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怎么降重
2022-12-28阅读(1166)
问:投标文件相似度高怎么处理
- 答: 投标文件相似度高只能重新整理投标文件,然后进行提交。对于相似度高的投标文件,是不予处理的。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一般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其他部分组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款)
投标文件一般包含了三部分,即资信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
资信部分包括公司资质,公司情况介绍等一系列内容,同时也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等相关内容,包括公司的业绩和各种证件、报告等。
技术部分包括工程的描述、设计和施工方案等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人员配置、图纸、表格等和技术相关的资料。
商务部分包括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总价,主要材料价格表和合同条件(通用和专用)等。
问:投标书里有重复需要资质的地方怎么办
- 答:最好是重复提供,毕竟只不过几张复印件而已,不要因小失大。
还有,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去做标书。标书要仔细认真,宁可多而不要少,评标专家的时间有限,可能不会为某个小问题到处去翻找标书,在规定位置没有发现就算找不到,按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我评标的时候多次遇到有些施工单位的标书因为很小的问题和招标文件要求不符而废标。
问: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能更改吗?
- 答:为了方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通常会在最后一章把需要投标人提供的部分内容以“格式”的形式列出。那么,这些给定的格式可以更改吗?
有的格式涉及到实质性条款,有的则为形式性条款。具体如何判断,还要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对于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内容部分则应放宽处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中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根据38号文,项目评审应重实质轻形式。并将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列为非实质性问题。也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简化、明确。在具体实践中,建议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明确列出投标无效、废标条款,或以清单的形式附在招标文件后面,方便投标人和评审专家查阅。对于评审专家,应慎用“废标权”,凡招标文件未列入投标无效、废标条款的,或未列入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项的,不应判投标文件无效。 - 答:不可以。有的格式涉及到实质性条款,有的则为形式性条款。具体如何判断,还要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对于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内容部分则应放宽处理。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中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因此,本案例中,评标委员会仅因为投标文件多了“签字或”三个字就判定投标无效过于随意,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编制,也不存在篡改招标文件内容一说。
根据38号文,项目评审应重实质轻形式。并将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列为非实质性问题。也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简化、明确。在具体实践中,建议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明确列出投标无效、废标条款,或以清单的形式附在招标文件后面,方便投标人和评审专家查阅。对于评审专家,应慎用“废标权”,凡招标文件未列入投标无效、废标条款的,或未列入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项的,不应判投标文件无效。
法规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