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宇瑄:沙夫茨伯里“无利害性”概念探析论文

韩宇瑄:沙夫茨伯里“无利害性”概念探析论文

摘要:“审美的无利害性”作为一种有现代意义的审美态度,在18世纪经验派美学家那里已初见端倪。而作为这一传统的开启人,沙夫茨伯里首次从主体出发提出审美不涉及利害的观点,将“无利害性”这一概念运用于道德和宗教领域,并进一步将之推广于审美理论。在此影响下,其审美理念主要体现为道德无利害性、非利己主义的审美判断立场。这样的审美理念不仅使得沙夫茨伯里的思想呈现出较强的现代色彩,而且在很大程度对康德的“审美无利害性”造成启发与影响,开启了一个以美学来释道德,以道德来释美学的时代。

关键词:无利害性;道德;美;沙夫茨伯里;康德

沙夫茨伯里(The Earl of Shaftesbury,1671-1713)是西方美学史中无法绕过的人物,他身上既有时代的烙印,又有历史的痕迹。他的思想综合了启蒙主义和自然神论,又受到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影响;他的内在感官说、美善同一论以及形式美所体现的精神美等美学思想在西方美学史上都有一定影响。沙夫茨伯里的哲学风靡于18世纪的英国,但伴随其身后的诸多哲学争论使其声誉一落千丈,有关研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才逐渐恢复。E.L.Brett的《沙夫茨伯里三世:关于世纪文艺理论的研究》以及Alfred O.Aldridge的《沙夫茨伯里和自然神论者的宣言》是较早的综合介绍沙夫茨伯里美学贡献的著作。在学术论文领域,Stanley Grean的《沙夫茨伯里的宗教和伦理哲学:对于热情的研究》以及《沙夫茨伯里的道德感》是介绍其思想较为全面的论文。近些年来,沙夫茨伯里与康德的联系被西方学者不断注意,Dabney Townsend的《从沙夫茨伯里到康德:审美经验的发展》、David A.White的《无利害的形而上学:沙夫茨伯里和康德》都涉及到沙夫茨伯里与康德的内在联系,为客观评价沙夫茨伯里的美学贡献提供了新的思路。我国对于沙夫茨伯里的研究起步较晚,建国以来,伴随着国家对于美学研究的重视,一大批美学史、哲学史著作陆续出版,其中大多涉及沙夫茨伯里,但有关内容大多只是对于国外相关研究的翻译和改写,缺乏深入研究。21世纪以来,彭立勋的《论舍夫茨别利的美学思想》、章辉的《夏夫兹博里的美学思想》都对沙夫茨伯里的美学思想进行了全方位的扫描与探索。鲍勇玲、彭孝光、陈玲、冀艳丽等学者先后撰文,从道德哲学、审美话语、自然神论、道德情感主义等方面对沙夫茨伯里的美学思想进行述评。但总体而言,对于其“道德无利害性”和“非利己主义的审美判断立场”分析尚显不足,对其将“无利害性”这一概念推广至审美理论的过程阐述尚不多见,而将其放在宏观的美学史框架中考察其流脉与影响的论文仍然较少。笔者试图从这几方面进行论述与补充。

一、 道德无利害性

沙夫茨伯里通常被认为是剑桥派的新柏拉图主义者,也被认为是英国自然神论的代表人物[1]206。作为与同时期洛克(John Locke,1631-1704)及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针锋相对的学说,自然神论认为理性不仅仅作为永恒的自然法则存在,也作为普遍存在的道德原则存在于人的内心。这也是作为道德感学派创始人的沙夫茨伯里在英国伦理学史上最值得注意的地方。作为一位新柏拉图主义者,沙夫茨伯里坚定地站在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为首的理性派一方。理性派认为,人心里生来就有一些先天的理性观念,正是这些理性观念才是道德行为在人心中的基础,因而沙夫茨伯里的哲学里包含着强烈的目的论立场。按照这种立场,所有的事物都是和谐宇宙秩序的一部分。人们通常认为,沙夫茨伯里创造了道德感理论,尽管他的美德观是理性主义和感情主义的混合物。在沙夫茨伯里看来,道德上的无利害性不是我们所理解的真正的不计利害,而是指个体不以赏罚来进行道德判断,为实现整体利益而突破个体利益。

党的十九大后,党的反腐工作面临新形势,反腐败任务也有所不同。反腐任务的变化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对象上,就是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的“老虎”严肃处理。在强高压反腐的形势下,我国的反腐败工作已然由重清查存量转向重遏制增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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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立在驳斥利己主义基础上的道德立场

沙夫茨伯里的道德感理论主要驳斥的是当时流行的托马斯·霍布斯以及洛克自我中心的论调。在《利维坦》(Leviathan)一书中,霍布斯主要表达了两个观点:首先,人性是恶的,是自私自利的,人总是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在人类的天性中我们便发现:有三种造成争斗的主要原因存在。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2]94自我保存、趋利避害,无休止地追求个人利益是人的本性。“人会为了保全自我、为了求利、为了名誉去侵犯他人……人的天性如此,霍布斯认为要靠人的激情和理性才有可能改变这种状况。”[2]72其次,人们遵守道德并非自觉,而是由于受到奖赏和惩罚的强制。他指出,人之所以会产生愉悦的情感,是因为所面对的外界事物可以促进自己的生命运动,相反,如果自然的其他事物有妨碍生命或抑制其活动的危险,就会在人的身体上激发出不悦。前者被称为善,后者被称为恶。善恶是相对的,个体的感受是唯一的判断标准。“任何人的欲望对象就他本人说来,他都称为善,而憎恶或嫌恶的对象则称为恶,轻视的对象则称为无价值和无足轻重。善恶和可轻视状况等语词的用法从来都是和使用者相关的。”[2]37

功利主义者将人与人、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外在化,虽然他们可以看重一般而论的信仰、道德、爱情和友谊,但并不是真正地看重和关怀特定的人。由于这个原因,功利主义者的爱、看重、在乎和遵守,只是把它们看作是一般的、抽象的价值载体,可是爱、遵守道德和在乎某个人,不是把他看做是一般价值的拥有者或生产者。在沙夫茨伯里看来,这无疑将导致宇宙间道德秩序的瓦解和人的精神生活的灭亡,因而他一方面激烈反对霍布斯的心理与伦理的利己主义及其利己主义的社会契约论,另一方面认为美德通向幸福。可以说,驳斥霍布斯和洛克“白纸说”的利己主义是沙夫茨伯里基本的道德立场,他的整部伦理学说和美学学说都是为着挽救资本主义影响下不断倾颓的道德感而建立的。

(二) 美德学说

沙夫茨伯里认为情感是道德的依据,而经由特殊的感官获得情感成为道德的试金石。这种情感就是道德感,或者叫做内感觉。他将道德判断转变成一种情感判断,这与审美判断类似。“有没有一种天生的形体之美呢?难道就不存在天生的行为之美?人的眼睛一接触到形状,耳朵一听到声音,立即就会产生一种美感,和谐与魅力也会为人所知和确认。人的行动一被看见,人类的情感与激情一旦被人发现(其中大部分在被人感觉到的同时就会被发现),人内在的眼睛就会区别开来,并且看到美好与齐整的东西,可爱与值得赞扬的东西,而不是那丑陋的,可恶的东西,讨人厌的或恶心的。人怎么有可能不承认:‘由于这许多的差别全都基于自然,洞察力本身也是自然的,而且也只源出自然?’”[3]359道德感和美感都是一种直觉,是自然的,亦即天赋的。这种特殊的由“内感觉”而来的直觉的情感,从自身而言并不依附于形而上学,也区别于随着道德的善而产生的目的观念,虽然直接联系着善与真,但从自身而言它是作为情感自身而存在的,也与由于肉体感官需求而产生的欲望不同,而与理性密切结合。因此,这种道德情感现象就其亲缘关系来说是审美的。

在此基础上,沙夫茨伯里提出了“对错感”这一概念,有的学者将之翻译成“正当与不正当感”:“正当感与不正当感在我们看来如此自然,就如同自然的情感本身,也是我们的性格与品质里的一条首要原则,没有哪一种思辨性的意见、信条或信念能够立即和直接地排除或毁灭它。源出纯粹本性的东西,除开相反的习惯和习俗(第二天性)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予以代替。”[3]162这样的看法无疑受到了新柏拉图主义自然神论的影响。因而在他的世界观中,精神决定物质,美德不在于物质和物体本身,而在于形式和精神,只有智慧即精神才是决定物质或物体本身美丑的本源。

我们可以看到,沙夫茨伯里所说的“正当感与不正当感”或者说是“道德感”具有直接性,我们对于是非对错的判断并非依赖天赋中我们所被灌输的道德准则,而是情感和直觉判断,这不需要任何推理。沙夫茨伯里将情感作为道德善的依据,认为大自然的色彩和形状、比例和尺度等形式方面的东西呈现在人的眼前,心灵直接就会发现一种丑或美,产生赞赏或非难的情感,沙夫茨伯里把这样一种直觉能力和情感看作是美德。弗兰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1694-1747)继承并发展了沙夫茨伯里的道德和美学思想,提出了“道德感”一词,使之具有了较为系统的形式。而这一概念是对沙夫茨伯里提出的“乐善好施的行为是出自自然情感”理论的发展,与审美过程中产生的“无利害的愉悦”有着本质联系。

二、 非利己主义的审美判断立场

沙夫茨伯里确实使用了“无利害性”一词,上文也说明了沙夫茨伯里在使用这一概念时首先运用在道德领域,而他所说的“无利害性”是否是美学意义上的并且带有现代美学的内涵,学者们对此却有异议。这个问题该如何解答,我们需要到沙夫茨伯里的著作中去寻找答案。

事实上,沙夫茨伯里将审美反应视为提升自我、超越利己主义的追求,其方式是陶冶人对于无利害愉悦的感受性。通过这些论述,他将美学与伦理学、道德与美紧密地结合起来,并从这个方面推动了那个时期的美学发展。同时,沙夫茨伯里将重点放在主体对于美的反应上,而不是放在美者的客观特征上,这为美学注入了启蒙主义的人本属性。此外,尽管沙夫茨伯里的客观唯心主义存在着反历史潮流的基本倾向,但其美学观念中重视人本的人道主义思想和对“造型”“形式”“设计”的强调所体现的对创造性想象的重视,无疑投合了当时的时代精神与历史潮流。总之,这个时期的思想家们从我们对于美的感受性中发现了一个关键,既能够明确地理解人性,又能够完善它。

对沈从文小说的原型研究,虽然存在成果数量少、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但作为新兴研究领域,现有研究成果为解读沈从文的作品,特别是解读沈从文的乡土小说提供了许多可借鉴之处,同时也使得运用原型理论研究沈从文的小说成为一种可持续的、有价值的研究方向。

(一) 美-德类比

在对沙夫茨伯里进行美学史论定时,朱光潜曾指出:“(沙夫茨伯里)的著作引起了人们的思考和辩论,促进了美学思想的发展。他在当时的影响是巨大的,不但在英国建立一个美学学派,而且对大陆上启蒙运动的领袖们也发生过广泛的影响。”[1]213-214而其影响最为深远者,无疑是对于康德(Kant,1724-1804)“审美无利害性”的影响。

沙夫茨伯里认为美德是一种美,或美德和美是“同一”。观察美的事物——一种自然对象,或一件艺术品,是离不开对它有意产生一些积极的感觉的。同样,认为人是道德的,也与对他有意产生一些积极的感觉密不可分。这种相似性是美-德类比的基础。

他认为我们在看到道德行为或性格时所做出的积极反应与我们观察自然或艺术作品美时做出的反应一致,而采取善良行动的动机与艺术家创造美的动机一致。“你在艺术与自然的其他结构与构成方面非常老到,但你思考过人的思想结构,灵魂的构成,它的激情与情感的联系以及全部结构吗?只有这样才能相应地了解各个部分的秩序与对称情况,明白它如何或者有所改善,或者会遭受痛苦,假如它在原有的状态下得到自然的保护,那它会有何样的力量,而当人心败坏,遭受滥用的时候,又会导致哪些后果。”[3]300沙夫茨伯里将道德感和美感视为同一,一方面使他看出了美的社会性,在其时显示出一定的进步性,对经验派片面强调动物性本能的美学观点具有一定的修正作用;另一方面也使他认识到“艺术和美的彼此结成了朋友,并从而使艺术学和道德学在某种意义上亦结成了朋友”[4],突出地强调了艺术对人的教育作用,显示出具有进步意义的启蒙主义特点。

从审美经验角度来看,沙夫茨伯里认为,我们之所以能欣赏美,仅仅是因为事物本身的美,非我们占有它。沙夫茨伯里曾有过这样一段论述:“假如我们被远方那一片海洋的美景所震慑,你的头脑里一定会蒙生一个想法,那就是如何把握住它,就好像一位强悍的海军元帅,一位海上的主人一样,此时,这样的幻想难道不是很荒唐吗?”[3]349这句话即是说对于大海美景的欣赏,加入脑海中显现出支配的欲望,期待像舰队司令那样占用大海,是非常荒谬的事,这反映了对于美的欣赏必具有非功利的性质。而无利害性说到底是理性使然,盖自然之中的一切美不过是模糊而迷人的幻影,唯有理性能将人引向最高的美的本体。他深信,区区功利不过是声色感官的快乐。沙夫茨伯里式的审美判断在何种意义上可以说成是无利害的呢?学术界对此一直有争论。但足够清楚的是,他认为对于一个对象(比如决定真正道德行为的动机)的真正审美欣赏,独立于如下任何想法:这个对象怎样推动某人自己的利益。沙夫茨伯里认为在审美欣赏中主客体之间是非占有关系,审美心态与功利心态不同,欣赏美与征服对象完全是两种心态。他将审美归为静观,这种静观不仅是外在身体器官起作用,更重要的则是感觉器官的影响,这正是后来康德美学中对于“审美无利害性”的应有之义。

(二) 情感论

像大多数具有目的论思想的哲学家一样,沙夫茨伯里认为人性的目的是美德。在他看来,人天生地具有一些先天性的理性观念,这些理性观念乃是道德行为在人心中的基础。他的大部分著作都旨在解释他的美德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沙夫茨伯里并不否认物种之利是实践中的一个重要推动力,“每一个物种都有一个私有的善和他自己的利益,自然通过在各个生物的范围之内实施奖励的益处来迫使他去追求这些利益。我们知道,事实上,每一种生物都有一种适当与不适当的状态,适当的状态受自然的推动向前发展,并且是他自己孜孜以求的。由于在每一种生物中,都有某种利益或善,都有生物自己的利益或目的,因此,就一定也有某一种目标是其构成中的一切都自然指向的”[3]146。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个体利益都是道德的,假若个体出于自身的欲望、激情伤害了其他人甚至是团体,这种个体利益被认为是恶的,有缺陷的。所以在沙夫茨伯里看来,趋于个体之利或自我之利的追求是合理的,也是自然的,但是整体的物种利益存在也是合理的,自然的,甚至超过了个体利益,因为个体利益要和整体利益相协调,在此基础上美德与利益才有可能彼此契合,美德本身是对社会秩序与美的爱。其次,沙夫茨伯里提出,明智的生物的善与恶基于该生物的动机,而不是该生物的行为后果,即动机决定善恶。“德行本身只不过被人看作是一种并不合算的交易,很少有人,哪怕是一些信教和虔敬的人,他们接受德行的方式跟孩子接受体罚的教导有什么不同,此时,棍棒或糖果就是最有力的动机”,“一种简朴、纯洁、不掺杂异物的爱,它的对象仅仅只是那种存在的卓越性本身,也不承认除他自身成就之外的其他任何一类幸福观念”,“应该成为我们的动机,应该是对象的卓越而非奖惩。”[3]274-289与道德上的利己主义不同,沙夫茨伯里主张,只有当人们以自身利益之外的事物作为行动的动机时,美德才能存在。在他看来,人的美德并不存在于他们的行为中,而存在于作出行动的动机中,我们识别美德的动机是仁爱,而不是自身利益。此外,沙夫茨伯里对于人的情感本性做了充分的强调,并由此得出了一个决定性的论断:每个行为的代价都牵涉感情或激情。沙夫茨伯里坚持认为,理性无法单独作为某个行为的动机。因此,沙夫茨伯里认为我们并非先依靠推理作出道德判断,首先依靠的是一种直觉,这让我们想起了儒学心性论中的直觉判断力。

欲望意味着占有或消费某物,它必须以某物的实存为前提。而鉴赏力所关注的只不过是客体的表象,通过“内感觉”的直觉,事实上实现的是纯粹无利害的满足。“美的、好的、秀丽的,都不在物质本身以内,而在于艺术与设计,从来不在物体本身,而在于构成它们的那股力量”,在《道德家》(Moralist)一文中,沙夫茨伯里提出了美的秩序的三个级别:第一类是没有生命的形式,即是说这些被造之物虽具有外观却没有智慧,不能活动;第二类是既有形式又有意识本身,具备智慧、活动能力和运算能力;第三级别的美的秩序,不仅仅构成纯粹形式,而且构成赋予形式的形式,本身就含有为意识而赋予的那些特色和美,是所有美的基础。对沙夫茨伯里来说,忠诚于道德等于忠诚于对美的喜爱,他认为形成良好的审美鉴赏能力与培养道德的品行同等重要。自然和社会最终是类似的,都发源于最高的神性,正如艺术品、自然事物各部分具备了和谐的比例和尺度才是美的,在社会中,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也保持和谐的比例才是善的。沙夫茨伯里认为,思想与风格的正当、仪态的端庄、良好的教育以及各式各样的礼貌之举,这些都只能来自对美好事物的尝试和体验,换句话来说,真正的善追求的是与更多的美结合起来,让道德在美的体验中得以熏陶。这被伊格尔顿看作是“道德的审美化”:这样道德被一步步审美化,而这是从两种相互关联的意义上进行的。这种审美化已经越发靠近感性的源头,关涉到就像作为艺术作品本身的目的的美德[5]。

沙夫茨伯里集中考察主体对于美的反应的性质,也就像从道德方面提升人的修养那样。他坚持认为,审美反应存在于无利害的非自私自利的愉悦中,人们能够从和谐中获得无利害的愉悦。对于这种能力的发现显示了他的伦理学的发展方式——这种伦理学有着相似的基础。在《道德家》中,沙夫茨伯里提到,面对漂亮和标致的美的事物,人的“内在的眼睛”会立刻分辨,并产生喜爱和羡慕,“我们的快乐在我们的思想里面,假如只是在感觉对象那里荒唐地寻找快乐,而不是在可以适当地称为它们自身的对象那里得到快乐,那就是对思想的极大滥用,也欺瞒了思想的真正利益。就我记忆所及,我们是在自然对象本身当中理解一切美好的、慷慨大度或善的东西的。”[3]350在沙夫茨伯里看来,对于美的事物所产生的愉悦感,并非来自客观事物本身,而在于我们的主体以非功利的态度去感受。沙夫茨伯里并不认同将审美激发的愉悦与道德感的愉快严格区分,当人们在面对自己喜欢的东西时产生了快乐和满足,理所应当地认为自己所喜欢的事物是善和美的。

对于混凝土构件,受拉力作用时是最不利的,因为混凝土抗压强度很高,抗拉强度很低,配筋混凝土在受到拉力时极易产生裂缝,GB 50077—2017《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对裂缝的要求比较严格,为0.2mm,因此,当收到的拉力越大,构件中钢筋用于“抗裂”的占比越大,结构就越不经济。

现代美学显而易见是在走康德开启的路线。康德追随18世纪英国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与德国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1729-1786)所创立的正则模型,将《判断力批判》的前半部“审美判断力批判”划分为两个主要部分,一是“美的分析”,二是“崇高的分析”。但是,康德实际上分析了审美体验的三种主要形式:美的体验,以自然美为范式;崇高的体验,也是以自然中的崇高为范式;美的艺术的体验。这三种审美体验中的每一种,最终都显示了与道德的明确联系。而谈到审美与道德,沙夫茨伯里是不能绕开的一位,他被认为开启了一个以美学来释道德,以道德来释美学的新时代,康德《判断力批判》中所涉及的一系列基本命题,像无利害性、美是道德的象征,都已在沙夫茨伯里的著作中初见端倪。康德将无利害关系看作是鉴赏判断的第一个契机,指出“那规定鉴赏判断的愉悦是不带任何利害的”[7],斯托尔尼兹在《审美无利害性的起源》一文中说:“除非我们能理解‘无利害性’这个概念,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现代美学理论。”[8]17

(1)在初始参数均为地板厚度30mm;功率150W/m2;室外温度-8℃;相对误差0.001时,随着时间的延长,各特性征点温度越来越高。

(三) 反省能力

沙夫茨伯里虽然将情感作为道德的依据以及沟通真善美的桥梁,但是他也清楚仅仅凭情感去行动是无法实现善的,也体验不到美。因为在情感的支配下,人依旧是被动的接受,而非主动的感悟。他始终认为感官享受远远比不了精神的知性愉悦。为解决此矛盾,沙夫茨伯里提出了“反省”作为情感的补充:“对于能够形成事物普遍概念的生物,不仅呈现于它们感官的外界存在物是情感的对象,而且甚至行为本身和怜悯、仁慈、感恩以及相反的情感,也通过反省进入人心成为对象。于是,借这种反省的官能,又出现了另一种情感,这种情感正指向过去已经被感受到,而现在又成为新的爱憎内容的那些情感本身。”[6]在承认直接情感是美感和道德感来源的同时,又成为道德行为和美的事物的最终认识和判断标准。沙夫茨伯里将反省看作是“趋向情感的情感”,这表示在他看来反省具有直接直觉性,而非通过概念进行逻辑判断。通过反省,人不再简单受到感情驱使,而是领会自己行动的动机和做出判断,以局外人角度观看自身行动,产生喜欢或不喜欢的情感。人因为具有反省能力成为能动的道德主体,进而成为能动的审美主体。

三、 对康德“审美无利害性”的影响

沙夫茨伯里认为,凡美者必和谐而有比例,凡和谐而有比例者必为真,凡美且善者,亦必为善。沙夫茨伯里所说的和谐,包含着有机整体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意义,所以它不仅是美德的本质特征,而且也是美与真、善联系的内在根据。他还把和谐同事物的旺盛状况和共用便利相联系,从而表明了他们所具有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内涵。上面已经提到他将情感作为道德善的依据,当一个人有了一种道德上是善的感情并能为了善本身而喜爱善做出善的行动,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善,他将这种情感称为“道德感”。但道德感本身还只是最初的冲动,它虽然独立于理性,却也需要后天的趣味修养来加以完善。

本研究问卷由社会人口统计学变量和SL-ASIA文化适应测量量表两部分构成。受访村民先填写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等信息,再对潜变量测量问项进行自评。为保证研究的信度与效度,所有变量均采用已有研究文献中的量表进行测量,并用反向翻译法将英文原始量表译为中文。

无利害感是康德美学中的重要范畴,被其列为审美判断的第一个契机。在他之前的哲学家对此已经有过零星论述,但大多是心理层面上一般性的经验描述。例如柏拉图(Plato,前427—前347)就曾认为,美不是有用、有益或善,也并非视听产生的快感,在他看来,美本身无关乎效用[9]。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前384—前322)则认为“美是一种善”[10],将美与善混为一谈。类似的观点日后都有人继承发展,如前者之于普洛丁(Plotinus,204—270),后者之于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但这些零星的描述,尚不构成对于“无利害性”的严肃探讨,也并未将“无利害性”作为一个美学概念来加以辨析。关于“无利害性”概念的起源,乔治·迪基(George Dickie)和斯托尔尼兹(Jerome Stolnitz)看法不一。在乔治·迪基看来这一概念直接来自于康德,而斯托尔尼兹则主张沙夫茨伯里首先提出了这一命题[11]。我们无意去辩驳谁对谁错,因为一个概念的来源并不是一蹴而就、凭空产生,在这里笔者试图梳理沙夫茨伯里所主张的“无利害性”是怎样一种概念,又蕴含着怎样的意义。在沙夫茨伯里及同时代人看来,“‘利害性’是个伦理学概念,指的是一种福利,或者是一种真实而持久的善。它既可以用之于个人,也可以用之于社会”[8]19-20。沙夫茨伯里在使用时并没有把它作为一种善的术语来使用,它代表的是“自我利益”,“利害性”关涉着径直奔向预期目的的活动,所以它带有实践本性。沙夫茨伯里在使用“无利害性”这个概念时首先是从道德和宗教的角度去否定利害关系,“真正的道德必须出自自我真诚的情感,也就是仅仅以循着自然的感情。这就是所谓对上帝的非利害性的爱,也就是对道德的善的非利害性的遵循”[12]。在此基础上,沙夫茨伯里进一步将道德和宗教上的“无利害性”概念用于审美理论,认为对于一个对象(比如决定真正道德行为的动机)的真正审美欣赏,独立于如下的任何想法:这个对象怎样推动自己的利益,用它去描述一个具有美德的人以旁观者的角度去静观美,从而排除掉“无利害性”术语本身所具有的实践意义。在沙夫茨伯里那里,非自私自利既是道德问题,又是审美问题。

康德的“审美无利害性”在具体内容上明显继承了从沙夫茨伯里到伯克的英国学者的审美心理研究,其总体特点是从内在心灵能力和心理状态两个方面考察审美的无利害性。

沙夫茨伯里曾强调,美在对象上没有自己独特的领域,它存在于各类事物中,他把形式(美所在)分为“死形式”“赋予形式的形式”“赋予形式于心本身”的形式,并指出后者为更高级的美即“第一性美”,也就是自然神。这样的美的分类与等级论无疑影响到了康德。在康德美学中,对于三种审美对象即自然中美的事物、自然中崇高的事物和艺术的欣赏里,只有对自然美做出的审美判断才是纯粹的,关于美的判断只要混杂着一点点利害,它就是很片面的,人在自然审美中感受非功利的自由。沙夫茨伯里的“美-德”观和情感论也影响了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通过对质、量、模态、关系四个审美契机的考察,对美作出分析后指出:首先,美不是实践,对于事物的实际存在,人们必须完全漠视;其次,美是无目的而又合目的;再次,美是一种具有合目的普遍性和传达有效性的观照过程。

康德美学力主决定鉴赏力判断的满足是没有任何利害的。鉴赏力是如下一种能力:通过没有任何利害的愉悦或不悦来判断一个对象或一种表象。这种愉悦的客体被称为美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无利害性”包含着三层含义:第一层指主体和客体的非占有关系,它不指向客观事物的实际存在和主体对于客观事物的占有,排除了利益、功利等层面的欲望本能;第二层是指客观事物的表象与主体的生命情感相连,美激发我们的是愉悦;第三层则是我们对于客观事物的感知是不涉及概念的。他把“无利害性”作为鉴赏力判断的性质,它并非为了其他功利的目的而作为一种手段和工具,所以相对于其他有限的、知性的目的来说,它是无目的的。而美的艺术有它自身绝对的、最高的目的,即“人是目的”。

康德在界定审美判断时和沙夫茨伯里的思路不同。沙夫茨伯里将审美归为静观,而不同于现实的征服或占有。联系他的内在感官说,这种静观便不只是外在的五官在起作用,更重要的是内在心灵和理想,即内在感官感觉在起作用。康德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沙夫茨伯里的看法,认为“鉴赏判断仅仅是静观的”,同时将沙夫茨伯里的所谓内在感官归为主体的情感。审美判断的衡量标准主要是主体情感的快与不快[13]。与此同时,他又有所超越,明确阐释了审美快感和道德快感的区别,将审美愉快看成感官愉快与善的愉快的矛盾统一,并追溯其无利害感的普遍有效性的先验来源。在《判断力批判》第一部分审美判断力中,康德将对自然美的鉴赏判断与感官愉悦和对善的敬重相对比,认为只有对自然美的鉴赏才是纯粹的,我们对自然美的欣赏也仅似其“合目的性的形式”为对象,自然美源于自然的合目的性形式所引发的知性和想象力相协调而产生的情感愉悦,这种愉悦不以任何概念为前提,而是和对象由以被给予的那个表象直接结合在一起的,拒绝在自然美的鉴赏中将任何带有意义的事物作为美感的形态,而沙夫茨伯里并没有排除主体与对象间的实存关系,也未严格区别审美愉悦与道德感的愉悦。

正如美学史家所指出:“沙夫茨伯里代表了一个相对天真的现代美学起点,他并没有完全摆脱中世纪的新柏拉图主义,但他开始了对艺术与道德的实证检验,并随后发展为我们所知的现代美学。他对特定审美品质和身份标准的追求,为休谟(David Hume,1711-1776)的批判和康德的重建开辟了道路。以一种审美态度和独特的审美体验为基础的现代美学理论是这一传统的继承者。”[14]从上面对于沙夫茨伯里的无利害性概念的解读,我们可以发现沙夫茨伯里将道德包容在审美判断中,道德认识也需要一种“非功利”的态度。正是因为道德判断的无利害性,审美判断才能在保持道德性的同时也保持自身的自足性。而这一想法也影响了康德,康德也并未推崇自然美而抑制依附美,反而认为美的理想正是依附美,“美是道德的象征”也是康德美学最终想要实现的证明。

需要补充的是,我们这里谈论的AI所指代的是运转于图灵机之上的AI程序,亦即当下提到人工智能时默认的预设,而没有完全排除其他某种形式的“人工”智能体成为艺术家的可能性。量子力学理论本身容纳了意识所具有的整一性和不确定性特征,这就给用量子力学框架解释意识和自由意志留出了理论空间。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期待基于量子力学原理制造的量子计算机有朝一日成为具有自由意志的人工智能体的载体,而本文讨论涉及的AI并不涉及量子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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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TOWNSEND D.From shaftesbury to kan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t of aesthetic experience[J]. 1987(2):287-305.

AnalysisofShaftesbury'sConceptof"TheUnprofitableAesthetics"

HAN Yuxuan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Zhejiang 310028, China)

Abstract: "The unprofitable aesthetics" as a modern aesthetic attitude has been first seen by empirical aestheticians in the 18th century. As the initiator of this tradition, Shaftesbury first proposed from the main body that aesthetics does not involve interest, and applied the concept of "the unprofitable aesthetics" to the field of morality and religion, and further extended it to aesthetic theory. Under this influence, its aesthetic concept is mainly embodied in the judgmental position of moral disinterestedness and non-egoism. This aesthetic concept not only makes Shaftesbury's thoughts reveal a strong modern color, but also inspires and influences Kant's "aesthetic disinterestedness" to a large extent, and motivates an era of aesthetic interpretation of morality as well as that of moral explanation of aesthetics.

Keywords: the unprofitable aesthetics; moral; beauty; Shaftesbury; Kant

中图分类号:B83-09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8-12-07

作者简介:韩宇瑄(1991—),男,甘肃兰州人,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文学理论、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

文章编号:1673-0453(2019)01-0001-0007

(责任编辑: 喻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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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宇瑄:沙夫茨伯里“无利害性”概念探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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