理的8起争端中,有7起都涉及国民待遇问题。由于技术贸易壁垒通常表现出正当的目的和合理性,其内含的歧视性本质往往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对国际贸易形成的危害性影响比传统的贸易壁垒更大。因此,对技术贸易壁垒问题,尤其是其中的国民待遇问题进行法律规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国民待遇作为WTO的基本原则,是各国必须遵守的义务。在理论和实践中,适用于技术贸易壁垒国民待遇问题的法律文件主要有TBT协定和GATT1994。这两项协定有关国民待遇的条款的适用关系在协定本身的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这造成了两协定不同国民待遇条款在实践中的诉请冲突和适用冲突。因此,本文结合对两协定相关条款的解读以及TBT争端实践的分析,讨论TBT协定下国民待遇原则的具体适用问题,并寻找TBT协定与GATT1994两协定有关国民待遇的条款在适用中的冲突原因,以便在此基础上提出避免冲突的解决方案。总的来说,本文主体共由四部分组成。本文第一部分是对技术贸易壁垒下国民待遇问题现状的概括和了解,从对案件的梳理和分析中发现技术贸易壁垒国民待遇问题的特点。有别于关税壁垒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技术贸易壁垒国民待遇问题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但同时也有着歧视性的本质,其通过更加隐蔽的手段来限制进口,事实上,这种方式往往更能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对国际贸易形成更大的危害。因此,对于技术性贸易措施,一方面,我们不应为其外表所迷惑,而应透过其隐蔽性揪出它的歧视本质,进而以国民待遇原则加以规制;另一方面,对于确是出于正当目的、不存在歧视意思的国内管制,则应当加以肯定,而非一概而论。第二部分是对技术贸易壁垒国民待遇问题法律规范的解读和比较。对条款的解读关键是对条款要件的认定标准进行分析,这一部分主要涉及TBT协定第2.1条、GATT1994第3.4条以及GATT1994第20条一般例外条款的分析。该部分先是对TBT协定的历史背景做了简要介绍,然后在对两协定的条款单独分析的基础上,又对其中重要条款的关系进行比较,发现其相似性与差异性,为后续的分析提供理论支持。第叁部分是对技术贸易壁垒国民待遇问题争端实践的分析。首先,从对美国丁香烟案的分析入手,通过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的分别解读,对TBT协定第2.1条的同类产品和较低待遇两大要素进行讨论,明确该条款要件的认定标准。其次,从最近的欧盟海豹案出发,探讨技术法规的认定方法。最后,通过对历来发生的TBT争端案例进行梳理,发现并提出TBT协定与GATT1994关于国民待遇条款的诉请冲突和适用冲突问题。尽管在实践案例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这些冲突给出了一些应对答案,但是还不够充分和全面,还有待后续实践作出更加明确的解释和支持。在前文提出问题和部分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在最后一部分,对两协定相关条款之间的冲突进行层层分析论证,找出冲突原因,并针对冲突原因提出了选择适用的解决方案,同时分别针对不同主体提出了一些适用上的建议。在TBT协定与GATT1994的适用关系于两协定本身的条文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首先审查一项争议措施是否属于“技术法规”,如果该措施经判定不属于技术法规,则不受TBT协定规制,转而直接审查其是否符合GATT1994下的国民待遇义务。其次,如果经分析认定,争议措施属于“技术法规”,那么就依据WTO协议《附件1A的一般解释性说明》,直接选择适用TBT协定第2.1条下的国民待遇义务,而不再对GATT1994项下的请求进行审查,不管审查结果是否符合TBT第2.1条的规定;这样一来,问题的关键就自然回归到TBT协定第2.1条的国民待遇义务的判定上来,进而依据近年TBT争端实践确立下来的TBT协定第2.1条款的认定标准,依次对“同类产品”和“较低待遇”进行逐个判定即可。以上解决方案只是从现有依据出发提出的应对措施,要从根本上避免TBT协定与GATT1994关于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冲突,还有赖于WTO成员方的共同协商,通过立法补充或解释的方式明确两协定之间的适用关系,或者期待DSB争端解决机构在未来的实践中逐渐确立适用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产品进口国出于对本国利益的保护,即便明知可能有违TBT协定和GATT1994关于国民待遇条款的规定,还是会作出有关的国内管制措施。这无疑给产品出口国造成了很大的不利影响,也对TBT协定下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带来了不少难题。对此,在对争端案件提出诉请时,产品出口国应在权衡各方面影响因素后,选择最适合本国利益需求的方式提起诉请,同时还应积极主动地与产品进口国进行沟通谈判,及时采取其他紧急应对措施,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和避免扩大损失。产品进口国也应积极配合,并自觉遵守TBT协定和GATT1994下的国民待遇义务。(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5-04-15)
阳柱林[10](2015)在《经济行政法视野下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以美国诉银联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是在经济行政法框架内对美国诉银联案的分析。首先是国民待遇原则的介绍,分析将侧重于主题语境之下的适用。其次,银联案中对于银联是否具有垄断地位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冲突是本文的核心部分,这一部分涉及到我国银联性质、地位及其功能的简要介绍,以及国际经济行政法视野下国民待遇原则的运用,也针对案件具体涉及的美国有关宪法的平等原则、经济行政法的域外效力有所涉及。再次,对于国民待遇原则的经济行政法功能进行分析,以及结合本案得出一些启示。最后,从经济行政法理论角度,对于国民待遇的发展与我国经济行政法的构建方面寄予展望。(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5年04期)
国民待遇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只是外资管理模式发生了变化,但其本质仍为我国自主性扩大对外开放的举措,不存在权利义务的转化问题。频繁修改负面清单及有限国民待遇是我国外资准入法律规制的不足。"棘轮式"负面清单和欧美高标准的双边投资协议样本对我国外资准入法律规制造成一定冲击。文章通过分析认为,应尽快设置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安全因素、补充评估机制是对冲击的有效回应。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民待遇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1].贾海龙.WTO制度下的国内管制措施——二十年来关于平衡国内管制自主权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学说与实践[J].国际经济法学刊.2019
[2].刘柳.浅析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对我国外资准入法律规制的影响[J].法制与经济.2019
[3].项晓媛.作品起源国与国民待遇原则——兼评《着作权法(送审稿)》第2条[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8
[4].何志鹏,白晓航.公共利益在国际投资法领域国民待遇原则中的适用路径选择[J].国际贸易法论丛.2018
[5].朱宝琛,傅苏颖.央行:按国民待遇原则逐步放开股比和业务牌照限制[N].证券日报.2018
[6].戴艺晗.多边投资准入中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J].法制博览.2016
[7].刘腾.论WTO体制下国际投资中的国民待遇原则[J].商.2015
[8].史莉琴.谈判中的中美双边投资条约国民待遇原则研究[D].北方工业大学.2015
[9].赵杨佩.TBT协定下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5
[10].阳柱林.经济行政法视野下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以美国诉银联案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