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名学者王则柯撰文分析市场经济与企业家(论文文献综述)
任翔[1](2020)在《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产品质量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元素,是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热门话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与其相对应的产品质量监管也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点研究方向之一。产品质量监管涉及政府、企业、消费者、第三方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横跨公共管理、法律制度、标准计量、认证检测、社会伦理等多门类学科。但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或层面考量,产品质量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管。当前,中国经济社会步入新常态,我国现有的以行政监管为主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与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问题。这导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不尽人意。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缺乏对产品质量监管过程中的法治化体系化研究,使产品质量监管领域的法制制度、监管模式从“源头立意”上就日渐式微,适应不了新形势新要求。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从“观念、结构、行为”三个维度,对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问题构建起新的分析路径,通过实证和比较研究对产品质量监管的法治目标、价值取向、法制结构、法治行为以及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的意见建议,从而有助于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法治化进程。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介绍了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情况,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范围和创新之处。第一章围绕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理论基础,分析了产品质量监管相关基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及相关的学科理论学说,并在本章最后结合当代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安排的实际,提出“观念—结构—行为”的分析范式,旨在对当代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路径选择问题上作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第二章探讨了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框架。以结构性研究来指导行为的分析范式作为本章的研究主线,系统详细地论述了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目标、动力、阻力和路径等四个方面。即根据对目标、动力、阻力和路径四个层面的探究,指出影响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过程中的关键动因及限制性因素,提出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选择呈现出观念上的渐进式、结构上的社会化、行为上的法治化的特点与趋势。第三章以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的历史变迁为视角,首先从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时间节点分别探讨了产品质量监管的法治困境以及法治发展,对产品质量法制演进沿革进行简要评述。在此基础上,从观念、结构、行为三个维度阐述了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成效。最后,从前面一般性的制度构建层面的梳理上升到法治理念层面,重点探讨了当下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存在问题。第四章主要讨论对境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借鉴。文中采取“总-分”的思路,先将境外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分为产品主导型监管和消费者主导型监管两种类型,并借助“观念—结构—行为”的分析范式,对每种类型下的监管理念、法制结构和监管行为进行梳理分析。随后,具体分析各国产品质量监管特点及主要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对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启示。第五章结合前文的分析提出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的措施的建议。包括在法治观念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产品质量监管价值取向,将意识形态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行政本位”向市场经济下的“尊重市场规律”转变;在法制结构方面,要深化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改革,要构建科学规范的多方参与制度体系,要加强各方主体间的联系与互动,要建立监管法制影响评估分析;在法治行为方面,要强化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检查方式,要细化消费者监管权利义务,要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要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监管优势,要提高信息传递质量。最后,本文虽然围绕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这一特定背景,尝试通过构建“观念—结构—行为”分析范式,并依据此范式从目标、动力、阻力和路径选择等层面系统剖析重构当下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法治理论和整体体系框架。然而,这一尝试是否能够涵盖并较为信服地解释当下中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所面临的难题与困境,仍需要进一步探讨。同时,最后一章结合实务给出的针对性意见建议,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观念—结构—行为”分析范式的可行性,但这一分析范式是否具有可迁移性并运用于其他领域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法治化分析,还需要更充分细致的论证探讨。限于个人能力和时间精力,所有上述问题的解决寄望将来能有更多的学者共同努力。
孟复[2](2020)在《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反腐从来不是新鲜的话题,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自建立开始,腐败问题就如影随形。英国思想史学家阿克顿有着名论断:“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进入21世纪,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发展经济,随之而来的多元价值观和不同文化潮流也带来了腐朽文化的侵蚀,加上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凸显,腐败问题日益严重,中国共产党一向高度重视腐败问题,始终将反腐倡廉作为党内重要工作持续推进。然而我们发现,当前腐败问题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如:年轻化、高学历化、形式多样化,尤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是大学生作为非公共权力掌握者,也表现出了一些“微腐败”行为,腐败问题不再是“成年人”或“官员”的“专有”之事。进入新时代,中国到达新的历史方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落在年轻一代身上。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然将逐步走向社会,走向职场,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成为各级各类的领导者。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提升他们的廉洁意识,帮助他们系好从业的“第一粒扣子”,意义重大。大学生廉洁教育作为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延伸、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极具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文根据“理论阐释——历史考察——现实审视——境外借鉴——总体思路——具体路径”的脉络,分六章对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进行深入研究。本文从诠释廉洁、廉政的含义入手,进而阐述了廉洁教育和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内涵和特点:大学生廉洁教育是指主要由高校对大学生开展的一项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其目的在于培养大学生的廉洁意识和廉洁技能,增强拒腐防变的理念和能力,逐步形成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职业观念等。大学生廉洁教育具有“与时代发展紧密相关、与大学生自身发展和需求密切相关、教育方法更加多元化、教育效果可量化”等特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廉洁教育的理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关于廉洁教育的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人关于廉政教育的思想,为新时代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历史发展和基本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是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研究的基础。1949年到1976年为第一阶段,这一时期高校思想理论教育课程的逐步确立给大学生廉洁教育带来机遇,实事求是的学风建设给大学生廉洁教育提供土壤,重视社会劳动、实践活动的开展为大学生廉洁教育提供了实验场地;1976年到2005年为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高校主要通过思想品德课(思想理论教育课)积极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着作活动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通过公民道德教育推动大学生廉洁教育;2005年至2012年为第三个阶段,该时期以党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标志,明确要求高校积极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大学生廉洁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12年至今为第四个阶段,该时期以中国进入新的历史方位为标志,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课程思政的开展等推动大学生廉洁教育,大学生廉洁教育进入全面发展时期。总结四个阶段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基本经验: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对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指导,二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领导,三是坚持优秀传统文化中廉洁教育的思想弘扬继承,四是坚持新时代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就大学生廉洁教育相关问题对不同高校师生的调研是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研究的重要环节。基于对东中西部10所不同办学层次的高校1030份有效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以及35份访谈记录整理,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为:大学生廉洁教育认同度有所加强、廉洁意识有了一定提升、整体上初见成效。但与此同时,大学生廉洁教育还存在队伍建设不到位、教育内容不完善、教育方法不丰富、大学生廉洁实践知行不统一等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大学生廉洁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价值多元文化和网络环境的持续影响以及有效的教育合力尚未形成。大学生廉洁教育可以借鉴国外和我国香港特区开展廉洁教育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形式。通过课程教学培育廉洁意识,通过实践活动养成廉洁习惯,通过文化氛围引导廉洁观念。政府和社会为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开展提供条件、营造环境:政府为大学生廉洁教育提供良好的实践基地,法治社会为大学生廉洁教育提供良好的培育土壤。国外和香港对我国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最突出启示是:“强化廉洁教育的立体化渗透、强化政府在廉洁教育中的组织引领、强化社区教育模式的积极探索”。新时代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长时期的努力,一点一滴的扎实开展、推进。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本文提出了“增强廉洁认知、提升廉洁认同、树立廉洁观念、践行廉洁行为”的教育目标;“方向性和学理性相统一、认知和践行相统一、灌输教育与双向互动相结合、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原则;并试从主体构建、组织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四个层面论述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机制的构建。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要以提升教育实效性为最终目的。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要从完善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内容、创新廉洁教育的方法和优化廉洁教育环境三个维度推进。从马恩经典作家的经典理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新时代的新理论中汲取营养,逐步完善廉洁教育的内容;从课堂廉洁教育、实践廉洁教育、网络廉洁教育等方面创新廉洁教育的方法;从社会环境、校园环境、网络环境和家庭环境四个方面优化廉洁教育环境,最终形成育人合力。
邱铁鑫[3](2020)在《文化自信视域下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研究》文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余年来,中华民族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着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彰显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新中国的成立,使原本带有“铁路弱国”枷锁的中华民族有了朝着“铁路大国”“铁路强国”迈进的坚实基础。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铁路逐步实现了由落后于世界、到追赶世界、再到走在世界前列的历史性飞跃。在此过程中,中国大地上形成了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铁路文化,这些文化蕴含于新中国铁路的历史发展逻辑之中,不仅影响着新中国铁路事业的发展走向,对于中国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为深刻影响和改变人类生活方式及思想观念的现代工业文明成果,铁路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近代中国一大批仁人志士的关注,形成了一系列关于铁路建设的相关论述,构成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事业的思想渊源。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关于铁路建设相关论述、传承铁路人创造的革命文化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国情,充分发挥了铁路文化在发展经济、巩固国防、稳定社会、改善民生、转变民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了中国铁路的大发展,促进了铁路文化建设事业的繁荣兴盛。习近平同志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新中国铁路文化事业的发展,反映了中国铁路自觉—自立—自强—自信的历程,更从侧面彰显出了中华民族走向文化自信的发展逻辑,是中国人民文化自信史的缩影。论文通过研究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问题,可以看到关乎新中国经济建设、文化发展、社会变迁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逐步坚定文化自信的全局性问题;可以看到从毛泽东到习近平,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作用的伟大实践。从文化自信的视角探究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发展历程,回答新中国铁路文化是什么、其建设的内容有哪些、体现了什么样的价值以及怎样建设新时代铁路文化等理论和现实问题,对我们坚定文化自信有着重要意义。立足于此,在文化自信的视域下,探究新中国铁路文化的内涵、特征、功能等基础理论问题,理顺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发展脉络,并重点梳理铁路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以及行为文化建设的历程和内容,从物质承担、价值内核、制度保障和形象展现四个层面阐释新中国铁路文化何以自信:一、铁路物质文化是铁路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具有以物质为载体的显着特点,与人类在铁路领域进行生产生活的实践联系得最为紧密,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在铁路领域进行实践活动所创造的最直观的成果。从铁路建筑文化建设和收藏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对新中国铁路物质文化建设进行了探究,反映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物质成果。二、铁路精神文化是铁路文化形成和发展的精神实质,是人类在铁路领域长期进行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基本理念、思维方式、价值标准、职业道德、共同目标、精神风貌以及文艺作品等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精神文化理念,它彰显了铁路文化的价值内核。从铁路精神、铁路文艺、铁路思想政治工作等三个方面梳理了新中国铁路精神文化建设的历程和内容,凸显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价值导向。三、铁路制度文化作为铁路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既是铁路物质文化的工具,又是铁路精神文化的产物,还是铁路行为文化的本质体现。它既不是纯物质形态的,也不是纯精神形态的,更不是纯行为形态的,而是一定的物质文化活动、一定的精神文化活动和一定的行为文化活动相结合的综合系统。从新中国铁路法规制度建设、铁路体制建设和铁路党建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理顺其脉络,总结其经验,揭示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制度因素和路径选择。四、铁路行为文化并不能与铁路企业文化划等号,它是铁路管理理念、精神风貌、经营态度、职工文化活动等文化因素的动态体现,也是铁路所塑造的精神状态、价值观念的折射,更是展示铁路形象的重要文化因素。从安全文化建设、服务文化建设和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三个方面呈现了新中国铁路行为文化建设的丰富内容,展示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良好形象。在总结70余年来新中国铁路文化的价值及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新时代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探讨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的原则、具体举措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如何更加坚定文化自信,使中国铁路不仅有“速度”,而且更加有“深度”。进而,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推动中国铁路文化的国际传播;在“交通强国”的战略目标下,助力新时代铁路软实力建设。
杨安文[4](2020)在《柏桦诗歌在海外的译介与接受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大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学“走出去”已成为新时代的迫切要求。诗歌历来是文学的重镇。根植于中国博大精深之传统文化的中国当代诗歌,既折射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也反映了当代诗人富有时代特色的精神面貌、思想情感和艺术追求。当代诗人不断进行着汉语语言自身的试验,不断尝试语言的自我解放和边界突破,展现出中国当代诗歌在语言、文学和文化等领域独特的风貌和价值。在中国文学“走出去”、中外文学交流、互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当代诗歌应该大力展现其独特魅力和价值。然而,长期以来,国内外学界多关注中国古典诗歌,而对中国当代诗歌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对中国当代诗歌尤其是“后朦胧”诗歌的海外译介更是关注不够。柏桦被普遍认为是“后朦胧”诗人杰出代表,是国内最优秀的抒情诗人之一,也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最早被译介到国外并得到关注的当代诗人之一。本研究以诗人柏桦为研究对象,以比较文学译介学研究方法,通过对柏桦及其诗歌在海外的译介、传播与接受的现状及特征作全面深入的考察分析,管窥中国当代诗歌在海外译介与接受的总体现状,探究其在海外的传播途径及接受规律,从而提出了更为切实可行的中国当代诗歌对外译介模式、方法与策略。同时,从翻译研究和比较文学变异学研究视角,采用文本细读和对比研究方法,以柏桦诗歌英译文本为研究对象,开展诗歌翻译对比研究和诗歌翻译变异研究,从语言学层面分析诗歌翻译的策略运用,探究国内外诗歌译者在文本解读和翻译策略选择上的差异,寻求既能保留中国当代诗歌本真和特色、又能为英语世界所接受的翻译策略,并从翻译阐释学的理论视角探析诗歌翻译对于诗歌文本解读与意义建构的重要意义。本研究首先对国内外以各种语言出版、发表的柏桦作品译介和相关研究资料进行穷尽式搜集、整理和爬梳。通过对柏桦生平、创作历程、各时期诗学观和诗歌特点以及国内相关研究的系统梳理,建构国内柏桦形象,并以此作为译介研究背景参照,重点以第一手外文材料为文献基础,全面、系统地梳理柏桦及其诗歌在海外及港台地区的译介、传播和接受状况。研究发现柏桦诗歌海外译介呈现出诸多特点。第一,柏桦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最早被译介到国外并得到较多关注的当代诗人之一。究其原因,除了柏桦自身80年代末到90年代在国内诗坛的声名与影响因素之外,还与外语专业出身的柏桦所具有的强烈的对外译介和交流意识有关。第二,柏桦早期诗歌在荷兰、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译介和发表较早,在英语国家则稍晚。这与当时旅居欧洲国家的知名诗人北岛和张枣的大力引荐密切相关,尤其是北岛及其主导的海外文学杂志《今天》及“今天”基金会,对推动包括柏桦在内的中国当代优秀诗人走向世界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三,柏桦诗歌译介涉及的译者人数较多,但专注于柏桦诗歌翻译且与其配合默契的译者很少。柏桦目前在海外发表或出版的译诗反响平平,没有带来犹如原诗给国内读者带来的冲击和感受,这至少应当部分归结为翻译问题。笔者认为,许多译诗没能体现柏桦诗歌中独特的声音和气质,没有彰显出其独特的语言风格。第四,从翻译主体来看,柏桦诗歌翻译大部分是由外国汉学家译者或诗人译者独立完成,中外译者合作翻译很少。然而,外国译者独立翻译完成的译本或多或少反映出译者对原诗的理解存在障碍。就汉语诗歌翻译而言,以译入语为母语的外国译者原本就不多,要想寻得一位中文语言能力强、翻译技艺高超同时还能配合默契的理想译者更是难上加难。所以,即使外国译者值得依靠,中国当代诗歌的对外译介也不能完全指望他们,国内译者必须承担其应有的责任。笔者并不赞同由国内译者单独翻译,但认为基于彼此信任、理解和良性沟通的中外译者合作翻译是理想的翻译模式。第五,柏桦诗歌对外译介在网络媒介的利用方面还远远不够。这也是绝大部分中国当代诗人对外译介存在的问题。在网络信息时代,中国当代诗歌要想更好地为海外读者所了解和接受,就必须努力克服外语障碍,利用好网络媒介与外国读者和诗人加强直接的互动交流。其次,本研究对柏桦及其诗歌在海外的接受状况进行了考察分析。研究发现,就翻译文本的选择来看,外国译者选择翻译的诗歌文本与柏桦推荐翻译的诗歌文本之间存在不小差异,这既反映了外国读者(译者)独立的审美判断,也反映出他们异国的、独特的审美趣味。因此,就对外译介的角度来说,译者(或编者)在做翻译选本的时候,不能完全站在自身的审美角度,还要适度考虑外国读者的审美需求和期待视野。此外,从海外学者对柏桦诗歌的研究现状来看,他们的研究普遍紧密结合中国的社会、政治和文化语境,关注诗歌所反映的历史和社会现实,总体呈现出意识形态解读的倾向,体现出外国读者典型的意识形态偏见和“他者”想象。中国当代诗歌在国际社会接受的过程中,遭遇意识形态偏见不可避免,我们需要以更加优秀的诗歌文本来予以消解。然而,外国读者对“古典”和“异国”的偏好却值得我们重视,这正是宇文所安(Stephen Owen)所说的世界诗歌不能丢失的所谓“民族性”或“本土性”的体现,反映了外国读者的阅读期待。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在关注社会文化语境的同时,也注重文本细读,强调诗歌研究必须深入诗歌文本,不能重“语境”轻文本,不能忽视诗歌本体(诗歌的语言、内容、形式、音韵等)的研究。再次,本研究以柏桦诗歌英译为例开展了多译本对比研究、翻译变异研究以及中外译者合作翻译研究,并从阐释学理论视角探析了诗歌翻译对于诗歌意义建构的意义。研究发现,不同译者的翻译风格差异明显,对原文的理解各有不同,对原诗的形式、内容、情感、节奏和意境的传递各有高下。中国译者对原诗文本的理解、音乐性的感知与转换表现出明显优势,外国译者在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结构的有效转换上具有优势。但在笔者看来,真正实现了诗意的有效转换,传递了原诗丰富的艺术内涵和诗人独特而丰满的思想情感的译文则仅来自少数具有“创造性”特质的翻译,如霍布恩的译文。笔者从比较文学变异学理论视角分析了霍布恩译本在中西文学传统和思维方式上体现出的文化过滤以及文化误读、误译,强调要正确认识诗歌翻译中的“变异”现象。笔者认为,恰恰是译本的“变异”——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造就了译入语读者能够接受的译文,让原作在异国文学中获得新生。此外,笔者还从阐释学理论的视角探析了诗歌翻译对于诗歌意义构建的重要意义,并指出诗人、译者、评论者和读者都应该以开放的心态看待诗歌翻译,留给译者创造性阐释和语言转换的充足空间。最后,本研究运用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的文学场域理论分析了柏桦诗歌近期在海外译介和接受状况不如早期的原因。笔者认为,柏桦停止写诗15年以及其复出后大量创作和发表诗歌对其海外象征资本的积累带来了不利影响。从中得到的启示是,诗人们要想在海外诗歌场域获得有利占位、得到较多认可,就必须有效积累象征资本。一方面,诗人的文学生产活动不能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或迎合大众口味,应以“为艺术而艺术”的美学追求为目标,诗歌产品当以高质量为第一要素,少而精的作品发表或出版会更有利于象征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诗人们应积极、主动且持续地开展对外诗歌交流,包括参与中外诗人互译项目,参加各类国际诗歌节和诗歌探讨会,与海外汉学家、诗人以及诗歌译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中国政府文化机构、出版机构以及高校院所则应该为当代诗人、诗歌译者和学者的海外交流和翻译实践创造更多有利条件,提供经费资助,推动中国当代诗歌对外译介的良性发展。本研究首次对柏桦诗歌在国内的传播与研究以及在海外的译介、传播与接受进行了系统、全面、完整的梳理和分析。通过本研究,笔者希望将柏桦这位极具代表性也颇具独特个性的中国当代优秀诗人的艺术贡献,诗学探索与创新,及其作品丰富的诗学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较为立体、完整地呈现在中外读者面前。同时,透过柏桦海外译介研究这一个案,笔者力求管中窥豹,力图为中国当代诗歌对外译介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方法。本研究寄望于促进中国当代诗歌与世界的交流与对话,增进海外文学界、诗歌界、汉学界对中国当代诗歌发展的了解,提升当代诗歌在海外的地位和影响力,从而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推动新时代中国当代诗歌更好地走向世界,并借以积极参与人类文明建构,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徐静[5](2019)在《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影响的机理研究》文中提出企业家与企业成长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内外学者从不同层面探讨了企业家与企业成长的关系,形成了企业家人力资本、企业家社会资本、企业家精神等视角的企业成长理论。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企业家的价值观、思维方式、理想信念等个体文化资本对企业家的创新行为和企业成长也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其作用机理是什么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改革开放41年,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实现了创造经济奇迹的“1.0版”、“2.0版”、“3.0版”的三次飞跃,极大彰显了中国经济在全球的突出地位。这当中,中国企业家队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不断成长壮大的中国企业家队伍中也出现了大量违背企业社会责任的决策行为甚至犯罪。尽管产生这些现象的因素有很多,如制度的缺失、监管的疏漏、决策的失败、资金链的断裂等,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在企业家行为失当甚至犯罪的诸多诱因中,占比最多的是道德失范、诚信和责任的缺失。法国着名学者布迪厄认为个体价值观、道德修养、思维方式、宗教信仰、知识技能等均是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文化资本,是推动企业成长的重要内生力量。中国企业家缺失的道德、信仰、诚信和责任正是企业家文化资本缺失的显现。文化价值观是企业家精神的灵魂,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文化资本的持续积累。作为企业的核心,企业家的价值观、信念、思维方式等文化因素都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成长,因此从文化资本的视角探讨企业家对企业成长的影响,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企业家理论的研究,对新经济环境下中国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与企业家队伍建设也有着重要的意义。本研究基于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企业家和企业成长理论,通过对文化资本与经济发展、企业家与企业成长相关文献的梳理,深刻挖掘了企业家文化资本概念的内蕴,解构了企业家文化资本的构成要素及功能作用,剖析了企业家文化资本与企业家人力资本、企业家社会资本、企业家精神的异同性,同时基于企业家创新行为中介作用的视角阐释了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的作用机理,提出了有待于检验的研究假设并对其进行了实证检验。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绪论提出问题,阐明学术观点,解释本研究的目的、背景和意义,明确本研究的核心内容,说明研究的技术路线、方法路径及本研究的创新。第二章基础理论及文献综述。在简要概述文化资本理论核心观点的基础上,梳理出文化资本理论发展的基本脉络,强调了文化资本对经济增长的理论贡献,以文化价值观为视角从宏观上剖析了文化资本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具体表现,探究了作为经济增长理论重要解释变量的文化资本的度量,并基于价值观、认知能力、思维方式、企业家个体特质等层面,从微观上分析了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的影响作用;结合企业成长的诸多理论,明确了新人力资本理论、企业家、企业家创新行为等相关概念,归纳出企业成长的企业家论并对现有研究做出评述。第三章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影响的理论分析。从理论上界定和明确了企业家文化资本的概念内涵,剖析了企业家文化资本的影响因素、构成要素、主要特征、功能作用和结构维度。在探究企业家文化资本内外影响因素的基础上,解构了企业家文化资本的构成要素;通过构成要素的差异性,比较分析了企业家文化资本与企业家人力资本、企业家社会资本、企业家精神的区别与联系,以厘清彼此的理论边界;探讨了企业家文化资本影响企业成长的作用路径,为后续实证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四章研究假设和变量选择。本章基于企业家创新行为的中介作用,探讨了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的影响作用。通过企业家文化资本的结构维度,提出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影响的研究假设、企业家创新行为对企业成长影响的研究假设,以及企业家创新行为在企业家文化资本与企业成长中的中介效应的研究假设。本研究在借鉴现有成熟量表的基础上,进行了变量的选择,以此构建出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影响的概念模型。第五章对提出的假设进行实证检验,以问卷的方式收集数据,运用描述性统计、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对假设进行了检验和相关性的分析,从而得出主要的研究结论。第六章总结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分析存在的局限,进而提出未来的研究方向及管理的启示。本研究的创新首先是从文化资本的视角重新审视了企业家资本理论,创新性地提出企业家文化资本的概念,阐明了企业家文化资本的内涵及功能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企业家理论的研究范畴;其次揭示了企业家文化资本的影响因素,以及对企业成长的影响路径,构建了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影响的理论模型,并将企业家文化资本、企业家创新行为和企业成长纳入同一研究的框架之中,探究了企业家创新行为在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影响中的中介作用,从而丰富了企业家对企业成长影响的理论研究。
张锐[6](2019)在《“载体”还是“本体”?—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互联网的兴起与发展,对当代社会结构及其运行模式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引发了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时至今日,这种变化的具体表现,概括而言大体上可归结为这样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及其对社会结构的深度嵌入,深刻地重构了整个社会包括其各个单元既往的运行规则,同时也改变了互联网本身只是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功能角色;另一方面,互联网独特的技术架构与运行演变规律,也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对话模式,并使人们逐渐形成了对互联网新运行逻辑的认知成果或所谓“互联网思维”。意识形态作为社会观念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当代社会之间的关系也随着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正在变得更加复杂而多变,从而在此基础上推动了“互联网意识形态”这一问题本身的浮现,并逐渐演变为目前学术界高度关注的理论焦点。近年来,围绕着互联网与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探讨,学界主要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一种是认为互联网具有意识形态传播功能,另一种则认为互联网自身也展现出意识形态属性。这两种观点和主张都有自身提出的理论依据和时代背景,但随着互联网与社会发展的互动深入,上述两类观点不仅各自被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和指向,而且其相互之间也开始产生出日益深化的辩驳与争论。基于此,本文在研究互联网与意识形态二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揭示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属性,其目的在于明确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功能,究竟是作为“载体”时所体现的服务于意识形态传播的工具功能,还是作为“本体”时技术自身所承载的意识形态属性的外显。笔者以为,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与澄清无疑兼具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本文的写作思路沿着两条主线展开:一是基于传统的“载体论”视角,论证互联网作为技术载体工具对意识形态建设的具体或外在功能,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维度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描述;二是基于“本体论”视角,从互联网技术自身所引发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更,论述互联网思维与互联网精神的内在意识形态功能或其本身具有的意识形态属性。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从互联网技术发展及其嵌入社会结构的全过程来看,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功能既是作为载体工具而体现的,也是互联网技术自身的一种内在属性,即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样态。最后,本文还尝试结合我国互联网治理的现实语境,提出整合“本体论”与“载体论”基础上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建设及治理思考。论文具体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问题的由来:关于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争论”,在概要性地阐释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及演变的基础上,介绍了关于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主要争论观点,并对这些观点的局限性进行分析,由此提出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再审视问题;第二章“‘载体论’分析:互联网作为社会结构的意识形态属性”,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日常生活等维度,分析互联网作为技术社会的载体的意识形态属性表现;第三章“‘本体论’分析:互联网作为思维方式的意识形态属性”,从技术自身作为一种社会性本体的角度,分析互联网作为一种特定的“结构—功能”统一体的意识形态属性;第四章“‘载体’与‘本体’的双重变奏: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出现”,是文章对之前两类观点的融合创新,分析了互联网执行意识形态功能的作用机制,论述了“互联网思维”是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并对新的互联网意识形态与传统政治意识形态进行比较,以图为互联网境遇下治理意识形态的相关实践找寻相关的理论依据;第五章为“中国语境下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及其治理分析”,是整篇文章的实践应用部分,该章针对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的特殊矛盾状况,提出建构互联网意识形态的方法论,并通过“互联网+‘一带一路’”这样的案例,进行了如何掌握互联网时代意识形态的中国话语权的实证分析。正是基于上述研究思路和分析架构及其具体阐释,本文从总体上指出:一方面,互联网作为一种载体工具已经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社会全过程,通过影响当前社会结构实现其意识形态属性;而另一方面,作为技术本身,互联网也通过其技术结构所形成的新的存在及选择方式在互联网社会中形成特定的技术意识形态,并具体地通过互联网思维呈现出来。因此,从互联网技术产生、发展到深度应用的整个过程来看,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功能是一个“载体论”与“本体论”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和相互深化的过程。而由此形成的当代意识形态的互联网存在或互联网的意识形态面貌,无疑为国家的意识形态治理工作提出了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的时代境遇。由此来看,“中国语境”下的互联网意识形态治理工作,既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技术作为技术“本体”的复杂性,也要处理好由于技术发展而带来的互联网“载体”工具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中的策略性问题,既要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上的技术创新“硬实力”,也要强化工具治理的“软实力”,从基本理念到具体方法上进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创新,提出适应新时代背景下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建设思路及治理方略。
董凡[7](2019)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内学者研究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及司法实践,历来注重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责任方式等问题的定性探究,而较少重视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功能、原则、数额的确定等核心内容进行充分的论证与实证分析。以致于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一直饱受诟病,并与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要求不相适应。现阶段,学理界与实务界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情势严峻的主要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尚未充分发挥保护权利人、遏制侵权行为、持续激励创新的制度效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的研究成果多数仅简单借用传统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内容,十分缺乏在传承继受基础上形成创新发展性质的研究成果。因此,国内多数研究结论与建议亦无法有效解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赔偿低、举证难等突出问题。本文在基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特殊性以及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的现实情势,围绕“制度本体内容构成与适用现状”、“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具体赔偿方式及其适用路径”与“制度完善对策”四大主轴,设计研究框架,展开深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在“制度本体内容构成与适用现状”部分,旨在探求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核心组成内容及其内涵。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在损害意涵、制度功能、基本原则、多元赔偿方式方面明显有别于传统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同时,通过对1769件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裁判案件的实证分析,可以清晰地发现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缺失基础理论指引、具体赔偿方式适用空间有限、法定赔偿裁量空间较大以及缺乏专门证据制度等显现问题。在“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部分,深入剖析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两大方面。基于现有侵权情势严峻、赔偿额补偿效果遏制社会创新潜力以及传统民事损害赔偿理念难以解释突破法定赔偿上限等现实状况,进而强调“预防功能”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应将预防功能与救济功能置放于同一功能价值位阶,以发挥其遏制侵权、促进创新的制度效果。传统民事损害赔偿以填平救济原则作为最主要的计赔原则,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在坚持填平救济原则的同时,还应当明确引入和确立市场价值原则和比例原则,构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三原则”内容体系。在适用填平救济原则作为确定赔偿实现目标的基础上,具体适用市场价值原则来确定初步的损害赔偿数额,再适用比例原则确定最终的合理损害赔偿额。在“赔偿方式及其适用规则”部分,实际损失应当厘清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另外,法官在适用实际损失和侵权获益赔偿方式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持“分摊原则为原则,以整体市场价值原则为例外”的裁判逻辑;适用“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时,应当扩大合理许可费基准范围,适当援引域外计算合理许可费基数的司法经验;同时,应当确立“法定赔偿”的量化裁判标准。同时,我国应当全面引入“惩罚性赔偿”,并在适用规则方面设计精细化赔偿倍数的考量因素。基于上述研究,本文认为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需从实体法、程序法和相关配套制度三方面进行完善。在实体法维度,应当修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方法的法定位序及适用关系,即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赔偿基准、取消适用损害赔偿方法的法定位序限定等;删除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中“倍数”的立法措辞,而以“合理许可使用费”的赔偿方式代替;适当修正法定赔偿的最低判赔限制与至高判赔上限,以及统一“法定赔偿”的立法措辞;提出以“故意侵权”和“实施两次以上的侵权行为或者侵权情节严重”作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并且统一判赔倍数的幅度。在程序法维度,提出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证据收集阶段确立诉讼证据披露规则与证据保全规则;在诉讼庭审过程中确立举证妨碍规则以及降低证明标准的完善建议。在相关配套措施方面,应当强调通过发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政策的指引作用;强化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示范作用,以及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引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及司法会计制度。通过上述完善对策的实施,促进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发挥出最优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鑫[8](2019)在《社会性别视角下我国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以来,随着全世界范围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诸多因素的巨大变化,女性的政治、经济地位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诸多国家都积极地推进离婚制度变革,普遍确立了离婚自由的基本原则,以无过错离婚主义为基础修订离婚立法。但是在平等婚姻主体的离婚自由得以实现的同时,却也引发了新的社会问题,最集中的表现是离婚女性的经济贫困化和未成年子女利益保障不足。国内诸多学者开展的理论研究以及司法实证调查都显示,我国存在着离婚主体间权利义务分配不公正,离婚妇女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近年来,世界上诸多国家都在针对实现离婚自由与公平分担因离婚而产生的不利经济后果方面,积极地、持续性地推进相关制度之变革。西方女性主义的社会性别分析是把社会性别作为分析的关系范畴的理论框架或科研方法,能够为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研究提供独特的研究视角。本文考察女性主义的社会性别视角及其在婚姻家庭领域的性别分析成果,对离婚夫妻财产利益平衡机制的完善进行理论探讨。目前,中国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正在编撰之中,本文拟对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中构成离婚夫妻财产利益平衡机制的夫妻财产分割制度和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帮助等救济制度,并落脚于中国的实际,运用女性主义的社会性别研究视角与方法进行分析与研究,以期对中国的婚姻家庭立法完善提出立法建议,以供我国立法机关参考。除引言外,本文的正文部分共分为五章,约18万字。第一章“社会性别视角与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的基本理论”。本章首先考察西方女性主义理论主要流派的重要观点以及社会性别分析的主要内容与方法,然后概述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的基本理论,最后明晰在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研究中适用社会性别分析的意义。其中围绕研究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问题的需要,梳理女性主义诸思想流派的主要观点时,既需要避免女性主义理论的局限之处,又要借鉴女性主义理论的积极价值,为具体制度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方法依据: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主张男女同样理性,有利于女性平等主体地位确立的研究;文化女性主义主张实施满足女性特殊需求的保护措施,有利于促进男女实质平等的实现;激进女性主义揭示了父权宰制是男女不平等的深刻根源,有利于促进婚姻关系中权利平等分配的研究;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对劳动分工的分析,有利于开展家务劳动分工机制的研究;后现代女性主义关注女性内部差异的视角,有利于促进对弱者利益的关注。第二章为“夫妻主体地位与家庭分工的社会性别理论研究”。本文重点选取了女性主义理论对夫妻关系立法与司法影响较大的三个问题作为阐释和分析对象,即夫妻主体地位、家庭劳动分工模式、平等与差异保护方法。具体而言:其一,对夫妻主体地位以及婚姻关系的认识决定着婚姻财产制度的设计。本文通过对现代婚姻关系模式的社会性别视角考察,主张借鉴女权主义理论的伙伴关系婚姻模式建构夫妻双方的平等关系。其二,本文在研究社会性别理论对家庭性别劳动分工问题剖析、批判的基础上,主张以夫妻平等分担家务劳动分工机制与家务劳动补偿机制解决夫妻间权利义务失衡的问题。其三,本文梳理和评析女性主义的男女平等观,主张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的男女平等原则指导离婚夫妻财产衡平机制的构建。第三章为“我国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规制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划定共同财产的界限,是夫妻双方财产权益分配的基础。本章首先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类型和与之相适应的夫妻共同范围的立法演变,从社会性别视角反思我国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界限的规则,审视我国现行立法与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文中关于共同财产类型与个人财产类型划分存在的性别盲点,从伙伴婚姻模式的家庭劳动分工提出如下主张:其一,主张在婚姻家庭领域重新界定“贡献价值”一词的内涵,承认家务劳动贡献价值,将贡献规则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界定的规则体系。其二,综合运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界定规则,对我国现行婚姻立法中两种财产的权属做出修改,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一是,主张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婚后所得共同保持一致。二是,主张将“夫妻一方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及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自然增值)”划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对夫妻一方照顾老人付出较多的情形,通过家务劳动贡献补偿原则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给予离婚经济补偿。第四章为“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本章第一部分是从立法与司法两方面研究我国现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具体包括相关立法之概述,司法适用状况之实证调查,经过社会性别视角审视,提出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以均等原则为一般原则不利于承担主要家务劳动的夫妻一方(主要是女方)的权利保护。本章的第二部分是在借鉴公平原则的域外立法经验和女性主义者的公平正义家庭观念的基础上,提出以公平原则作为统领原则建构我国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体系,并论证其正当性。由于公平原则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本章的第三部分重点研究离婚财产分割公平原则的考量因素,提出从过错、贡献、需要等方面设立具体的考量因素并论证其正当性,其中在贡献因素中强调家务劳动贡献价值;在需要因素研究中,引入女性主义者的能力方法,强调对弱者利益的保护在于实现能力提升。本章提出我国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的立法建议,人民法院遵循男女平等原则,家务贡献补偿、照顾弱者利益以及照顾无过错方予以公平处理。第五章“我国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和离婚经济补偿制度旨在对离婚经济弱势方的权利缺损予以救济,是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的重要一环。本章从社会性别视角审视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和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简要阐述了两项制度的立法沿革和制度内容,对两项制度的司法适用状况进行实证调查与社会性别分析。通过比较域外相关制度的具体内容,借鉴域外先进立法经验,从我国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的体系化结构出发,明晰两项制度的救济功能与适用范围,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从社会性别视角审视,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和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主要适用群体是女性,但是两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低适用”、“低救济”的问题,没有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救济功效,从实质上说,不利于对家务贡献的补偿和对经济弱势方利益的救济,我国离婚经济弱势女性的财产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两项制度的桎梏都在于适用条件的苛刻,本文建议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有条件地扩展适用于实行法定共同财产制,即适用于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支持或协助另一方学习或工作等付出较多的,离婚时,没有共同财产或共同财产数量很少不能得到适当补偿的情形。本文建议将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适用条件提升至离婚时一方生活“相对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按照满足该方“合理生活”需要的标准给予帮助的情形。在制度功能的界分上,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强调对家务贡献方利益损失的补偿功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强调对生活困难方提供最后救助的保障功能。秉承贡献与需求相结合,经济自立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地分担因离婚产生的不利经济后果,使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与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在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中发挥补救功能。
孙健[9](2019)在《海外学者对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的总结》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显着成就引起了海外学界的高度关注。海外学者高度赞赏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成绩,他们认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立足本国独特国情,重视文化作用的发挥,推行渐进式改革,积极融入全球化浪潮;二是坚持并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多措并举推进改革;三是发挥中国共产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政治建设,坚持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深入剖析海外学者对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的总结,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推进新时代的改革开放,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示一个全面、真实、开放的中国。
董博[10](2019)在《中国人才发展治理及其体系构建研究》文中提出人才问题历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理论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关注的重大问题。选择研究“人才发展治理”问题,主要基于以下时代背景:一是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全球人才竞争变革。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已经逐步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为创新驱动。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由于人才资源的稀缺性,全球范围内的人才竞争日趋激烈,这些竞争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薪酬、待遇、平台的比拼,而日益成为全方面、系统性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较量。二是治理理论的出现引发对人才发展路径的反思。治理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在西方兴起以来,被应用于各类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与此同时,人才发展格局正在改变,政府不再是推动人才发展的唯一责任主体,市场经常性在人才配置中出现失灵,社会组织蓬勃兴起开始参与人才发展事务,人才也以独立的姿态成为推动人才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些促使我们必须用治理理念去重新审视人才发展问题。人才发展已经踏入治理时代。三是破解人才发展实践难题需要构建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我国人才发展面临着国际人才竞争力不足、区域人才发展不平衡、面向未来的高端人才开发体系不成熟三大挑战,需要用开放包容的制度、运行高效的模式、科学规范的机制解决,这些都是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四是党管人才体制加速人才发展治理进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作出一系列讲话、批示和指示,体现出丰富的治理思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如何构建适应创新驱动要求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推动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成为当前我国人才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特别是2016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做出“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部署,为人才发展治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指明了方向,人才发展治理开始在更广范围内受到关注。这些重大变革趋势,凸显了人才发展治理的重要性,为人才发展治理创造了条件。本研究有两方面意义:一是在理论上,用治理理论思考人才发展问题,梳理人才发展治理形成脉络、概括人才发展治理特征、提出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应然框架,丰富和拓展了治理理论的研究范畴。二是在实践上,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出发,系统分析我国人才发展治理案例,概括我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实践困境,尝试提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构建路径,对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践具有参考借鉴意义。本研究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实地调研等方法。一是通过查阅文献,对人才发展治理的概念和研究现状进行综述研究,确定研究重点,梳理理论基础。二是对不同地域、不同制度、不同发展基础的12个国家人才发展实践进行梳理和对比,从中寻找人才发展治理基本规律。三是深入3个省的15个县市的农村、园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实地走访、访谈座谈等,选择重点人才发展案例进行“解剖麻雀”式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体系构建路径。本文除去绪论和结论共分四章:第一章“人才发展治理概念阐释和理想愿景”。基于对有关概念产生背景和发展脉络的梳理阐述,对本研究涉及的人才、人才发展和人才发展治理三个核心概念进行深入阐释和界定,对人才发展治理的整体特征进行初步描述,提出了多中心布局、多层次结构、多关系网络的人才发展治的理想愿景,使研究问题范畴更加精准。第二章“人才发展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国际借鉴”。一是依次剖析对人才发展治理研究有支撑作用的人力资本理论、创新理论和治理理论,探讨阐述这些理论对于丰富人才发展治理理论和指导人才发展治理实践的作用和意义。二是梳理、回顾、对比12个国家人才发展实践历程,挖掘国外人才发展过程中的治理思想。三是从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等四个维度,归纳国外人才发展治理基本要素特征。最后,对世界主要国家人才发展治理共性经验进行概括,从中寻求对人才发展治理的规律性认识。第三章“人才发展治理的中国探索和理论反思”。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才发展治理孕育发展历程进行概括,对4个人才发展典型案例和东北J省人才发展治理实践进行案例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遇到的治理目标不明确、治理体制不顺、治理环境不优等实践困境,以及我国人才发展治理面临的适应人才自由全面发展需要、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适应构建世界命运共同体需要等4方面趋势要求。第四章“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体系框架和建构路径”。在前面研究基础上,提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应然构架,对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建设目标、机制构成进行概括。并进一步阐述了构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路径,从夯实运行基础、强化能力建设、完善方式手段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本文创新之处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从人才自身、人才资本和人才事业三者共同发展的视角提出“人才发展”的概念。学者们对“人才”概念研究论述得较多,但对于“人才发展”少有探讨。研究中在对人才发展概念发展过程进行梳理、对历史上与“人才发展”内涵相似、使用语境相近的有关概念进行比较基础上,跳出基于“人才发展”语义层面的理解,提出人才发展是“包括人才自身发展、人才资本增值、人才事业进步在内的诸多公共事务的总和”的概念。这一概念的界定有助于准确确定“人才发展治理”的研究范畴。二是从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能力和治理结构等4方面概括了世界主要国家人才发展治理的特征。通过将人才发展置于治理视角下进行探讨,从人才竞争战略、人才培养开发、人才引进、人才法律法规等4方面,对不同地域、不同制度、不同发展阶段的12个国家人才发展实践,进行系统梳理和对比分析,概括出治理主体多元与协同、治理方式法制与规范、治理能力现代与科学、治理结构立体与高效等人才发展治理规律性特点。并从操作层面对政府主导的宏观决策机制、畅通的跨部门合作机制、人才资金投入多元化机制、市场化运作与国家战略有机结合、全链条人才开发体系等5方面经验做法进行阐述。此前没有学者对人才发展治理的特点和经验进行概括。三是用治理理论对中国人才发展实践进行剖析,对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孕育发展阶段进行划分,并通过案例分析概括了当前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主要理念和方法。在文献研究基础上,将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产生发展过程概括为“基础积累期”“雏形出现期”“格局加快构建期”和“体系形成期”4个阶段。并通过文献研究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人才争夺战降温”“区域间人才平衡发展”“推动人才科技成果转化”“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等4个国家层面、区域层面、单位层面人才发展治理实践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从中概括出政府间合作、推动政府角色重塑、公共服务市场化、多中心治理等治理理念和治理方法,从而对我国人才发展实践困境和趋势要求进行了科学判断,对于科学客观判断我国人才发展治理状况具有一定意义。四是提出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体系框架和构建路径。基于对国际和国内人才发展治理实践的分析,对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是什么”“怎么办”问题进行阐释,将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概括为以“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为目标,由“党委统筹的领导机制”“政策引导的运行机制”“市场配置的动力机制”“依法治国的保障机制”构成的网络化治理,并对建设目标和机制构成进行深入阐述。在此基础上,系统论述了通过深化改革、优化生态、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加强监测评估等策略加快构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二、知名学者王则柯撰文分析市场经济与企业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知名学者王则柯撰文分析市场经济与企业家(论文提纲范文)
(1)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范围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基础理论与分析范式构建 |
第一节 产品质量监管概述 |
一、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 |
二、监管与产品质量监管 |
三、产品质量监管工具 |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管相关理论 |
一、法经济学理论 |
二、政府管制理论 |
三、安全价值理论 |
四、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管范式建构:一种法治化分析路径 |
一、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初始法制状态 |
二、“观念——结构——行为”法治化分析路径的建构 |
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框架 |
第一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目标 |
一、价值目标:打造协同治理的法治监管模式 |
二、结构目标:形成科学合理的法治平衡 |
三、行为目标:形成多元协同、社会共治的法治格局 |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动力来源 |
一、内在动力:现代质量监管理念的嵌入 |
二、外在动力:法律制度供求的非均衡 |
三、直接动力:利益驱动下的理性选择 |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阻力因素 |
一、思想阻力:理念认知滞后 |
二、结构阻力:制度变迁及其路径依赖 |
三、行为阻力: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 |
第四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选择 |
一、观念选择:渐进式路径 |
二、结构选择:社会化路径 |
三、行为选择:法治化路径 |
第三章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变迁 |
第一节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演进 |
一、改革开放前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
二、改革放开后的产品质量监管制度 |
三、产品质量监管法制演进沿革述评 |
第二节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成效 |
一、监管理念从国家权力走向公民权利 |
二、监管法制从自利型走向服务型 |
三、监管行为从单一手段走向多元化手段 |
第三节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运行存在问题 |
一、监管理念守旧,价值目标冲突 |
二、法制体系内容交叉冲突,与市场实际脱节 |
三、监管行为倚重运动式监管,参与主体单一 |
第四章 境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借鉴 |
第一节 产品主导型监管 |
一、监管理念 |
二、法制结构 |
三、监管行为 |
第二节 消费者主导型监管 |
一、监管理念 |
二、法制结构 |
三、监管行为 |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管立法体系分析及启示 |
一、各国产品质量监管立法体系的分析 |
二、各国产品质量监管立法体系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路径 |
第一节 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观念变革 |
一、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基本价值取向 |
二、产品质量监管法治意识形态革新 |
第二节 重塑产品质量监管法治结构 |
一、深化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 |
二、构建科学规范的多方参与制度 |
三、优化各方主体间联系互动制度 |
四、建立监管法治影响评估分析制度 |
第三节 优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行为 |
一、加强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检查方式手段 |
二、细化消费者监管权利义务 |
三、加强企业主体责任 |
四、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监管优势 |
五、提高信息传递质量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2)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内容 |
(三) 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重难点和创新之处 |
(一) 研究的重难点 |
(二)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理论阐释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廉洁与廉政 |
(二) 廉洁教育 |
(三) 大学生廉洁教育 |
二、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一) 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重要性 |
(二) 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必要性 |
三、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理论依据 |
(一) 马恩等经典作家廉洁教育理论 |
(二) 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廉洁教育的论述 |
(三) 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关于廉政教育的思想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历史演进和经验总结 |
一、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历史发展 |
(一) 大学生廉洁教育的萌发期(1949年—1976年) |
(二) 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初步发展(1976年—2005年) |
(三) 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快速发展期(2005年—2012年) |
(四) 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全面建设期(2012年—) |
二、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基本经验 |
(一) 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对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指导 |
(二)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领导 |
(三) 坚持优秀传统文化中廉洁教育的思想弘扬继承 |
(四) 坚持新时代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 |
第三章 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现实审视 |
一、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调研的基本情况 |
(一) 调研的内容和方式 |
(二) 当前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基本情况 |
(三) 当前大学生廉洁教育的成效 |
二、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存在的问题 |
(一) 大学生廉洁教育队伍建设不到位 |
(二) 大学生廉洁教育内容不完善 |
(三) 大学生廉洁教育方法不丰富 |
(四) 大学生廉洁实践知行不统一 |
三、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廉洁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 |
(二) 价值多元文化和网络环境的持续影响 |
(三) 有效的教育合力尚未形成 |
第四章 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境外借鉴 |
一、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国外借鉴 |
(一) 通过课程教学培育廉洁意识 |
(二) 通过实践活动养成廉洁习惯 |
(三) 通过文化氛围引导廉洁观念 |
二、大学生廉洁教育的香港经验 |
(一) 法治社会为大学生廉洁教育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
(二) 全方位的育人实践为大学生廉洁教育提供培育土壤 |
三、国外和香港地区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启示 |
(一) 强化廉洁教育的立体化渗透 |
(二) 强化政府在廉洁教育中的组织引领 |
(三) 强化社区教育模式的积极探索 |
第五章 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总体思路 |
一、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目标 |
(一) 增强廉洁认知 |
(二) 提升廉洁认同 |
(三) 树立廉洁观念 |
(四) 践行廉洁行为 |
二、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原则 |
(一) 方向性和学理性相统一的原则 |
(二) 认知和践行相统一的原则 |
(三) 灌输教育与双向互动相结合的原则 |
(四) 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结合原则 |
三、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机制建设 |
(一) 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主体构建 |
(二) 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组织机制建设 |
(三) 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保障机制建设 |
(四) 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评价机制建设 |
第六章 新时代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的路径探索 |
一、完善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内容体系 |
(一) 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廉洁教育理论 |
(二) 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教育理论 |
(三) 加强新时代使命担当的理论教育 |
二、完善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途径载体 |
(一) 优化新时代大学生课堂廉洁教育 |
(二) 丰富新时代大学生实践廉洁教育 |
(三) 创新新时代大学生网络廉洁教育 |
(四) 拓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的途径 |
三、优化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环境 |
(一) 营造清廉社会环境 |
(二) 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
(三) 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
(四) 打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文化自信视域下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境)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境)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目标、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思想渊源与指导思想 |
2.1 近代中国铁路倡导者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1 盛宣怀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2 詹天佑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3 梁士诒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4 孙中山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5 张嘉璈的铁路建设思想 |
2.2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铁路观 |
2.2.1 马克思关于铁路的相关论述 |
2.2.2 恩格斯关于铁路的相关论述 |
2.2.3 列宁、斯大林关于铁路的相关论述 |
2.3 中国共产党人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1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2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3 以江泽民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4 以胡锦涛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5 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铁路建设的相关论述 |
第3章 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基础理论探析 |
3.1 基本概念界定 |
3.1.1 文化 |
3.1.2 铁路文化 |
3.1.3 新中国铁路文化 |
3.1.4 文化自信 |
3.2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结构、特征与功能 |
3.2.1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结构 |
3.2.2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特征 |
3.2.3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功能 |
3.3 新中国铁路文化与资本主义国家铁路文化的异同比较 |
3.3.1 新中国铁路文化与资本主义国家铁路文化的共同点 |
3.3.2 新中国铁路文化与资本主义国家铁路文化的不同点 |
3.4 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历程彰显文化自信 |
3.4.1 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内涵 |
3.4.2 从文化自觉到文化自信: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发展脉络 |
第4章 反映文化自信物质成果的新中国铁路物质文化建设 |
4.1 新中国铁路建筑文化建设 |
4.1.1 有着鲜明时代印记的车站文化建设 |
4.1.2 展现深刻时代价值的铁道文化建设 |
4.2 新中国铁路收藏文化建设 |
4.2.1 有着卓越历史贡献的铁路机车 |
4.2.2 有着特殊历史回忆的铁路车票 |
4.2.3 有着重要历史价值的铁路纪念章(碑) |
第5章 彰显文化自信价值内核的新中国铁路精神文化建设 |
5.1 新中国铁路精神生产 |
5.1.1 革命斗争精神的传承 |
5.1.2 铁路建设精神的彰显 |
5.2 新中国铁路文艺创作 |
5.2.1 难以消解的文化矛盾心理 |
5.2.2 浓郁的红色文化气息 |
5.2.3 多样性的铁路文艺表达 |
5.3 新中国铁路思想政治工作 |
5.3.1 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
5.3.2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爱国精神 |
5.3.3 加强思想政治宣传,增强思想性和政治性 |
5.3.4 加强路风教育,展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 |
第6章 体现文化自信制度保障的新中国铁路制度文化建设 |
6.1 新中国铁路法规制度建设 |
6.1.1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铁路法制建设 |
6.1.2 改革开放到新时代以前的铁路法制建设 |
6.1.3 新时代的铁路法制建设 |
6.2 新中国铁路体制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
6.2.1 新中国铁路体制建设 |
6.2.2 新中国铁路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
第7章 塑造文化自信良好形象的新中国铁路行为文化建设 |
7.1 新中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 |
7.1.1 新中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理念 |
7.1.2 新中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实践 |
7.2 新中国铁路服务文化建设 |
7.2.1 新中国铁路服务文化建设理念 |
7.2.2 新中国铁路服务文化建设实践 |
7.3 新中国铁路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 |
7.3.1 新中国铁路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的意义 |
7.3.2 新中国铁路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的实践 |
第8章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价值及新时代建设路径探析 |
8.1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价值 |
8.1.1 国家建设的动脉 |
8.1.2 时代精神的表征 |
8.1.3 释放人情的场域 |
8.1.4 国际舞台的名片 |
8.1.5 中国故事的素材 |
8.2 加强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的路径 |
8.2.1 加强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的原则 |
8.2.2 加强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的几点举措 |
8.3 创造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新辉煌以增强文化自信 |
8.3.1 注入新时代文化自信的底气 |
8.3.2 “一带一路”倡议下推动中国铁路文化的国际传播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博览轨迹”——铁路文化的实地考察 |
附录2:近代中国铁路车站文化略谈 |
附录3:改革开放以来部分铁路文学杂志创刊表 |
附录4:新中国铁路安全主要法规名录表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 |
(4)柏桦诗歌在海外的译介与接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1.5 研究意义与价值 |
第2章 柏桦诗歌创作及国内研究 |
2.1 柏桦生平 |
2.2 柏桦诗歌创作 |
2.2.1 诗歌创作概况 |
2.2.2 诗歌创作“表达”期 |
2.2.3 诗歌创作“往事”期 |
2.2.4 诗歌创作“逸乐”期 |
2.3 柏桦诗歌国内研究综述 |
2.3.1 柏桦早期作品研究 |
2.3.2 柏桦近期作品研究 |
2.4 柏桦作品在港台 |
2.4.1 香港 |
2.4.2 台湾 |
第3章 柏桦诗歌在海外的译介 |
3.1 译介概况 |
3.1.1 在英语世界的译介 |
3.1.2 在非英语世界的译介 |
3.2 译介主体 |
3.2.1 译者背景 |
3.2.2 译者类型 |
3.2.3 翻译模式 |
3.3 文本选择 |
3.3.1 文本选择概况 |
3.3.2 文本选择的缘由探析 |
3.4 传播媒介 |
3.4.1 出版机构 |
3.4.2 网络媒介 |
3.5 社会文化语境 |
3.5.1 早期:1988-2007 |
3.5.2 近期:2008年至今 |
第4章 柏桦诗歌在海外的接受 |
4.1 在英语世界的接受 |
4.1.1 接受概况 |
4.1.2 以菲奥娜为中心 |
4.1.3 以戴迈河为中心 |
4.2 在非英语世界的接受 |
4.2.1 在法国的接受 |
4.2.2 在德国的接受 |
4.2.3 在其他国家的接受 |
4.3 中外不同视域下的柏桦研究 |
4.3.1 访谈对比分析 |
4.3.2 研究内容差异 |
4.4 不同语境下的柏桦评价 |
4.4.1 中国大陆评价 |
4.4.2 中国港台评价 |
4.4.3 海外评价 |
第5章 柏桦诗歌翻译研究 |
5.1 多译本对比分析:以英译本为例 |
5.1.1 文本概述 |
5.1.2 文本形式分析 |
5.1.3 译本对比分析 |
5.1.4 译者风格评析 |
5.2 柏桦诗歌翻译中的变异:以霍布恩英译为例 |
5.2.1 变异研究理论基础 |
5.2.2 译者背景及其翻译实践 |
5.2.3 霍布恩英译中的变异 |
5.3 中外译者合作翻译案例述评 |
5.3.1 《望气的人》译文对比 |
5.3.2 《一切黑》译文对比 |
第6章 柏桦诗歌海外译介的理论阐释与当代意义 |
6.1 从文学场域理论看柏桦诗歌译介与接受 |
6.1.1 早期与近期接受状况对比分析 |
6.1.2 文学场域理论与思维范式变革 |
6.2 从阐释学理论视角看诗歌翻译的当代意义 |
6.2.1 译者的角色与任务 |
6.2.2 现代阐释学的理论启示 |
6.2.3 诗歌翻译与诗歌意义建构 |
6.3 中国当代诗歌如何更好地走向世界 |
6.3.1 海外汉学家看中国当代诗歌:理性的启示 |
6.3.2 中国当代诗歌海外译介:策略与路径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柏桦着作及获奖简介 |
附录2 :柏桦受邀参加国际诗会活动情况 |
附录3 :柏桦早期与海外汉学家译者的通信情况 |
附录4 :德国汉学家白嘉琳对柏桦的访谈原稿 |
附录5 :笔者对部分汉学家译者的访谈稿 |
附录6 :柏桦译诗发表情况统计表 |
附录7 :尚未出版的柏桦诗歌英译篇目统计 |
附录8 :柏桦2016年在巴黎七大诗歌研讨会的演讲稿 |
附录9 :多译本对比研究诗歌中英文本材料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5)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影响的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框架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主要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本研究的创新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基础理论及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新人力资本理论概述 |
2.1.2 企业家概念界定 |
2.1.3 企业家创新行为 |
2.2 企业家与企业成长理论 |
2.2.1 企业家理论概述 |
2.2.2 企业成长理论概述 |
2.2.3 企业成长的企业家论 |
2.3 文化资本与经济发展 |
2.3.1 文化资本理论研究概述 |
2.3.2 文化资本理论对经济增长影响作用分析 |
2.3.3 文化资本对经济发展宏观层面的影响:文化价值观的导向作用 |
2.3.4 文化资本对经济发展微观层面的影响:企业文化资本与企业成长 |
2.4 个体文化资本与企业成长 |
2.4.1 个体价值观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
2.4.2 个体认知能力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
2.4.3 个体心理特质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
2.5 研究评述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企业家文化资本的内蕴 |
3.1.1 企业家文化资本的基本定义 |
3.1.2 企业家文化资本的主要类型 |
3.1.3 企业家文化资本的主要特征 |
3.2 企业家文化资本的影响因素、构成要素、结构维度与功能作用 |
3.2.1 企业家文化资本的影响因素 |
3.2.2 企业家文化资本的构成要素 |
3.3 企业家文化资本与企业家人力资本、企业家社会资本的区别与联系 |
3.3.1 企业家文化资本与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主要区别 |
3.3.2 企业家文化资本与企业家社会资本的主要区别 |
3.3.3 企业家文化资本与企业家人力资本、企业家社会资本的内在联系 |
3.4 企业家文化资本与企业家精神的区别与联系 |
3.4.1 主要区别 |
3.4.2 内在联系 |
3.5 企业家文化资本影响企业成长的作用路径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影响的研究假设 |
4.1 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
4.1.1 价值性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
4.1.2 认知性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
4.1.3 情感态度性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
4.2 企业家创新行为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
4.2.1 企业家创新行为需求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
4.2.2 企业家创新行为动机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
4.2.3 企业家创新行为能力对企业成长的影响 |
4.3 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家创新行为的影响 |
4.4 企业家创新行为的中介作用 |
4.5 概念模型与变量选择 |
4.5.1 概念模型 |
4.5.2 变量选择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实证分析 |
5.1 问卷设计 |
5.1.1 问卷调查的对象 |
5.1.2 问卷设计过程 |
5.1.3 问卷设计内容 |
5.2 问卷发放及调查 |
5.2.1 问卷发放 |
5.2.2 预调查和正式调查 |
5.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3.1 测量对象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5.3.2 测量问项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 信度分析 |
5.5 效度分析 |
5.6 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
5.7 假设检验与结果 |
5.7.1 企业家文化资本、企业家创新行为与企业成长的关系检验 |
5.7.2 企业家文化资本与企业家创新行为的关系检验 |
5.7.3 企业家创新行为的中介作用检验 |
5.7.4 主要研究结论 |
5.8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论文期间的学术活动及成果情况 |
(6)“载体”还是“本体”?—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由来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难点与可能的创新点 |
(一)研究难点 |
(二)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问题的由来: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论争 |
一、“意识形态”概念界定 |
(一)意识形态涵义 |
(二)“意识形态属性”判定条件 |
二、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主要观点与局限性分析 |
(一)作为技术载体的互联网意识形态论 |
(二)作为技术自身的互联网意识形态论 |
(三)局限性分析 |
三、互联网与意识形态关系的再审视 |
(一)“载体论”还是“本体论” |
(二)基于载体与本体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分析 |
第二章 “载体论”分析:互联网作为社会结构的意识形态属性 |
一、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的政治维度 |
(一)多元化的意识形态的传播 |
(二)自由平等意识形态的传播 |
(三)个人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 |
二、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的经济维度 |
(一)消费主义的流行 |
(二)共享意识的兴起 |
(三)服务价值的强化 |
三、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的文化维度 |
(一)创新理念的普及 |
(二)知识权力的凸显 |
(三)网络文化的繁荣 |
四、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的生活维度 |
(一)娱乐主义的盛行 |
(二)虚拟生存的异化 |
(三)绿色理念的深化 |
第三章 “本体论”分析:互联网作为思维方式的意识形态属性 |
一、“互联网思维”的概念界定 |
(一)“互联网思维”研究方法 |
(二)“互联网思维”概念界定 |
二、互联网技术体系特点:互联网思维方式形成的技术前提 |
(一)“互联互通”:时空观念重组与互联思维的普及 |
(二)“去中心化”:对权力结构和权威意识的消解 |
(三)“拟态空间”:虚拟身份兴起与实体世界的解构 |
三、互联网思维特征:互联网运行逻辑的思维认知 |
(一)大数据思维 |
(二)众筹思维 |
(三)关系思维 |
(四)自组织思维 |
(五)不确定性思维 |
(六)分布式思维 |
第四章 “载体”与“本体”的双重变奏: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出现 |
一、以互联网媒介为主导的意识形态正在形成 |
二、互联网媒介意识形态功能的作用机制 |
(一)作为“载体”:互联网媒介环境对社会心理的干预 |
(二)作为“本体”:基于技术存在决定的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的偏向 |
三、媒介技术的社会化中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分析 |
(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其社会化过程 |
(二)历时性与共时性:互联网技术社会化过程中的意识形态特征 |
(三)载体性与自主性:互联网技术社会化过程中的意识形态表现 |
四、交往关系中的互联网媒介意识形态分析 |
(一)互联网媒介技术形成的交往关系 |
(二)互联网意识形态:交往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 |
五、互联网媒介作为意识形态的比较分析 |
(一)作为“意识形态的互联网”与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比较 |
(二)“互联网作为特殊意识形态”与“科技即意识形态”辨析 |
第五章 “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及其治理分析 |
一、“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的内涵与特征 |
(一)“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的内涵 |
(二)“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的新特征 |
二、“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新意识形态的新挑战 |
(一)互联网载体意识形态功能治理难度的改变 |
(二)互联网自身意识形态功能的认知具有复杂性 |
三、“中国语境”下互联网意识形态创新构建的逻辑进路 |
(一)宏观上创新互联网意识形态构建理念:从监管到治理 |
(二)中观上调整互联网意识形态治理策略:从观念意识形态到技术意识形态 |
(三)微观上改进互联网意识形态话语建构方式:从官方话语形式到共识效用思维 |
四、“互联网意识形态+”的实践应用:重构互联网意识形态中国话语权 |
(一)构建全新合作场域:推动“一带一路”信息的互联互通 |
(二)孵化民心连通方式:以数字化体验想象唤醒文化认同 |
(三)创新主题内容建构:打造“一带一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思路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学术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构成与立法依据 |
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构成 |
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依据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现实考察 |
一、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呈泛化态势 |
二、判赔金额与诉请金额间差距较大 |
三、部分赔偿额超过法定赔偿的上限 |
四、缘于“举证难”致使审理周期较长 |
五、判赔额与地区经济水平呈正比关系 |
六、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地区分布不均匀 |
第三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存在问题 |
一、缺失制度特有的基础理论指引 |
二、赔偿方式未能彰示其工具价值 |
三、法定赔偿适用的裁量空间过大 |
四、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证据规则 |
五、赔偿方式的规则设计不尽合理 |
第三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价值基础与功能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价值基础 |
一、矫正正义理论:基石价值 |
二、功利主义理论:补充价值 |
三、创新激励理论:专有价值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多元功能 |
一、救济功能 |
二、预防功能 |
三、惩罚功能 |
四、确认功能 |
第三节 预防功能应当定位为核心功能 |
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功能定位调整的必要性 |
二、预防功能定位为核心功能的多维度诠释 |
三、预防功能发挥与实现的必要限定 |
第四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填平救济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基点 |
一、填平救济原则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石原则 |
二、适用填平救济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路径 |
第二节 市场价值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的价值原点 |
一、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原则的基本内涵与理论支撑 |
二、引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原则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
三、确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量定工具与方法选择 |
第三节 比例原则:探寻诉讼当事人利益的衡平点 |
一、比例原则的基础内涵与本质属性 |
二、比例原则适用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正当性诠释 |
三、比例原则适用于损害赔偿的阶层化操作及其适用 |
四、比例原则适用于损害赔偿的局限表征与完善径路 |
第五章 知识产权损害的一般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第一节 实际损失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实际损失的所属类型与赔偿范围 |
二、实际损失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实际损失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二节 侵权获益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侵权获益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择定 |
二、侵权获益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侵权获益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三节 许可费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的理论基础 |
二、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适当扩大许可费赔偿的基准范围 |
四、丰富我国合理许可费的计算方法 |
第四节 法定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法定赔偿方式的理论内涵 |
二、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六章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与适用规则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 |
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基本内涵 |
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性质 |
第二节 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
二、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可行性 |
第三节 域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考察与镜鉴 |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二、大陆法系地区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三、域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经验镜鉴 |
第四节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与考量因素 |
一、厘清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 |
二、释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 |
三、预防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滥用的适当限制 |
第七章 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对策 |
第一节 实体法维度的完善对策 |
一、修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方式的法定位阶及适用关系 |
二、优化我国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赔偿规则的立法规范 |
三、调整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的赔偿幅度与规范内容 |
四、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基本要件 |
第二节 程序法维度的完善对策 |
一、完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证据规则的必要性 |
二、优化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与保全规则 |
三、调整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
第三节 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对策 |
一、发挥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政策的指引作用 |
二、强化我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示范作用 |
三、引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及司法会计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社会性别视角下我国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社会性别视角与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女性主义理论之社会性别视角的考察与评析 |
一、社会性别之源——女性主义理论思想流派主要观点的考察与评析 |
二、女性主义理论之“社会性别”视角 |
第二节 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的基本理论考察 |
一、离婚妇女生活状况恶化的社会问题 |
二、离婚夫妻财产权益衡平机制的基本制度构成 |
第三节 以社会性别视角审视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的意义 |
一、以社会性别视角审视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的积极意义 |
二、引入社会性别分析应注意的问题 |
第二章 夫妻主体地位与家庭分工的社会性别理论研究 |
第一节 社会性别理论之夫妻主体地位问题研究的考察与评析 |
一、西方社会从夫权统治地位走向夫妻平等地位的历史考察 |
二、社会性别理论对两性主体地位平等问题的研究 |
三、现行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女平等主体关系的立法 |
第二节 社会性别理论之夫妻家庭分工问题研究的考察与评析 |
一、社会性别理论对家庭分工模式的批判与平等路径的研究 |
二、现代婚姻家庭制度对家庭分工的立法 |
第三节 社会性别理论之夫妻平等原则问题研究的考察与评析 |
一、社会性别理论的性别平等观 |
二、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的男女平等原则 |
第三章 我国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规制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第一节 我国现代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立法演变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一、我国现代夫妻共同财产制类型立法演变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二、我国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立法变化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第二节 我国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界定规则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一、我国婚后所得共同财产范围界定的基本规则 |
二、我国适用贡献规则界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论争 |
三、美国适用贡献规则界分财产范围的立法考察 |
四、社会性别视角下我国夫妻财产范围界分适用规则的立法建议 |
第三节 我国特殊财产界定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一、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权属界定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二、夫妻一方继承、受赠财产权属界定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第四章 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第一节 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原则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一、我国现行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原则之立法概述 |
二、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司法适用状况之实证调查 |
三、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原则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第二节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原则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一、女性主义学者坚持公平正义的家庭美德观 |
二、离婚夫妻财产公平分割原则之域外立法实践考察 |
三、以公平原则构建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体系的正当性 |
四、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原则之考量因素 |
第三节 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原则之考量因素——贡献 |
一、女性主义学者对劳动贡献平等原则的审视 |
二、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考量贡献因素的立法建议 |
第四节 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原则之考量因素——需要 |
一、女性主义学者以满足能力需要实现性别平等的路径选择 |
二、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考量需要因素之立法建议 |
第五节 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原则之适用与立法建议 |
一、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原则之立法建议 |
二、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原则之适用建议 |
第五章 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第一节 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一、我国现行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相关规定 |
二、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司法适用现状之实证调查 |
三、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司法适用状况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四、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之立法完善建议 |
第二节 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一、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之立法发展考察 |
二、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司法适用状况实证调查 |
三、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司法适用状况之社会性别视角审视 |
四、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之立法完善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9)海外学者对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的总结(论文提纲范文)
一、立足本国独特国情, 重视文化作用的发挥, 推行渐进式改革, 积极融入全球化浪潮 |
(一) 以本国实际国情为出发点 |
(二) 重视文化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 加强文化建设 |
(三) 推行“渐进”式改革 |
(四) 积极融入全球化浪潮 |
二、坚持并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多措并举推进改革 |
(一) 坚持并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不断释放制度活力 |
(二) 妥善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
(三) 通过简政放权与财政税收等措施, 给予地方政府和企业更多的自主权 |
三、发挥中国共产党的引领作用, 大力推进政治建设, 坚持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
(一) 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发挥引领作用 |
(二) 加强政治建设, 推动政治体制改革 |
(三) 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
四、海外学者对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研究的评析 |
(一) 海外学者对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研究情况的梳理 |
1. 海外学者对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研究的总体分析 |
2. 海外学者对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研究的阶段划分及特点 |
(二) 海外学者对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研究的不足 |
(10)中国人才发展治理及其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内容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人才发展治理的概念阐释和理想愿景 |
一、人才发展治理核心概念阐释 |
(一)人才 |
(二)人才发展 |
(三)人才发展治理 |
二、人才发展治理的理想愿景 |
(一)多中心布局 |
(二)多层次结构 |
(三)多关系网络 |
第二章 人才发展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国际借鉴 |
一、人才发展治理的理论基础 |
(一)人力资本理论 |
(二)创新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二、国外人才发展实践历程 |
(一)北美及大洋洲发达国家人才发展实践 |
(二)欧洲发达国家人才发展实践 |
(三)亚洲发达国家人才发展实践 |
(四)金砖国家人才发展实践 |
三、国外人才发展的治理要素特征 |
(一)治理主体:多元与协同 |
(二)治理方式:法治与规范 |
(三)治理能力:现代与科学 |
(四)治理结构:立体与高效 |
四、国外人才发展的治理经验 |
(一)政府主导的宏观决策机制 |
(二)畅通的跨部门合作机制 |
(三)人才资金投入多元化机制 |
(四)市场化运作与国家战略有机结合 |
(五)全链条人才开发体系 |
第三章 人才发展治理的中国探索与理论反思 |
一、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孕育发展历程 |
(一)新中国成立后(1949-1978 年):基础积累期 |
(二)改革开放后(1978—2000 年):雏形出现期 |
(三)进入21 世纪后(2000—2012 年):格局加快构建期 |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现在):体系形成期 |
二、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典型案例分析 |
(一)人才争夺战降温案例:政府间合作 |
(二)区域人才平衡发展案例:政府角色重塑 |
(三)推动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公共服务市场化 |
(四)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案例:多中心治理 |
三、人才发展治理的地方实践:以中国东北J省为例 |
(一)J省人才发展治理背景及基础 |
(二)J省人才发展治理实践历程 |
(三)J省人才发展治理成效 |
(四)J省人才发展治理遇到的挑战 |
(五)J省人才发展治理的理论思考 |
四、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实践困境与趋势要求 |
(一)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实践困境 |
(二)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趋势要求 |
第四章 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体系框架和建构路径 |
一、中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建设目标 |
(一)科学规范 |
(二)开放包容 |
(三)运行高效 |
二、中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机制构成 |
(一)党委统筹的领导机制 |
(二)政策引导的运行机制 |
(三)市场配置的动力机制 |
(四)依法治国的保障机制 |
三、中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建构路径 |
(一)夯实中国人才发展治理运行基础 |
(二)强化中国人才发展治理能力建设 |
(三)完善中国人才发展治理方式手段 |
结论 |
一、主要观点 |
二、主要创新 |
三、未尽研究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致谢 |
四、知名学者王则柯撰文分析市场经济与企业家(论文参考文献)
- [1]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研究[D]. 任翔.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5)
- [2]新时代大学生廉洁教育研究[D]. 孟复.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3]文化自信视域下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研究[D]. 邱铁鑫.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6)
- [4]柏桦诗歌在海外的译介与接受研究[D]. 杨安文.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9)
- [5]企业家文化资本对企业成长影响的机理研究[D]. 徐静. 合肥工业大学, 2019(04)
- [6]“载体”还是“本体”?—互联网意识形态属性研究[D]. 张锐.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 董凡.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8]社会性别视角下我国离婚夫妻财产权益平衡机制研究[D]. 张鑫.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海外学者对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的总结[J]. 孙健. 社会主义研究, 2019(03)
- [10]中国人才发展治理及其体系构建研究[D]. 董博. 吉林大学, 20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