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燕斌:试述职称的自主评聘论文

罗燕斌:试述职称的自主评聘论文

摘要: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的精神,按照转变职能和“放管服”改革要求,逐步将部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或社会组织,推动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惯例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当前,职称的自主评聘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笔者从事职称工作多年,就职称申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提出些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关键词:职称;自主评聘;调入确定

2018年2月《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4号),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的精神,按照转变职能和“放管服”改革要求,逐步将部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或社会组织,推动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2018年6月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区县(市)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及专业权限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76号),全面调整和深化区县(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设置和评审专业权限,经调整后,工程系列职称有条件地全面下放。当前余姚市医共体单位自主评聘卫计系列高级职称,余姚中学自主评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余姚市人社局评审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等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但是就职称申报材料初审过程中暴露了不少问题,其中以外地职称证书的调入确定问题最为复杂,矛盾最为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认识错误。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对从外地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由所在单位报相应人事行政部门予以确认,确认有困难的,须经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和评审通过人员换发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予以确认。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专业技术人员对于职称证书的管理和使用权限概念模糊甚至错误,往往认为职称证书犹如学历证书,一证在手,到全国各地都能使用,但事实却非如此。

二是权限问题。自主评审是指把职称评审的权限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或社会组织,其评审结果也需向有关部门备案。因此评审权限下放的自主评审与系统内部或企业内部的自主评审有本质区别,评审权限下放的自主评审是按照深化职称改革和“放管服”要求展开的,其评审权限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评价条件是得到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认可的,评审结果是经有关部门备案认可的,证书的效力得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的认同的。而系统内部或企业内部的自主评审是根据系统或企业的实际情况,以本单位为中心,在单位内部开展的小范围的评比,其功能和作用有点类试企业的行政职务,其结果虽与本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挂钩,但认可的范围只限定在企业内部,一旦超出本系统或本企业的范畴,内部职称仅具有参考价值,而非实际具有。

三是材料问题。在外部职称的调入确认过程中,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市级公布文件、调动相关证明等材料。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很少有专业技术人员能一次性找到全部材料的,特别是部分地区的自主评聘点,涉及评审权限、评审流程、存档资料的完备性、完整性和充足性等问题,仅凭少量资料很难明确界定职称证书的有效性。

因此职称的自主评聘和系统内部职称有着明显的差异和区别,为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少走弯路,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二是及时办理调动确认手续。自主评聘强调的是由本单位评审其是否具备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同时决定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单位性质不同、单位特色不同以及领导风格的不同,其自主评聘的标准也会各有不同。如省市属单位更加强调科研、项目和论文等,基层单位更加注重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等的考核指标。这些大同小异、各有千秋的评价标准都是以本单位利益为出发点,谋求单位和个人的长远发展,都有其优越性和局限性。因此专业技术人员在人事流动、单位调动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及时办理职称的调动确认手续,对确认确有疑议的,可以提交评委会确认。

1.1.2 课程内容 根据2017版《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教材选用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集成电路原理及应用》[11],教学内容要求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课程要求的大多数是模拟集成电路的原理及应用,对数字集成电路介绍相对较少,同时每章的课时分配也比较少,特别第4~7章模拟集成电路的功能电路.这样,教师讲授课程内容节奏就比较快,学生能理解和掌握的知识就少了.因此,学生很难短时间接受新知识,内化新内容.

一是全面普及职称相关知识。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国家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务院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完善职称系列,健全职称层级,强调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同时把促进职称评价和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那么如何普及职称知识,尤其是关于职称的最新文件和评价条件呢?首先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通过网络、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主动公开,各基层单位广泛宣传,积极传达和解释新政策新精神,即“传下去”。其次主动收集在新政策新标准落地过程中问题,并形成书面意见以某种形式反馈,即“呈上来”。此以让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职称的评聘权限和职称证书使用效力,切实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利益。

建设榆林特色生态名市,是榆林市“十二五”规划确立的重要内容,榆阳区做为这一规划施行的主阵地,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数十年坚持“南治土、北治沙”,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三是完善自主评聘标准备案。自主评聘标准包括自主评聘方案的设置、评聘的流程等资料,各自主评审点应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将当年度自主评聘的结果及时备案,既有利于自主评聘的公开公平公正,也有利于人事流动人员职称的确认,有利于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有利于单位整体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在实际的气象预警工作中,对于气象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求很高,否则,将会使有关的检测部门对气象灾害的检测错过最佳时机,从而延误了抵御气象灾害的最佳时机,给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的危害。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政府部门中的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农业灾害预警平台,针对农业生产布局和不同农作物的生产周期,及时发布各类的生产信息,做好防灾减灾处理工作。

四是职称相关方面全面衔接。职称的自主评聘是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或晋升职称的一种方式,在不违反国家职称政策、不扩大评审权限的大前提下,应把经调入确定后的职称证书等同于经政府机关职称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在以后晋升职称、享受养老待遇、确认专家身份等环节中不受影响。

职称的自主评聘和调入确定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而应是相互衔接、相互配合职称制度的两个环节。自主评聘是一个新生事物,由于客观环境的差异,在其发展变化过程中必然存在着某些问题,但是自主评聘一定会成为职称评审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方式。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2017-01-08.

[2]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8-02-12.

[3]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区县(市)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及专业权限的通知,2018-06-29.

中图分类号:C9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04-0127-01

作者简介:罗燕斌(1983-),女,汉族,浙江余姚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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