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油污损害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海洋,国家,船舶,法院。
油污损害论文文献综述
张帅,安楠[1](2019)在《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纯粹经济损失属于一种损失形态,从该种损失自身特点来看,具有一定独立性,且受害人一般较为广泛,如何准确认定责任和损失范围,是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的关键。从国际公约来看,对于纯粹经济损失进行了一定的规定,对于是否能够取得经济损失赔偿,也取决于个案的裁决。从我国法律体系来看,《环境保护法》《海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也进行了规定,但是还缺乏统一标准。在实践中,如何准确裁决和认定责任,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立足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实践中,针对纯粹经济损失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的具体策略。(本文来源于《船舶物资与市场》期刊2019年10期)
董小军,王舜毕[2](2019)在《宁波海事法院受理我国首例外国当事人申请设立油污损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王舜毕)近日,宁波海事法院根据《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裁定,准许巴拿马一家公司提出的设立油污损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申请,基金总额6743109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5500万元。据了解,(本文来源于《宁波日报》期刊2019-08-28)
杨帆[3](2019)在《海洋油污损害赔偿范围的法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船舶油类运输日趋频繁,海洋油污事件也随之增多。海洋污染事件不仅会带来巨大的直接财产损失,还会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造成损害。国际公约和中国国内法都将环境损害作为赔偿内容之一。但是,目前对于环境损害的具体范围存在不一致见解,赔偿的司法认定实践仍然存在一定混乱之处。究其根本,是由海洋环境作为生态环境和资源综合体所具有的多重价值和难以估量的性质导致的。明确油污损害赔偿中的海洋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和认定规则,对于减少实践中的争议,增强中国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大有益处。(本文来源于《世界环境》期刊2019年04期)
杨柳,王赛[4](2019)在《山东辖区首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成功索赔》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全媒记者 杨柳 通讯员 王赛)记者7月9日从青岛海事局获悉,随着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决定通知书》的出具,青岛海事局成功开展了山东辖区首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为辖区海洋环境保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船舶(本文来源于《中国水运报》期刊2019-07-10)
沈尚[5](2019)在《做好基金使用工作 提升基金功能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全媒记者 沈尚)6月26日,2019年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交通运输部召开,审议基金秘书处年度工作报告等文件。基金管委会主任委员、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出席会议并强调,基金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社(本文来源于《中国水运报》期刊2019-06-28)
赵鹏飞[6](2019)在《做好基金使用工作 提升基金功能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 赵鹏飞)6月26日,2019年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交通运输部召开,审议基金秘书处年度工作报告等文件。基金管委会主任委员、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出席会议并强调,基金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社会(本文来源于《中国交通报》期刊2019-06-27)
郝会娟,ZENG,Yan,XIE,Hongyue[7](2019)在《中国加入《1992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国际公约》的前景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自2015年成立后,已经受理了9起船舶油污损害案件,该基金的成立对我国船舶油污损害的补偿起到了显着的积极作用。但是,对于重大石油污染事件而言,该基金在赔偿范围、赔偿限额、赔付实践等方面均存在明显不足。相比较而言,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在这方面的补偿能力较高。然而,基于我国当时的国情,我国仅加入了《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公约》,而《1992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国际公约》仅适用于中国香港地区。鉴于我国自2010年起已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清污水平提高和船舶油污评价体系逐步完善,与此同时,随着海运业的发展,我国面临的船舶油污损害风险也越来越大,本文认为我国加入《1992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国际公约》的条件已经成熟。(本文来源于《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期刊2019年02期)
徐博伦[8](2019)在《浅析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完善——以两起油污事故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已通过积极地加入相关的国际条约以完善国内油污损害赔偿法律机制,但基于一些现实的国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仍存在一些需要改善的不足之处,因此,我国有必要尽快完善国内的油污损害赔偿法律机制,本文结合实际案例,从国内油污损害赔偿立法以及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两个方面应如何完善出发,最终提出应适时修改《海商法》、完善油污损害赔偿的流程机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0期)
徐峰[9](2019)在《信托法视野下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一、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设立模式近年来,随着船舶海上油污事件的日益增多,实务界与理论界对于船舶漏油造成海域污染后果的关切也与日俱增。2018年1月,"桑吉轮"与香港籍散货船"长峰水晶"轮发生,导致这艘载有100万桶凝析油的船舶在失火后沉没,尽管在海面尚未发现大面积溢油污染,但依然给我国沿海污染的防治敲响了警钟。(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卷 总第1卷)》期刊2019-04-01)
周舫震,朱羿峄[10](2019)在《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改的若干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工作中发现的制度性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通过学习借鉴我国法院审判实践及国外同类基金运作经验,提出了符合实际需求的解决途径,并基于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原则,对规范我国油污基金理赔工作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提出了修订建议。(本文来源于《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期刊2019年01期)
油污损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王舜毕)近日,宁波海事法院根据《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裁定,准许巴拿马一家公司提出的设立油污损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申请,基金总额6743109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5500万元。据了解,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油污损害论文参考文献
[1].张帅,安楠.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分析[J].船舶物资与市场.2019
[2].董小军,王舜毕.宁波海事法院受理我国首例外国当事人申请设立油污损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N].宁波日报.2019
[3].杨帆.海洋油污损害赔偿范围的法律研究[J].世界环境.2019
[4].杨柳,王赛.山东辖区首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成功索赔[N].中国水运报.2019
[5].沈尚.做好基金使用工作提升基金功能价值[N].中国水运报.2019
[6].赵鹏飞.做好基金使用工作提升基金功能价值[N].中国交通报.2019
[7].郝会娟,ZENG,Yan,XIE,Hongyue.中国加入《1992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国际公约》的前景分析[J].中华海洋法学评论.2019
[8].徐博伦.浅析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完善——以两起油污事故为例[J].法制博览.2019
[9].徐峰.信托法视野下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研究[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卷总第1卷).2019
[10].周舫震,朱羿峄.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改的若干建议[J].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