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正当性解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背影》,心理症候,愧疚,弱势心理
正当性解读论文文献综述
黄键[1](2015)在《文本内外:《背影》的症候分析——兼及文本解读中作者传记资料运用的正当性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背影》是一个透露作者心理症候的文本。如果改变作品所提供的以儿子为视角的读者位置,而从父亲的角度来观看,就会发现,父亲的种种表现乃是出于经历变故之后对家人亲情慰藉的渴求。正是由于看到父亲衰老的背影,从而发现了父亲实际上的弱势,儿子的情感才从抗拒抵触转变而为感动与愧疚,于是"背影"就成为承载朱自清对于弱势父亲的愧悔的符号。多年以后,在导致父子两年不相见的那场冲突中,正是父亲的强势与控制欲将朱自清越推越远,但是,当父亲写信来示弱与和解时,朱自清又一次产生了歉疚忏悔的心态,正是在这种心态中,父亲的背影又一次在记忆中浮现。而《背影》问世后被奉为经典则曲折地透露了现代中国人的集体心理症候,可以说,对于"背影"的念念不忘,所流露的正是"五四"以后现代中国人的一种文化无意识,那个蹒跚老态的渐渐远去的父亲的背影,隐秘地提示着每一个现代中国人心中对于父辈乃至对于传统伦理文化欠下的那笔感情债。(本文来源于《文化与诗学》期刊2015年01期)
张晓萌[2](2017)在《平等与自由的正当性之争——对G.A.科恩与罗伯特·诺奇克论争的批判性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由与平等是政治哲学中关乎政治正义性的核心议题,对自由与平等的不同态度和理解成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争论的焦点。自由至上主义者诺奇克提出自由是最重要的个人权利,市场经济制度是平等地保障个人自由和私有权的最佳安排,任何财富再分配都会侵犯这些权利。但是社会主义以平等的名义戕害了自由的实现,并据此对社会主义展开批评。分析马克思主义者G.A.科恩尖锐地批判了诺奇克的"程序正义"、"获取正义"和"自我所有原则"理论,反驳其关于资本主义不平等是正当的、社会主义的平等必将牺牲自由等观点。在此基础上提出平等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正当性的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平等与实质自由相兼容。(本文来源于《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期刊2017年02期)
张玖琳[3](2017)在《行政权正当性的民主理论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权的正当性,是现代民主宪政体制特别关注的原则性问题,在行政权理论蓬勃发展的今天,民主理论作为传统学说的代表,虽然屡次遭受质疑,被指为有沦为形式法治主义风险而无法达到民主正当性要求,但其存在依然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在法治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从传统民主理论入手,简述正当性的哲学含义,行政权正当性的来源,并就行政权正当性的实质特征归纳叁点表现形式。(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04期)
向波[4](2015)在《知识产权正当性之批判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财产权理论没有解释为何必须以财产权的方式来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原因,实际上成为既有财产权制度的一种辩护和说明;人格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着作权的正当性,但却很难说明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正当性;经验证据的缺乏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运行现实说明了对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功利主义解读是不可靠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在相应利益冲突的推动下逐渐形成,实际上牵涉到创造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多方主体的利益主张。我们可以从历史的维度和实践的维度来说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存在根据。(本文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论文集》期刊2015-09-19)
向波[5](2015)在《知识产权正当性之批判解读——以利益冲突为基本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财产权理论并没有解释为何必须以财产权的方式来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原因,实际上成为既有财产权制度的一种辩护和说明;人格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着作权的正当性,但却很难说明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正当性;经验证据的缺乏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运行现实说明了对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功利主义解读是不可靠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在相应利益冲突的推动下逐渐形成,实际上牵涉到创造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多方主体的利益主张。我们可以从历史的维度和实践的维度来说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存在根据。(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5年08期)
姚淑记[6](2015)在《刑事特情侦查之正当性解读及其法治化改良》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特别情报员,简称刑事特情。它是侦查机关用于秘密搜集犯罪情报和证据、发现和控制犯罪活动、协助侦破刑事案件的一支警外侦查力量。秘密性、主动性、风险性、交易性及欺骗性是刑事特情侦查的主要特征。侦查实践中,公安机关为了应对日趋隐蔽化、专业化、组织化、科技化的犯罪活动,而广泛运用秘密侦查措施。刑事特情侦查作为其中之一,它既能够突破警力资源有限的侦查瓶颈,最大程度地运用警外力量获取犯罪情报和证据材料,又能够有效预防和打击现代化犯罪,提高侦防效率和社会防卫成效。刑事特情侦查带来的巨大侦查效益使其颇受侦查机关的青睐,甚至被一些侦查机关视作侦破案件的万能钥匙。刑事特情侦查固有的欺骗性、秘密性、诱惑性,决定了这种侦查措施势必会与刑事司法诚信品格、公民隐私权、公民人格自律权等存在冲突,从而导致它的正当性基础受到质疑并被人们广为诟病。在秩序混乱的社会环境中,公民基本权利将沦为一纸空文,而刑事特情侦查正是为了追求“秩序”这一基本价值。因此,刑事特情侦查实为一种“必要之恶”,只要它的欺骗性尚未逾越社会大众普遍认可的道德责任界限,它的诱惑性没有超过正常人的自律能力承受范围,它能够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开展,它能够向法治轨道不断迈近,那么法律和社会应对其保持一定的容许度。除此之外,刑事特情侦查成本与侦查收益的冲突也动摇了它的正当性基础。但是,任何行为均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刑事特情侦查亦不例外,它包括直接成本和错误成本。与刑事特情带来的侦查效益相比,直接成本相对较低,错误成本亦会随着刑事特情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而逐步降低。综上所述,刑事特情侦查具备正当性。目前,我国刑事特情侦查现状堪忧,尚且存在不少问题。第一,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这一颇具争议的侦查措施沦为了一种法外秘密侦查措施,也导致该项侦查权力的运行于法无据,与现代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第二,外部审批程序、监督程序、救济程序、刑事特情出庭作证保障机制及相关证据规则等程序规定的缺失,不仅容易导致大量错误侦查行为的产生、大量侦查资源和司法资源的浪费,而且容易导致该项侦查权被滥用并成为滋生司法腐败和冤假错案的温床。第叁,刑事特情的物建和管理工作失范。其中,侦查机关盲目物建及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刑事特情管理秩序较为混乱,并由此导致刑事特情诱人犯罪、与警方共同犯罪及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现实问题。第四,刑事特情权益保障机制的缺失,不仅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理念相悖,也将使刑事特情工作的开展举步维艰。而在德国、美国、英国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代表性国家中,线人侦查制度的发展已相对成熟。在德国的成文法规中,含有线人使用的基本原则、线人的选任和身份保密、线人的终止使用、批准与监管程序等内容。在美国和英国关于线人的判例、制定法及司法机关内部准则中,含有线人的物建、管理、使用、行为授权、线人引诱犯罪问题等具体操作程序和做法。以上域外制度的比较研究,对于我国刑事特情侦查工作实现规范化、法治化而言,可资借鉴。因此,为了确保刑事特情侦查在提高侦查效益的同时,能够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运转。有必要实施如下改良措施:第一,明确刑事特情侦查的基本适用原则,即程序法定原则、比例原则、司法审查原则、权利救济原则及公序良俗原则。第二,完善相关程序规则,即合理限定案件适用范围、完善审批程序、监督程序和救济程序、完善刑事特情出庭作证保障机制及相关证据规则。第叁,规范刑事特情的物建工作,优化刑事特情的管理机制。第四,合理构建刑事特情权益保障机制,即明确刑事特情犯罪认定与处罚规则、加大心理调试力度、合理及时支付酬金、严格规范法律责任的减免工作等。本文以秘密侦查措施中的刑事特情侦查为研究对象,结合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学、法理学、社会学、犯罪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知识,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及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刑事特情侦查行为进行了正当性解读。同时,本文在对我国刑事特情侦查的现状分析基础上,剖析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吸收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家线人侦查制度的合理成分,提出了相应的改良之策,从而希望对刑事特情侦查的法治化研究有所裨益。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刑事特情侦查的概念、类型、特征及其主要功能,从而更好地理清它的内涵与外延,更加深入理解刑事特情侦查。第二部分主要是对刑事特情侦查的正当性进行解读。主要从分析刑事特情侦查的欺骗性与刑事司法诚信的冲突、秘密性与公民隐私权的冲突、诱惑性与公民自决原则的冲突、交易性与司法纯洁性的冲突、侦查成本与侦查收益的冲突等五个方面,进行价值分析和权衡,从而论证刑事特情侦查的正当性。在第叁部分中,一方面对当今我国大陆地区的刑事特情立法与司法实践现状进行考察,发现问题并分析其症结之所在,从而为刑事特情侦查的法治化改良发挥充分的铺垫作用。另一方面,以德国、美国、英国的线人侦查制度为比较研究样本,吸收其先进成分和合理成分,从而更好地进行本土化移植和改良。第四部分主要对我国刑事特情侦查的法治化改良进行较为全面、合理的构想,并进行详细的对策可行性分析论证,从而促使刑事特情侦查尽快步入法治轨道。(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5-04-13)
李超群[7](2015)在《经典解释与人权正当性的中国证成——以对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的解读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中国的人权事业走过一段曲折的历程,在改革开放初至20世纪90年代初的关于人权问题的论争中,人权的正当性才获得了证成。学者们通过解读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来完成这一论证。《论犹太人问题》是马克思第一次全面、系统论析人权概念的着作,中国学者们对人权概念的认识极大地受到该文的影响。然而,马克思在此文本中对人权进行了某种程度上的批判。中国学者们直面这一理论难题,进行了巧妙的概念转换,有意地对文本进行了建构性的解读,从而论证了人权概念在马克思主义道统中的正当性。(本文来源于《云南社会科学》期刊2015年01期)
梁艺[8](2014)在《解读信息公开对现代行政权正当性的证成——以杭州市政府开放式决策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信息公开的制度价值并不限于监督依法行政与保障信息获取权。以杭州市政府开放式决策实践为观察样本,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重大事项的保障作为制度基点,构建了吸纳多元意见的信息渠道,将公众的直接参与导入政府的日常决策。开放式决策模式的实质目的在于证成现代行政权的正当性。在开放式决策的视角下,信息公开正是以充分主动公开作为参与的前提、以保障申请公开获得更广泛的决策认同、以互动协商促进决策结果合理化的多维视角化解现代行政权的正当性危机。把握信息公开重塑现代行政权正当性的关键作用,重新认识信息公开的制度价值理念,将促进行政机关更为主动、积极地回应信息公开。(本文来源于《福建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5期)
吕晓丽[9](2014)在《实证法中的正当性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实证法注重法律的规范性,逻辑性与体系性。这种见法不见人的视角背后是对法律运行的整体性、法律实践的复杂性的丧失。但是,解读实证法进而探求法律所表达的价值要素,根据人在现实生活中对实在法的理解及运用,法律的正当性通过制度性的方式得以昭示。(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4年28期)
黄汇[10](2014)在《商标权正当性自然法维度的解读——兼对中国《商标法》传统理论的澄清与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洛克劳动所有权自然正当理论,作为财产权世界的一个"隐喻",不但是商标权取得的一般前提,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亦有重要的解释价值。对该理论诸多的争议,在经过充分的质辩和检思后,还有利于澄清商标法中许多重大的认识误区,该理论无论是对我国注册取得商标权制度之反思、对商标法领域"劳动/创造"二元学说的检讨、对商标权"物权化"现象的批判,以及对消费者"共有"商标权和商标"共存"理论的检省与证立,都具有重要价值。(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14年05期)
正当性解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自由与平等是政治哲学中关乎政治正义性的核心议题,对自由与平等的不同态度和理解成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争论的焦点。自由至上主义者诺奇克提出自由是最重要的个人权利,市场经济制度是平等地保障个人自由和私有权的最佳安排,任何财富再分配都会侵犯这些权利。但是社会主义以平等的名义戕害了自由的实现,并据此对社会主义展开批评。分析马克思主义者G.A.科恩尖锐地批判了诺奇克的"程序正义"、"获取正义"和"自我所有原则"理论,反驳其关于资本主义不平等是正当的、社会主义的平等必将牺牲自由等观点。在此基础上提出平等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正当性的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平等与实质自由相兼容。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正当性解读论文参考文献
[1].黄键.文本内外:《背影》的症候分析——兼及文本解读中作者传记资料运用的正当性问题[J].文化与诗学.2015
[2].张晓萌.平等与自由的正当性之争——对G.A.科恩与罗伯特·诺奇克论争的批判性解读[J].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2017
[3].张玖琳.行政权正当性的民主理论解读[J].法制博览.2017
[4].向波.知识产权正当性之批判解读[C].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论文集.2015
[5].向波.知识产权正当性之批判解读——以利益冲突为基本视角[J].法学杂志.2015
[6].姚淑记.刑事特情侦查之正当性解读及其法治化改良[D].华东政法大学.2015
[7].李超群.经典解释与人权正当性的中国证成——以对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的解读为例[J].云南社会科学.2015
[8].梁艺.解读信息公开对现代行政权正当性的证成——以杭州市政府开放式决策为例[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4
[9].吕晓丽.实证法中的正当性解读[J].法制与社会.2014
[10].黄汇.商标权正当性自然法维度的解读——兼对中国《商标法》传统理论的澄清与反思[J].政法论坛.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