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上限规制论文_郑加梅

导读:本文包含了价格上限规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上限,规制,价格,管制,药品价格,投资回报率,成本。

价格上限规制论文文献综述

郑加梅[1](2017)在《中国电信业价格上限规制失灵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高激励强度的价格上限规制授予规制机构的自由裁量权更大,同时被规制企业的定价自由度也更大,在规制机构本身的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和监督体系薄弱的情况下,价格上限规制将会导致严重的规制失灵问题,降低价格上限规制效率。为了实现价格规制改革的预期目标,需要对电信业中规制失灵问题进行治理。本文提出建立独立的规制机构、强化司法审查制度、完善价格听证会制度和实行中等激励程度的混合价格上限规制工具等治理对策。(本文来源于《政府管制评论》期刊2017年02期)

高素侠,任志涛,于昕,王宇飞[2](2016)在《PPP项目价格上限规制RPI-X因子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价格上限规制是PPP项目重要的激励性规制,其重点是确定X因子.笔者基于RPI-X模型,结合现实需求,采用建立模型、数学分析等逻辑推导方法,得出影响上限价格X因子变化的关键因素,即被规制企业生产率增长率和投入品价格增长率;同时,探讨了X因子与私营企业、政府、公众的关系,为政府规制部门制定动态X因子提供一定依据.(本文来源于《天津城建大学学报》期刊2016年03期)

任志涛,高素侠[3](2015)在《PPP项目价格上限定价规制研究——基于服务质量因子的考量》一文中研究指出在PPP项目运营阶段,政府部门广泛采用价格上限规制激励企业,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本文以保证服务质量为前提,从激励企业改善效率的角度,分析价格上限规制的内在规律。通过理论分析得出PPP项目价格上限规制与服务质量的关系,提出基于服务质量的价格上限规制模型,并在价格上限规制模型中加入质量因子,对其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服务质量因子对企业保障质量提高效率具有促进作用,从而实现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叁赢"。(本文来源于《价格理论与实践》期刊2015年05期)

王亚君[4](2010)在《中国电信业价格上限规制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国民经济中,电信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它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又表现出很强的自然垄断特性,而如何对其进行规制一直是各国专家关注的焦点,因为电信业有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各国在电信业发展初期多采用涉及成本的投资回报率规制,但是随之经济的发展各国政府对电信业价格规制出现变化,开始用价格上限规制来替代投资回报率规制。价格上限规制相较于投资回报率规制来说具有更强的激励性。各国学者也在电信部门出现价格上限规制替代投资回报率规制后,对它们进行了对比分析,大部分的结论是价格上限规制比投资回报率规制更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社会福利。美国政府强制拆分了AT&T后,也对其实行了价格上限规制,很多美国学者对比得出的结论是,实行价格上限规制后,电信资费有所下降,消费者福利得到了提高。而结合中国的国情来对比分析得出:中国电信业原来使用的价格规制制度,使中国的电信业拥有比国外同行更高的垄断利润与更低的生产率,尤其是中国电信部门对其资费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后。对于中国电信业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从2005年10月起,中国电信部门开始对电信业务中的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移动电话漫游通话费、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国际长途电话及港澳台地区电话通话费实行价格上限规制,旨在激励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电信业的竞争,形成合理的价格,提高社会的福利。但是在价格的实行过程中,有很多问题的存在,如价格上限规制中效率因子X的确定,价格上限规制实施过程中的规制俘获问题,质量与效率相互替代的问题,以及电信行业中存在过度竞争部门的竞争性问题等。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以期对中国电信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阐述了选题的意义、背景,并进一步解释了本文中用到的几个相关的经济学定义,本文的写作的内容以及思路,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整理:第二个部分介绍了电信业价格规制中常用的两个模型,投资回报率规制模型与价格上限规制模型,分别介绍了它们的模型以及方式,各自的优缺点,适用的时期,对比分析它们那个更适合现在的电信产业,而价格上限规制由于其定价灵活以及低的成本成为更为合适的规制方式;第叁个部分,介绍了一下电信业的特性、发展历程以及各国在不同阶段对电信业定价所采用的方式,并且主要介绍了20世纪80年代后,电信业引入竞争后各国的定价策略;第四个部分,首先就外国的电信业价格规制的方式进行总结得出,价格上限规制比投资回报率规制有更大的优势,但是要使其更好的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还是有很多问题需要注意的。随后又对中国电信业实行价格上限规制中的漫游费与国内长途费,对比了实行前后的效果,发现实行价格上限后资费有所下降,提高了社会福利,但是由于中国电信业起步晚,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去注意;第五个部分为结语,得出总体结论,并希望价格上限规制能给中国社会带来更大的福利。本文得出的结论可以总结为:与投资回报率规制相比,价格上限规制更能降低电信业的资费,促进电信业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帕累托改进。但是价格上限规制在中国电信业的实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的,本文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意见。对于价格上限规制中X因子的确定问题,则应在规制基准法下,需要规制机构联合个方面的技术、财务等专家,在充分考虑中国经济增长、企业生产方式、及企业管理效率后,设定一个比较合理的X因素值;而对于质量与效率的替代问题,则建议在其中引入一个因素Q,从而使质量与价格相对应,即同升同降;而对于存在的规制俘获问题,则建议让规制职能部门与规制的监督部门相互分离;中国的电信部门部分业务竞争非常激励,甚至存在恶性竞争,则应实行价格上限于价格下限规制相互结合的政策,以期取得中国电信业更好的发展。(本文来源于《东北财经大学》期刊2010-12-02)

苏涛,常峰,邵蓉[5](2010)在《对我国非基本药物实行价格上限规制的设想》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针对医药市场目前的问题,提出引入激励性定价机制的设想。方法分析传统定价机制的本质,并与激励性定价机制进行比较。结果传统的定价方式不适合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引入新的定价机制是很好的政策选择。结论医药市场定价方式的选择要切合实际,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设计。(本文来源于《中国药事》期刊2010年11期)

常峰,张子蔚[6](2010)在《价格上限规制在药品定价领域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价格上限规制的产生原因、基本理论和规制效果出发,详细介绍了这一价格规制形式的要点。随后,研究了其在药品价格领域的应用,例如价格上限规制和国际价格比较以及参考定价等制度的结合与对比。最后,以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的现实问题为基础,重点讨论了价格上限规制在我国的应用前景和实施方法。(本文来源于《中国药物经济学》期刊2010年03期)

蔡建刚[7](2010)在《基于价格上限的我国输配电价格规制模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电价改革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与关键。输配电网在电力系统中的特殊地位以及强自然垄断属性,使得合理制定输配电价成为重中之重。而我国目前没有独立的输配电定价机制,所谓的输配电价是由终端销售电价减去上网电价倒挂得来,这样使得输配电价占销售电价的比例不足30%,各环节电价比例严重失调。输配电价存在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电价改革的进程,并成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大瓶颈。因此,研究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电价格规制模型显得尤为迫切。目前,激励性规制是研究的热点,特别是价格上限规制受到了格外的注目。然而,价格上限规制在电力工业的应用依然是步履艰难,人们对价格上限规制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本文采用时间和技术上均符合电力工业特性的高峰负荷定价原理来检验价格上限规制的有效性,结论有利地支持了价格上限规制在电力工业的应用。特别是“RPI-X”规制,在该规制模式下,电力企业会自主选择最优的价格结构(拉姆塞价格结构),而这种价格结构在给企业自身带来最大化利润的同时也会促进整体社会福利的改善。由于我国输配电网发展落后的实情以及政府与输配电企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直接应用“RPI-X”规制似有不妥。为此,本文设计了一套可行的激励相容机制,以诱使输配电企业诚实申报成本,从而制定最优的输配电价格,并以此作为基础构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电价格规制模型。模型尤其考虑了效率系数、投资因子和质量系数,体现了激励效率原则、动态效率原则和服务效率原则,使得模型不仅具有激励输配电企业提高生产效率、保持并改进服务质量的功效,还能起到促进电网投资、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本文来源于《长沙理工大学》期刊2010-04-01)

朱琪,郑加梅[8](2010)在《价格上限规制约束:单个规制抑或组合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对叁种纯价格上限规制即拉斯贝尔(L)规制、平均收入(AR)规制以及滞后的平均收入(ARL)规制和叁种组合价格上限规制理论进行梳理发现:动态下,纯价格上限规制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被规制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消除AR规制中每期价格的双重效应,提高了规制者制定价格上限的准确性,同时减弱了被规制企业进行扭曲定价的激励;叁种组合价格上限规制能双向调整价格,具有适应动态环境的灵活性和优越性,且能同时实现生产效率目标和分配效率目标,在实践中受到规制者和企业的青睐。(本文来源于《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0年01期)

高建刚[9](2009)在《价格上限规制何以优于回报率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十年来,价格上限规制因其能带来更有效率的定价结构以及厂商在此种规制下压缩成本的强烈动机,使其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回报率规制。然而,在微观经济学教科书中,却较少探讨价格上限规制这一内容。在此,文章进行了简单探讨,以表明这种规制何以优于传统的回报率规制,以填补教材在此方面的缺失。(本文来源于《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5期)

刘会[10](2009)在《基于价格上限规制定价方法 探讨我国油气产业管制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油气产业给予较高程度的行政性垄断。由于油气产业中既有自然垄断也有可竞争的业务成分,过去油气产业高度垄断的格局日益显现出诸多不合理之处,迫切需要对我国油气产业的放松管制政策加以研究。本文引入了价格上限规制模型,希望对我国油气产业的管制改革提供一些新的思路。(本文来源于《中国科技产业》期刊2009年01期)

价格上限规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价格上限规制是PPP项目重要的激励性规制,其重点是确定X因子.笔者基于RPI-X模型,结合现实需求,采用建立模型、数学分析等逻辑推导方法,得出影响上限价格X因子变化的关键因素,即被规制企业生产率增长率和投入品价格增长率;同时,探讨了X因子与私营企业、政府、公众的关系,为政府规制部门制定动态X因子提供一定依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价格上限规制论文参考文献

[1].郑加梅.中国电信业价格上限规制失灵研究[J].政府管制评论.2017

[2].高素侠,任志涛,于昕,王宇飞.PPP项目价格上限规制RPI-X因子研究[J].天津城建大学学报.2016

[3].任志涛,高素侠.PPP项目价格上限定价规制研究——基于服务质量因子的考量[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5

[4].王亚君.中国电信业价格上限规制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0

[5].苏涛,常峰,邵蓉.对我国非基本药物实行价格上限规制的设想[J].中国药事.2010

[6].常峰,张子蔚.价格上限规制在药品定价领域的应用[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0

[7].蔡建刚.基于价格上限的我国输配电价格规制模型研究[D].长沙理工大学.2010

[8].朱琪,郑加梅.价格上限规制约束:单个规制抑或组合规制[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9].高建刚.价格上限规制何以优于回报率规制[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9

[10].刘会.基于价格上限规制定价方法探讨我国油气产业管制改革[J].中国科技产业.2009

论文知识图

拉氏价格上限规制示意图英国水费支出超过可支配收入3%的家庭比...公平报酬率规制示意图非竞争环境下的规制目标演示图被规制企业会计责任模型美国铁路回报率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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