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性骚扰论文-邓子鹃

工作场所性骚扰论文-邓子鹃

导读:本文包含了工作场所性骚扰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场所性,性骚扰,性行为,员工援助计划,应对性,教育机构,反应方式,情绪管理,冲突管理,前因变量

工作场所性骚扰论文文献综述

邓子鹃[1](2018)在《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前因后果及组织干预》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性骚扰”近日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继北航对该校教授陈小武性骚扰女生事件查实并处理后,教育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建立健全高校预防性骚扰的长效机制;第75届金球奖颁奖典礼上众女星着黑礼服以抗议性骚扰行为。《新女学周刊》特邀专家撰文讨论工(本文来源于《中国妇女报》期刊2018-01-16)

卢越[2](2016)在《拿什么对职场性骚扰说“不”》一文中研究指出新闻背景职场性骚扰并非新鲜事。2005年就曾有数据显示,职场性骚扰已是最为突出的性骚扰问题。近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关某骚扰女下属”一事再次引发人们对这一话题的关注。法律对职场性骚扰有哪些规定?“肇事”者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面对骚(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6-12-17)

邓子鹃[3](2015)在《国内工作场所性骚扰研究回顾与展望》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国内工作场所性骚扰相关研究的回顾,就工作场性骚扰的定义、表现方式、影响因素及后果等相关文献的进行梳理,对未来工作场所性骚扰研究作了展望:性骚扰概念与结构研究,性骚扰后果评估,性骚扰的心理与社会机制建构,性骚扰的组织管理实践。(本文来源于《淮阴工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1期)

陈志霞,徐荣华[4](2013)在《矛盾性别偏见与工作场所性骚扰态度的相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采用问卷调查和模拟实验研究方法对矛盾性别偏见与工作场所性骚扰态度及行为策略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敌意性别偏见与骚扰辩护态度显着正相关;与骚扰者责备显着负相关,与受害者责备显着正相关;与自我隐忍策略显着正相关。(2)善意性别偏见与反骚扰态度显着正相关;与寻求公司外法律援助显着正相关。(3)反性骚扰态度与组织内策略显着正相关;性骚扰辩护态度与自我隐忍策略显着正相关。(4)骚扰者责备态度与组织内策略显着正相关,与自我隐忍策略显着负相关,与寻求公司外法律援助显着正相关。(5)在受害者是违反传统性别角色的情境下,敌意性别偏见与骚扰者责备的负相关、与受害者责备的正相关关系更加明显。(本文来源于《妇女研究论丛》期刊2013年04期)

徐晶[5](2013)在《长春市实习护生遭受工作场所性骚扰的现状调查》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描述长春市实习护生在医疗机构实习期间遭受工作场所性骚扰的现状;分析影响因素及原因;探讨可行的预防、处理性骚扰的方法和制度。方法: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对长春市4家叁级甲等医院中400名实习护生进行问卷调查。问卷为自行研制,主要内容包括:长春市实习护生的基本情况;护生遭受工作场所性骚扰的现状。应用SPSS17.0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对护生基本情况、护生遭受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情况进行描述性分析,对可能与遭受性骚扰相关的影响因素进行卡方检验。结果:1.纳入分析的400名实习护生中,115名(28.75%)实习护生经历过性骚扰,34.78%的男护生和28.38%的女护生遭受过性骚扰,102名(25.50%)护生目睹或听说过其他护生遭受过性骚扰,171名(42.75%)护生在实习期间有意识地防范过性骚扰。2.在遭受过性骚扰的115名护生中,50名(43.48%)实习护生遭受过言语挑逗;80名(69.57%)护生遭受过两种形式及以上的性骚扰,84名(73.04%)护生遭受过两次及以上的性骚扰;骚扰者以40岁以下的男性患者及患者照顾者为主;遭受性骚扰时,分别有54名(46.96%)护生和50名(43.48%)护生表现为厌恶和尴尬。3.家庭所在地1(城市、乡镇、农村)对护生遭受性骚扰的影响有统计学意义(χ~2=8.319,P=0.016)。4.在遭受性骚扰的115名护生中,遭受性骚扰对多数护生生理、心理、职业生涯及社会关系的影响都不大。但仍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其中,27名(23.48%)实习护生生理影响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30名(26.09%)护生心理影响表现为缺乏安全感,分别有34名(29.57%)和31名(26.96%)护生职业生涯影响表现为厌恶医院环境和厌恶护理工作,18名(15.65%)护生社会关系影响表现为对异性不信任。5.400名实习护生中,199名(49.75%)实习护生认为自己在未来实习期间有可能遭受性骚扰。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遭受性骚扰会使228名(57.00%)护生从事护理职业的意愿发生动摇。结论:1.长春市实习护生遭受工作场所性骚扰的现象较普遍,男、女护生均存在遭受性骚扰的问题。2.性骚扰类型主要为语言性骚扰,骚扰者主要是患者及患者照顾者。3.实习护生暴露于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机会相似,遭受性骚扰主要与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和实习护生的特殊身份有关。4.遭受性骚扰的经历会给实习护生带来许多负面影响,护生的应对存在诸多问题,需要积极地疏导和有效的政策和社会支持。5.国外的一些经验和国内对临床实习护生的各种支持途径,值得我们在处理性骚扰相关问题上进行借鉴。(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3-06-01)

徐晶,李文涛,安力彬,郭绍宁[6](2013)在《护士遭受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原因及对策研究现状》一文中研究指出护士遭受工作场所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 against nurses)的现象早在80年代末期就引起了西方学者的广泛关注,并逐渐成为国际护理学界研究的热点[1]。性骚扰是以性为本质的羞辱和欺凌,或者是不受欢迎的性与利益交换的要求[2]。爱尔兰护士协会[3]提出性骚扰可以理解为不受欢迎的性关注,即(本文来源于《中华护理杂志》期刊2013年05期)

李廷彬[7](2013)在《论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劳动法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工作场所性骚扰案件近些年来越来越频繁的发生,这给广大劳动者带来极大的困扰与危害。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许多公民的权益都有切实可行的法律对其予以保护,然则工作场所性骚扰这一问题虽然危害极大,但却一直未有能够对其加以规制的切实可行的法律。对这一问题的法律研究并不重视,而现有研究也多出于民法的角度。然则本文认为工作场所性骚扰不但是对公民民法上权利的侵害同时更是对公民劳动权的侵害。本文意在研究如何在劳动法范畴内对工作场所性骚扰予以规制。全文共分叁大部分。第一部分旨在对工作场所性骚扰劳动法规制进行理论分析。结合世界上较为先进、有价值的理论观点,具体明确的对工作场所性骚扰这一涵义予以界定,明确工作场所性骚扰行为的构成要件。从劳动权的角度出发,分析工作场所性骚扰对劳动权各个方面的危害。以此作为工作场所性骚扰劳动法规制的理论基础。最后从受害人个体、用人单位、社会叁个层面论述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极大危害,同时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情况分析用劳动法规制工作场所性骚扰的迫切必要性。第二部分列举英美法系的美国、英国和大陆法系的台湾地区这叁个在规制工作场所性骚扰问题上最为先进的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主要从劳动法、保护劳动权、劳动权救济等角度出发,对这叁个国家地区关于工作场所性骚扰规制的相关法律予以分析总结,找到值得借鉴之处。第叁部分是全文之重点,在前文的论证、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状况,提出劳动法规制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具体可行的建议。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劳动法规制主要应从一下叁大方面予以构建。一是鉴于我国尚未将工作场所性骚扰问题列入劳动法范畴以及我国工作场所性骚扰问题越发严重的实际情况,建议将工作场所性骚扰明确列入劳动法的规制范畴。二是借鉴全世界在规制工作场所性骚扰问题上较为先进的法律的基础上,建议应从劳动者的权利与用人单位的义务角度出发在劳动法范畴内确立工作场所性骚扰的用人单位责任;叁是了解现行司法实践中处理工作场所性骚扰问题的困难后,建议应设置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劳动法救济机制。(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3-05-01)

鲍雨佳[8](2013)在《美国工作场所性骚扰的诉讼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工作场所性骚扰引发的争议以及进而引起的劳资关系的紧张,各国莫不加以重视并寻求解决之道,美国在此问题的解决和防范上走在了世界前列。在过去30多年来,通过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完善,各级法院的相关判例诠释,相关行政机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促进与协调以及雇主及事业单位主动采取的各项预防及(本文来源于《21世纪》期刊2013年03期)

朱莉[9](2013)在《工作场所性骚扰法律规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从世界范围来看,现代各国的立法的关注越来越多地投向如何维护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权当中。针对工作场所的性骚扰这一全球性问题,各国纷纷出台法律法规加以应对。案例和调查数据表明,我国工作场所性骚扰受害者不断增多、危害不断增大,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我国在立法上的缺失且学界对性骚扰问题未有定论,法官没有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最终导致性骚扰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救助。对此,我国对人权的保护度也受到国际社会的质疑,加强对性骚扰的打击具有特殊的时代意义。面对“性骚扰”这一舶来品,我们应当在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阶段具体国情,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社会成员提供更为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本文从理清工作场所性骚扰中存在的基本概念出发,对如何对防治工作场所性骚扰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对构建我国合理有效的工作场所性骚扰救济制度提供一点有用意见。本文除引言外,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通过对相关案例的案情介绍,引出目前我国在处理工作场所性骚扰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什么是工作场所性骚扰”,“工作场所性骚扰相关立法存在的问题”,“工作场所性骚扰的责任由谁承担”。第二部分是“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概念界定”。从一般性骚扰行为的概念着手,主要分析工作场所性骚扰行为的概念、法律特征以及分类。通过比较国内外学界的观点,试图对工作场所性骚扰提出更切合我国实际的定性及分类。第叁部分是“工作场所性骚扰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选择”,通过讨论在工作环境性骚扰案件中雇主责任的必要性以及雇主责任的具体归责原则,为规制工作场所性骚扰打下基础。第四部分是“工作场所性骚扰雇主责任制度的构建”,通过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相关立法现状的分析,对照我国工作场所性骚扰雇主责任立法的缺陷,对性骚扰雇主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3-03-12)

鲍雨佳[10](2012)在《美国工作场所性骚扰的诉讼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工作场所性骚扰引发的争议以及进而引起的劳资关系的紧张,各国莫不加以重视并寻求解决之道,美国在此问题的解决和防范上走在了世界前列。在过去30多年来,通过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完善,各级法院的相关判例诠释,相关行政机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促进与协调以及雇主(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2-08-03)

工作场所性骚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新闻背景职场性骚扰并非新鲜事。2005年就曾有数据显示,职场性骚扰已是最为突出的性骚扰问题。近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关某骚扰女下属”一事再次引发人们对这一话题的关注。法律对职场性骚扰有哪些规定?“肇事”者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面对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工作场所性骚扰论文参考文献

[1].邓子鹃.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前因后果及组织干预[N].中国妇女报.2018

[2].卢越.拿什么对职场性骚扰说“不”[N].工人日报.2016

[3].邓子鹃.国内工作场所性骚扰研究回顾与展望[J].淮阴工学院学报.2015

[4].陈志霞,徐荣华.矛盾性别偏见与工作场所性骚扰态度的相关研究[J].妇女研究论丛.2013

[5].徐晶.长春市实习护生遭受工作场所性骚扰的现状调查[D].吉林大学.2013

[6].徐晶,李文涛,安力彬,郭绍宁.护士遭受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原因及对策研究现状[J].中华护理杂志.2013

[7].李廷彬.论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劳动法规制[D].辽宁大学.2013

[8].鲍雨佳.美国工作场所性骚扰的诉讼救济[J].21世纪.2013

[9].朱莉.工作场所性骚扰法律规制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3

[10].鲍雨佳.美国工作场所性骚扰的诉讼救济[N].人民法院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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