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瑞娟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中图分类号:K4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2)01-0000-01
摘要: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一个社会良好有序的运行,离不开正义的存在。一旦这个社会丢失了正义与公平,将会导致不稳定因素的产生,甚至是爆发革命。本文从正义的角度出发,在分析埃及革命产生原因的基础之上,提出加强正义的重要性及其措施。
关键词:正义;公平;埃及革命
生活在正义的社会是人类的理想,然而社会中的正义离开政府是无法实现的,因而,在初始意义上,要求政府承担起实现正义的责任是合乎常理的。而穆巴拉克政府非但不实行有效政策缓解社会矛盾,而且靠军警特务“以压维稳”。百姓由于无求可诉无路可走,不得不采取激烈的行动,终于引发了一场铺天盖地的熊熊烈火。
一、正义的基本内涵
从西方历史来看,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正确的分工,各司其职;亚里士多德则指出正义包含两个因素—事物和应该接受事物的人,大家认为相等的人就该配给相等的食物。近代的许多思想家也就正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霍布斯把保全生命看作正义的首要标准;密尔则认为判断正义与非正义的唯一标准是功利。而第一次明确地把正义界定为自由的典型代表是康德。黑格尔则强调正义与国家的联系,认为正义的真正概念就是我们所谓主观意义上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要得到实现必须通过国家。[1]中国古人虽然没有正面回答什么是正义,但中国思想史上与西方思想史上的正义概念有一个最为相近的概念即“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们过多的把“义”和“利”对立起来,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利之辩”,孔孟的“义利论”、墨家的“交利论”、董仲舒的“道义论”、荀子的“欲望论”、商鞍的“名利论”、韩非的“自利论”、程朱理学的“天理人欲论”等等,莫不如此其目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2]
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罗尔斯学说的核心是他的“正义论”,他以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提出一种新的正义论,来代替在道德思想领域中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功利主义传统学说。罗尔斯讲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即社会制度的正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这表明他是从社会制度的层面来讨论正义问题的。他指出:“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3]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的一大任务就是要实现社会稳定,对自由体系和广泛的社会资湃进行正义的分配。他希望每个人自由地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又照顾最少收入者利益,力图最大限度消除经济上的不公平现象,以保持社会的公平公正,进而使个人和社会统一起来,达到自由、平等、和谐的理想社会境界。
二、埃及革命爆发的原因
(一)经济形势持续恶化
2002年的第二次海湾战争给埃及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在此之前,埃及是中东以及北非经济发展最稳定的国家之一,经济年增长率一直保持在4%-5%。2002年的海湾战争使得埃及国内生产总值降到了2.5%,2003年更是降到了1.7%。埃及遭遇了空前的经济危机,目前排在阿拉伯国家的第四位。穆巴拉克政府在推行以私有化为主导的经济改革的过程当中,埃及的通货膨胀率升至20.2%,可见其推行的以私有化为主导的经济改革并没有使国家经济强大起来,而是成为其中饱私囊的愚民口号。2004年7月,穆巴拉克任命了新的总理纳吉夫来推动改革。根据西方媒体的报道,内阁中像外贸、投资等这几个关键的部长都是他的长子加马尔·穆巴拉克的亲信。由此可见,穆巴拉克的家族在这次改革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
(二)政治矛盾积累太深
自上世纪50年代末以纳赛尔为首的少壮军官推翻法鲁克王朝以来,埃及一直处于军政权的统治之下。从纳赛尔到萨达特和穆巴拉克,三届总统垄断国家权力超过半个世纪。虽然他们奉行反对西方殖民势力和犹太复国主义政策,维护阿拉伯国家的独立与团结,使埃及成为第三世界一支重要力量。但这些军政府从上到下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未能切实有效地改善民生,在政治方面没有实现制度正义,没有所谓价值中立的制度。腐败盛行也是埃及政治矛盾积累太深的原因。穆巴拉克在位30年实行“家天下”式的统治,以各种手段为他本人及其家族积累财富高达400亿美元之巨。埃及军政各部门腐败成风,官商一体贪污盛行,在私有化的过程中,将大量的国家财富占为己有,豪富与高官过着骄奢淫逸生活,民怨随之不断增长甚至是达到了怒不可遏的沸腾程度。穆巴拉克政府不实行有效政策缓解社会矛盾,只靠军警特务“以压维稳”。
(三)社会贫富两极分化严重
埃及可以分为3个阶层,第一个富裕阶层占人口总数的20%,但他们拥有的财富却占社会财富总量的55%。第二个阶层是中产阶层,这一阶层20%的人口占有了27%的社会财富。而剩下60%的人口构成了第三个低收入和贫困阶层,他们拥有的财富仅占18%。全国五分之一的富裕阶级却拥有全部社会财富一半以上,近乎一半人口陷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为生计而四处漂流。埃及社会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日趋严重,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富人手里,构成了“金字塔”的塔尖,而穷人数量日趋增多,成了“金字塔”的基座。
三、对埃及革命的反思
埃及革命的爆发源于社会缺乏正义与公平,在其的改革和发展中,社会缺乏正义的现象正变得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有:一是起点和过程缺乏正义,导致社会成员的竞争机会不公平。[4]二是结果不公平。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助长了畸形的经济行为,加重滋生了社会缺乏正义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进行具有正义的制度建设。正义是人们面对社会而形成的本体性的制度追求,通过制度所承载的正义,即制度正义虽然不可能解决所有的复杂正义问题,但是制度的合理性问题也是解决复杂的正义问题的一个重要层面。[5]具有正义的制度就是为了使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即在发展机会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在经济领域,应该加强分配制度的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防止谋取特殊利益和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者各方心态的重要环节,做到参与的过程公平,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第三,在公共政治领域,要建立民主型政府,将作为公平的正义成为政府的宗旨,提高政府管理的民主化程度,加强民众对政府的监督。[6]
第四,在社会生活问题上,要强化弱势群体自身能力建设,开发自身的人力资源潜力和能力,强化他们的动能开发。要正确对待原初起点的不公平,强调人人在权利、人格和机会的平等,使每个个体在社会的大舞台上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的人权保障。
参考文献:
[1]冯颜利.公正(正义)研究述评[J].哲学动态.2004.4.
[2]马文彬.20世纪中国正义问题研究综述[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1.2.
[3]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4]郭楠.罗尔斯正义理论研究[J].西北大学学报2005.7.
[5]刘姗姗.浅议罗尔斯的正义论[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10.
[6]周光辉.社会正义与政府责任[J].太平洋学报.2010.3.
作者简介:秦瑞娟(1986-),汉族,河南省新郑市人,现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09级政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