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阴市江阴临港医院214443
摘要:目的:分析神经内科护理对脑卒中康复护理的临床效果。方法:选择我院2017年12月-2018年12月接收治疗70例脑卒中患者作为本次研究的对象,以数字随机法将其分作两组,各组35例。其中,甲组采取常规护理干预,乙组采取神经内科康复护理方式,对比两组患者的护理效果。结果:乙组护理效果较甲组好,对比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针对脑卒中患者,实施神经内科康复护理效果优于常规护理,不仅可以改善患者肢体功能,提高患者自理能力,还能改善患者生活质量,促进预后,临床上值得推广及应用。
关键词:神经内科护理;脑卒中;康复护理
脑卒中是心脑血管当中较为常见的一类疾病,患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具有发病急、预后差等特点,有着较高的致残率和致死率。虽然当前医学技术水平有所提升,脑卒中的致死率也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该类病症极容易引起患者肢体功能障碍,从而影响了患者的生活质量。所以,为保证及改善脑卒中患者生活质量,需给予一定的护理干预[1]。本文就脑卒中患者采取神经内科康复护理效果进行研究,选取2017年12月-2018年12月收治的70例对象进行分组研究,现总结如下。
1.临床资料和护理方法
1.1临床资料
纳入本次研究的70例对象,将其随机分作两组,每组35例,甲组患者包括男性20例,女性15例,年龄处在58岁-85岁之间,年龄平均在(67.15±3.64)岁;乙组患者包括男性21例,女性14例,年龄处在59岁-87岁之间,年龄平均在(68.24±3.57)岁。两组脑卒中患者的临床资料对比(性别、年龄)没有显著的差异,可以实施进一步对比,P>0.05。
1.2护理方法
甲组患者采取常规护理方式: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交流、告知患者治疗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做好对患者生命体征的监测、做好病房杀菌消毒等清洁护理工作。
乙组在甲组护理基础上采取神经内科康复护理方式:(1)帮助患者进行体位的更换,有效缓解患者不适感,还能预防褥疮的发生。(2)帮助并指导患者进行适当的运动锻炼,如慢走等。指导患者进行适当的关节运动及肌肉运动,并在运动过后为患者进行关节和肌肉的按摩护理,避免患者肢体血液循环发生异常。(3)针对存在语言功能障碍的脑卒中患者,需从简单的沟通交流循序渐进的过渡到具有一定难度的沟通交流;针对因脑卒中生活难以自理的患者,积极对其进行生活自理能力方面的培训;针对存在进食障碍的脑卒中患者,需加强看护,从旁指导其尝试进行自主进食,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4)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同时做好心理护理工作,及时观察患者的不良心理情绪,不断给予支持和鼓励,对患者倾注耐心,为患者讲解治疗成功案例,增强患者对治疗的自信心以及配合度。
1.3指标观察及效果评定
比较两组患者护理后的自理能力、肢体功能以及生活质量改善效果。
1.4数据统计处理
本研究所获的所有数据均通过统计学软件SPSS19.0统计处理,计数资料用“[例(%)]”表示,用“χ2”检验;用“(x±s)”表示计量资料,选择“t”进行检验,若P<0.05,提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实施护理后,甲组患者自理能力评分为(68.23±11.94)、肢体功能评分为(68.93±4.29)、生活质量评分为(74.22±12.37);乙组患者自理能力评分为(81.05±3.57)、肢体功能评分为(87.14±3.76)、生活质量评分为(89.37±3.58),由此可见,乙组患者护理后的效果明显优于甲组,对比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就脑卒中患者而言,在医院实施抢救之后,大多数患者都能够得以恢复,但就预后方面来看,效果较差,所有,在对患者实施治疗之后,有必要配合相应的护理干预。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实施神经内科康复护理干预的乙组患者,在护理后的自理能力、肢体功能以及生活质量改善方面,明显优于实施常规护理的甲组,对比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从本次研究结果来看,乙组患者所采用的神经内科康复护理方式属于较为系统和全面的一类护理模式。通过心理护理能够帮助患者缓解不良心理情绪,促进患者治疗配合度的提升,进而达到提高患者康复率的效果;及时了解患者不适感,帮助患者进行体位更换,利于防止压疮和褥疮的发生;指导患者进行正确的运动锻炼,有助于加速患者患肢的康复;针对存在不同功能障碍的脑卒中患者,实施针对性的护理方案,帮助其缓解因功能障碍所带来的不便,促进其功能障碍方面的恢复,进而实现治疗效果的提升[2]。
综上所述,就脑卒中患者而言,对其实施神经内科康复护理干预,预后效果明显优于常规护理干预,不仅可以改善患者肢体功能,还能促进患者自理能力的提高,进而起到改善生活质量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立.康复护理对脑卒中患者神经功能恢复的影响[J].河南医学研究,2019,28(17):3230-3231.
[2]马莉鑫.神经内科护理中对脑卒中康复护理的效果[J].心理月刊,2019,14(17):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