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明旭:马克思的“公共性”概念论文

桑明旭:马克思的“公共性”概念论文

摘要:不论是从顺应时代发展的哲学主题变迁的需求来看,还是从彰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代性,防止对马克思有关思想的误读来看,准确界定和系统阐明马克思的“公共性”概念都已经成为当前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共性”是“公共”的延伸概念,通过分析、梳理、概括马克思对若干“公共”概念的使用,可以发现,在历史唯物主义语境中,所谓公共性,是指多元现实主体在生产活动和交往过程中形成的非独占、非排斥并且可以相互分享、互为条件的社会关系的属性。在历史发展中,“公共性”是与“社会性”、“阶级性”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其现实张力在这种联系和区别中得到了更加清晰的呈现。

关键词:马克思;公共性;公共;历史唯物主义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对时代现实状况、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的深层反思。当今时代,不论是追求平衡发展、充分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还是携手构建共商共建共享“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化新时代,都鲜明地昭示着从主体性向公共性转换的时代发展趋势。对于新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系统展现其丰富深刻的公共性思想,以更好地把握时代脉搏、指导时代实践、引领时代精神,是其在当代出场的核心要义与基本旨趣。系统展现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前提和基础则是准确阐明其“公共性”概念。

一、为什么要阐明马克思的“公共性”概念

在当前,之所以要对马克思的“公共性”概念进行准确界定和系统阐明,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顺应时代发展的哲学主题变迁的需要。哲学不仅要把握时代,还要表征时代,要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改变自身的主题。这种顺应时代发展的哲学主题变迁在哲学史上有清晰的线索。古希腊时期,人类总是试图在思想上实现对世界一般本质的有效把握,其目的在于通过本体论意义上的对象性揭示,来为处在朦胧阶段的“主体”寻求安放之处。在宗教获得无上地位的中世纪,人类对世界一般本质的把握异化为对一种虚拟“存在物”的把握,虽然与古希腊时期相比,人类在心灵上获得了宗教意义的慰藉,但人的主体性不仅没有得到自我认识,反而在人的本质异化而成的上帝面前进一步迷失。从宏观上看,与上述时代特征相契合的哲学主题是“前主体性”。经过启蒙运动之后,人类开始“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1]23和“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1]25,逐渐认识到自身的主体性。自此,人类进入了以理性为主体标志的现代性阶段,哲学史也逐渐从本体论阶段走向认识论阶段。应当说,顺应这一时代的哲学主题是“主体性”。在当代,伴随着现代性发展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出现,人类逐渐认识到仅仅强调主体性是不够的,主体间的冲突日益成为现代性后果的重要表征,对理性和现代性的反思,对主体间性和多元主体性的构建,逐渐成为当代哲学的焦点。由此,“公共性”成为现时代哲学当之无愧的主题。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在人类思想史上,“由前主体性到主体性,经过主体间性,到公共性或共同主体性,这是一个核心的脉络”[2]10-18。

当代中国,“公共性”也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哲学主题。对于中国来说,近代以来特殊的国情和历史发展进程使得哲学 主 题 转 换 的 线 索 更 为 明 显。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的一百多年时间,面对西方列强的强势侵略,中华民族的主体性遭到了重创,为此,中华民族采取了一系列救亡图存的措施,其目的在于重塑民族和国家的主体性,即所谓的“站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富起来”的道路也就是人们的主体性不断提升的道路。在“富起来”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不同的社会主体在主体性的发展上存在这样那样的差异,整个社会进而呈现出对平衡发展、充分发展的强烈要求,由此中国迈入实现“强起来”的发展阶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是平衡发展、充分发展、公平正义、共商共建共享、共同富裕、全面小康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等。显然,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需要超越传统的主体性原则,确立一种共同主体性或公共性的原则。由此可见,“公共性”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哲学主题。

其二,彰显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代性的需要。尽管“公共性”作为时代精神的主题已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客观地讲,国内理论界对其研究是不够深入并且存在一定滞后性的。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国内对公共性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哲学层面的研究则主要涉及对阿伦特、哈贝马斯等西方论者有关著作的译介和阐释,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的自主性研究更是少之又少。面对在公共性问题上的源头失语的处境,我们需要系统性地挖掘和梳理蕴含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丰富的公共性思想。

预防为主,注意检疫。带病苗木绝对禁止出圃和调出,应予烧毁。从外地来的苗木,要用0.1%升汞水或5波美度石硫合剂消毒。已染病的大树可切除根瘤,然后用石灰乳、波尔多液或其他苗木消毒剂涂抹伤口。同时,还要将周围的土壤挖走,换上新土,防止病原细菌传播。

诚然,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没有明确使用过“公共性”概念,但不能据此否认其理论中包含着丰富的公共性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性是马克思理论研究过程中始终关注的对象。青年马克思在对普鲁士书报检查制度的批判中,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在对摩泽尔河沿岸地区贫困现象的调研中,已经对公共舆论、公共权利、公共利益等诸多公共性问题进行了分析,虽然他在这一阶段的思想还不够成熟。尽管后来马克思清算了从前的哲学信仰并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但并不能因此指认他不再关注公共性问题。事实上,思想成熟后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等著作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和批判,既有对资本运行规律进行分析和批判的一维,也有对资本运行效应即资本运行发展中主体间关系进行分析和批判的一维。很显然,前者是一种资本逻辑批判,后者是一种公共性批判。从马克思理论研究的目的旨趣看,不论是资本逻辑批判还是公共性批判,其最重要的方面在于推动资本主义的“丧钟”早日敲响、共产主义的“自由王国”早日到来。

本文利用自主设计加工的一种试验装置,测定了不同掺量粉煤灰混凝土的水和气体(氮气)渗透系数;同时,用NMR测试了试验混凝土的孔隙率及其孔径分布等微观结构参数。基于测试结果,研究了粉煤灰掺量对混凝土的水、气体渗透性及微观结构参数的影响,分析了粉煤灰混凝土的水、气体渗透性与其微观结构参数之间的关系。

公共性是“公共”的属性,因而尽管马克思本人并没有直接使用过“公共性”概念,也没有对“公共性”概念进行界定,但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分析马克思对“公共”一词的使用,来把握马克思的“公共性”概念。马克思的“公共”概念是在上述三个层面展开的,他的“公共性”概念也可以逻辑地划归为三个层面。

由图5可知:随着后熟时间的延长,水解度吴上升趋势,山羊发酵乳的水解度缓慢增加;可能因为随着发酵乳,发酵进行,羊乳中营养物质不足,为保证自身生产需要,乳酸菌菌体内的蛋白酶将多肽讲一步水解,从而表现出水解度缓慢上升。

从总体上看,以康德、阿伦特、哈贝马斯等人为代表的西方公共性研究与马克思的公共性研究在基本理论范式以及研究进路上是存在很大差异的。比如,在康德看来,公共性更多的是指一种先验理性,是将公共权利具体的质料或具体承载的内容抽掉之后剩下的形式,这种形式构成一切公共权利的先验基础,同时还构成衡量公共权利是否正义的先验原则②。很显然,以康德上述公共性研究进路来生搬硬套地诠释马克思的公共性思想是不科学的。事实上,青年马克思在其思想转入黑格尔阶段之后,就曾对这种研究进路进行过深刻的反思和批判。在大学阶段,马克思曾试图以康德上述理论逻辑构建一套关于公共权利的法哲学体系,但是这一尝试很快就失败了,马克思指出,这一失败的首要原因在于先验理论的实体和形式的分离、“现有之物和应有之物的对立”[3]7。因此,不能将公共性看作一种先验性的基础或原则,否则只能得到一个“装上沙子的书桌”[3]9,因为实体和形式没有办法在互不干涉的关系中抽象发展。康德之后,阿伦特更多地将公共性看作政治公共领域的属性,哈贝马斯更多地将公共性看作公共舆论或文化公共性领域的属性。但是,我们回顾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历程可以发现,青年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所撰写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的辩论》、《〈科隆日报〉第179号的社论》等政论文章中,已经对公共舆论或文化公共领域问题进行了研究,但这一时期的研究方式恰恰是马克思后来所重点清算和批判的对象。同时,从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关于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论述看,很显然,他是反对以政治的方式来诠释公共性的。由此可见,“以西解马”的方式不仅不能科学展现马克思的公共性思想,反而会将马克思有关思想降格至其早期时的水平。

对于现在的椰果采摘机,其实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全自动,因为在采摘机对椰果的定位方面还必须在人的帮助才能完成,也就是不能够自动定位识别。其实,机器视觉技术最早起源于1968年,美国学者Scherts和Brown提出用光信号对果实检测[8],即用果实和叶子在电磁光谱的可见光和红外区域反射率不同检测水果的思想。而至今,椰果采摘机的研究方面对这项技术的应用程度较低。

以“人性”为视角来诠释和解读马克思的公共性思想,进而构建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体系,也是对马克思的曲解和误读。诚然,公共性一定是一种与人有关的属性,一定反映一定群体的生活状态,但是如果以“人性”为出发点来诠释马克思的公共性思想,将公共性的基本内涵、现实根源、发展动力、判断标准等都归结于“人性”的话,则严重遮蔽了马克思思想的现实性,远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进而退回到马克思当年所批判的费尔巴哈式的类哲学或人本主义中去了[4]27-30。

从语词的能指角度来看,“公共”一词的含义是在公私关系的基础上呈现的,与“私人”概念相对应而存在,没有私人,也就无所谓公共,反之,没有公共,也就谈不上私人,公共和私人均强调不同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根据主体的不同,公共所指的具体对象也不尽相同,既可以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指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关系。可见,“公共”主要强调主体间的一种具体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不同主体组成或创建的整体不属于某一个人或某一些人独自占有,而是可以被每一个成员分有。在这个整体中,主体间这种非独占性、非排他性的关系,就是一种公共关系。在具体的语境中,公共依赖于各种不同的实体而存在,如公共空间、公共物品、公共舆论、公共服务等,进而可以被人们直观地体会和把握。在此意义上,查尔斯·泰勒指出:“‘公共’就是与整个社会有重要关系的,或属于这整个社会的,或附属于社会借之作为一个实体聚集起来并进行行动的那些工具、机构或场所的东西。”[5]187-188

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而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可有效保障施工预期目标有效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首要目标应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将工程施工的成本降到最低,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要达到保证工程质量、工程预期目标和降低工程施工成本,就要控制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应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进而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所以,加强和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对建筑工程及我国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二、马克思“公共性”概念的基本内涵

在当前理论界,“公共性”概念尽管被多次界定,但依然没有取得一个完全统一的规定性,并且在不同的学科视野中存在较大区别。不过,虽然理论界对“公共性”的概念规定存在一定的争议,但就“公共性”是“公共”的属性这一点上,研究者的意见基本是一致的。可以说,界定“公共性”概念的逻辑前提是厘清“公共”的含义。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要考察马克思的“公共性”概念,首先要从马克思的“公共”概念入手。

可见,不论是从顺应时代发展的哲学主题变迁的需求来看,还是从彰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代性以及防止对马克思有关思想的误读来看,准确界定和系统阐明马克思的“公共性”概念,都已经成为当前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马克思那里,“公共”一词是在什么语义上使用的呢?通过研读马克思的相关表述可以发现,马克思也是在公私关系维度上使用“公共”概念的。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系统论述了分工发展导致的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矛盾③,这里存在着明显的公私关系维度。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提出要“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全体社会成员的财产”[6]415,“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6]422,这里的“公共的、属于全社会成员的财产”是和私有财产相对应的,“公共的教育”是和“私人的教育”相对应的。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谈到俄国公社如何迈向共产主义时,将原始公社表述为“原始土地公共占有形式”,将共产主义表述为“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形式”[6]379,这里的“公共占有”是和“私人占有”相对应的。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批判拉萨尔“把劳动资料提高为公共财产”的论断,指出“应当是把它们‘变为公共财产’”[7]360,这里的“公共财产”是与“私有财产”相对应的。据不完全统计,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先后使用过公共福利、公共场所、公共团体、公共集会、公共财产、公共利益、公共政权、公共权力、公共权利、公共事务、公共理智、公共道德、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基金、公共用途、公共建筑物、公共纪念物、公共工程、公共需要、公共占有、公共生活、公共的存在、公共的关系、公共的事业等与“公共”相关的概念。毫无疑问,这些概念中的“公共”都是与“个人”、“私人”相对立的。

分析、概括马克思对上述概念的使用可以发现,“公共”在马克思那里有三重含义。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越来越重视,绿化、美化成为生态建设的主要构成部分,在当前基本农田受保护的情况下,为满足城乡建设苗木的需要,场头废地育苗成为城乡绿化苗木的主要来源。

首先,在内容层面,“公共”是一种有边界性的区间,这个区间向所有人开放。马克思所使用的公共场所、公共事务、公共团体、公共工程等概念属于此类。在这个区间内,不同的主体可以开展具有关联性的活动,从事具有关联性的社会生活。在这个区间内,人不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彼此发生联系的个人。多元主体之间具有关联性的活动范围就是“公共”的范围,关联性活动的边界也就是“公共”的边界。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公共”范围的大小是相对的,取决于从事关联性活动的主体的参与数量和参与种类。由于在具体活动中,不同层面的关联性活动对应的参与主体不同,因而需要对“公共”的范围进行辩证的分析。在这种意义上,“公共”的最小范围可以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家庭区间,最大范围可以是全人类的生活区间。可以说,就内容层面的含义来看,马克思的“公共”概念是“社会”概念的一部分。

各地降水量年变化不尽相同,茶卡、天峻1961~1967年年降水量增加,到1967年累积距平达到最大值;1968~1985年降水量以减小为主,累积距平曲线呈波动式下降状态,1985年累积距平值达到最小;天峻1986年以后降水量逐年增加,累积距平呈波动状态,而茶卡年降水量自1986年以来先升后降,1993年累积距平达到次大值。共和降水量总体变化呈先降后升,再降最后升的趋势,刚察年降水量经历了“升—降—升—降—升”的过程(图3)。

再次,公共性是对某种事物、某种行为、某种思想是否“公共”的判断尺度和检验原则。人们对一定的空间、领域、活动、产品、服务、理论、思想等广义的对象进行评价和判断时,总是要说出对象的属性以及对象与主体的关系,在这个层面上,公共性顺其自然地成为了“公共”的形式规定性。比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用了相当多的笔墨对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进行阐述,指出公共利益在阶级社会是虚假的,在共产主义社会则是真实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论述就坚持了“公共性”这一判断尺度和检验原则。

再次,在形式层面,“公共”是一种判断标准。这种判断标准可以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一是衡量多元主体活动的领域和空间是否为公共领域和公共空间,二是衡量主体间关系是否是一种公共关系。在形式层面,马克思上述所有关于“公共”的概念都可以称作是公共空间、公共领域或公共关系的判断标准。比如,公共权力是判断权力主体是否为公众的标准,公共场所是判断某种场所是否向公共主体开放和准入的标准,公共财产是判断财产是否为公共主体占有的标准,公共道德是判断某一道德是否被公共主体所遵守的标准,等等。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对政府和公共部门的一些活动、产品和服务是否具有公共性作出评判时,往往会在形式层面运用“公共”概念。

“云计算”是IT技术的一个主流发展方向,“云计算”的普及意味着快捷的空间共享、信息资源共享,也意味着不再需要电脑主机,只要有显示器或具有相当于显示器功能的设备、再加上网络,就可以开展工作。网络化的系统,应允许从电脑端、以及移动端登录。基于BIM的各项技术需与“云计算”相结合。

众所周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实现条件和基本状态进行了系统论证和详细描述。他认为,可以用异化的彻底消除来形容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状态,而异化的彻底消除需要三个基本条件。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第一个条件,这也是消除异化的根本力量。第二个条件是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普遍交往。上述两个基本条件成熟时,会形成扬弃异化的第三个条件即直接条件:私有制和分工的灭亡。在这里,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交往的普遍化、私有制和分工的灭亡,即实现共产主义的三个条件具有明显的共同点和一致性:都与地域性、私有性、单一性等概念对立,并且都指向普遍、共同、共有、公共、共产等概念。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用“公共性”来概括共产主义三个实现条件在本质上的共同性及其在发展趋势上的一致性①。既然“公共性”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概念,那么在“公共性”业已成为现时代哲学主题的情况下,厘定马克思的“公共性”概念,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紧迫的。

首先,公共性是公共领域和公共空间的属性。多元主体处在公共领域和公共空间中,在公共活动中创造出、在公共生活中体现出这种属性。作为公共空间和公共领域的属性的公共性是一种整体意义上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可以为公共成员所分有,具有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共创性、共享性等特征。比如,在论述空间与人类生产活动的关系时,马克思指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的要素。”[9]875这表明,空间在最初意义上是一种公共空间,是具有公共性的。马克思同时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资本以“羊吃人”的方式将很多人从原有的空间中驱逐出去,造成空间公共性的缺失。资本在发展中还“创立了巨大的城市”,带来了城乡对立,“使农村从属于城市”,这样,空间的独占性、排他性便凸显出来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工人恶劣居住环境的描述,更是对资本逻辑赋予空间以商品性、排他性的严厉批判。从逻辑上看,既然马克思对空间资本化导致的排他性、独占性是批判的,那么就可以推断出马克思所认为的理想空间是非排他、非独占的,是可以被人们共同占有的公共空间。

其次,公共性是主体间一种具体社会关系的属性。马克思认为,人是处在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个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139。在这个“总和”中,人与人的关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可以表现为朋友关系、亲人关系、同事关系、战友关系、敌人关系等。不同的社会关系可以有不同的属性,并不是所有关系都具有公共性。只有那种非独占的,非排他的,非敌对并且可以相互分享、互为实现条件的关系才具有公共性。

其次,在关系层面,“公共”是主体间一种具体的有关联性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不是普遍联系意义上的关系,也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敌对甚至相互斗争的关系,而是一种共在、共处、共和、公有、公用、公利、共通、共谋、共识、公开、公平、公正的关系[8]3-7。马克思所使用的公共的存在、公共的关系、公共道德、公共福利、公共利益、公共权利等概念属于这一类。因此,在指代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具体的关系时,就不能仅仅在广义上使用“公共”概念了。公共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但不是所有社会关系都是公共关系,只有那种非私人、非排斥、非独占的社会关系,才能称为公共关系。

其三,防止对马克思有关思想的模糊理解。尽管当前国内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对公共性的关注程度还不够高,但从仅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依然存在着以公共性研究为切入点,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抽象化、模糊化的危险倾向。第一种倾向是“以西解马”,即以西方思想家如康德、阿伦特、哈贝马斯等人的公共性思想为解释框架,在其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的有关论点进行生搬硬套;第二种倾向是以“人性”为视角来解读和阐释马克思的相关论述,试图建构以“人性”为核心观点的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体系。这两种研究倾向都是与历史唯物主义背道而驰的。

综合“公共性”概念的上述三种类型,可以发现,在马克思理论语境中,公共性是在社会(公共空间或公共领域)和人的双重意义上呈现的,它既是社会的一种特殊属性,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属性,还是人审视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视角,因而对公共性的考察需要在社会和人这两个层面展开。当然,这只是一种逻辑划分,事实上,不论是作为公共领域和公共空间的公共性,还是作为“公共”的判断尺度和检验原则的公共性,在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某种社会关系的属性。因此,我们可以对马克思的“公共性”概念作出如下界定:所谓“公共性”,是指多元现实主体在生产活动和交往过程中形成的那种非独占、非排斥并且可以相互分享、互为条件的社会关系的属性。

三、公共性与社会性、阶级性的关系

“社会性”和“阶级性”是马克思使用频率比较多的两个概念,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两个范畴。在界定和阐明马克思“公共性”概念的同时,有必要对马克思理论语境中的“公共性”与“社会性”、“阶级性”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通过概念比较,“公共性”的概念规定和现实张力能够得到更加清晰的呈现。

根据对马克思“公共性”概念的上述界定,可以发现,“公共性”与“社会性”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二者的关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再次,公共性是社会性的发展趋势和未来状态。在人类历史发展中,清晰地呈现出了一个公共性水平从低到高的过程。人类社会每向前迈进一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交往的深度、广度都显著提升,进而人类生存和生活的共在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分享的属性都更加明显。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随着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和交往的普遍提高,“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422,社会发展的公共性目标将得到最终实现。

首先,公共性和社会性是部分与整体、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虽然广义的、最高形态的公共性基本上可以等同于社会性,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内,广义的、最高形态的公共性只是社会的前进趋势和发展目标。因此,人们总是在一般意义上讨论公共性,这种公共性是社会性的一个方面或一个部分,与主体在生产活动中体现出的私人性或个体性共同组成社会性。

其次,社会性是公共性的前提。这种前提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创造和分享公共性,只有在社会物质生产的基础上才能有公共生活和公共利益,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决定了人的其他方面属性。其二,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有自觉的公共性意识,人的公共性意识不是先天存在的,而是在社会物质生产和交往中逐渐形成的。在进入人类社会之前,人意识不到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主体的能动性和有限性,而人的能动性和有限性自觉是其公共性自觉的先决条件。

我们将“会稽山(秦望山)”这个地理名词比作一条船,将“秦始皇会稽刻石”碑比作这条船上的一把剑。剑落到了秦始皇当年“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刻石颂秦德”的那座山峰上,我们在“会稽山(秦望山)”上刻上了记号。后来,这条“船”在历史的长河中驶过座座山峰,最后在某一座山峰上停了下来。我们想在这最后停泊的山峰上找到那把失落了的剑,可能吗?

当前,我国已经开始建立“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和发展体系,社会各界对于“非遗”的认识日趋深刻,对“非遗”继承保护工作的认同感也日渐增强。但是,在社会转型升级、科技发展突飞猛进、居民需求变革的大背景下,要想实现非遗文化项目的有效传承保护,立足于生态文明保护、适应时代变化是江苏“非遗”传承、保护和发展的不二选择。

在马克思理论语境中探讨“公共性”,还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即公共性与阶级性的关系问题。审视二者之间的关系,需要有辩证的视野和历史的视野,即“公共性”是一个具有相对性和历史性的概念。公共性的相对性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公共性需要与社会其他属性相互依赖而存在,公共性的历史性是指公共性的发展本身是一个历史过程,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处于完满的状态。公共性是与私人性相对应的概念,阶级性是私人性之间相互冲突的产物,因而从逻辑上说,公共性也是与阶级性相对应的概念。

依照历史唯物主义逻辑,公共性和阶级性的关系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公共性和阶级性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是同时存在的,是社会性在不同层面的表现。不能因为一个社会具有阶级性就否认这个社会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性,也不能因为一个社会具有公共性就否认这个社会具有一定程度的阶级性。

其次,阶级性是公共性发展过程中需要依赖的手段和扬弃的对象。在原始社会,人的生存和发展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以氏族和原始公社的形式存在,这一阶段尽管不存在阶级性或者阶级性很不明显,但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的交往范围是极其有限的,人们的公共关系仅仅局限于很小的范围,因而公共性水平也非常低下。分工和私有制出现后,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阶级性成为社会的主要属性。在阶级社会中,分工和私有制适应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加速了主体的相互交往,促进了社会公共性的发展。以阶级关系最简单化、尖锐化的资本主义社会来说,马克思明确指出:“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6]402,“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入到文明中来了”[6]404,“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6]405。在比较以物的依赖关系为主要形式的资本主义社会和以人的依赖关系为主要形式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包括阶级尚未产生的原始社会)时,马克思说:“毫无疑问,这种物的联系比单个人之间没有联系要好,或者比只是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从属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要好。”[10]111马克思明确批评那种将人的依赖关系阶段的公共性看作高于物的依赖性阶段的公共性的观点,他说:“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的空虚化之中,也是可笑的。”[10]112马克思的这些论述都说明阶级关系在一定历史阶段的必要性。

当然,我们也要清晰地看到,阶级性在公共性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也具有历史性。马克思所揭示和批判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典型地体现出一定历史时期阶级性对公共性发展的障碍和束缚。在公共性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过程中,当这种障碍和束缚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性就要被历史所取缔了。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公共性和阶级性的第三种关系,即公共性的发展与阶级性的激化和消亡是同一个历史过程。

注释:

①其实,“共产主义”概念本身就包含“公共主义”的意蕴,从词源上讲,“Communism”一词本身也可以被翻译为“公共主义”。列宁也有过类似的观点,他在《青年团的任务》中说:“什么是共产主义者呢?共产主义者是个拉丁词,communism一词是‘公共’的意思。共产主义社会就意味着土地、工厂都是公共的,实行共同劳动——这就是共产主义。”

(参见《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93页)

②关于公共性是一切公共权利的先验基础,康德是这样表述的:“如果我也像法学教师们所构想的那样,从公共权利的全部质料之中(就国家之内人与人的或者还有各个国家相互之间各种不同的由经验所给定的关系)进行抽象,那么我就只剩下公共性这一形式;这种可能性是每一项权利要求中都包含着的,因为没有它就不会有正义(正义是只能被想象为可以公开宣告的),因而也就不会有权利,权利仅仅是由正义所授予的。”(参见康德的《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143页)康德从消极(否定)和肯定两个方面提出公共性的命题以作为公共权利的先验公式:(1)“凡是关系到别人权利的行为而其准则与公共性不能一致的,都是不正义的”,(2)“凡是(为了不致失误自己的目的而)需要有公开性的准则,都是与权利和政治结合一致的”。前者是否定公式,后者是肯定公式。(参见康德的《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143、148页)

③值得注意的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翻译中,用的是“私人利益”、“公共利益”等语词,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马克思恩格斯文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版的翻译中,“私人利益”改成了“个人利益”,“公共利益”改成了“共同利益”。但是从语词出现的上下文语境来看,“私人利益”和“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基本没有区别。

参考文献:

[1][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2]郭湛.从主体性到公共性——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走向[J].中国社会科学,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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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俊峰.语境、视角和方法:研究“公共性”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山东社会科学,2013(7).

[5]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60.

[8]郭湛,王维国.公共性的样态与内涵[J].哲学研究,2009(8).

[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桑明旭,男,苏州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项目编号:18VSJ032)。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292(2019)01-0055-06

(责任编辑刘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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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明旭:马克思的“公共性”概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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