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强1李浩生1翁宁榕2
(1甘肃省环县中医院甘肃庆阳745700;2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福州350108)
【摘要】本文旨在探讨《伤寒论》之“辨”,试从疾病的发展过程这一角度予以解读。认为从出现症状到最后症状转化为证据——从症状走向证候的基本表现形式,这一过程中体现的“辨“,包括辨病、辨症、辨证。
【关键词】《伤寒论》辨证论治
《伤寒论》是我国医学史上第一部关于辨证论治的专著,其中寓有丰富的辨证分析认识疾病的思维方法论。这种辨证思维方法导源于《内经》、《周易》的阴阳学说[1,2],它把生命观和疾病观,皆视为辨证对立统一。
《伤寒论》是在《内经》、《难经》充分论述人体生理病理的基础上,将理、法、方、药一线贯联,创立了相对完整的辨证施治诊疗体系,成功地实现了医药基础理论向临床实践的过渡,是中医药理论里程碑式的跨越性发展。故刘渡舟教授说:“《伤寒论》为辨证论治之巨著”[3]。《伤寒论》的显著特点就是“辨”,之所以有灵活的“辨”就是因为有伤寒病客观的“变”,通过以“辨”识“变”,就可以达到“见病知源“之目的[4]。
1病、症和证的辨
“病”具有“连续性”和“特异性”的特点。所谓的“连续性”,是指每个病都包括从起病到结局的一系列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动态病理演变过程。例如太阳病经证迁延时日不解,邪气循经入腑,可发展成为太阳病腑证(蓄水证、蓄血证);邪气化热入里,传经可演变为少阳病或者阳明病;失治误治,损伤阳气,邪气内陷三阴,则发展成太阴病、少阴病或者厥阴病。这就是六经病的连续动态演变过程。
“症”是未经主体思维认知的客体存在,是辨的对象,作为疾病现象是确定的。它是医学对病人的不适感、异常行为和非正常状态(体征和各种检验、影像结果的异常等)的泛称,一个症状名就是对一个疾病现象界命名的形成,具有“自然客观性”和“理论从属性”。《伤寒论》时期只有“证”字没有症字,吴有性明确指出:“病证之证,后人省文作证,嗣后省“言”加“广”为症”[5]。仲景把除脉象外的症状皆用证字表达,如篇名“辨××病脉证并治”、16条“观其脉证”中的“证”。自然客观性是未经主体思维逻辑认知的症状的基本属性,理论从属性在不同医学具有不同本质,在中医表现为症状的病机可证性,即症状经过主体病机逻辑思维认知,能够证明内涵病机,可以作为辨证结论的证据。症状的病机可证性,是症状从自然客观转化为主体认知后的证据的内在依据,表现为经主体“辨症求机”逻辑思辨后可以证明某种病机,即在经过中医病机逻辑推演后,症状便会被赋予具有标识病机意义的作用。
“证”的概念及特点证,又称证候,则是对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病机特点的概括。“证”是在明确“病”的基础上,参考患者的体质、年龄、宿疾等情况,对疾病某一阶段病理特点的综合。“证”具有“阶段性”和“非特异性”的特点。所谓的“阶段性”,是指“证”只反映疾病某一阶段病理变化的本质。这种本质性的反映随着疾病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并且不论发生什么变化,它仍然属于原来疾病的一个阶段、一个部分。在一个疾病的发展过程中,可以表现出若干个相应的证。从病的全过程来看,正是由一个个互相联系的证构成了疾病发展变化的轨迹。
2病、症和证是辨之变
辨是贯穿《伤寒论》的主线,病、症和证是辨的主要内容。
辨病,是运用“异中求同”的方法。人体感受病邪后,会出现许多脉证变化,这些脉证无一不与脏腑经络相联系,所以通过详细辨证,以表测里,以象测脏的手段,把复杂的脉证归纳为六经病。如太阳病为“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阳明病为“胃家实”;少阳主相火,枢机不利,故少阳病以“口苦、咽干、目眩”为主;太阴病主湿,脾家虚寒.以“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为要点;少阴为心肾两脏;以“脉微细,但欲寐”为少阴病纲要;厥阴病为消渴,则以“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蜕、下利”等为证要点。可以看出每一经病,都是从众多病象中归纳出较普遍的共性。证,是从病中分解出来的。
辨症,是对疾病虽表现出的外在症状进行分析、归纳,通过外在现象对疾病的本质进行把握。同一症状伴见在不同的症候群中,其病机实质根本不同,辨证的结果亦不同。例如,三阳经皆有发热的症结,太阳病是由于邪在表,出现“发热恶寒”;阳明病是由于热郁在里而出现“发热不恶寒,仅恶热”;少阳病为邪在半表半里,出现“往来寒热”。三阴病以但寒不热为其常,发热为其变。太阴发热为太阴太阳合病“协热而利”之桂枝人参汤证;少阴病发热为太阳与少阴合病之发热;厥阴病之发热为厥热胜复,与三阳经发热自有本质不同。可见,同是发热,则有阴阳表里之殊,即使同属阳证发热,而三阳各不相同。再如喘证,麻黄汤证治肺气失宣之喘,麻杏石甘汤治表邪不解致喘;大承气汤治实热内结作喘。同喘证,则有寒热虚实的差异。由此可见,寒热虚实皆可出现相同症状,除有其它脉证相伴可资鉴别外,其临床表现也同中有异。
辨证是用“同中求异”的方法,如同一种病,在每个人生病发展变化的过程中.由于病邪之轻重、体质的强弱、就诊的时机、治疗的正误等因素影响,就会出现种种不同的证。同一种证而又有出现许多不完整、不系统的零碎症状,仲景能够善于揭示疾病本质的主要症状进行诊断,如太阳病分为太阳中风、伤寒、温病等;太阳中风又有“项背强几几”,兼喘证、兼胸满、兼阳虚漏汗、兼脾虚水停证等。证,在临床治疗中针对性强,所以重在辨证,“同病异治”。但证,虽然概括病因、病机、体征、症状等,核心还是病机,病机即病位的表里、病性的寒热、邪正的虚实、阴阳消长等。如108条肝乘脾,109条肝乘肺,143条热入血室,142条太少并病等,邪热入里,肝胆有热,其病因、病证各不相同。但病机同为肝经实热,均刺期门穴,成为“异病同治”之先例,又是“异中求同”之法。
3“病”“症”“证”辩证关系
《伤寒论》之辨证,以四诊收集症状为开始标志,以证候结论形成为结束标志,以症状转化成证据——从症状走向证候标识为基本表现形式,包含了辨病内容。辨症是指辨证过程中,对症状的分析综合,概念位小于辨证,是辨证的从属概念,但大于辨病;辨病是辨症的重要内容,是从病的一般过渡到证候的具体需要经过的辨症过程。
辨病是认识某一疾病总体体现,在其病变过程中必定有诸多证型,如辨太阳病,有太阳中风证,太阳伤寒证,太阳温病证,太阳刚痉证,太阳柔痉证,太阳湿热痉证等,辨证是认识某一疾病在其不同阶段所具有的固有矛盾特殊性,证必须反映诸多症状、体征及脉象的集合点而归纳为某一证型,如辨太阳中风证,其具体表现有发热,恶风寒,头痛,汗出,苔白,脉浮缓等。可见,辨病不能离开症状,辨症状是为了辨证,三者缺一不可。辨病对认识辨证具有规范性,指导性;辨证对归纳症状、体征及脉象具有删繁就简,抓住主要矛盾的特殊性与实用性。病有症状表现,症状表现在辨证中能够审证求机。辨病、辨证与辨症的有机结合,是引导审证求机能够抓住疾病在其演变过程中所表现的疑点、难点,是启迪与开导解决疾病病变症结的切入点。
掌握辨病、辨症与辨证相结合的诊断方法,具有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的意义,对中医临床实践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尚臣.《易》医通源[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
[2]梁化龙,田瑞曼.《伤寒论》六经及六经辨证来源[J].河南中医学院学报,2003,(1):7.
[3]刘渡舟.伤寒论临证指要[M].第1版.北京:学苑出版社,1993.4.
[4]纪立金.伤寒析变[M].第1版.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6.
[5]浙江省中医研究所.《瘟疫论》评注[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255.
[6]黄开泰.《伤寒论》病、证再识及其证本质和辨病与辨症[J].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2006,30(6):43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