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典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民商法典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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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典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徐涤宇[1](2018)在《解法典后的再法典化:阿根廷民商法典启示录》一文中研究指出阿根廷新民商法典的编纂,被定位为阻止或对抗20世纪日益增长的解法典化进程的一种有计划的操作手段,其关键是如何处理法典和特别法的关系。编纂委员会按照部分再法典化的进路展开法典体系的重构,实现了从完备而封闭的法典到原则性的法典和"法源间的对话"的转变。另一方面,此次法典重构的初始动因是在私法领域实现民商合一的夙愿,其目的是在民法商法化和商法民法化之间达成一种平衡。《阿根廷民商法典》对于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启发意义,应该在于它是解法典化背景下作出的法典重构和民商合一的最新努力。(本文来源于《比较法研究》期刊2018年01期)

陈美伊,戴昀[2](2015)在《阿根廷共和国《国家民商法典》(节录)》一文中研究指出第六卷人法和物法的一般规定第四编国际私法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2594条准据法当案情涉及多个国家法律时,依据现行有效的国际条约和公约确定准据法。无国际法规则时,适用阿根廷本国国际私法的规定。第2595条外国法的适用当适用外国法律时,则:(1)由法官确定该法律的内容,且法官在不妨碍双方当事人就所援引的法律进行主(本文来源于《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期刊2015年00期)

[3](2004)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典研究所学术活动年度纪事》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商法学科是我校部级重点学科,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民商法典研究所是该学科的重要研究阵地。民商法典研究所坚持以《私法研究》为窗口,以“法学新视野”学术沙龙为动力源泉,以中国私法网为平台的既定学术战略方针,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学术成果。2 0 0 3年的(本文来源于《法商研究》期刊2004年01期)

[4](2002)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典研究所学术活动大事记》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商法学为我校部级重点学科 ,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加强该学科建设 ,学科组拟定了以民商法典研究所为学术窗口 ,以经济法系民商法教研室为教研阵地 ,以《私法研究》为思想传播载体的学术战略方针。时逢法学盛世 ,在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学界的大力支持下(本文来源于《法商研究》期刊2002年06期)

陈颐[5](2002)在《从中世纪商人法到近代民商法典》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试图在欧陆贸易变迁的背景下,描述和疏理欧陆法从中世纪商人法至近代民商法典这一演进过程的基本脉络。全文的基本框架如下:在简短的导言中,作者说明了本文所依据的一些法律和历史的基本立场。正文部分以历史为序,依次叙述了中世纪后期欧陆贸易的复兴与法律的发展(1000-1350年)、贸易形式的变革与“合意”的确立(1350-1600年)、近代主权国家下的贸易与法律(1600-1750 年)以及“契约自由”、近代民商法典与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1750-1807年)。在结语部分,作者回顾了公元1000年至1807年欧陆贸易中的法律变迁史,就其间法律与经济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讨论。本文所描述的历史大致可以简单的作如下描述,即:在耶诞纪元的第一个千年,欧陆贸易开始复兴,而四分五裂的欧洲无法提供和实施相应的贸易规则,商人们不得不利用盟誓,借助于商队、行会、城市等形式组成商人共同体,自我创造、自我实施相应的规则。<WP=3>从中世纪商人法到近代民商法典 论文摘要 II随着14、15世纪欧洲贸易的新一轮扩张,贸易形式发生了重大变革,“固定”的贸易开始取代集市贸易。在这一变革和扩张中,中世纪法律学术抽象出来的“合意”规则为之提供了新的规则空间。但另一方面,“合意”规则的确立也对商人共同体的解体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7 世纪近代主权国家的全面确立以及重商主义政策的施行,贸易进一步分化为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无论是贸易的上层还是下层,垄断在国家的支持下成为贸易的主要形式。尽管近代国家试图通过早期法典的制定施行实现行政管理上的整齐划一,同时也为贸易在更大的地域范围内提供一般性的确定的保护,但国家与资本的结合却使之无所作为。18 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彻底摧毁了垄断,摧毁了商人的“身份壁垒”。大革命所确立的“契约自由”原则为统一、自由、开放的民族市场的创立提供了基础。当然,这一原则的全面贯彻有赖于建立在近代法律科学基础上的民商法典的制定颁行。近代民商法典的制定颁行为贸易最终确立了一个“可计算的”、由国家予以维持和保障的超越私人联系的法律秩序。在结论部分,作者重新回顾了这一段长达八百余年的历史,认为法律与贸易的关联更大程度上只是两条平行线的相互纠缠,它们各自独立的发展与偶然的相遇创造了近代市场社会这一奇迹。而欧陆法律从中世纪商人法到近代民商法典的变迁则可视为一个从“自生自发秩序”到超越私人联系的近代法律体系的演进历程。论文的最后,作者对英国法问题以及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作了简单的说明。(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学院》期刊2002-06-30)

[6](1998)在《中南政法学院民商法典研究所及收藏外国民商法典目录》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南政法学院民商法典研究所及收藏外国民商法典目录中南政法学院民商法典研究所于1997年2月成立,其宗旨在于收集、翻译、研究世界各国民商法典,并按年编纂中国的民事特别法、判例和学说,以此为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及我国对外通商服务。开办以来,已经收集世界各国民...(本文来源于《法学研究》期刊1998年04期)

民商法典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第六卷人法和物法的一般规定第四编国际私法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2594条准据法当案情涉及多个国家法律时,依据现行有效的国际条约和公约确定准据法。无国际法规则时,适用阿根廷本国国际私法的规定。第2595条外国法的适用当适用外国法律时,则:(1)由法官确定该法律的内容,且法官在不妨碍双方当事人就所援引的法律进行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民商法典论文参考文献

[1].徐涤宇.解法典后的再法典化:阿根廷民商法典启示录[J].比较法研究.2018

[2].陈美伊,戴昀.阿根廷共和国《国家民商法典》(节录)[J].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2015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典研究所学术活动年度纪事[J].法商研究.2004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典研究所学术活动大事记[J].法商研究.2002

[5].陈颐.从中世纪商人法到近代民商法典[D].华东政法学院.2002

[6]..中南政法学院民商法典研究所及收藏外国民商法典目录[J].法学研究.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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