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园林法规体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法规,园林,体系,风景园林,法律体系,湖南省,城市规划。
园林法规体系论文文献综述
李佳怿,郑曦,阎姝伊,刘峥[1](2018)在《我国风景园林行业法规标准体系的发展与现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回顾了我国风景园林行业法规标准体系的发展历史,总结了行业法规标准体系的现状并提出展望。通过采用文献研究法和系统收集法,对大量文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与对比分析,梳理了园林绿地法规体系的历史进程与发展现状,归纳了园林绿地各法规标准体系间的关系,并进一步指出未来我国风景园林行业法规标准体系应紧跟时代步伐,从而加强自身的独立性并进一步强调园林绿地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本文来源于《工程建设与设计》期刊2018年24期)
陈徵文[2](2018)在《风景园林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风景园林作用日益突显,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作为风景园林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建立和完善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但风景园林法律法规建设存在着较为滞后及不够系统、完备等情况,阻碍了风景园林的健康发展。针对这一状况,通过梳理分析与风景园林相关的城乡规划法法规体系、建设法法规体系建设情况,以湖南省风景园林法规建设为研究对象,在各层级法规基础之上,探索湖南省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办法。在顺应国家全面推进法治化社会建设的时代潮流,推动着湖南省风景园林法规体系建设的完善。本文探索性的从风景园林学科方向、风景园林建设工序等方面进行研究,借鉴与风景园林相关的城乡规划法法规体系、建设法法规体系建设经验,从纵向与横向结构上创新性地研究探索出体系化整理思路与方法,构建了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框架,绘制出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框架结构图。以湖南省风景园林法规建设整理为研究内容,探索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办法,并探索性的构建出湖南省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方案。湖南省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框架主要包含有叁个层面:国家层面法规、省级层面法律法规、地市层面法律法规。国家层面风景园林法律法规的梳理分析,主要概述了其风景园林法律法规建设历程,重点分析了我国风景园林法律法规建设及其体系化建设面临问题。对湖南省省级层面风景园林法律法规的梳理分析,结合湖南省城市建设和风景园林发展,把湖南省风景园林法制建设划分为叁个历史阶段——起步阶段、发展阶段、迸发阶段。根据风景园林法律体系的内在联系特征和行业的具体特点,将湖南省的法律法规划分为综合管理、技术与规范、养护与保护叁个方面进行梳理。并对湖南省四个区域(长株潭地区、大湘西地区、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地市层面的风景园林相关法规做了梳理分析。最后根据探索出的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思路,结合国家层面、湖南省省级层面、湖南省地市级层面的风景园林法律法规,最终提出湖南省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方案。该方案跳过了一般资料汇编的思维框架,从法律法规体系角度探寻整理方法,可为下一步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合提供前期准备,以更好的完善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动湖南省风景园林有序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期刊2018-05-01)
林广思[3](2016)在《论中国园林绿化法规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和省级立法机构制定的园林绿化法规不够系统化,亟待完善通过对中国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及处罚设定要求的研究,提出了一个国家层面的园林绿化法规体系方案。该方案建议,园林绿化行业指导领域应从"城市"拓展至"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园林绿化法》应该尽量涵盖该法规体系所涉及的内容。(本文来源于《中国园林》期刊2016年08期)
韩笑[4](2004)在《我国园林法规体系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中国面临着加入WTO后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建立法制化国家的压力;在这一背景下,建立和完善园林法规体系具有重要而鲜明的意义。论文针对这一状况,分析了现行园林法规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并提出了完善其体系的建议。 论文的主体分为叁个部分,首先通过对我国国家园林法规建设过程的回顾,分析了我国现行园林法规体系存在的明显缺陷,论证了健全我国园林法规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论文通过对今后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趋势的分析,对园林法规体系的完善措施提出了建议。 在第二部分里,作者通过分析园林法规在建设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明确了园林法规的上位法。从园林绿化与城市规划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园林法规与城市规划法规的配套性,对完善涉及规划领域的园林法规提出了建议。通过对环境法律体系的分析,明确了园林法规与其协调关系。并分析了园林行业技术规范体系对健全园林法规体系的借鉴作用。 在第叁部分中,基于现有的园林法规体系和上述分析的诸多结论,论文对我国园林法规体系的构建提出了设想和建议,并对其结构和作用进行了解释。(本文来源于《北京林业大学》期刊2004-05-01)
园林法规体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风景园林作用日益突显,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作为风景园林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建立和完善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但风景园林法律法规建设存在着较为滞后及不够系统、完备等情况,阻碍了风景园林的健康发展。针对这一状况,通过梳理分析与风景园林相关的城乡规划法法规体系、建设法法规体系建设情况,以湖南省风景园林法规建设为研究对象,在各层级法规基础之上,探索湖南省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办法。在顺应国家全面推进法治化社会建设的时代潮流,推动着湖南省风景园林法规体系建设的完善。本文探索性的从风景园林学科方向、风景园林建设工序等方面进行研究,借鉴与风景园林相关的城乡规划法法规体系、建设法法规体系建设经验,从纵向与横向结构上创新性地研究探索出体系化整理思路与方法,构建了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框架,绘制出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框架结构图。以湖南省风景园林法规建设整理为研究内容,探索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办法,并探索性的构建出湖南省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方案。湖南省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框架主要包含有叁个层面:国家层面法规、省级层面法律法规、地市层面法律法规。国家层面风景园林法律法规的梳理分析,主要概述了其风景园林法律法规建设历程,重点分析了我国风景园林法律法规建设及其体系化建设面临问题。对湖南省省级层面风景园林法律法规的梳理分析,结合湖南省城市建设和风景园林发展,把湖南省风景园林法制建设划分为叁个历史阶段——起步阶段、发展阶段、迸发阶段。根据风景园林法律体系的内在联系特征和行业的具体特点,将湖南省的法律法规划分为综合管理、技术与规范、养护与保护叁个方面进行梳理。并对湖南省四个区域(长株潭地区、大湘西地区、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地市层面的风景园林相关法规做了梳理分析。最后根据探索出的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思路,结合国家层面、湖南省省级层面、湖南省地市级层面的风景园林法律法规,最终提出湖南省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方案。该方案跳过了一般资料汇编的思维框架,从法律法规体系角度探寻整理方法,可为下一步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化整合提供前期准备,以更好的完善风景园林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动湖南省风景园林有序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园林法规体系论文参考文献
[1].李佳怿,郑曦,阎姝伊,刘峥.我国风景园林行业法规标准体系的发展与现状研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8
[2].陈徵文.风景园林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化整理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8
[3].林广思.论中国园林绿化法规体系[J].中国园林.2016
[4].韩笑.我国园林法规体系初探[D].北京林业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