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义利观就是关于伦理道德(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看待这二者关系的观点。如何处理义与利的关系,集中体现了人们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可以说,不论中外,只要涉及到伦理和道德问题,就无法撇开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义利之辨由来已久,而且贯穿于整个中国文化的始终。就儒家而言,朱熹在《与延平李先生书》中曾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朱子文集》卷二十四)。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主张“义以为上”、“舍生取义”,确立了儒家义利观基本的思想观点,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一、孔子的义利观——义以为上、见利思义
义利关系问题虽然不是由孔子首先提出,但孔子是把义利观纳入道德范畴的第一人。在孔子的言论中,义就是适宜、合乎情理,所谓“义者宜也”(《中庸》),“义”含有适宜、正直、合理、合法、公正、公平的内涵。而“利”就是利益、功利,在与“义”相对应时,孔子之“利”特指“私利”。由于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因此,他有关义利关系的言论,对儒家义利观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首先,孔子承认追求私利是人的本能欲望。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以下凡引《论语》只注篇名)孔子认为,嫌贫爱富是人的本能,关键是获取富贵或摆脱贫贱都要走正道,要符合道义。所以,接下来他提出追求私利要以合乎“义”为前提。他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意思是通过行不义之事得来的富贵,如同飘忽即逝的浮云不值一提。显然,孔子赞同和支持人们通过正当的手段,合理合法地去获得财富和利益,并不是只讲义不讲利,把义与利完全对立起来。
其次,孔子认为如何取舍义利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尺度。在孔子看来,一个人究竟能不能成为有道德的人,要看他在面对个人私利,特别是不正当的利益时,是否能够坚持普遍的社会道德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他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认为君子与小人的差别不在于是否取利,而在于是否深明大义,能不能用“义”来约束自己的取利行为。所以他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里仁》)君子是儒家的理想人格,君子不仅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言谈举止文质彬彬,而且唯义是从。“义”是君子的立身之本,他说:“君子义以为上”(《阳货》),“君子义以为质”(《卫灵公》),君子把义看作是最高的道德修养,为人处事的根本。当然,君子也要生存,也要发展,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利益,君子首先要考虑的是符不符合义的规范和要求。因此,孔子主张“见利思义”(《宪问》),“见得思义”(《季氏》),“义然后取”(《宪问》)。用义来制约人们的求利行为,是孔子义利观的核心内容。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孔子承认求利是人的本性,赞同在合乎“义”的前提下追求正当的私利,义与利不是对立排斥的关系,在看待义利两者孰轻孰重、谁先谁后上,孔子强调“见利思义”,“先义后利”,“以义制利”。
二、孟子的义利观——义利共存、舍生取义
其三,孟子认为追求道义是人生的最高价值。当利与义发生尖锐冲突时,孟子主张舍生取义。他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告子上》)当生命和大义无法同时兼顾时,孟子主张宁可抛弃生命,也要坚守大义。由此可见,孟子把义提高到了超越生命的地位,也由此确立了义在道德体系中的终极价值。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富民是基础。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大经济发展的力度,满足社会求富的基本愿望,使人民得到实惠。事实上,个人的求富心理,是整个国家及民众利益的基础,所以,我们必须支持和肯定个人在符合“义”的前提下,去追求个人应得的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并不是要人们放弃自己合理的物质利益,单纯地去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和道德的自我完善,而是让人们在对待物质利益时,树立一个正确的取舍标准,做到以义制利、义中取利。
其三,荀子把如何处理义利关系视为衡量品行优劣、区别君子小人的重要尺度。认为品行高尚的君子,一举一动都符合义的行为规范,在利益面前能够做到“以义制利”、“以公义胜私欲”。而品行卑劣的小人,一切以求利为目标,他们唯利是图,无视道德,也无视法律法规。他说:“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若其所以求之之道则异矣。”(《荣辱》)认为君子和小人虽然天性相同,但谋利手段和途径不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人爱财,不择手段。君子把仁德作为恪守的原则,以道义作为一切行为的准则。又说:君子“畏患而不避义死,欲利而不为所非”(《不苟》)。君子也希望获得利益,但决不为非作歹。由此,我们不难从中体会荀子在对待利义问题时的鲜明态度。
孟子继承和发扬了孔子的义利观。首先,他认为人们都有追求私利的欲望,并且肯定了这种需求是合理的,他说:“欲贵者,人之同心也。”(《孟子·告子上》,以下凡引《孟子》只注篇名)明确指出:希望尊贵,是人们的共同愿望。这种对财利的欲求是与生俱来的,属于人的天性,所以孟子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尽心下》)认为人的这些欲求都出于天性,无可厚非。孟子没有把人们的利欲之心和逐利行为看成是恶的东西,而是把它归为人的天性,这实际上肯定了人们求利行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三、荀子的义利观——义利两有、先义后利
受自身英语基础水平、英语学习习惯以及兴趣爱好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初中学生初中学生的英语学习能力以及英语成绩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传统初中英语阅读教学过程中大多采用统一化和传统话的课堂教学模式,过于重视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度,进而造成学生英语阅读能力发展不平衡和不全面的局面,增加了实现初中英语阅读教学目标的难度,因此,初中英语老师应主动创新英语阅读教学模式,重视并提高现代化英语阅读教学方法的使用范围以及使用频率,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的同时,最大限度的提高学生英语阅读课的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其次,在义利的关系问题上,荀子主张先义后利,求利要服从道德原则,所以他说:“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辱》);“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大略》)。对于如何才能做到“先义后利”“以义克利”,荀子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种理论,这就是权衡比较。所谓权衡比较,就是在决定对“利欲”的取舍时,必须考虑其所产生的两种影响和后果,一是对社会到底是有利还是有害;二是对自己到底会带来荣誉还是羞辱。他说:“见其可欲也,则必前后虑其可恶也者;见其可利也,则必前后虑其可害也者;而兼权之,孰计之,然后定其欲恶取舍。如是则常不失陷矣。”(《不苟》)很显然,荀子反对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求利行为,强调利人利己,主张在不损害别人利益、不危害社会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其次,在孟子看来,义与利是一对互为依存的统一体,“义”是内在的行为规范,而“利”是外在的实际行为,义因利而存在,求利必须依义而行。他主张把是否符合道义作为是否应接受物质利益的前提。《滕文公下》中说:“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孟子认为,只要符合义的原则,那怕得到的是“天下”这样的大利,也应该问心无愧,欣然接受,但如果不符合义,那么即使是一篮子饭这样的小利,也不应该接受。此外,孟子还对利义关系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他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滕文公上》)阐述了物质利益(利)和道德水平(义)的关系问题。他认为物质利益和道德水平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物质利益的增长,后者是前者的前提和条件。如果没有稳定的财利作为生活保障,那么,就很难有道德水平的提高。因此,他极力劝告统治者要使民众“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梁惠王上》)只有这样,百姓才能形成稳定的道德观念,才会愿意用道义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儒家义利观认为,义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义是在利的基础上产生的伦理道德。一般来说,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为道德的发展和精神生活的提升提供了物质保障。不讲利,义就失去了物质基础,成了空中楼阁。对利益的追求和向往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人们的普遍心态。先秦儒家认为追求富贵、追求物质利益是人的天性,人们应该保持一种进取精神,大胆地追求物质利益。社会要重视经济发展,个人也要积极地创造和获取财富。这样做于国于家、于人于己,都是有益的。
荀子在义利关系上对孔孟的义利观既有继承,也有新的发展和突破。首先,他认为好利恶害是人的本性,人既有“好利”的本能,也有“好义”的本能。他说:“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荀子·荣辱》,以下凡引《荀子》只注篇名)肯定人欲是正当的,是人必然的需要,不论天子庶民,还是君子小人,都概莫能外。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大略》)荀子不仅把“求利”看成是人的本能,同时也把“好义”看作是人的本能。这一点,较之孔孟只单纯地强调“求利”是人的本能欲望,显然更进了一步。
四、儒家义利观的当代价值
儒家义利观所倡导的公平、公正、守法、重义的理念和原则,对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塑社会主义新型的义利观,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调和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仍具有重要的启迪和借鉴价值。
总之,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的义利观,认为义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他们重义而不轻利,主张义然后取,反对不义之富,提倡以义取利、利不害义,肯定人们合理的物质欲望,热情支持人们正当的物质欲求。从先秦儒家义利观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义和利,就像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只有义利合一,两不偏废,社会才能和谐,才会进步。义利,合则两利,分则两伤。义与利同等重要,我们既不能“重义轻利”,也不能“重利轻义”,而应该义利兼顾、义利并重。当义利发生重大冲突,两者无法兼顾时,则要有“舍利求义”、“舍生取义”的勇气和境界。
句(1)涉及的下雨地点是隐含的。就话语本身来说,这个地点在逻辑上可以是任何地方,但就交际意图来说,小王同学要“突显”的只能是语用上的一个地方。小王认为某地下雨这件事对本次旅行至关重要,必须告知有关同学,此时,小王就产生了交际意图,而且是真诚的意图。这一意图进而激发了他的言语行为,即用口头形式将含有其交际意图的语言编码传递给有关同学,即“It is raining”这一所言。
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运用多种写作手法刻画小说人物形象,突出德行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价值,为宣扬德行、突出德行服务。这些写作手法包括:运用结对描写的手法展现同胞兄弟在德行方面的异同;不断反复描写一些相同的场景,强化德行的作用;将同类人物放在一起描写,通过揭示人物的共同命运突显德行。
儒家在强调义利统一的同时,也指出了义对于利的优先地位,认为义高于利,应该“义以为上”(《阳货》)、“义然后取”(《宪问》)、“见得思义”(《季氏》),义是利的思想保证,对利的追求需要义的指导和调节,只有物质利益的追求与正确的道德价值导向相结合,利的追求才会是正当的、合理的。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物质文明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道德领域却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现象,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以及极端的自私自利等恶劣行为扭曲了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干扰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正确处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关系,摆正义与利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鲁西的中量元素液体清澈透明,富含中量元素钙、镁,能稳固作物细胞壁,促进光合作用,果树使用后品质更优。鲁西科研人员为其添加螯合态微量锌硼,促进作物生长、保花坐果。
先秦儒家的义利观,不在于谋利本身,而在于谋利的手段。在儒家先贤看来,人们要想获得财富必须采取符合义的方法和手段,要取之有道,取之有理。用不义的手段获得财富是不足取的,也是可耻的。当今社会,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坑害国家、残害百姓的事件屡屡发生;大搞权钱交易,巧取豪夺而非法谋利的事件也时时见诸报端;偷税漏税、坑蒙拐骗、损公肥私的现象更是随处可见。要消除这些危害社会的毒瘤,儒家义利观主张的仁中取物、义中取利,无疑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途径和方法。
1.3.2 小龙虾产量 小龙虾产量计算为处理区与对照区各投放20个地笼捕捞小龙虾,捕捞时间为2017年6月8—30日,每天称量记载捕捞量。
(作者:云南省普洱市普洱学院人文学院教授,邮编 665000)
标签:义利论文; 儒家论文; 孔子论文; 荀子论文; 孟子论文; 哲学论文; 宗教论文; 中国哲学论文; 先秦哲学论文; 《华夏文化》2019年第3期论文; 云南省普洱市普洱学院人文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