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监管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金融监管,权力,地方,中国人民银行,信用风险,行政权,法律。
监管权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贺荣兰[1](2019)在《政府市场监管权的法律配置及其优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政府市场监管权的调整比较活跃,政府治理的灵活性与法律调整的稳定性之间的矛盾凸显。我国政府市场监管权主要是由法律授予并进行统一配置的,经济法和行政法规范通过共同的授权形成了目前的市场监管权格局。但是法律对市场监管权的配置存在突出的问题:对监管权的授权不明确,表现为纵向、横向、权力手段以及新型管理权方面授权不明;对政府市场监管权的配置内容不完整、不协调,体现为管理权和监督权与现实需求之间不匹配;法律配置方式粗放,对于法规和规章的授权过大,很难发挥法律自身的调整功能。鉴于此,为优化法律的权力配置进程,应重点完善省级政府的动态权力配置体系,由省级政府主导权力的动态创新,促使权力配置清晰化、规范化;应全面配置政府市场监管职权,增强职权的协调性;应积极发挥组织法的基础配置功能,提升法律配置的精准性,逐步限制动态配置权的范围,改变法律的粗放式授权方式,以此实现政府市场监管权的优化配置。(本文来源于《甘肃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6期)
曾筱清[2](2018)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权有效行使的法治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197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正式分开办公,在此之后的40年里,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职能改革:一是从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到不断强化货币政策和金融发展的宏观调控权。二是从独享金融监管权(绝对集权),到分权,再到相对集权。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权的演变(本文来源于《经济法研究》期刊2018年02期)
黄蕾[3](2019)在《财险业变革或启幕:车险改备案制 部分产品监管权下放》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经历一系列的改革后,保险业迎来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的好时节。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独家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强和改进产品监管,突出监管重点,统筹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提升财险业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正酝酿改革现有财险公司产品监管方式。(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9-10-25)
胡向腊[4](2019)在《论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回归与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我国"一行两会"带头的中央垂直金融监管模式下地方金融监管权回归与发展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强调金融监管领域中央与地方结合的条块化监管模式的重要性及地方金融监管权回归与发展的必要性。并基于我国金融业监管的现实需要,从央地金融监管关系协调模式、地方金融监管法制体系、央地金融监管机制等角度,提出有效完善并合理发挥我国地方金融监管作用的路径。(本文来源于《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吴烨[5](2019)在《论金融科技监管权的本质及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理论界多将金融科技监管权视为一种斟酌市场因素的行政权,忽视了金融科技监管权的多元特性。我国深受德国等大陆法系行政立法的影响,强调对金融机构行为合法性的监管,但其并不适应于金融科技监管之需求。金融科技监管权缺乏合适的理论支撑,导致实务中陷入"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恶性循环。英美立法认为金融科技监管权脱胎于市场自律规则,主张以"金融风险"作为监管客体,这就形成了金融科技监管权与传统行政权的本质区分,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不再是"命令与服从"的管制关系。相应地,金融科技监管权是以"风险监管"为双方共同目标的特别行政权。基于此,在借鉴先进立法经验基础上,我国应当在既有监管规则框架内引入原则监管理念,形成"规则+原则"的二元风险监管机制,确保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权"收放自如",实现法律规范与市场发展之间的平衡与促进。(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诺伯特·盖拉德,迈克·瓦博,蒋敏杰[6](2019)在《信用评级机构准监管权的丧失之路(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研究信用评级机构的地位和责任机制的演变过程。过去十年中,评级机构正逐步失去准监管权限和司法豁免地位。1980年以前,信用评级类似于观点阐述,评级机构较少被起诉。向"发行人付费"模式的转变和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兴起使得一些评级活动实际上变成了广告服务,从而改变了信用评级的本质。值得关注的是,投资者和监管者正逐渐对信用评级机构加大了诉讼力度,美国法庭也裁定评级机构应当承担损害。(本文来源于《金融市场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鲍颖焱[7](2019)在《系统观察下证券监管权的统筹协调运行》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各国的证券监管体制日渐趋同,但证券市场的发达程度并没有随着证券监管体制的移植而转移。功能监管成为日趋主流的监管模式,其原因与社会系统理论分析相吻合。继2015年股灾之后,证券市场2018年又因之前全面开展股权质押的过度创新陷入流动性危机,证券监管行为饱受质疑。问题仍旧在于政府主导的证券监管权对市场主体的干预不当,用卢曼社会系统的分析方法观察整个证券监管体制下的权力运行,有助于理解法律系统在经济系统向政治系统转变过程中所发挥的防止权力异化的重要作用,统筹协调各方面监管力量,解决制约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深层矛盾。(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探讨》期刊2019年06期)
诺伯特·盖拉德,迈克·瓦博,蒋敏杰[8](2019)在《信用评级机构准监管权的丧失之路(上)》一文中研究指出2008年次贷危机后,美国监管机构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和业务展开专项调查。结果表明,信用评级机构通过给予结构化金融产品虚高评级的方式,来维持或提升其市场份额和利润。市场专家认为,信用评级机构正逐渐丧失"信用风险看门人"功能,但市场多年以来对信用评级形成的路径依赖短期内难以实质性改变。(本文来源于《金融市场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刘志伟[9](2019)在《地方金融监管权的法治化配置》一文中研究指出既有金融基本法律将地方金融监管权划归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享有,但以"金融办"为代表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却是地方金融监管权的事实享有者。中央政府及其所属金融监管部门通过"国发"、部门规章或其他方式将部分地方金融监管权让渡给地方政府及其指定的金融监管部门,此举实然有违与权力授予或转授相关的限制性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的创设须同时满足一般性授权和具体性授权两项条件,而作为地方政府指定金融监管机构之地方"金融办"的设置,却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一般性授权的依据。是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合法性与权威的确立,尚须借助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方式与地方金融监管权行使主体地位的法定化予以实现。(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1期)
刘骏[10](2019)在《地方金融监管权真的可行吗》一文中研究指出地方金融监管是当下的一个热点话题,涌现出了"地方金融监管权"等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不少理论正在致力于构建理想的地方金融监管权体系。然而,消除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秩序是金融监管权的终极目标,归根到底即是要求实现有效监管,此乃监管权配置的现实正当性基础,因此任何金融监管权的构建都必须经受住监管有效性的检验。"授权"、"资源"、"独立性"被认为是21世纪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叁大基本要素,借此检验当下的地方金融监管权后发现其结果并不如人意,具体表现为权力配置的法治化难题、监管资源的成本效益不理想、监管机构的独立性缺失。鉴于此,为了避免空中造楼,"地方金融监管权"命题可能需要更加深入的论证和考量。(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探讨》期刊2019年01期)
监管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197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正式分开办公,在此之后的40年里,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职能改革:一是从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到不断强化货币政策和金融发展的宏观调控权。二是从独享金融监管权(绝对集权),到分权,再到相对集权。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权的演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监管权论文参考文献
[1].贺荣兰.政府市场监管权的法律配置及其优化[J].甘肃社会科学.2019
[2].曾筱清.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权有效行使的法治保障[J].经济法研究.2018
[3].黄蕾.财险业变革或启幕:车险改备案制部分产品监管权下放[N].上海证券报.2019
[4].胡向腊.论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回归与发展[J].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5].吴烨.论金融科技监管权的本质及展开[J].社会科学研究.2019
[6].诺伯特·盖拉德,迈克·瓦博,蒋敏杰.信用评级机构准监管权的丧失之路(下)[J].金融市场研究.2019
[7].鲍颖焱.系统观察下证券监管权的统筹协调运行[J].现代经济探讨.2019
[8].诺伯特·盖拉德,迈克·瓦博,蒋敏杰.信用评级机构准监管权的丧失之路(上)[J].金融市场研究.2019
[9].刘志伟.地方金融监管权的法治化配置[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10].刘骏.地方金融监管权真的可行吗[J].现代经济探讨.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