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变迁,人类的正义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古代正义观是整体主义的,它坚持整体优先于部分,所谓的正义就是服从整体根据自然的规则所做出的安排。近代启蒙运动带来了个体主义正义观,它认为个体是一切价值的源泉,正义就是实现个体的利益,保证个体对私利的追求。马克思在面向未来社会建构时,则走向了共在主义正义观,它反对把社会整体和个体的实体化,认为人与人之间是一种互依式的存在,是一种共在,应该在这种互依式关系中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关键词]正义观;整体主义;个体主义;共在主义
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和美好愿望,人类总是渴望从不义走向正义,过上一种正义的生活,可以说正义就是根源于人类生存本性的一种观念。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就开始了对正义的诉求和探索,一代又一代的思想家致力于对正义的思考和建构,希望其能够用于引导人类社会走上正义,形成正义社会。于是,就形成了很多的正义观念。正如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那样:是生活决定观念,而不是观念决定生活,随着人类生存方式的改变,正义观念也在不断发展变革,形成了人类正义观念的嬗变史。追溯人类正义观的变革,对于我们正确理解正义观念与人类生存方式的深刻关联,以及根据人类生存方式的未来走向,预测人类正义观念的未来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未来总是建立在过往的基础上,历史不是一种虚无的存在,它是人类曾经的创造和财富。
当然,人类正义观念的嬗变可以从多个维度多个层面进行理解和诠释,基于本文的篇幅所限,本文只拟从方法论角度来对此进行考察。
一、古代整体主义正义观
人类最早对正义进行建构,应该是从古希腊开始的,古希腊哲学家基于自己的城邦生活状态,对正义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形成了颇为壮观的正义观念,产生了很多政治哲学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是人类思想史上的巨擘,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116号文”中,施工临时设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一是列入直接费。如风水电支管支线、简易砂石料加工系统、小型混凝土拌和浇筑系统、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机械修理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场内施工排水等。二是在施工临时工程中单独列项。如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施工仓库、办公及生活用房等。三是列入其他施工临时工程。如施工供水系统、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浇筑系统、施工排水、施工通信、施工临时支护设施等。
柏拉图的政治理想就是建立理想国,让哲学家来做国王,因为哲学家最具有理性,最能洞悉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能够按照事物本身的本质和规律来进行统治,这种统治才能形成正义的社会。这种统治,就是按照自然的规定,或者事物的本质,使城邦的成员各得其所。就城邦而言,在柏拉图看来,它是由不同阶层组成的,这是自然的安排,缺失任何一个阶层,城邦都难以维持下来。既然阶层的存在是一种自然秩序的要求,统治者就应该依据人们的阶层不同,给予不同的安排,这才是正义,也即各得其所。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不同阶层的人是自然(神)用不同的材质铸就的,黄金打造出统治者,白银质地的是护国者(军人,保卫国家的人),而大多数人,也即除了统治者和护国者以外的人,包括种地的农人和生产各种手工产品的工匠,总之是物质生产者阶层,是用铜和铁做的。在城邦社会生活中,正义的实现就是依据各个阶层的材质,给予安排相应的事务。[1]154比如那些由黄金打造的人,由于材质较好,能力比较强,就适合从事政治统治事务。并且,柏拉图还特别强调“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1]154也即每个人都不能越位,只能根据自己所在的阶层,从事相应的事务,否则就会破坏事物本身存在的秩序,就会导致不正义。
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和伦理学等著作中,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正义观念。他提出了应得正义和矫正正义的区分。这里的“应得正义”,基本上是对柏拉图正义观念的继承,应得就是每个阶层依据其德性的应得。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不同的阶层,其德性不同,适合从事不同的事务,正义就是根据其本身具有的德性,让其各得其所,安排相应的职务和事务。统治者的德性是智慧,适合治理国家,成为国家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护国者的德性是勇敢,适合从事征战来保卫国家;而农民和技工的德性是节俭,因此适合从事物质生产,如果让奢靡者从事生产,就难以存在剩余。当然,德性是先天的,它根植于其所在阶层中,个体是阶层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正如每一个阶层都是城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样。矫正正义,就是如果社会没有根据不同的德性给予其应得,也即破坏了正义秩序时,就要根据正义的要求对其进行矫正。
提到古代正义观,我们不得不谈基督教的正义观,因为基督教思想统治了西方上千年,至今还有着重要影响,西方的传统大部分是由基督教所塑造的。对基督教正义观进行卓越建构的是基督神学、教父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奥古斯丁。他在《上帝之城》等名篇中,阐述了自己的正义观念。
奥古斯丁采取了上帝之城和地上之城的二分。在奥古斯丁那里,上帝之城统御着地上之城,它是永恒的、圣洁的,也是自由和正义的化身;而地上之城则是暂时的、不圣洁的,充满着不幸和痛苦,充满着不义和束缚。地上之城的居民的唯一得救之路,就是通过对上帝的服膺和信仰,进入上帝之城,成为上帝之城的选民。可以说,奥古斯丁的“两城”思想与柏拉图的两个世界的划分(理念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划分)如出一辙。这正应合了基督教神学家和哲学家德尔图良的那句话:“柏拉图的立场与我们的信仰在有些方面相当一致。”[2]117纵观整个基督教哲学的发展史,虽然其理论根基先后经过了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但这正说明它是古希腊哲学的“遗物”和“子孙”。
奥古斯丁在正义问题上也有一个著名的定义,那就是:“正义就是使人各得其所”[2]316。显然这里的“各得其所”,在奥古斯丁的基督教哲学下有着不一样的内涵。大致可以说有两层含义:第一,爱上帝,服从上帝的旨意。上帝是正义的化身,蔑视和背离上帝只有不义,不会有正义,正义只能来自上帝,因此首先必须爱上帝。第二,正义的社会生活,就是按照上帝的规定和安排去做事情,按照上帝旨意的规定去做就是正义。“这种能够各得其所的正义表现,在奥古斯丁看来,就是上帝之城的生活秩序。”[3]
纵观古代正义观念,我们可以发现他们在方法论上秉承的主要是整体主义。这种整体主义坚持整体优先于部分,普遍优先于特殊,本质优先于现象等。它坚持这样一种哲学观念:这个世界的存在必有其本质和根据,人类有能力去把握事物或者世界的客观本质和根据,对其的把握就是真理,真理是客观的、是确定、是必然如此,我们可以依据真理而生活,真理就是我们生活的指南。我们之所以能够认识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乃是因为人类的理性和客观事物的规律和本质是一致的,具有同质性、同一性。既然客观世界存在着普遍规律和本质,作为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正义,就具有普遍性、永恒性,是客观存在的。无论这种普遍的规律和本质来自自然或者上帝,都具有整体性,是一种整体性存在。
这种个体主义的正义观,在自由主义鼻祖洛克那里基本上已经得到了全面的奠基。洛克至少从以下三个方面为这种个体主义正义观做出了论证和说明:第一,人类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每个人都在自由的,没有政府和国家,人们为了人身安全和财权安全等,才决定走出自然状态,建立国家和政府,因此政府的权力不是“天赋”,个人的权利才是。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的委托。“政治权力是个人交给社会的他在自然状态中所有的权力,由社会交给它设置在自身上面的统治者,附以明确的或默示的委托,即规定这种权力应用来为他们谋福利而保护他们的财产。”[11]105第二,政府存在的根本目的就是保护个人的财产权,个人的财产权是最根本的权利,它是个人自由、尊严存在的基础,如果个人的财产权都得不到保障,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就无法真实存在,所谓的自由和尊严只能是虚假的。基于此,洛克指出:“最高权力,未经本人同意,不能取去任何人的财产的任何部分。”[11]87第三,为避免出现政府权力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侵害,必须严格限制政府的权力,并采取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在洛克看来,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外交权),必须有不同的部门掌握,并且要使它们之间能够相互制衡。第四,人民的革命权。既然政府是依据契约而成立,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委托,人民成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守护自己的安全和自由。如果政府侵害了人们的自由和权利,人民就有权终止契约,推翻现有政府,重新组织新政府。
个体主义到了新自由主义这里,又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个体更是取得了至上的地位。在哈耶克看来:“个人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把个人当作人来尊重;就是在他自己的范围内承认他的看法和趣味是至高无上的。”[15]41而弗里德曼则把自由主义的核心概括为:“相信个人的尊严,相信他根据自己的意志来尽量发挥他的能力和机会,只要他不妨碍别人进行同样的活动的话。”[16]188
与罗尔斯不同,诺奇克则强烈反对国家和政府对社会资源配置的介入,主张靠市场来实现资源配置才是正义的。这是立足于极端个体主义的正义观的代表。他也提出了社会正义的三原则:其一,获得正义,我们对权利和财富的最初获得应该是正义的,是通过自己的劳动等得到的;其二,转让正义,我们后来获得的财产财富应该是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是通过自由自愿转让获得的;其三,矫正正义,如果我们在获得或者转让过程中,存在着不正义,就需要进行矫正。[14]183-184
面对这一困境,马克思建构自己的正义观就必须既超越古代正义观的整体主义,又要超越启蒙运动正义观的个体主义,否则是没有出路的。人类不能退回到传统社会,放弃近代以来的解放成果,让个体重新被压制于那种机械的、同质化的古代共同体,个人变成实现共同体生存意志的工具和“祭品”。当然,人类也不能永远处于这种“分裂状态”,疏离、排斥、冷漠会削弱人的社会性,达到极致状态的个体主义就是人类的动物时代的一种再现,把社会(市场)变成一种为了个体私利相互厮杀的战场,毫不考虑人类的共同性。
由此可见,古代正义观以整体主义为自己的方法论,是和当时的社会发展,人的根本存在方式密不可分的,正是人的生存方式决定了这种正义观念。古代整体主义正义观,在当时有其合理性。由于它的存在,传统共同体得以稳定,人类依靠传统共同体,在生产力极度落后的情况下,战胜了一个又一个挑战,化解了一次又一次的生存危机。然而,由于这种正义观念和传统共同体是靠牺牲个体来存在的,在生产力发展以后,它就失去了存在依据。由此,近代启蒙运动在方法论上抛弃了整体主义,而走向了个体主义,从一极走向了另一极,实现了对传统思维方法的嬗变和“反叛”,人们的正义观念也走向了个体主义。
二、近代启蒙运动的个体主义正义观
在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启蒙运动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它宣布了古代社会的结束,现代社会大门的开启,人类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如果从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的三阶段理论来讲,就是进入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人的独立性”阶段。很多思想家都认为现代社会的运行规则与古代社会有着根本的区别,是独一无二的,它是对古代社会的“反叛”,实现了与古代社会的决裂或者断裂。[7]3
如果从正义观念的角度来看,现代社会确实实现了一种根本改变,由整体主义正义观转向了个体主义正义观。在方法论上走的是个体主义路线。所谓个体主义,就是认定个体是一切尊严和价值的源泉,每个人都是独立自由的,都能自我决定,自我照料,不需要附加上一个外在的“共同体”来对其进行管制,这种管制是非法的,违背正义的,由此出发,我们社会的思考和建构都必须从个体出发,归宿于个体的自由。总之,“‘我’取代了传统社会的‘我们’,成为世界的主宰。‘我’的事务不再和‘我们’相关,‘我’的行为不再靠上帝来保证,‘我’的事情由‘我’自己负责。”[8]141
众所周知,启蒙运动的直接矛头,就是中世纪的神学桎梏,它要推倒上帝对人的“统治”,终结中世纪的神圣价值观念,实现一种祛魅。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这种祛魅的过程有着深刻的把握:“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9]403对上帝的推倒和对神圣观念的抛弃,靠的是个体的独立,靠的是个体理性。在启蒙思想家看来,人是有理性的,并且这种理性是完备的,个体完全能对自己负责,不需要上帝的存在,个体理性从此就取代了上帝的位置,成为现代价值的支点。当时的人们相信“通过人的主观理性能力的发挥,不仅能实现对‘自然的统治’并把人从自然的支配中解放出来,而且能够控制社会生活中统治着人的异已力量,破除偏见、迷信和外在权威对人的统治,从而克服一切外在束缚,使自身真正成为自律、自主、独立的‘主体’,实现自我救赎和解放。”[10]25
在柏拉图那里,理念的事物优先于现实的事物,正义的理念决定现实生活中的正义,而理念是“一”,现实事物是“多”,“一”统御着“多”。在《理想国》中,他明确提出自己的这一看法,即“一”优先于“多”,整体是不可分割的,他说:“对于一个国家来讲,还有什么比闹分裂化一为多更恶的吗?还有什么比讲团结化多为一更善的吗?”[1]197在柏拉图看来,正义是一种善,而善的理念是一种整体,这也就能保证正义的整体性和普遍性。善的理念就是“一切事物中一切正确者和美者的原因,就是可见世界中创造光和光源者,在可理知世界中它本身就是真理和理性的决定性源泉;任何人凡能在私人生活或公共生活中行事合乎理性的,必定是看见了善的理念的。”[1]276
启蒙运动所确立的这种个人主义正义观本质上就是现代社会的自由主义正义观,或者我们可以说通过启蒙运动,逐渐形成了现代社会的自由主义正义观。在当代,这种正义观有很多代表人物,其中比较著名的就是罗尔斯和诺奇克。两者的正义理论都是承袭自由主义正义观,但却走了两种不同的进路。[12]不过,它们都立足于个人主义思维方法之上,这一点是不变的、共同的。
(2)船存海图必须均有效,过期海图还没有领到新版时必须收妥,必须用马克笔注明“海图已作废”,过期海图必须与有效海图分开存放, 在存放作废海图处必须注明“作废海图”,已经作废的海图不能再登记在海图清单上,海图如有破损或折痕严重都要向公司申请换新。
罗尔斯遵循的是一种平等主义进路,即自由平等主义,坚持借助国家来建构一套平等的社会基本结构,用这套社会基本结构来确保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这套社会基本结构的建构需要坚持三个原则:第一,自由平等原则,社会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应该均等地给予每一个人,比如生存权利、接受教育的权利、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这是现代社会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其二,差别原则,当社会的经济安排不平等时,应该优先考虑那些弱势群体的利益,比如社会救助、社会补贴,这些主要应该考虑社会弱势群体,确保那些在社会地位中的最差者的受益权。其三,机会均等原则,由于每一个人天生都有追求社会公共地位和职务的倾向,而这些又十分有限,因此应该对社会上所有的人开放获得公共职务的机会,民族、出身、财富等这些与完成这些工作无关的事物都不得成为考虑因素。[13]24-25
按照马克思对人的三阶段理论的划分,古代社会是一种“群体本位”,是人类发展的第一阶段,即人对人的依赖关系阶段。[6]107在这一阶段,个人作为共同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法脱离共同体,或者,从理论上说就没有个体,有的只是共同体,个体之间通过层层的人身依附关系,被消失或淹没了。这是一种单向度的人生依附和控制,从而在此基础上组成了机械的、同质化的传统共同体。对外存在的只有共同体,没有个体。
这种个体主义的正义观在人类解放史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它把个人从传统共同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个人获得独立、自由、权利,每个人都变成了独立的主体。在这种个体主义正义观的推动下,人类社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物质财富极度增加。在此基础上,现代社会建立起了高度的政治文明、法治文明、精神文明等,使人类社会的发展水平得到一个整体的跃迁。
这种整体主义,如果用我们的身体来比喻的话,它大致主张:身体的整体性优先于它的组成部分,被砍下的手就不再是“手”,因为它脱离了整体。亚里士多德在论述城邦的组成部分时,基本是持有同样观念的:“城邦[虽然在发生程序上后于个人和家庭],在本性上则先于个人和家庭。就本性来说,全体必然先于部分。”[4]8-9在中世纪,当然一切都统御于上帝和上帝之下,形成了一个以人身依附和依赖为基础的整体。霍布豪斯把其概括为:“每个人在理论上都有他的主人。农奴听命于地主,地主听命于大庄园主,大庄园主听命于国王,国王听命于皇帝,皇帝由教皇加冕,教皇听命于圣彼得。”[5]5
(1)当#1主变失电时,10kV 1M无压、无流,10kV 2AM和3M有压,若512备自投充电完毕,经3.0s延时后跳501开关,确认501开关已于分位后,合512开关,跳501开关的同时联跳502B开关,造成10kV 2BM无压、无流,10 kV 3M有压,523备自投装置充电完毕,再经3.0s延时确认502B开关已于分位后,合523开关。备自投负荷均分过程完成,#2主变和#3主变分别带2段母线。
康乾南巡与江南景观文化双向互动,一方面推动了江南景观建设,提高了江南景观的知名度,增加了江南景观的文化内涵;另一方面,在将北方元素融入江南景观的同时,在北方的皇家园林中全方位、多层次地写仿江南景观。这不仅体现了康、乾二帝对江南文化数千年传承的认可,也促使南北文化尤其是造园技艺得到充分交流。
A Study on the Self-driving Tour Experience of Hexi Corridor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Online Travel Journa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WANG Li,WANG Qiong 44
这种个体主义的极端膨胀也带来了致命的后果,那就是现代性困境更加凸显。无限制的个体主义,造成现代社会的“分离状态”,那种苦乐同感、感同身受的情形日益消减,人们只顾追求自己的私利,对他人漠不关心。整个社会呈现出相互疏离、排斥、对抗的状态。有学者曾对这种个体主义正义观提出过这样的质疑:“当你在萧瑟秋雨中面对一个无家可归者席地而坐的时候,仅仅谈论‘人是目的’和‘权利’是没有意义的,社会中的不正义仍然是不正义,没有丝毫的改变。”[17]80这无疑揭示出个体主义正义观的痛点,那就是,以这种正义为名形成的社会两极分化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而个体主义正义观对此基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个体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人是自利的,正是这一点决定着人们会无限地去追求金钱和物质。由此,社会和市场就形成了一个“为了个人的私利相互厮杀的战场”[18]309。每个人都想得到更多的东西,这些东西不是来自虚无的世界,只能来自生活于同一交换体系中的他人,一个人占有的东西越多,别人能够占有的东西就越少。
三、马克思的共在主义正义观
如前所述,传统西方哲学认为这个世界是“一”,它有着普遍的、共同的本质和规律,有着终极的原因和根据,正是这个“一”,统御着多样性的世界,也就是我们的生活世界。由此出发,古代整体主义正义观认定整体优于部分,整体为部分、个体提供价值遵循。所谓的正义就是服从整体根据共同的规则所做出的安排,也即各得其所。只是不同的思想家在各得其所的依据上有所不同,柏拉图诉诸阶层的“质料”,亚里士多德诉诸不同阶层的“德性”,而奥古斯丁则求助于上帝规定的秩序。这种正义观的目的很明确,让个体服从整体,从而保存整体,整体的存在高于一切,也是真正的价值追求。
第一、宋代福建银矿开采全国第一,福建境内普及面甚广,闽东亦占一定比例,然闽东亦因交通系统尚不完善,人口相对较少等未得到全面开发。到了明代,随着白银货币化大势,闽东银矿再度迎来大开采,成为福建第一。为闽东区域开发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等,实现资源优化组合,形成内引外联之势,促成白银文化背景和氛围的出现。
近代启蒙运动对古代哲学的正义观念进行了瓦解,要求个体的独立自由,坚持个体本身要成为一切尊严和价值的源泉,个体优先于共同体。甚至,在一些思想家看来,共同体就不存在,真实存在的就是个体。诺奇克就坚持认为:“并不存在拥有利益的社会实体,这种社会实体能够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承受某些牺牲。存在的只是个体的人,具有他们自己的个别生命的不同的个体的人。”[14]39这种正义观就是自由主义正义观,主张个体自由高于一切,无自由,毋宁死。
整体主义忽视个体的自由、价值、尊严,主要是为了共同体或者整体的存在;而近代的启蒙运动正义观又带来了现代性的困境。在正义上,它凸显了每个人对私利的追求,在其视野中,每个人都是在不断追求自己的私利,自己的私利高于一切。如此,又导致社会的疏离、排斥、冷漠,出现了人类有史以来最严重的贫富分化、生态危机、恐怖主义、难民问题等。人类社会的“共通感”和“共同感”缺失了,个体呈现出一种孤独的原子状态,因此这种正义观不能导致真正的幸福生活。恩格斯在《英国状况: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和现在》一文中曾经借卡莱尔之口一语道破个体主义下,“从业的先生没有更幸福,寄生的先生即世袭的土地占有者也没有更幸福”[19]632。
当我已经买好了电影票和爆米花时,叶子却爽约了。她在电话另一头歉然地说临时要去朋友家补课,所以不能与我看电影了。我的心情一瞬间由晴转雨,孤身在街上迷茫乱逛,不知不觉逛回了学校。
为此,马克思采取了一种新的方法论来建构其正义观,就是关系理性视角下的共在主义。所谓关系理性,是指“一种在超越实体化、单子化个人的社会关系中去理解‘个体’的存在规定、生存意义和根据的理性。”[10]30它要求“从‘关系’而不是‘实体’出发对人的现实存在进行规定,现实的不能被解读为‘普遍的人的本质’的显现和定在,也并非孤立的‘个体’,而是与自我发生关系同时也与他人发生关系的‘关系中的个体’。”[10]30关系理性具有双重的旨趣:其一,在其中,人与人之间是一种交互式关系,在交互关系中彼此相互承认、认可,共同体包容和尊重个体的差异性、独立性,个体也承认共同体存在的价值。它反对单方面的控制和依赖。其二,人与人之间是一种互依式关系,互相支持、互为目的、互相依赖。每一个个体的成长与发展、生存与生活,都离不开与他人的共在关系。我们去生活、去实践,总是意味着他者的存在,与他人共在。这种共在关系是在先的。
定义1(帕累托一致函数)对任意函数f,如果向量 P1支配向量 P2,一定存在 f(P1)
关系理性就要求从人与人之间的“共在关系”出发进行价值的建构。它排斥古代社会下,那种“实体化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忽视了个体的自由和意志,又反对对个体原子化、孤立化理解。马克思在《论犹太问题》中,对自由主义正义观从原子化、孤独的个体出发的价值立足点进行准确揭示和批判:所谓人权,“无非是利己的人的权利、同其他人并同共同体分离开来的人的权利”;“自由这一人权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相结合的基础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与人相分离的基础上”;“自由的平等,就是说,每个人都同样被看成那种独立自在的单子”。[20]40-41
关于人的理解,马克思曾经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话,那就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9]135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不能是抽象的存在,他总是处于一定的具体社会关系之中,与他者,与社会都有着物质、信息、能量等的交流,不可能是孤立的原子。“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20]3我们有的只是“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21]108。
既然,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共在关系,我们对人类价值的建构就必须从这种共在关系出发,意识到一个人价值的实现离不开他者,只有在互依式的共在关系下,才能真正实现人类的自由状态。比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理想状态的描述就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9]422在这种联合体下,我们就看到一种共在状态的互依式关系。按照古尔德的注解:“在其中,每一个人都承认另一个人的自由并且都是为了提高另一个人的自由而行动的。”[22]143
马克思正义观的核心追求就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即人的自我实现。[23]人的自由的实现既不可能靠传统社会下的共同体,那种共同体为了自己的生存,反对个体的个性发展,要求保持一种机械性的团结;也不可能靠人与人之间相互疏离、排斥、冷漠的“市民社会”,靠的是一种真正共同体,即“自由人的联合体”,因此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正义观就是人类的正义理想,是指引人类走出现代性困境的理论指南。
但关乎未来的马克思正义观念并不认为现代社会没有价值,只是认为人类只有超越原来的正义理论框架,在新的理论框架内,“正义原则才能超出权利原则的自我限制”[8]260。也即克服近代启蒙运动以来所确立的自由主义正义观的消极因素,同时保留其取得的积极成果;避免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困境,又不消除社会关系中的个人。
其次,智能化技术具有一致性。一致性是智能化技术的显著特征之一,其代表着智能化技术可以确保电气工程自动管控系统对不同的数据进行科学的估算,同时避免驱动器影响到原数据的正常使用。
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说,马克思的正义观更具价值。“在当代中国正义理论的建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不可能仅仅充当批判者的角色,而是必须负担为社会生活提供规范的伦理责任。”[8]261我们可以看到,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弥合社会疏离上的努力,实践上的扶贫攻坚工程、乡村振兴战略等,理论上的共享发展、均衡发展等,都是在推进正义社会建设,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更真切感觉到社会主义带来的正义。
众人见孔守善如此,压抑了几天的郁闷心结顿时开了闸一般,于是,在野炮、九二步兵炮、航空弹响成一片的爆炸声中,孔庙上下哭声一片。
尤其,面向整个人类,面对当今世界的现代性困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贡献出有重大价值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这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它是马克思共在主义正义观的继承和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建构于关系理性之上的:它反对单方面的干涉和控制,主张一种互依式存在。也即它的“立论”基础就是各国之间、个体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应该建立一种交互式和互依式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24]58-59这种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新世界,是人类几千来人的共同梦想和渴望,也是人类揖别动物界,成为人的根本动力。追求美好,追求未来,不断地把现实理想化,同时又把理想现实化,就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之一。我们有着共同的命运和共同的梦想,这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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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葛宇宁.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及其当代价值[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
[2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 [收稿日期]2018-12-09
[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正义观研究”(2017BZX007)
[作者简介]葛宇宁(1980-),男,河南柘城人,哲学博士,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图分类号]B01;D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882(2019)02-0027-05
[责任编辑:刘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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