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我国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问: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有哪些
  1. 答:法律分析: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方法有低税法、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1.低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国外来源的所得,单独制定较低的税率征税,以减轻重复征税。2.扣除法即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内外所得汇总征税时,允许居民将其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视为费用在应税所得中予以扣除,就扣除后的部分征税。也不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3.免税法(豁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非居住国的所得额,单方面放弃征税权,从而使国际重复征税得以彻底免除。4.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的国外所得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允许从其应汇总缴纳的本国所得税款中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1. 答:【法律分析】
    1.低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国外来源的所得,单独制定较低的税率征税,以减轻重复征税。 2.扣除法即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内外所得汇总征税时,允许居民将其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视为费用在应税所得中予以扣除,就扣除后的部分征税。也不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 3.免税法(豁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非居住国的所得额,单方面放弃征税权,从而使国际重复征税得以彻底免除。 4.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的国外所得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允许从其应汇总缴纳的本国所得税款中抵扣。
    【法律依据】
    《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第一章, 协定范围。包括两条,说明协定所适用的纳税人、税种的范围。 第二章, 定义。包括三条。 第三章, 对所得征税。包括16条,分别对各种所得的征税权给予确定。 第四章, 对财产的征税。两个范本都只有一条,是缔约国双方对财产征税的管辖权的划分。 第五章, 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两个范本都包括一条,指出缔约国双方对对方已征税款,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可以选择免税法和抵免法,并对如何使用这两种方法作了说明。 第六章, 特别规定。 第七章, 最后规定。是关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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