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以华:绿色经济与美好生活论文

强以华:绿色经济与美好生活论文

[摘 要]绿色经济的定义、目标与内容表明,它是一种通过赋予单纯的经济以“绿色”而使之超越了单纯的经济并具有了伦理底蕴的经济形式,它的伦理底蕴体现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之中,并且因此指向了人的美好生活。人的美好生活无论从人自身的存在形式以及从人类组成社会服务于人的美好生活的基本指标看,还是从中西伦理学的探讨主题看,都主要体现在人的感性幸福和理性德性两个方面及其和谐之中,或者说体现在为这两个方面提供条件的经济与伦理两个方面及其和谐之中。由于感性幸福(经济)与理性德性(伦理)常会因人把前者当作唯一目的而处于矛盾或冲突之中,所以,中西伦理学和福利经济学曾经分别从伦理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力图解决它们的矛盾或冲突。绿色经济所做的努力正是要在实践上解决它们的矛盾或冲突,它通过把绿色经济提升为社会形态从而在政治、文化(价值)和经济诸多方面全方位地实现从单纯经济向绿色经济的转型,推进经济发展的伦理化,在经济与伦理的和谐之中实现人的美好生活。

[关键词]经济;伦理;和谐;绿色经济;美好生活

在当代社会中,经济的高速增长在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巨量财富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诸多的问题,绿色经济这一经济形式的提出就是意在确保经济增长的基础上避免经济增长所带来的问题。绿色经济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就在于它为单纯的经济活动增添了伦理的底蕴,从而把经济与伦理,以及经济学与伦理学有机地结合了起来,最终通过促进人的物质生活(感性幸福)精神生活(特别是理性德性)在和谐统一中的共同增长直接导向人的美好生活。

一、绿色经济的伦理底蕴

英国环境经济学家皮尔斯在他1989年出版的《绿色经济蓝图》一书中首次提到“绿色经济”这一个概念;中国北京工商大学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的经济学家季涛则将绿色经济理解成以效率、和谐、持续为发展目标,并以生态农业、循环工业和持续服务为基本内容的经济结构、增长模式和社会形态。我们认为,季涛关于绿色经济的理解应该符合绿色经济的应有之义。根据这一理解,绿色经济作为“绿色”经济,它因“绿色”这个概念的修饰而超越了单纯的“经济”领域,从而成了一种在单纯经济之外涂抹了一层“绿色”内容的更为广阔的经济形式。这就是说,从定义说,绿色经济不仅指的是一种具有“经济”性质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而且还指的是一种超越了“经济”性质的社会形态;从内容说,绿色不仅包含了具有“经济”性质的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而且还包含了超越“经济”性质的生态、循环和持续;从“目标”说,绿色经济不仅指向了具有“经济”性质的效率,而且还指向了超越“经济”性质的持续和和谐。从关于绿色经济的这样一种理解出发,我们进一步认为,当皮尔斯把经济称为“绿色”经济时,经济就有了伦理底蕴,而在季涛对于绿色经济的具体理解之中,经济的伦理底蕴就显得更为清晰。绿色经济的伦理底蕴就潜藏在绿色经济之超越单纯“经济”的“绿色”之中,也就是说,就潜藏在它之超越单纯“经济”的诸多属于“绿色”的规定(例如“社会形态”“生态”“循环”“持续”“和谐”等等)之中。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说,“绿色”与“经济”的结合就是“伦理”与“经济”的结合,因这种结合而产生的“绿色经济”意在消除创造财富特别是创造物质财富的经济活动与伦理活动之间的分离,让经济活动与伦理活动密切地结合起来,在二者之间的和谐之中确保创造财富特别是创造物质财富的经济活动走向伦理活动从而直接指向人的美好生活。为什么说绿色经济在为单纯的“经济”活动赋予“绿色”含义之后就使单纯的“经济”活动具有了伦理底蕴从而直接指向了人的美好生活呢?

(4)当包装量大于使用量时,应使用磅秤计量准确后方可混合。搅拌时应正反搅拌,并使搅拌机的叶片左右转动,这样才可保证材料能够充分搅拌并均匀,时间宜控制在3~5min。

为了说明绿色经济的伦理底蕴,我们必须首先说明经济活动本身,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先行从作为一种非“绿色”的单纯经济入手。我们知道,经济活动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活动,它要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或说把资源(作为短缺的资源)配置到最能产生效益的地方让每一种资源得到最有效率的运用,从而产生最大效益,使从事经济活动的人(特别是企业)获得最大利润,并让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人例如消费者乃至政府共同受益。按照经济学的观点,资源配置主要通过市场的“无形之手”来调节,政府“有形之手”之手的调节仅是一种补充。市场通过“无形之手”来调节资源的方式在于:它在假设人是利己的经济人或理性人的基础上,主张这种经济人在自由市场竞争条件下并在理性的逐利动机的推动下通过价格机制的引导作用把资源配置到最能产生效益的领域,在让自身获得最大利润的同时也在客观上惠及到其他与此经济活动有关的人。尽管从客观结果上说市场通过“无形之手”调节资源配置也能带来合乎道德的结果,但是,经济人参与经济活动的本义却是为了他们的自我利益,在整个经济活动中,他们唯一的目的仅仅是逐利。这就是说,单纯的经济活动就是经济人为了追逐自身最大利润的逐利活动,它即使会关注这一活动能否给他人带来幸福,但那也是出于自身能否逐利的考虑。然而,当我们把“绿色”这一概念引入经济活动时,情形就产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这时,政府的“有形之手”就会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它通过各项经济政策甚至政治政策来影响参与经济活动的人,让他们在动机上就把经济活动的逐利行为与服务于人的美好生活的伦理行为结合起来,即在考虑经济活动效率目标的同时还要照顾到持续发展目标和相互和谐目标等,在农业生产中注重保护生态,在工业生产中注重资源的循环利用,并通过服务型经济进一步增强经济的更为持续地发展,最终把单纯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变成为一种社会形态,也就是说,让单纯的经济成为“绿色”的经济。这里的重要之点在于:其一,经济活动不再是单纯的逐利活动,它为逐利活动指明了一个符合伦理因而有利于人的美好生活的方向;其二,为了使单纯的作为逐利活动的经济活动能够指向一个符合伦理因而有利于人的美好生活的方向,它就必须合理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其相关的人与人的关系。我们知道,经济活动作为创造财富特别是创造物质财富的活动,它是一个面对自然的活动,因为它把自然看成是财富特别是物质财富的源泉。若是把经济活动看成是单纯的逐利活动,它就会把自然仅仅看成是财富的源泉,因而会最大限度地征服自然攫取自然资源;若是把经济活动看成是在逐利之外还有更高目标(伦理目标)的活动,它就会不仅把自然看成是财富的源泉,而且更会把自然看成是人类生存的共同家园,它也会因认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性而会在利用自然资源以创造财富特别是物质财富的同时节约资源、保护资源,循环地使用资源和公平地分配资源。其中,把自然看成是人类生存的共同家园,并且为之提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以及节约地和循环地使用资源都意味着应该“伦理”的对待自然环境,亦即“伦理”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绿色经济中强调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服务持续正是意在强调这些内容,要求人们不仅要把自然看成是“事实”对象,而且还应把自然看成是“伦理”对象,从而用一种合乎道德的方式来对待自然。同时,对于自然资源的保护,以及对于自然资源的节约地、循环地使用除了要求“伦理”地对待自然、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之外,还意味着公平地分配资源,也就是说,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尽量合理地利用资源让更多的人特别是让子孙后代能够享受资源福利,从而让有限的资源在人与人之间(现代人与现代人之间,特别是现代人与未来人之间)进行合乎道德的公平分配。因此,绿色经济中对于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服务持续等内容的强调在意味着人应该合乎道德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之外,还意味着人应该合乎道德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含现代人之间以及现代人与未来人之间的关系。正是因为如此,绿色经济才不仅把“效率”(经济)当作目标,而且还把“持续”和“和谐”当作目标,这就是说,它要求的是在资源的合理使用中让追求效率的经济活动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中能够长期地持续下去。所以,绿色经济不仅是一种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它也是一种社会形态,作为一种社会形态,它把经济发展与伦理发展融合起来,从而使经济发展走出单纯的“经济”领域而指向人的美好生活。

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当绿色经济把“绿色”赋于“经济”后,单纯的逐利经济(尽管它自身客观上也会带来道德效果)就有了伦理底蕴,这种伦理底蕴不仅体现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上面,还通过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进一步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面。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这种伦理底蕴不仅体现在现代人与现代人之间,还通过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体现在现代人与未来人之间,亦即体现在代际之间。罗纳德·F·达斯卡(Ronald F.Duska)曾说:“肯定无疑的是,我们或许为了挣钱去从事经济活动,但是,那是我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动机而非经济活动的目的。”[1](P11)那么,经济活动的目的是什么呢?其实,它就是人的美好生活。

天明时分,花谢了。看到萎谢的花儿,不免有几分感伤,可转念一想,正是因为“昙花一现”的短暂和难遇,才有了我的日思夜想和倍感珍惜。昙花选择在夜间吐露芳菲,它不想与其他花儿争奇斗艳,它悄悄地绽放着自己的生命,无声无息地来到这个世界,又在人们不知不觉中离开。它是专为懂它的、爱它的人开放的,它真的可以称得上是“为知己者死,为悦己者容”。

二、美好生活的基本指标

最后,从中西伦理学的发展史看。伦理学应是一门探求人的应然生活的学科,人的应然生活显然就是人的美好生活,所以,伦理学作为探讨人之应然生活的学科就是一门探讨人之美好生活的学科。那么,伦理学作为一门探讨人之美好生活的学科,它所探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根据中西方伦理学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西方伦理学探讨的主要内容就是人自身存在形式的两个方面及其关系,以及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两种基本内容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特别是道德建设)及其关系,它们正是我们在前面的讨论中所说的人的美好生活的两个基本指标及其关系。在中国古代伦理学之中,这种探讨以对于义利关系的研究集中表现出来,而在西方古代伦理学中,这种探讨以对于人的感性和理性或说幸福、功利和德性、道义之关系的研究集中表现了出来。中西方伦理学作为探讨人的美好生活的学科,它的主要内容与人自身的两种存在形式和社会生活的两个基本指标的内在契合正好证明了人的感性幸福和理性德性(经济和伦理)及其关系(统一和谐)问题是人的美好生活的最基本主题。

根据以上的讨论,我们认为,在基本指标亦即人们大致能够认同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把美好生活或人的美好生活看成是感性幸福和理性德性能在相互统一中共同实现的生活。由于感性幸福和理性德性分别与利益、财富和责任、牺牲相关,它们分别通过人们的经济活动和伦理活动来实现,所以,我们也可以在基本指标的意义上把美好生活或人的美好生活看成是经济和伦理能在相互统一中共同实现的生活。这样一来,我们就会发现绿色经济作为一种具有伦理底蕴(因而是经济与伦理相互统一)的经济与美好生活之间的内在一致性。

首先,从人自身的存在形式看。人的美好生活作为“人”的美好生活,它是属人的生活,它的美好与否必须与“人”自身的存在形式联系起来才能得到正确地思考。人作为人,它包含了两种属性,一种是物质属性,另一种是精神属性。人的物质属性主要指的是人总是具有肉体的人,他是一种物质性存在,人的精神属性主要指的是人总是具有思想的人,他是一种精神性存在。人作为肉体的物质性存在乃是一种感性的存在,他必然有自己的感性欲望或说物质欲望,他要追求物质性幸福,这里,感性物质欲望和物质性幸福(在后文中我们将其统称为“感性幸福”)与人的肉体存在密切相关,它们是人作为肉体存在而自然追求的目标。而人作为思想的精神性存在则是一种理性的存在,他必然有自己的理性需求或说精神需求,在人的理性的精神性需求中,最能体现人作为理性的精神存在的方面在于人具有道德责任,正是人的道德责任才使人能够成为有德性的人,在社会生活中相互谦让,让社会具有良好和谐的精神生活氛围,这里,理性的精神需求和理性的德性(在后文中我们将重点关注“理性德性”)与人的精神存在密切相关,它们是人作为精神的存在自然追求的目标。一般来说,人作为感性之人(肉体之人)的感性幸福总是要通过财富特别是物质财富才能获得满足,而社会经济活动则是创造财富特别是创造物质财富的活动;同时,人作为理性之人(精神之人)的精神需求总是通过精神财富才能获得满足,精神财富除了经济活动所创造的部分之外,还有一些则通过人的文化活动例如音乐、舞蹈、写作等创造出来,其中,作为精神需求中最为重要的“理性德性”便是伦理活动(如道德教育活动)的产物。无疑,既然人都具有物质和精神、感性与理性两种存在形式,并且它们分别以感性幸福和理性德性为追求目标,那么,感性幸福和理性德性就应该是人的美好生活的两个(最为)基本的指标。不仅如此,由于这两个基本指标主要通过经济活动和伦理活动才能实现,所以,我们也可以说经济与伦理就是人的美好生活的两个(最为)基本的指标。其实,感性幸福(或利益)和理性德性作为人的美好生活的两个基本指标也就是推动人的行为的两种最为重要的动力。德国学者彼得·科斯洛夫斯基就曾把利益和道德看成是人类行为的最为重要的动力,并且他还把前者称之为最强的动力,而把后者称之为最好的动力。因此,在基本指标或人们大致能够认同的意义上说,人的美好生活就是感性幸福和理性德性或经济和伦理在相互统一中的同时实现。

(8)种类8。主要研究创客教育与教师发展间的关系。因为创客教育对于教师要求很高,所以创客教育有利于教师的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智慧教师的养成。

其次,从社会组成的根本原因和目的看。我们认为,人类组成社会的根本原因和目的就是为了人的生存和更好的生存,既然生存和更好的生存是人类组成社会的根本原因和目的,那么,它也就应该是人类追求的美好生活。同时,假如组成社会的根本原因和目标就是为了实现人的美好生活,那么,人们为了生存和更好的生存组成社会的具体需求或者社会能够为人的生存和更好的生存亦即美好生活之各种具体需求提供满足的条件也就应该是人的美好生活的指标。通观人类历史,人类社会总是通过组建为不同的领域服务于属于人的美好生活的不同需求,例如,通过经济领域创造物质财富来服务于人类物质生活需求,通过文化领域创造精神产品来服务于人类精神生活需求,通过军事领域提供安全护卫来服务于人类和平生活需求,通过政治领域组织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并且平衡不同社会领域的相互关系来服务于人类整体生活需求,如此等等。这里,作为人的美好生活的各种具体需求或服务于人的美好生活之不同需求的各种社会领域所提供的不同条件,例如物质生活、精神享受、安全和平、生活和谐等等就是人的美好生活的指标。我们认为,由于人的存在主要是物质(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两种形式,而人类组成社会的根本原因和目的就是为了具有上述存在形式的人的生存和更好的生存(美好生活),所以,与其对应,在作为人的美好生活的各种指标(条件)中,物质财富(它满足人的肉体需求)和精神财富特别是理性德性(它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应是其中的两个(最为)基本的指标,创造物质财富的经济(活动)和培育理性德性的伦理(活动)则应是两个最为重要的条件(亦即指标)。其实,人的美好生活作为确保人的生存和更好生存的生活,生存是它的首要选项,只有经济(物质财富)才能在根本的意义上确保人的生存;同时,人类作为群体若要能够通过经济活动获得物质财富,它需要人们相互之间的协作,这就需要人能够在特定的时候做出应有的牺牲承担道德责任,它使道德精神(法律是道德精神的体现之一)成为人们之间相互协作的伦理基础。除了生存之外,人的美好生活还包含了更好地生存,更好地生存不仅意味着更为富裕的物质生活,而且意味着良好的精神生活,良好的精神生活也必须以人的理性德性为基础,它能使人的精神生活高尚、和谐等等。因此,在人的美好生活中,最为关键的两个指标应该就是经济指标(它是良好的物质生活的基础)和伦理指标(它是良好的精神生活的基础),在基本指标或人们大致能够认同的意义上说,它们在相互统一中的同时实现就是人的美好生活。

为什么说绿色经济会指向人的美好生活呢?换句话说,为什么说通过“绿色”为“经济”提供了伦理底蕴就能让它导向人的美好生活呢?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必须讨论何谓美好生活或人的美好生活。

美好生活或人的美好生活是一个人们有所领会但又并不确知乃至充满争议的概念。之所以说人的美好生活是一个人们有所领会的概念,乃是因为任何一个人都能或多或少地知道何谓人的美好生活并能为之奋斗,并且人们在何谓美好生活的问题上大致也能达成共识;之所以说人的美好生活是一个并不确知乃至充满争议的概念,乃是因为人们若是细究何谓人的美好生活又会感到茫然,人们之间常常因对其作出不同的定义而相互争执。造成人的美好生活这一概念既是人们有所领会又是人们并不确知乃至充满争议的概念的原因在于:在一些基本指标亦即一般并不涉及个人特殊偏好的指标上,人们对何谓美好生活的理解通常大致相仿;而在一些更高指标亦即一般会涉及到个人特殊偏好的指标上,人们对何谓美好生活的理解又会有所不同,甚至大相径庭。这种情况与人们对于幸福的理解存在类似之处。由于人们在基本指标上对人的美好生活实际存在着大致相同的理解,所以,我们在关于人的美好生活的“准确含义”并不确知乃至充满争议的情形下不妨根据它们的基本指标亦即人们大致能够共同认同的指标来讨论人的美好生活的问题。那么究竟如何确定人的美好生活的基本指标呢?我们根据以下三个方面来确定。

三、从绿色经济走向美好生活

当我们把感性幸福和理性德性或说经济与伦理看成是人的美好生活的两个最为基本的指标,认为在基本指标的意义上人的美好生活就是经济与伦理在相互统一中的共同实现时,并未考虑到在上述两个最为基本的指标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甚至冲突状况。正如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所说:“人的最强和最好的动力相互处在一定的关系中,因为最强的动力不总是最好的,而最好的往往动力不强。”[2](P14)其实,当人们在经济活动和其他活动中把经济(或利益)看成是最高目标而把其他一切都看成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时,经济就有可能(并非必然)与伦理发生矛盾甚至冲突;若要避免这种矛盾或冲突,人们只有把经济与伦理统一起来,让经济受到伦理的约束,从而把经济变成一种手段亦即服务于人的美好生活的手段。

正由于经济与伦理(感性幸福和理性德性)之间常常存在着矛盾甚至冲突的状况,所以,伦理学在把这两个指标及其关系作为主要探讨对象的时候总是想找出一种解决两者关系的方法。尽管有些伦理学家更为重视感性幸福(经济)而另一些伦理学家更为重视理性德性(伦理),但是,一般来说,在古代社会中,或许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足造成了社会物质财富的不足,所以,伦理学家大多把理性德性(伦理)看成是比感性幸福(经济)更为重要的东西,甚至认为应该为了确保前者而牺牲后者。中国古代儒家伦理学家大多重义轻利,宋明理学所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则是极端表现。在西方古代伦理学中也是如此,苏格拉底作为西方伦理学的重要始祖之一,他以典型的形式探讨了肉体(它是物质欲望的根源)和灵魂(它是理性和道德的所在地)的关系,在他看来,肉体是灵魂的坟墓,因此,他把哲学的探讨看成是“死亡的练习”,也就是说,他认为探讨哲学就是为了让人的灵魂摆脱掉肉体的束缚。他自己在面对死刑原本可以避免死刑的情况下直面死亡,为的就是让灵魂超越肉体的坟墓,从而得到净化。到了近代以后,伦理学家们为了解放生产力以便促进生产的发展从而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便逐步更为重视人的感性幸福和经济活动,这一情形在西方近代功利主义伦理学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当然,还有一些伦理学家力图从自身的伦理学立场出发调和感性幸福和理性德性(经济与伦理),德国近代后期的伦理学家康德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康德伦理学的基本立场上是道义论的立场亦即强调理性德性(伦理)的立场,在此基础上,他也认为追求幸福是人的权利。因此,他在提出自己的“至善”理想时便试图在一定的程度上消除伊壁鸠鲁的幸福(快乐)观点与斯多葛派的德性观点之间的分歧,从而把人类的最强动力与最好动力结合起来。“至善”作为康德实践理性所追求的全部对象和最高目标,就是德性和幸福的统一。按照康德的观点,人们在讲到职责、义务时必须完全不顾及幸福,但是,实践理性并不要求人们抛弃对幸福的权利,故而“德性(作为配得幸福的资格)是一切只要在我们看来可能值得期望的东西的因而也是我们一切谋求幸福的努力的至上条件,因而是至上的善……但因此它就还不是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欲求能力之对象的全部而完满的善;因为要成为这样的善,还要求有幸福……”[3](P151-152)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康德依然认为人的美好生活应该是德性和幸福统一的生活。经济学与伦理学不同,它从诞生时起就是探讨如何通过配置资源产生最大效率并进而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财富的学科,正如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所说:“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自其创立时起,就产生于人类强大的动力,即人类自身的利益。哲学伦理学向来探求的目标是人们所称的那种人的最好的动力:追求美好的东西、履行义务、实现美德。”[2](P1)但尽管如此,在西方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还是有些经济学家试图把作为事实学科的经济学与作为价值学科的经济学联系起来,也就是说,把实证经济学发展成为福利经济学,让经济学不仅探讨如何增加人类的财富问题,而且还要探讨如何通过增加人类的财富来增进人们的福利问题,为此,福利经济学家把财富的公平分配问题纳入了自己的研究视野,他们的这一做法其实就是想从经济学的角度探索把经济与伦理结合起来的路径。因此,在分别探讨经济与伦理的经济学与伦理学中,不仅存在着伦理学家从伦理学的角度探讨如何结合感性幸福(经济)和理性德性(伦理)的问题,也存在着经济学家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如何结合经济与伦理的问题。据此我们可以认为,人的美好生活不仅是伦理学的目标也是经济学的目标,它不仅是经济与伦理的结合,也是经济学与伦理学的结合。

这种帮倒忙的方式,是妈妈闯入了孩子的成长空间,并承担了本应该孩子自己承担的责任——因为磨蹭造成的后果。虽然结果是美好的,孩子上学没有迟到,作业按时完成,时间安排紧凑,但每一步都是在妈妈的保护伞下进行的,不是孩子自觉自愿的结果。长此以往孩子就会形成一种思维定式——虽然做事情会被妈妈骂,但只要我装听不到,妈妈什么都会替我做的。长期下去,妈妈只会越来越累,孩子也丧失自己锻炼的机会,不利于独立能力的培养。

现在,绿色经济作为一种把伦理底蕴植入经济中的经济形式,它的目的正是要把经济与伦理结合起来从而超越单纯的“经济”领域,把经济对于财富特别是物质财富的创造变成是服务于人的美好生活的手段,从而试图在经济与伦理的相互统一中实现人的美好生活。这就是说,绿色经济试图通过把“绿色”赋予“经济”从而在涂抹了绿色的经济活动中创造人的美好生活。然而,这种为“经济”赋予“绿色”的工作并非一蹴而就的工作。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在于:随着西方近代社会的主体性崛起,把自然看成是财富的源泉并通过征服自然创造尽可能多的财富特别是物质财富的观点已成了一种标志性的时代价值,它不仅影响了西方社会,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同时,这种以“欲望”为动力的价值观点在现代社会中还具有实现自己的强大手段亦即现代科技,它通过现代科技的“组织能力”把现代社会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有条不紊的“效率机器”,无论人们愿意与否,他们都必须加入这一机器并成为这一机器上的零件,接受这一机器的各种规范的“考核”,若是谁想离开这一机器,他自己就会陷入被这一机器抛弃的危险之中。绿色经济的目的就是要改变这种以“经济”(利益、财富)为目的的具有“时代特征”的价值观点而代之以另外一种价值观点,即:把“经济”与“伦理”结合起来从而让经济仅仅成为人的美好生活的一个基本的指标。所以,赋予“经济”以“绿色”通常不是某个人或少数人能够做到的事,它需要整个社会的努力。据此,我们认为,若要赋予“经济”以“绿色”并通过绿色经济走向人的美好生活,那就必须超越单纯的经济领域来全方位地推进绿色经济的发展。我们认为,在绿色经济的定义中就已包含了这样的要求。根据绿色经济的定义,我们不仅仅把绿色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结构或增长模式,而且也把它看成是一种社会形态。初看起来,把一种经济称之为社会形态似乎有小题大做之嫌,但是,从绿色经济对于上述时代价值的转换来看,我们只有这样做才能解决如何通过绿色经济走向人的美好生活的问题。毫无疑问,社会形态实际上是一个超越了经济领域的完整概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把社会形态看成是与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并且认为这种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它内在地包含了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解中,经济基础(经济结构)尽管是社会形态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的内容,但是,它不是社会形态的全部内容。那么,我们为什么可以把作为一种“经济”的绿色经济看成是一种社会形态呢?这是因为绿色经济是一种既牵涉到经济自身又牵涉到社会政治和文化价值的经济。这就是说,绿色经济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涉及到诸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效率等的经济形式,它还要求这种经济形式超越单纯的经济内容考虑到更多的其他内容,这些内容也就是我们前面曾提到的具有伦理底蕴的内容,它使绿色经济进一步深入到了这一问题之上:一种经济形式如何能向一种社会形态那样从整体上关注人的生活。例如,这种经济不能只把眼前的效率看成是唯一的发展目标,而且还要兼顾到未来社会子孙后代的经济利益,甚至要考虑到经济发展中涉及到的人和自然的和谐问题。一旦我们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理解绿色经济,那么,我们就能看到绿色经济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具有伦理底蕴的经济画卷,还为我们指明了走向这一画卷的路径。这种路径是一条涉及到政治、文化、经济的全方位的路径,即:通过政府政策的引导和价值观念的转换调整经济结构,让经济活动和经济增长方式直接具有伦理的意义,导向人的美好生活。这里,政府的政策引导指的是政府产业政策的引导,它包含禁止与绿色经济背道而驰的产业发展,鼓励与绿色经济有关的产业发展,如此等等。价值观念的转换指的是通过宣传、教育等等手段促进全体公民转换自己的价值观念,让他们能够充分认识到绿色经济对于人类当代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重大意义,让每一个生产者、消费者,每一个政策的决策者、执行者,都能关注并且支持绿色经济。政府的政策引导属于社会形态之上层建筑中的政治结构方面的内容,价值观念的转换则属于社会形态之上层建筑中的文化结构方面的内容,它们联合起来共同作用于社会形态中的经济基础(经济结构),从而力图在保持社会形态所有领域相互一致的基础上确保绿色经济的贯彻和实施。而当我们这样做了以后,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就具有了伦理意义,并且能够导向人的美好生活。

[参考文献]

[1]Ronald F.Duska.Contemporary Reflections on Business Ethics [M].Springer,2007.

[2]彼得·科斯洛夫斯基.伦理经济学原理[M].孙瑜,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3]伊曼努尔·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作者简介]强以华,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湖南师范大学共享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绿色经济的伦理思想”(19G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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