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规制论文_李世杰,李伟

导读:本文包含了价格规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价格,规制,个人信息,数据,医疗服务,市场,模型。

价格规制论文文献综述

李世杰,李伟[1](2019)在《产业链纵向价格形成机制与中间产品市场垄断机理研究——兼论原料药市场的垄断成因及反垄断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原料药市场垄断问题近年来受到各界广泛关注,也成为反垄断部门的重点规制对象。从理论层面来看,原料药市场垄断折射出产业链纵向关系下的中间产品市场垄断问题;而传统经济学研究多聚焦于最终产品市场,对中间产品市场垄断及其机理等问题关注不足。本文构建由中间产品市场和最终产品市场组成的纵向产业链模型,从分析产业链纵向价格形成机制入手,探究中间产品市场垄断加价导致的福利损失,及其内在机理。研究发现:中间产品市场的垄断加价会通过"传导效应"、"协同效应"、"抑制效应"3种途径影响产业链效率与社会福利。基于3种效应的模型化讨论,本文构建测度中间产品市场垄断加价损失的理论公式,并予以仿真分析;进而结合中国原料药市场垄断案例,探讨当前原料药市场垄断的影响及作用机理,并提出相应的反垄断规制建议。(本文来源于《管理世界》期刊2019年12期)

邹开亮,邰帅[2](2019)在《论相对封闭区域畸高价格行为的法律规制——基于对垄断高价行为综合治理的路径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相对封闭区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畸高的现象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现象理应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等规制的对象。目前在我国对相对封闭区域畸高价格行为进行规制主要存在着畸高价格认定标准不明确,市场定价具有形式上合法性,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外延过窄,相关市场与不公平高价认定两难等困境。应当完善相对封闭区域价格行为的相关立法,优化畸高价格认定标准,扩张解释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创新相关市场和不公平高价认定标准;同时,要强化对业主单位的监管责任,增强相关市场的竞争性,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走综合治理之路。(本文来源于《价格理论与实践》期刊2019年08期)

杨艳,赵晓龙[3](2019)在《政府规制如何影响猪肉价格?》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19年3月份以来,我国的生猪肉价格快速上涨。据中国养猪网数据,截止到2019年11月2日,全国已有11省市猪肉价格超40元,四川猪肉价格居全国第二,广元成为当日全国猪肉价格最高的城市,达47元/公斤。同时,从年度数据变化来看,2016至2019年4月期间,猪肉价格大部分时间维持在10元-20元的区间(本文来源于《四川省情》期刊2019年12期)

苗沛霖[4](2019)在《论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和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相并列,是纵向垄断协议的两种主要形态。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对竞争的影响并不亚于价格垄断,且常常与价格垄断问题相互交织。现行《反垄断法》在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方面的疏漏与空白,很难通过对既有条款的伸缩性解释而得以弥补,并使得这种垄断行为在执法实践中很难受到有效的法律规制。根据反垄断执法的现实需要,结合已经积累的实践探索和经验认识,适时对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在立法上进行系统化的归纳和梳理,是《反垄断法》修订过程中不应回避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田丽芳,裴晓勇[5](2019)在《医疗服务价格规制的利益关系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医疗服务价格规制角度出发,通过分析政府、医疗机构、患者、医保机构等的利益关系和行为动机,并结合佩尔兹曼模型,对医疗服务价格合理规制及各方利益协调提出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卫生软科学》期刊2019年09期)

赵建国,李自炜[6](2019)在《政府医疗服务价格规制是否提升了公共福利——基于中国省际动态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选取2004—2016年中国省际动态面板数据,利用广义矩估计方法,实证分析政府医疗服务价格规制对公共福利的影响。研究结论表明,政府医疗服务价格规制对医疗价格、人均医疗服务供给量、人均医疗服务支出等公共福利指标并未产生长期一致的积极作用;价格规制所带来的政策调整可能在短期内有效,但是对公共福利改善不具有长期稳定的推动作用;改革的实际效果偏离了"公益性"价值目标。基于此,政府需进一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规制改革,着力解决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问题,提升规制效果;要以市场化改革为基础,制定更加合理的价格规制政策,减少政府过度干预;应组合使用多种规制方式,注重规制的绩效和可问责性。(本文来源于《财贸研究》期刊2019年07期)

卢文,陈沛[7](2019)在《大数据时代价格歧视行为的法律规制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掌握的海量信息对每个用户进行"画像",从而进行"千人千面"的精准营销,这为互联网企业实现传统商业模式中无法完成的"一级价格歧视"提供了可能,近期广泛讨论的大数据"杀熟"现象就属于价格歧视的典型表现之一。价格歧视本身并不违法,但若该行为损害竞争或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受到法律规制。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进行价格歧视,本质上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问题,因此除了《反垄断法》《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及时构建我国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规范体系,是规制互联网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有效途径之一。(本文来源于《网络信息法学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董加徐[8](2019)在《大数据环境下价格歧视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数据平台,使得许多事物的管理变得电子化和智能化。大数据背后隐藏的价值巨大,个人信息数据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运营商改变其业务模式和销售策略。在大数据的销售营销模式下,一方面,消费者可以体验更加丰富多彩的服务与商品,满足各类型消费者的需求。另一方面,基于大数据分析和计算的个性化定价模型形成了价格歧视,违反了市场交易规则,客观上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了避免消费者合法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不法侵犯,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加大执法力度,使消费者享有相较于线下商品交易所带来的相同的法律保障。此即为本文撰写的目的,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价格歧视及在大数据环境下价格歧视的概念,同时提出个人信息数据自在价格歧视行为中的重要影响以及大数据环境下价格歧视规制的必要性,从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市场竞争秩序以及平等权叁个方面说明。第二部分分析大数据环境下价格歧视的危害,从消费者、经营者及市场经济秩序叁个方面进行阐述;另一部分分析大数据环境下价格歧视频发的原因,包括数据使用的隐蔽性、法律制度以及消费者自身意识叁个方面,找出规制大数据环境下价格歧视的方向;第叁部分主要分析了欧盟与美国对价格歧视规制的法律措施,主要是以保护个人数据为主;第四部分根据第叁部分总结的原因分析,对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基本原则为出发点,具体讨论如何从保护个人信息数据来遏制价格歧视的发生。(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期刊2019-06-01)

武琪琪[9](2019)在《技术进步、环境规制对能源价格扭曲的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方式面临着从粗放型向集约型模式转变,在生产要素领域,能源使用量大幅增加,已经超过了劳动和资本要素,在政府干预情况下,中国能源市场相对滞后和不完善,导致能源价格扭曲。其中技术进步和环境规制是影响能源价格扭曲的最主要因素。国家经济的发展与技术进步息息相关,而技术进步需要增大投入,使得能源消费量增加,可能会加剧能源价格扭曲,环境规制可以控制能源消费量的投入,对能源价格扭曲有缓解作用。在二者的共同作用下,会对能源价格扭曲造成何种影响是本文研究的主体,产业结构、经济水平等其他因素对能源价格扭曲的改善情况也有所兼及。本文通过DEA-Malmquist指数法对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测算,结果显示近十年来我国全要素生产率整体上≥1,处于不断上升阶段。其中东部地区是我国经济开放最快的区域,具有较高的全要素生产率水平,而中、西两区域的能源相对丰富,尤其是西部地区,是开发资源的圣地,也是我国技术发展的重要领域。环境规制的测算结果显示我国对环境规制强度整体上是呈下降趋势,说明政府对环境规制还不够重视,力度还有待加强。关于能源价格扭曲,首先测算能源相对资本价格扭曲和能源相对劳动价格扭曲,通过趋势图可以看出能源价格扭曲仅次于资本,说明我国明显存在能源价格扭曲。分区域看,我国能源价格扭曲程度是东部>中部>西部,且近十年来我国能源价格扭曲从整体看是呈下降趋势的。实证分析部分在构建计量模型中加入交互项这一变量表示技术进步与环境规制的共同作用对能源价格扭曲的影响。为了增强实证结果的说服力,对本文的计量模型分别采用固定效应面板回归和一步SYS-GMM模型回归,将静态回归结果作为参照,结合动态面板结果共同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从全国层面看,技术进步加剧了能源价格扭曲,环境规制则缓解了能源价格扭曲,但是二者的双重作用对能源价格扭曲起到缓解作用。从区域层面看,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技术进步和环境规制的双重作用可以缓解能源价格扭曲,中部地区二者的共同作用对能源价格扭曲的影响存在“U”型现象,即中部地区在技术进步和环境规制的共同作用下,短期内会对能源价格扭曲起到缓解作用,但从长期看会加剧能源价格扭曲。最后,本文根据实证结果对消除能源价格扭曲提出合理性建议。(本文来源于《安徽财经大学》期刊2019-06-01)

李天德,陈红霞[10](2019)在《国外价格规制研究述评——兼论深化竞争性产业价格规制研究的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竞争性产业和非竞争性产业二元分立的假设,运用CITESPACE软件对WOS中的价格规制研究成果的分布情况、重点领域和关注热点等问题进行了可视化研究。结果发现:国外关于"价格规制"研究主要有影响研究和类型研究两种类型,具体包括价格规制的理论研究以及价格规制对市场行为的影响两大类,但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局限于非竞争性产业领域,对竞争性产业和非竞争性产业内涵和外延变化关注不够,对竞争性产业价格规制的研究十分薄弱,具有较大的理论拓展空间。(本文来源于《软科学》期刊2019年05期)

价格规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相对封闭区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畸高的现象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现象理应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等规制的对象。目前在我国对相对封闭区域畸高价格行为进行规制主要存在着畸高价格认定标准不明确,市场定价具有形式上合法性,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外延过窄,相关市场与不公平高价认定两难等困境。应当完善相对封闭区域价格行为的相关立法,优化畸高价格认定标准,扩张解释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创新相关市场和不公平高价认定标准;同时,要强化对业主单位的监管责任,增强相关市场的竞争性,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走综合治理之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价格规制论文参考文献

[1].李世杰,李伟.产业链纵向价格形成机制与中间产品市场垄断机理研究——兼论原料药市场的垄断成因及反垄断规制[J].管理世界.2019

[2].邹开亮,邰帅.论相对封闭区域畸高价格行为的法律规制——基于对垄断高价行为综合治理的路径探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9

[3].杨艳,赵晓龙.政府规制如何影响猪肉价格?[J].四川省情.2019

[4].苗沛霖.论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5].田丽芳,裴晓勇.医疗服务价格规制的利益关系分析[J].卫生软科学.2019

[6].赵建国,李自炜.政府医疗服务价格规制是否提升了公共福利——基于中国省际动态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J].财贸研究.2019

[7].卢文,陈沛.大数据时代价格歧视行为的法律规制路径[J].网络信息法学研究.2019

[8].董加徐.大数据环境下价格歧视的法律规制[D].广西大学.2019

[9].武琪琪.技术进步、环境规制对能源价格扭曲的影响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9

[10].李天德,陈红霞.国外价格规制研究述评——兼论深化竞争性产业价格规制研究的建议[J].软科学.2019

论文知识图

日本电力价格趋势价格规制影响下的NO2存量上图可...自来水业价格规制改革后的定价...一22001一2008年成品油价格规制指...1 价格规制中的模仿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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