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冲突论文-沈明宇

法理冲突论文-沈明宇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理冲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普通动产,多重买卖合同,履行规则,冲突

法理冲突论文文献综述

沈明宇[1](2019)在《普通动产多重买卖合同履行规则与民法原则冲突背后的法理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该司法解释第9条的内容,第一次就普通动产在多重买卖的情形下的合同履行规则做出了详细规定。本文认为,该司法解释第9条第(二)和(叁)项的内容与民法原则产生了较大冲突,拟对此问题展开讨论,就其中存在的冲突进行法理探析。(本文来源于《开封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10期)

刘立明[2](2019)在《论马克思辩证法视阈下的情理与法理——兼评《我不是药神》中的社会冲突》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生活中情与理之间存在冲突,而这种冲突在法律上表现为情与法的对立。传统形而上学以抽象或范畴的理性力量,脱离于感性和具体的生活,导致现实的感性冲突。通过马克思辩证法对感性意识的追问,可知情理与法理并非抽象物或无情物,而应基于人的感性意识或感性生活得到恰当的建立。(本文来源于《宜宾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9期)

高璐[3](2019)在《情理与法理: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与现代司法的相互冲突与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道德上有伦理,法律上有法理,伦理的"理"与法理的"理"并不是同一个意思,伦理中的"理"指的是情理,讲的是符合人们情感上的可接受行,可称之为实质合理性。法理中的"理"指的是物理,讲的是符合法律规定与法律程序的逻辑性、规律性和可预测性,可称之为形式合理性。这才会有法律实际运行过程中物理与伦理的矛盾与冲突,特别是在"善良违法"问题上,人们本着"良心"所做的事恰恰有可能违背法律,有时候符合道德的东西,法律上不一定提倡甚至不符合法律。同时,法律与道德在冲突的过程中又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以及对方存在的必要性与优势,它们相互影响互为补充,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本文来源于《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期刊2019年12期)

颜琪录[4](2019)在《论析司法实践中“法理”与“情理”的冲突协调》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正在向法治国家积极迈进,建设法治国家需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做到实质法治与形式法治的统一,然而现今所讲的"法理"和我国传统意义的情理在某些方面或多或少会产生冲突。司法过程中尊重法律权威固然重要,但案件结果与情理也不能相违。所以此时兼顾二者就变得异常困难。所以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情理与法理关系的考虑在所难免。(本文来源于《作家天地》期刊2019年09期)

李昊[5](2019)在《美国就业优惠制度的法理基础与制度运用——法理冲突、重构与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就业优惠是美国宪法平等保护制度的核心问题与争议焦点。就业优惠的法律功能是加速实现平等,有助于矫正美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种族就业歧视现象,但也与美国联邦宪法、民权法所奉行的种族中立立场存在冲突。美国就业优惠的理论更新与制度演进经历了从"差别对待"到"差别效果",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从"市场竞争机制"到"结构性歧视"的复杂过程。美国就业优惠的法理冲突、法理重构与法理运用具有批判和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政法论丛》期刊2019年02期)

盛雷鸣[6](2019)在《关于检法冲突的法理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检法关系比中国的检法关系更让人值得关注,中国的检法冲突已经成为法治进程中具有鲜明特征的现象之一。毫无疑问,这是影响司法改革的重要因素。检法冲突不仅是当前的危害,更有可能是长期存在于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忧患,正因如此,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厘清检法冲突的现状,描摹检法冲突的高发地带,评析检法冲突的特征和缘由,检视检法冲突的两极,预测检法冲突的前景,有利于更好地探讨检法冲突的本质和解决路径。(本文来源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期刊2019年02期)

彭佳欣[7](2018)在《乡土中国进入法治中国背景下法理与情理的冲突与探索——基于电影《法官老张轶事》的讨论》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就电影《法官老张轶事》所述说的故事进行了学理上的分析,从电影梗概、电影有关法律问题的讨论以及对电影的相关评价这叁个部分展开,认为这部电影通过一起争夺抚养权的案件反映出来的是现代法治理念不能很好地与熟人社会的理念以及道德伦理接洽的法律的尴尬境遇。电影中的诸多场景影射了中国社会由人治向法治的推进路程,体现出中国法治建设在艰难中不断前行,同时这部电影反映出的思想亦对当今法治中国的建设大有裨益。(本文来源于《法律社会学评论》期刊2018年00期)

陈然[8](2018)在《浅谈行政法律文书中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绳墨之直”与“析薪之理”的并存与冲突化解》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法律文书是行政诉讼过程的集中展示,是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在承认法理与情理可以并存于同一行政法律文书的前提之下,从文化需求与价值需求两方面进行并存原因上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同一文书之中法理与情理矛盾的解决之道,即尊重法理在文书中发挥的主体作用,同时不偏废情理的道德作用,以期为行政法律文书的内容架构的完善提供思考方向。(本文来源于《2018年全国教育教学创新与发展高端论坛--理论前沿篇》期刊2018-11-23)

林柔佳[9](2018)在《法理与情理的冲突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人们文化素养的提升,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随着人们对法律的重视日益增加,法律和人情的冲突也逐渐暴露在了公众的视野。在进行价值选择与判断时,"情理"是人们更倾向于考虑的因素,而法律则更多地体现了"法理",因而法理与情理的冲突不可避免。基于法理与情理的冲突日益凸显的现状,本文拟分析二者产生冲突的原因、阐述二者冲突的表现,并提出解决措施。(本文来源于《祖国》期刊2018年21期)

吕桂楠,方志淮[10](2018)在《我国司法审判中法理与情理冲突平衡之探微》一文中研究指出法理与情理间的矛盾冲突在司法审判中日益突出,舆论的介入更加剧了其矛盾的尖锐性。此外,相关审判结果没有满足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致使司法审判机关在法理与情理之间进退维谷。文章通过对我国古今案例进行分析,在"不外乎人情"理念的基础上,从司法审判的视角以及法治教育方面对平衡二者关系间的矛盾进行论述。(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7期)

法理冲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社会生活中情与理之间存在冲突,而这种冲突在法律上表现为情与法的对立。传统形而上学以抽象或范畴的理性力量,脱离于感性和具体的生活,导致现实的感性冲突。通过马克思辩证法对感性意识的追问,可知情理与法理并非抽象物或无情物,而应基于人的感性意识或感性生活得到恰当的建立。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理冲突论文参考文献

[1].沈明宇.普通动产多重买卖合同履行规则与民法原则冲突背后的法理探析[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9

[2].刘立明.论马克思辩证法视阈下的情理与法理——兼评《我不是药神》中的社会冲突[J].宜宾学院学报.2019

[3].高璐.情理与法理: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与现代司法的相互冲突与影响[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9

[4].颜琪录.论析司法实践中“法理”与“情理”的冲突协调[J].作家天地.2019

[5].李昊.美国就业优惠制度的法理基础与制度运用——法理冲突、重构与借鉴[J].政法论丛.2019

[6].盛雷鸣.关于检法冲突的法理分析[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9

[7].彭佳欣.乡土中国进入法治中国背景下法理与情理的冲突与探索——基于电影《法官老张轶事》的讨论[J].法律社会学评论.2018

[8].陈然.浅谈行政法律文书中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绳墨之直”与“析薪之理”的并存与冲突化解[C].2018年全国教育教学创新与发展高端论坛--理论前沿篇.2018

[9].林柔佳.法理与情理的冲突浅析[J].祖国.2018

[10].吕桂楠,方志淮.我国司法审判中法理与情理冲突平衡之探微[J].法制与经济.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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