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无需接地的金属筒灯,包括透镜、金属外壳、光源板、底座、电源线,所述透镜安装于所述金属外壳顶部,所述金属外壳固定在所述底座顶部,所述光源板固定在所述底座内,所述底座内设置有至少两个定位销和一对呈弧形的托块,所述光源板上设置有与定位销数量相同的定位孔,所述光源板套入所述定位销中并放置在所述托块上,所述光源板上表面与所述金属外壳底部之间的距离至少为6mm,所述电源线穿入所述底座内与所述光源板连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无需接地的金属筒灯将光源板安装在金属外壳的下方并且保证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小于6mm,满足了满足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要求,使金属筒灯可作为Ⅱ类灯具使用,无需接地、安装方便。
主设计要求
1.一种无需接地的金属筒灯,其特征在于:包括透镜、金属外壳、光源板、底座、电源线,所述透镜安装于所述金属外壳顶部,所述金属外壳固定在所述底座顶部,所述光源板固定在所述底座内,所述底座内设置有至少两个定位销和一对呈弧形的托块,所述光源板上设置有与定位销数量相同的定位孔,所述光源板套入所述定位销中并放置在所述托块上,所述光源板上表面与所述金属外壳底部之间的距离至少为6mm,所述电源线穿入所述底座内与所述光源板连接。
设计方案
1.一种无需接地的金属筒灯,其特征在于:包括透镜、金属外壳、光源板、底座、电源线,所述透镜安装于所述金属外壳顶部,所述金属外壳固定在所述底座顶部,所述光源板固定在所述底座内,所述底座内设置有至少两个定位销和一对呈弧形的托块,所述光源板上设置有与定位销数量相同的定位孔,所述光源板套入所述定位销中并放置在所述托块上,所述光源板上表面与所述金属外壳底部之间的距离至少为6mm,所述电源线穿入所述底座内与所述光源板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无需接地的金属筒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板和所述透镜之间设置有一反光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无需接地的金属筒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外壳通过螺钉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无需接地的金属筒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板由一螺钉固定在所述底座内。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具结构,尤其是指一种无需接地的金属筒灯。
背景技术
筒灯,是一种嵌入到天花板内光线下射式的照明灯具。其中金属筒灯由于抗变形能力强、散热性好、外形美观等优点成为最受欢迎的筒灯种类。但市面上的金属筒灯通常将光源板直接安装在金属外壳内,使光源板与金属外壳直接接触,导致金属筒灯一般需作为Ⅰ类灯具使用,如此便需要把易触及的导电部件(金属外壳)连接到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体上,使可触及的导电部件在万一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然而当前许多家庭,尤其是农村地区并不具备接地条件,再加上灯具安装人员的不规范,使得Ⅰ类灯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并未做到接地要求,存在触电风险。而且作为Ⅰ类灯具的金属筒灯的安装较为复杂,浪费人力。
实用新型内容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需接地的金属筒灯,以作为Ⅱ类灯具使用,无需接地、安装方便。为实现上述之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如下技术方案:
(二)技术方案
一种无需接地的金属筒灯,包括透镜、金属外壳、光源板、底座、电源线,所述透镜安装于所述金属外壳顶部,所述金属外壳固定在所述底座顶部,所述光源板固定在所述底座内,所述底座内设置有至少两个定位销和一对呈弧形的托块,所述光源板上设置有与定位销数量相同的定位孔,所述光源板套入所述定位销中并放置在所述托块上,所述光源板上表面与所述金属外壳底部之间的距离至少为6mm,所述电源线穿入所述底座内与所述光源板连接。
进一步,所述光源板和所述透镜之间设置有一反光杯。
进一步,所述金属外壳通过螺钉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进一步,所述光源板由一螺钉固定在所述底座内。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具体而言,将光源板安装在金属外壳的下方并且保证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小于6mm,满足了满足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要求,使金属筒灯可作为Ⅱ类灯具使用,无需接地、安装方便。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爆炸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光源板和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说明:
1、透镜 2、金属外壳
3、光源板 31、定位孔
4、底座 41、定位销
42、托块 5、电源线
6、螺钉 7、反光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请参阅图1和图2所示,一种无需接地的金属筒灯,包括透镜1、金属外壳2、光源板3、底座4、电源线5,其中,
所述透镜1安装于所述金属外壳2顶部,所述金属外壳2固定在所述底座4顶部,所述光源板3固定在所述底座4内,所述底座4内设置有至少两个定位销41,所述光源板3上设置有与定位销41数量相同的定位孔31,为了增加所述光源板3固定时的稳定性同时不影响散热,所述底座内还设置有一对呈弧形的托块42,所述光源板3套入所述定位销41中并放置在所述托块42上;为距离满足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要求,所述光源板3上表面与所述金属外壳2底部之间的距离至少为6mm,所述电源线5穿入所述底座4内与所述光源板3连接。
为增加光线的聚集程度,所述光源板3和所述透镜1之间设置有一反光杯7。
由于底座4为塑料材质,其与所述金属外壳2间不适用胶合,同时为了拆卸方便,所述金属外壳2通过螺钉6固定在所述底座4上。
为保证所述光源板3与金属外壳2之间的距离满足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要求,所述光源板3需与所述底座4紧密固定,由此所述光源板3经由一螺钉6固定在所述底座4内。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要点在于将光源板安装在金属外壳的下方并且保证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小于6mm,满足了满足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要求,使金属筒灯可作为Ⅱ类灯具使用,无需接地、安装方便。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293315.8
申请日:2019-03-08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36(江西)
授权编号:CN209569635U
授权时间:20191101
主分类号:F21S 8/02
专利分类号:F21S8/02;F21V5/04;F21V17/12;F21V15/01;F21V23/00
范畴分类:35A;
申请人: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335200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工业园区
发明人:朱永苗;叶建兵
第一发明人:朱永苗
当前权利人: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周少华
代理机构:36131
代理机构编号:鹰潭市智埠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