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义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注意义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注意义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义务,过失,标准,着作,行为人,名誉权,出版者。

注意义务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白雅晨[1](2019)在《论过失犯中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可以有效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评价,从而合理的解决过失犯罪中的不法问题。主观说在具体案件中可以考虑到行为人的个体差异,对行为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于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的确立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6期)

郝婷[2](2019)在《英国出版者的注意义务及司法判断标准对我国之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英国出版者的注意义务包括对出版物版权、内容以及销售描述等的合理审查,积极的调查义务及谨慎注意证据是法院裁定出版者因侵权诉讼而导致的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普通合理的读者"是内容诽谤注意义务司法判断的主要标准;疏忽性错误陈述注意义务的司法判断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注意义务"的特殊关系;而销售中失实描述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则为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英国出版者的注意义务对我国出版者注意义务之范围、司法辩护及举证标准等方面均有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科技与出版》期刊2019年12期)

余东明,黄浩栋,夏万宏,杨程[3](2019)在《网络大V发表评论不能忘了注意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12月2日下午,“眼癌女童”王某的祖父王太友、母亲杨美芹诉网络“大V”陈岚名誉权纠纷一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令被告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驳回(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12-04)

金慧华[4](2019)在《论国际网络空间法中的应有注意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国际法对问责制采取一般做法的背景下,"应有注意"使各国在履行其义务时能保持高度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应有注意"已成为国际法各领域的行为标准,它提供了一种据以评估过失的谨慎标准。应有注意义务引入网络空间法是为了缓解国家责任归因的困境。"合理性"是判定网络空间应有注意义务的行为标准。网络应有注意义务之"好政府"的做法包括:采取措施保障应有注意义务在本国内得以履行、分享网络潜在风险的信息、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确定履行应有注意原则的有效措施、与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合作和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应有注意义务等。(本文来源于《东方法学》期刊2019年06期)

金雪梅[5](2019)在《公共图书馆着作权保护的合理注意义务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分析涉及图书馆的着作权纠纷中法院的判决理由和结果,讨论现实中公共图书馆购买数据库、提供免费作品链接等业务和服务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以探讨公共图书馆如何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避免主观过错,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履行图书馆为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职能,同时在可能发生的着作权纠纷中保护图书馆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山东图书馆学刊》期刊2019年05期)

张文越[6](2019)在《科创板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责任研究——基于注意义务之区分》一文中研究指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下,证券中介机构的资本市场看门人功能将更为突显,立法将更注重中介机构间注意义务以及专业职责的划分。为应对注意义务区分标准不明晰、免责事由缺乏的困境,美国法下"区分责任模式"及"滑动责任标准"可起到一定借鉴。中介机构应于法定及专业职责内履行特别注意义务;交叉引用文件时,对于明显缺乏依据以及明显不合理的专业意见审查应履行一般注意义务,并以此区分不同中介机构间法律责任,明确相应法定免责事由。(本文来源于《浙江金融》期刊2019年10期)

李般若[7](2019)在《业务过失犯罪注意义务浅析——以医疗事故罪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事故罪是过失犯罪的一种类型,因此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只能是过失,不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是已经预见却轻信可以避免。过失的心理状态又可区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危害结果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危害结果发生。医疗事故罪中犯罪人的过失心理既可以由疏忽大意的过失构成,也可以由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本文来源于《青年与社会》期刊2019年30期)

于润芝[8](2019)在《现代社会下过失不作为犯构造——基于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过失地实现了法益侵害结果,属于过失不作为犯。当过失不作为犯成为问题的场合,同样定位于构成要件及违法性阶层中的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之间的关系必须明确。不能将注意义务消解于作为义务,更不能将作为义务消解于注意义务,若不对作为义务发生根据进行独立检讨,容易出现将违反所有相关注意义务的人均以过失犯处罚的现象。因此,应通过弄清作为义务发生根据,确立负有防止结果发生义务的保证人范围,从而划定适格责任主体的框架,通过弄清结果回避义务,确立如何防止结果的实行行为样态,从而在上述框架中判断责任主体是否违反了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者共同限定过失犯的处罚。(本文来源于《四川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陆平[9](2019)在《基于注意能力和注意义务视角下的犯罪过失相关问题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犯罪过失是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一种心理状态。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缺乏规范性标准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犯罪过失作为一种心理现象,在判定的过程中,仅通过客观现象来分析是否构成过失犯罪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必然要对"过失犯罪"的入罪标准进一步界定,明确"注意能力""注意义务"等概念及标准。基于罪刑法定原则以及人权保护,我国刑法应当积极地对于上述概念进行阐释,完善我国关于犯罪过失的理论。(本文来源于《牡丹江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9期)

罗斌[10](2019)在《新闻传播注意义务标准研究——《民法典(草案)》第八百零六条的意义与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新闻传播注意义务标准的主要功能是为传播者过失的认定提供判断依据,这种标准是职业的,高于"理性人""良家父"标准。《民法典(草案)》第八百零六条规定的新闻传播"合理"注意义务标准,是多层次的义务,而非统一、单一标准的义务,但适用对象与适用范围有局限性、模糊性;另外,注意义务标准确定因素不应该是闭合性列举。考虑到网络传播生态与法律或司法解释的容纳力,新闻传播注意义务标准类型化应针对五种传播主体进行规定:有采访资质的专业新闻传播机构、一般网络服务商、新闻聚合与分发平台、网络用户和社交机器人。(本文来源于《当代传播》期刊2019年05期)

注意义务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英国出版者的注意义务包括对出版物版权、内容以及销售描述等的合理审查,积极的调查义务及谨慎注意证据是法院裁定出版者因侵权诉讼而导致的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普通合理的读者"是内容诽谤注意义务司法判断的主要标准;疏忽性错误陈述注意义务的司法判断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注意义务"的特殊关系;而销售中失实描述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则为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英国出版者的注意义务对我国出版者注意义务之范围、司法辩护及举证标准等方面均有借鉴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注意义务论文参考文献

[1].白雅晨.论过失犯中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J].法制博览.2019

[2].郝婷.英国出版者的注意义务及司法判断标准对我国之借鉴[J].科技与出版.2019

[3].余东明,黄浩栋,夏万宏,杨程.网络大V发表评论不能忘了注意义务[N].法制日报.2019

[4].金慧华.论国际网络空间法中的应有注意义务[J].东方法学.2019

[5].金雪梅.公共图书馆着作权保护的合理注意义务探析[J].山东图书馆学刊.2019

[6].张文越.科创板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责任研究——基于注意义务之区分[J].浙江金融.2019

[7].李般若.业务过失犯罪注意义务浅析——以医疗事故罪为例[J].青年与社会.2019

[8].于润芝.现代社会下过失不作为犯构造——基于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关系[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9

[9].陆平.基于注意能力和注意义务视角下的犯罪过失相关问题探究[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9

[10].罗斌.新闻传播注意义务标准研究——《民法典(草案)》第八百零六条的意义与问题[J].当代传播.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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