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证明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司法局,清单,司法,行政,法律援助,行政许可,唐山市。
司法证明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邢红霞,田然[1](2019)在《司法推定的证明方法及其限制——以集资犯罪“非法占有目的”为视角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实践中,司法推定方法通常被视为"目的"要素的主要证明手段,这对于控方而言无疑具有释放压力的作用。然而,司法推定毕竟是对行为人不利的"事实认定",在证明过程中应当坚持理性原则,强化对其限制。在集资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与证明,也必须借助于司法推定方法。为了有效限缩刑法对金融创新模式的打击范围,应当对集资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推定设定"红线"。具体而言,对于行为人的"未来"行为及其结果的推定,应当保持克制,不宜过度;"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应当作为司法推定的限制与修正。另外,"法益恢复"理论所提倡的从宽理念,与集资犯罪处理所强调的"追赃挽损"工作,具有现实指导价值。(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9年22期)
本报记者[2](2019)在《市司法局就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答记者问》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企业群众和有关单位对此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较为关注。本报记者就清理工作相关情况采访了市司法局局长李乃举。记者:为什么要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答:为切实解(本文来源于《衡水日报》期刊2019-11-12)
姚瑞花[3](2019)在《基于《罗生门》窥探司法证明的难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对电影作品《罗生门》的理性思考,立足于司法证明实践中所存在的难题,有必要提出解决之路径。司法证明过程中的"重言词,轻实物"、忽视证据之间的矛盾、惯用经验推测取代证明是被诟病的主要原因,因此有必要转变"重言词证据"的观念,正视言词与实物证据的共同作用,重视证据之间的矛盾,慎用经验推测,如此,对司法证明中的证据审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戏剧之家》期刊2019年34期)
阚道祥,范存智[4](2019)在《公证证明司法审查的类型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证证明存在"处分模式"和"报道模式"两种主要类型以及"单式证明"和"复式证明"两种证明模式。诉讼中,公证证明的反对方可以从真实性、合法性等方面对其提出质疑,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对其展开攻击。由于公证书的内在证立标准较高,提出公证书的一方当事人负担较重的说明义务。司法审查过程中,对于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公证证明,法院可以对其证明力作出否定性评价。在对公证证明进行外部评价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形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公证证明的反对方作为反证方时,对公证证明实质真实性的推翻一般达到盖然性占优或盖然性大致相当即可。(本文来源于《西藏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李敬[5](2019)在《司法实践中违反不为证明妨碍义务的原因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实践中违反不为证明妨碍义务的行为数不胜数,如当事人隐匿、拒绝提供证据等行为不但影响了法官查明案件事实,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浪费了司法资源。如果不对此种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最终可能动摇公民对司法的信心,因此有必要对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证明妨碍义务行为的原因进行探究,从而有针对性地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9期)
向燕[6](2019)在《论司法证明中的最佳解释推理》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证明中的事实认定有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什么是案件事实,二是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前者描述了司法证明的对象,后者确立了司法证明的方法。我国当前的证明理论尚未对这两个基本问题提供清晰的回答。借鉴最佳解释推理理论,可从"求真"的视角重新审视司法证明中的案件事实建构问题。证明对象既包括由法律构成要件所确定的经验事实,还包括由叙事目的所确定的要素事实与解释性事实。应通过完善刑事诉讼程序来构建事实认定的动态论证结构,修正事实认定中的融贯性标准并增设简单性标准,从而将我国宽泛而模糊的印证证明模式改造为能够真正引导和约束裁判权行使的证明方法。(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发展》期刊2019年05期)
王育民[7](2019)在《市司法局清理削减7项行政部门证明事项》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王育民)日前,唐山市司法局先后对全市行政部门实施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两轮清理,最终削减了7项,形成现在的共涉及公安、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和单位的32项证明事项。削减的7项证明事项是,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宅基地(本文来源于《河北日报》期刊2019-09-04)
徐华,黄韬,施为飞[8](2019)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特约记者 徐 华 黄 韬 记者 施为飞)省司法厅是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确定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牵头单位,同时也是列入先行先试的3个省级机关单位之一。为真正发挥好牵头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力求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确保自身工作创特色、争一流(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9-08-30)
[9](2019)在《江苏司法行政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清单》一文中研究指出一、行政许可类(一)律师类1、《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叁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证明;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叁十五条规定的“符合《律师法》第十九条和本办法第叁十叁条(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9-08-30)
董众赢,郭乃军[10](2019)在《为“只跑一次”铺路筑基》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近几年多轮“减证明”工作扎实开展的基础上,市司法局以今年全市开展的“无证明城市”改革为契机,全力做好“无证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显着增强。今年5月中旬,“无证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后,市司法局党组及时做出安排,调整处(本文来源于《四平日报》期刊2019-08-08)
司法证明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企业群众和有关单位对此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较为关注。本报记者就清理工作相关情况采访了市司法局局长李乃举。记者:为什么要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答:为切实解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证明论文参考文献
[1].邢红霞,田然.司法推定的证明方法及其限制——以集资犯罪“非法占有目的”为视角展开[J].法律适用.2019
[2].本报记者.市司法局就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答记者问[N].衡水日报.2019
[3].姚瑞花.基于《罗生门》窥探司法证明的难题[J].戏剧之家.2019
[4].阚道祥,范存智.公证证明司法审查的类型化研究[J].西藏研究.2019
[5].李敬.司法实践中违反不为证明妨碍义务的原因探究[J].法制博览.2019
[6].向燕.论司法证明中的最佳解释推理[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
[7].王育民.市司法局清理削减7项行政部门证明事项[N].河北日报.2019
[8].徐华,黄韬,施为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N].江苏法制报.2019
[9]..江苏司法行政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清单[N].江苏法制报.2019
[10].董众赢,郭乃军.为“只跑一次”铺路筑基[N].四平日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