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车灯反向出光结构,包括车灯内支架,所述车灯内支架为U形支架,所述车灯内支架的U形槽内固定安装有内灯罩,所述车灯内支架面向内灯罩的内侧壁为白色反射面,所述内灯罩在来光方向的一端为竖直面且另外一端为倾斜反射面,所述倾斜反射面将来光反射至车灯内支架的U形槽底部的白色反射面上。所述倾斜反射面的倾斜角度为45°。所述车灯内支架两端设有与车灯外壳连接的固定部。本实用新型内灯罩末端制成倾斜反射面,通过全反射原理将光垂直射向车灯内支架的U形槽下方的白色反射面上,光线在白色反射面发生反射,重新射回内灯罩内,并利用内灯罩全反射将光反向射出,照射到极限视认角方向。
主设计要求
1.一种车灯反向出光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车灯内支架(1),所述车灯内支架(1)为U形支架,所述车灯内支架(1)的U形槽内固定安装有内灯罩(2),所述车灯内支架(1)面向内灯罩(2)的内侧壁为白色反射面,所述内灯罩(2)在来光方向的一端为竖直面且另外一端为倾斜反射面(3),所述倾斜反射面(3)将来光反射至车灯内支架(1)的U形槽底部的白色反射面上。
设计方案
1.一种车灯反向出光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车灯内支架(1),所述车灯内支架(1)为U形支架,所述车灯内支架(1)的U形槽内固定安装有内灯罩(2),所述车灯内支架(1)面向内灯罩(2)的内侧壁为白色反射面,所述内灯罩(2)在来光方向的一端为竖直面且另外一端为倾斜反射面(3),所述倾斜反射面(3)将来光反射至车灯内支架(1)的U形槽底部的白色反射面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灯反向出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反射面(3)的倾斜角度为4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车灯反向出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灯内支架(1)两端设有与车灯外壳连接的固定部(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车灯反向出光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灯内支架(1)为白色塑料支架。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灯光源设计的技术研发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灯反向出光结构。
背景技术
普通的内灯罩(导光棒、导光板)无反射镜的光学结构,在车灯本身摆放相对于车辆正向有较大倾斜角度的情况下,难以将光通过简单折射和全反射达到较大的偏折角度,如图3所示。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车灯反向出光结构。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车灯反向出光结构,包括车灯内支架,所述车灯内支架为U形支架,所述车灯内支架的U形槽内固定安装有内灯罩,所述车灯内支架面向内灯罩的内侧壁为白色反射面,所述内灯罩在来光方向的一端为竖直面且另外一端为倾斜反射面,所述倾斜反射面将来光反射至车灯内支架的U形槽底部的白色反射面上。
所述倾斜反射面的倾斜角度为45°。
所述车灯内支架两端设有与车灯外壳连接的固定部。
所述车灯内支架1为白色塑料支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极限照射范围扩大。本实用新型内灯罩末端制成倾斜反射面,通过全反射原理将光垂直射向车灯内支架的U形槽下方的白色反射面上,光线在白色反射面发生反射,重新射回内灯罩内,并利用内灯罩全反射将光反向射出,照射到极限视认角方向。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图;
图3为现有技术存在的极限视认角的示意图;
图中:1-车灯内支架;2-内灯罩;3-倾斜反射面;4-固定部;
以下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参照附图进行详细叙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至图2所示,一种车灯反向出光结构,包括车灯内支架1,所述车灯内支架1为U形支架,所述车灯内支架1的U形槽内固定安装有内灯罩2,所述车灯内支架1面向内灯罩2的内侧壁为白色反射面,所述内灯罩2在来光方向的一端为竖直面且另外一端为倾斜反射面3,所述倾斜反射面3将来光反射至车灯内支架1的U形槽底部的白色反射面上。
所述倾斜反射面3的倾斜角度为45°。
所述车灯内支架1两端设有与车灯外壳连接的固定部4。
所述车灯内支架1为白色塑料支架。
本实用新型内灯罩2末端制成倾斜反射面3,通过全反射原理将光垂直射向车灯内支架1的U形槽下方的白色反射面上,光线在白色反射面发生反射,重新射回内灯罩2内,并利用内灯罩2全反射将光反向射出,照射到极限视认角方向。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改进,或未经改进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111274.6
申请日:2019-01-23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12(天津)
授权编号:CN209355169U
授权时间:20190906
主分类号:F21V 3/00
专利分类号:F21V3/00;F21V7/04;F21W107/10
范畴分类:35A;
申请人:天津斯坦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天津斯坦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300450 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19-19室
发明人:李洪阳;曹子博
第一发明人:李洪阳
当前权利人:天津斯坦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人:孔珍
代理机构:12104
代理机构编号:天津市新天方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