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免责条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条件,商标,海牙,权利人,规则,通知,不可抗力。
免责条件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张伟[1](2017)在《船舶潜在缺陷免责条件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海商法第五十一条第(十一)项规定的承运人免责条件为"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该条款时出现不同的理解。法院认定海事事故是否存在该项免责事由,应从船舶潜在缺陷的定义及谨慎处理的认定标准来进行分析,以此最终判定该项免责事由的适用与否。(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案例)》期刊2017年08期)
赵玉忠[2](2016)在《视频网站适用“避风港规则”免责条件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现行立法有关"避风港规则"的免责条件欠缺科学性,引发学界的各种释义和涉案当事人的理解歧义,导致司法机关对同类案件的法律适用作出不同的解释和裁判。应在界定视频分享网站经营性质的基础上,就其适用"避风港规则"的免责条件进行合理规范。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提出修改建议:(1)在本条第一款增加"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措词;(2)删除五项免责条件中的第1项和第4项;(3)第2项免责条件修改为"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内容,依法必须删减相关内容的例外";(4)第3项免责条件修改为"不知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知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本文来源于《电子知识产权》期刊2016年01期)
李新梅,周剑敏[3](2015)在《销售者未尽防范义务是否符合免责条件》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14年8月26日,某工商局接绍兴万佳器械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的举报,称该县宾阳路环保局旁边兽药店有假冒该公司注册的"稽峰"牌兽用金属注射器销售。经查,当事人自称在2014年7月与长期有业务往来的南昌胡姓供货商处以物流代收货款的形式购进50支标注绍兴万佳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稽峰"牌20毫升的兽用金属注射器,购货款850元,已销售了46支。经商标权利人绍兴万佳(本文来源于《工商行政管理》期刊2015年13期)
李新梅[4](2015)在《销售者未尽防范义务是否符合免责条件》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 2014年8月26日,某县工商局接到绍兴某器械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的举报,称该县某兽药店销售假冒该公司稽峰注册商标的兽用金属注射器。 经查,当事人自称在2014年7月从与其长期有业务往来的南昌胡姓供货商处,以物流代收货款的形式,购入50支标(本文来源于《中国工商报》期刊2015-02-03)
李全柱,张颖锋[5](2014)在《当事人是否符合免责条件?》一文中研究指出案 情 海之蓝和梦之蓝是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洋河酒厂)在第33类酒类上注册的文字商标,这两款白酒作为中高档次酒在江苏地区非常畅销。 2014年8月,消费者发现江苏省某县D超市在销售使用海蓝之梦商标的白酒。该酒盒包装与洋河酒厂的海之(本文来源于《中国工商报》期刊2014-10-30)
朱立新[6](2013)在《浅谈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免责条件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新《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经销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免予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必须具备3个基本(本文来源于《中国工商报》期刊2013-11-07)
周洪波[7](2013)在《因设备故障无法履约是否具有法定免责条件?》一文中研究指出周律师:您好!我公司与甲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合同标的总金额为1600万元人民币。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013年3月10日将货物运至我公司指定的仓库。其后,我公司又与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将甲公司交来的货物转卖给乙公司,预计该买卖可获得利润200万元。另外,我公司还与丙物流公司签订了仓储合同,约定于3月10日至4月8日(共计30天)将甲公司交来的货物储存在丙公司的仓库中,仓储费为每日8000元,共计24万元,我(本文来源于《上海企业》期刊2013年07期)
史学清[8](2009)在《网络搜索服务商的免责条件和归责原则——解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一文中研究指出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发挥着激励创新、规范竞争、调整利益和传播信息的重要作用。在第九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本刊特选取了一组有关知识产权制度的文章,辑录如此。(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09年05期)
范成坤[9](2008)在《对不可抗力作为环境侵权责任免责条件的质疑》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免责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的分析,认为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将会导致不可欲的后果。因此,在环境污染侵害中,不应该把"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如果非要把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则必须对"不可抗力"作严格解释以保护受害者的利益。(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12期)
彭箭[10](2007)在《保险公司明知发生洪灾 投保人未尽通知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座跨江大桥主体工程分为A、B两标段,大桥项目部承建了其中A标段工程。2002年2月26日,大桥项目部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大桥工程一切险,并缴纳6万元保费。保险期限自2001年12月2日至2003年12月1日。(本文来源于《法治快报》期刊2007-01-04)
免责条件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由于现行立法有关"避风港规则"的免责条件欠缺科学性,引发学界的各种释义和涉案当事人的理解歧义,导致司法机关对同类案件的法律适用作出不同的解释和裁判。应在界定视频分享网站经营性质的基础上,就其适用"避风港规则"的免责条件进行合理规范。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提出修改建议:(1)在本条第一款增加"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措词;(2)删除五项免责条件中的第1项和第4项;(3)第2项免责条件修改为"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内容,依法必须删减相关内容的例外";(4)第3项免责条件修改为"不知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知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免责条件论文参考文献
[1].张伟.船舶潜在缺陷免责条件的认定[J].人民司法(案例).2017
[2].赵玉忠.视频网站适用“避风港规则”免责条件探析[J].电子知识产权.2016
[3].李新梅,周剑敏.销售者未尽防范义务是否符合免责条件[J].工商行政管理.2015
[4].李新梅.销售者未尽防范义务是否符合免责条件[N].中国工商报.2015
[5].李全柱,张颖锋.当事人是否符合免责条件?[N].中国工商报.2014
[6].朱立新.浅谈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免责条件的认定[N].中国工商报.2013
[7].周洪波.因设备故障无法履约是否具有法定免责条件?[J].上海企业.2013
[8].史学清.网络搜索服务商的免责条件和归责原则——解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J].中国律师.2009
[9].范成坤.对不可抗力作为环境侵权责任免责条件的质疑[J].法制与社会.2008
[10].彭箭.保险公司明知发生洪灾投保人未尽通知义务[N].法治快报.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