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侵权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个人信息,责任,网络,知识产权,版权,功能,环境。
侵权法论文文献综述
刘曦[1](2019)在《个人信息的侵权法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信息时代的推进,作为重要社会资源的个人信息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同时,对于他人个人信息的泄露、滥用等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也日益显现,这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是巨大的障碍。因此,确有必要建立个人信息的侵权法保护体系。个人信息是具有人格属性与财产属性的综合体。通过对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在权利属性、客体、内容等方面的比较,可以看出个人信息必须是可以识别特定信息主体的信息,其根本用途在于"识别"。侵权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两个要素是个人信息侵权的必要构成要件,而是否要求行为人存在的主观过错则需要区分对象为公务机关或者非公务机关。对于个人信息侵权的归责原则,公务机关采无过错责任原则,非公务机关采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叁章中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信息侵权的免责当然适用,但是还须考虑信息主体自身许可、公共安全与公共利益、新闻自由等特殊情形。个人信息权的侵权责任具体承担形式不能完全适用于《侵权责任法》第15条的所有情形,但应当包含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本文来源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10期)
胡岩[2](2019)在《美国侵权法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从上世纪70年代至今,美国进行侵权法制度改革,从侵权法的功能入手,美国以州际立法为手段,通过立法改革来实现侵权法改革的目标。美国侵权法改革包括:产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医疗损害、集团诉讼等多个方面,本文介绍其主要改革内容。侵权法改革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变迁,其社会后果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与研究。同时本文还分析了美国侵权法改革给我国侵权法实践的启示。(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9年19期)
侯佳儒[3](2019)在《环境损害救济:从侵权法到事故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代中国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有特殊的历史境遇和使命:一方面,通过中国民法典侵权法编的制定,要完成西方近代民法阶段的侵权行为法模式的功能和叙事;另一方面,要在跨越东西方文化的维度上,完成从近代侵权行为法模式向现代侵权责任法模式、从现代社会的侵权法模式向风险社会的事故法模式的双重转变。这是一种时空延续、时空迭加和时空骤变的场景,既面对丰富理论资源和立法资源,也面对巨大挑战。当下应做好叁项工作:一是清理地基,厘清各自功能界线;二是体系整合,整体发挥叁种横式的最大效用;叁要科学定位侵权法在整体环境损害救济立法体系中的功能地位。(本文来源于《政法论丛》期刊2019年05期)
王晓锦[4](2019)在《人工智能对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的挑战与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背景下,对个人信息保护重新审视和完善,能够有效克服传统民事法律保护模式的缺陷,消解人工智能发展对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侵蚀,缓和当下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机制捉襟见肘之困境。面向人工智能时代的个人信息侵权保护立法,应确认个人信息的权利属性为具体人格权,按照信息来源和使用场景的不同,采取"叁分法"的方式对个人信息分层,配套差异规则,形成多元综合保护架构。同时要将"非歧视原则"作为个人信息应用是否侵权的补充判断标准,为个人信息的适度保护和有效应用探索一条科学的侵权法保护路径。(本文来源于《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李玉新[5](2019)在《第叁者侵害配偶权的侵权法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配偶权,但配偶权作为一种民事权益,应当受到侵权责任法的保护。第叁者侵害配偶权的实质是侵害了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公共秩序,具有可追责性,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只有在第叁者故意和明知的主观心态下才承担侵权责任。由于无过错方配偶权的侵害是过错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与第叁者的侵权行为的结合导致的,属于共同侵权行为,因此过错方和第叁者应当对无过错方承担连带责任。应当根据第叁者的主观心态以及对共同侵权行为的促成程度来确定第叁者承担份额的大小,从而对无过错方承担财产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5期)
潘铎印[6](2019)在《网络不是知识产权侵权法外之地》一文中研究指出据报道,一家名为鼎阅的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其他公司享有着作权的图书资源,挂靠在10余个APP中,通过广告等途径非法牟利。北京警方历时一年成功侦破该案件,鼎阅公司涉嫌侵权电子书籍1万余部,年非法收入数亿元。据悉,这是近年来侦破的涉案人员最多、涉案作品最多的(本文来源于《经济日报》期刊2019-08-22)
杨帅[7](2019)在《浅谈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从司法案例的视角切入》一文中研究指出因果关系对于侵权法的研究意义重大,中外学者们围绕此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诸多问题,但也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在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种学说进行比较的前提下,试图说明哪种观点较为可取,并结合给定的案例说明之。本文除因果关系外,还附带谈到了侵权行为类型,但重心仍放在因果关系上。通过借鉴国外的因果关系理论,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一些浅见。(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0期)
何国强[8](2019)在《风险社会下侵权法的功能变迁与制度建构》一文中研究指出风险社会下侵权法的功能发生重大变迁,形成以救济为首要功能,以风险控制与风险分配为次级功能的体系。作为风险社会治理的基本法,我国《侵权责任法》为适应侵权法功能的现代转变趋势,在面向个人权利救济和面向社会风险应对方面作了制度回应,该法也存在对风险社会视角需进一步明确、个人救济功能仍局限于固有赔付结构、针对社会的风险控制与风险分配功能需进一步建构等问题。依据风险社会治理的需求,我国民典法侵权责任编应在整体上确立侵权法功能的适应风险社会的指导思想,以此明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叁功能体系",与此同时,要进行相应的支撑元素完善,即突破固有的赔付结构,加强风险控制功能的作用力,强化风险分配功能的显现力。(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07期)
刘晋松[9](2019)在《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固有利益保护上的分工与协作》一文中研究指出我们国家赋予了保护义务合法的权利,但受害人的固有利益受到侵犯后赔偿救济措施没有发挥任何效果,两种法规在具体的适用范围上会出现功能的重合,以至于民法体系出现混乱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不能照搬其他股共计的保护义务制度,要根据国家立法的基本状况和基本的处理原则,将固有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主体应有的赔偿救济交由侵权责任法进行处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9期)
王聪,陈民[10](2019)在《网络安全危机背景下个人信息权的侵权法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大数据和信息网络迅猛发展的今天,公民个人信息被透明化的危险越来越大,对于个人信息权的保护研究迫在眉睫。虽然刑法以及民法总则中对于保护个人信息有相关规定,但是在侵权法方面的立法仍存在缺失。应借鉴他国在个人信息权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自身特点,在侵权法立法方面,完善个人信息侵权归责原则以及责任承担方式,这对于保护个人信息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8期)
侵权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从上世纪70年代至今,美国进行侵权法制度改革,从侵权法的功能入手,美国以州际立法为手段,通过立法改革来实现侵权法改革的目标。美国侵权法改革包括:产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医疗损害、集团诉讼等多个方面,本文介绍其主要改革内容。侵权法改革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变迁,其社会后果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与研究。同时本文还分析了美国侵权法改革给我国侵权法实践的启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侵权法论文参考文献
[1].刘曦.个人信息的侵权法保护[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2].胡岩.美国侵权法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法律适用.2019
[3].侯佳儒.环境损害救济:从侵权法到事故法[J].政法论丛.2019
[4].王晓锦.人工智能对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的挑战与应对[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5].李玉新.第叁者侵害配偶权的侵权法责任研究[J].法制博览.2019
[6].潘铎印.网络不是知识产权侵权法外之地[N].经济日报.2019
[7].杨帅.浅谈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从司法案例的视角切入[J].法制博览.2019
[8].何国强.风险社会下侵权法的功能变迁与制度建构[J].政治与法律.2019
[9].刘晋松.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固有利益保护上的分工与协作[J].法制博览.2019
[10].王聪,陈民.网络安全危机背景下个人信息权的侵权法保护[J].法制博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