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作权制度论文_张志坚

着作权制度论文_张志坚

导读:本文包含了着作权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着作,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力度,保护期,价值,互联网。

着作权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张志坚[1](2019)在《着作权聚合中介服务企业的价值、异化与治理——兼论我国着作权流转法律制度的问题与变革》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流转制度的效率无法匹配新时代传播大规模、高效率使用作品的要求,是我国着作权制度的主要问题之一。着作权聚合中介服务企业发挥了润滑着作权流转过程、提升流转效率的作用,有重要的产业和公共价值。但有些企业在利用市场、技术等优势谋求利益时,产生了角色异化和行为失范,应对其加以治理。还应建构着作权流转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充足公共产品;并对着作权法进行价值调适和制度变革,为新时代传播发展营造制度空间。(本文来源于《编辑之友》期刊2019年12期)

郑蕊,杨雅[2](2019)在《着作权领域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北京商报讯(记者 郑蕊 杨雅)1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办2019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日前正式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情况。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赔偿低”是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本文来源于《北京商报》期刊2019-11-26)

赵崇[3](2019)在《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对互联网时代的新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的着作权中要求未经着作权人的同意任何人不能运用其作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环境中出现了大量的复制需求,此时,默示许可制度显然是能够适应如今复杂的互联网环境的一种合适的制度。为弥补传统着作权在司法实践中的不足,使用"选择—退出"机制,赋予网络作品着作权人任意解除权和报酬异议权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9年35期)

张丽娜[4](2019)在《音乐作品着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法律关于音乐作品侵权标准、赔偿原则等的界定尚无明确规定,各地法院依据迥异,判决保护的结果相差较大。当音乐作品被侵权而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时,音乐作品很难被真正保护,侵权成本低也成为了侵权案件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确定音乐作品着作权的赔偿标准的价值基础,制定统一的赔偿原则,并使之制度化、明确化,能够加大对音乐作品着作权的保护力度,鼓励优秀音乐作品的创作和流传。(本文来源于《黑河学刊》期刊2019年06期)

朱开鑫[5](2019)在《网络着作权间接侵权规则的制度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网络着作权侵权形势的不断严峻,为了打破着作权法定性原则产生的责任追究困境,网络着作权间接侵权规则应运而生。我国现有的网络着作权间接侵权规则体系在科学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须对其加以制度重构:一方面应当坚持归责体系的一元化制度设计路径,摒弃"避风港规则"等免责规则的适用;另一方面应当厘清共同侵权理论指导下的着作权帮助侵权规则和教唆侵权规则的区别,并通过将《侵权责任法》中的"安全保障义务"规则作为制度接口和适用依据,明确着作权侵权替代责任的独立价值。(本文来源于《法学家》期刊2019年06期)

彭桂兵,王一阳[6](2019)在《融媒环境下需重思着作权法定许可的制度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定许可制度是着作权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规定,在媒体融合环境下,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看待和运用这一制度?对此,本文通过梳理法定许可制度的起源与具体内容,以及在融媒体环境下如何适用,回答了上述问题。(本文来源于《中国报业》期刊2019年19期)

陈智慧[7](2019)在《档案数字化中的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在介绍档案数字化和合理使用制度的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分别从国内和国外角度分析了档案数字化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现状,进一步分析得出档案数字化实践中着作权合理使用遭遇的挑战,档案数字化实践与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冲突及当前档案数字化作品所受到的约束。从利益平衡理论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档案数字化合理使用制度立法的建议:档案数字化合理使用制度表述具体化、范围扩大化,并要注意协调《档案法》与《着作权法》的矛盾、在档案馆着作权领域引入法定许可制度、发挥着作权集体管理的组织功能、档案馆纳入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例外中等。(本文来源于《档案学通讯》期刊2019年05期)

吴双可欣[8](2019)在《着作权限制制度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是在知识产权体系中拥有重要地位的一种权利,而对其的保护反映了人类社会对于其精神文化财富的重视。但是着作权作为知识产权这种绝对权中的一种,对着作权人的保护必然一定程度上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影响,其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价值平衡问题。通过何种路径来在保护权利人与促进知识文化传播中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尺度是自对着作权进行保护以来一直存在的命题。而对于着作权的限制制度即在其中的一个不可忽略之重要议题。文本希望通过对着作权限制制度的概念、本源和基本原则等问题进行概括性的介绍来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6期)

邱梦阳,朱玉玲[9](2019)在《浅析着作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登记作为一项重要制度首次被写入《着作权法》第叁次修改草案,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将着作权登记制度纳入我国的法律体系,对着作权登记制度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着作权登记制度相关内容的规定并不完善,今后应结合我国知识产权现状,逐步在立法中明确着作权登记制度的登记机构、登记程序、登记内容与事项以及救济途径等,以期最终实现着作权登记立法的有效性与优越性。(本文来源于《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蔡含章[10](2019)在《在互联网背景下韩国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国家大多都建立了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互联网背景下,着作权集体管理难免产生新的问题。韩国作为互联网覆盖率领先的国家,更多的相关问题又隐性转变为显性,其中由微观到宏观产生了叁个有代表性的问题,并引起了立法界与学者的讨论。(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5期)

着作权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郑蕊 杨雅)1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办2019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日前正式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情况。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赔偿低”是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着作权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张志坚.着作权聚合中介服务企业的价值、异化与治理——兼论我国着作权流转法律制度的问题与变革[J].编辑之友.2019

[2].郑蕊,杨雅.着作权领域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N].北京商报.2019

[3].赵崇.着作权默示许可制度对互联网时代的新影响[J].现代商贸工业.2019

[4].张丽娜.音乐作品着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研究[J].黑河学刊.2019

[5].朱开鑫.网络着作权间接侵权规则的制度重构[J].法学家.2019

[6].彭桂兵,王一阳.融媒环境下需重思着作权法定许可的制度价值[J].中国报业.2019

[7].陈智慧.档案数字化中的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初探[J].档案学通讯.2019

[8].吴双可欣.着作权限制制度比较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

[9].邱梦阳,朱玉玲.浅析着作权登记制度的立法完善[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10].蔡含章.在互联网背景下韩国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9

论文知识图

Notice: Undefined index: items in F:\Web\www\cnki.demo.com\app\cnki\tpl\search.html on line 79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F:\Web\www\cnki.demo.com\app\cnki\tpl\search.html on line 79

标签:;  ;  ;  ;  ;  ;  ;  

着作权制度论文_张志坚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