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文宪法论文_翟志勇

导读:本文包含了不成文宪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宪法,成文,中国共产党,议会,根本法,共同纲领,方法论。

不成文宪法论文文献综述

翟志勇[1](2019)在《《共同纲领》与新中国的不成文宪法(1949-1954)》一文中研究指出统一战线与政治协商会议各有各的历史传统,它们是在1948-1949年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备过程中逐步被认知并结合起来的,从而使得统一战线获得政治协商会议这种组织形式,而政治协商会议也因此获得了新的基础与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具有双重属性,既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又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临时代行机关,这种双重属性决定了"叁大文件"不同的性质与功能。《政协组织法》和《共同纲领》本质上是党派间的政治合意,是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形式的自我立法,《政府组织法》建构了中央人民政府,在内容上更接近于现代成文宪法,是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代行机关的政治决断。"叁大文件"虽然具有不同的属性和功能,但共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法权基础,成为1949-1954年间中国的"不成文宪法"。(本文来源于《学术月刊》期刊2019年09期)

徐爽[2](2018)在《不成文宪法的历史探源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宪法学理论中相对称的一组基本概念。关于二者的分类,按照其表现形式,我们把有完整的文本形式的宪法称为成文宪法,反之,不具备完整的文本形式的宪法,则是不成文宪法。这是大多数宪法学教科书上最常见的定义,我们很熟悉,甚至熟到有点习焉不察。但如果我们再稍稍多想一点,可能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就是(本文来源于《晟典律师评论》期刊2018年00期)

吴园林[3](2018)在《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反思与重构——评波格丹诺着《新英国宪法》》一文中研究指出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历史传统能否延续,激发了波格丹诺的深切思考。有鉴于经典宪法着述对现实解释力渐衰,而新成文宪法的理论构造尚未完成,英国的宪制转型处于一个关键的过渡时期。《新英国宪法》秉承了英国学界一贯的忧患意识,对英国民主宪制的转向进行了系统性的反思。这种立基于英国实践的学理探究,有助于激发英国民主政治的活力,也为宪法理论与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文来源于《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5期)

张铁红[4](2017)在《我国不成文宪法的争论与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近年来的热议话题,不成文宪法受到了极大的争议,由于大多数人对不成文宪法的误解,将不成文宪法当作宪法的对立面来看,因此较为排斥和拒绝不成文宪法。本文通过研究,分析了学界关于不成文宪法的争论,阐述了不成文宪法在我国的可行性,最后总结了不成文宪法自身的价值,旨在挖掘不成文宪法的真正意义,为我国的宪法的实施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24期)

粟锋[5](2017)在《论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耦合关系——基于国家政党理论对不成文宪法文献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党法之辩,由来已久。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对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作出理论回答。宪法学领域较早关注这一问题并产生诸多成果,特别是有关不成文宪法的研究。国家政党理论审视不成文宪法的现有文献,发现其为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耦合关系提供了有力证明,从而雄辩地说明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有利于更好地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密切关联。(本文来源于《党史博采(理论)》期刊2017年07期)

屠振宇[6](2015)在《中国不成文宪法的争论与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不成文宪法,是近年来中国宪法学界的热门话题之一。然而,无论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下意识地将不成文宪法视作成文宪法的对立面,从而造成了误读。承认和支持不成文宪法,不是将之简单地看作是对成文宪法的颠覆,另立一套所谓适应中国实际的"真正的宪法"。建立在反思和批判基础上的不成文宪法,将为我们打开一个丰富多彩的知识宝库,带来实施成文宪法的本土资源,使中国宪法的实施获得更大的感召力。(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5年06期)

郝丽文[7](2015)在《比较宪法:探析不成文宪法国家中政府清廉度较高的原因》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代国家中没有成文宪法典的国家有叁个,英国、新西兰和以色列。虽然这叁个国家中每个国家都没有一部统一的宪法典,但政府的清廉度却都很高。据人民网报道监督世界各国腐败行为的非政府组织1"透明国际"公布了2012年全球腐败指数报告,在176个国家和地区中,新西兰连续七年名列榜首,英国第17位,以色列第39位。2013年全球腐败指数报告中最廉洁的国家仍然是北欧国家和新西兰。政府清廉度指数能够在众多国家中蝉联如此好的成绩并非易事,而这叁个国家又同属于不成文宪法的国家,这其中是纯粹的偶然巧合还是有着内在的联系,如果有联系又可能是什么因素促成政府拥有较高的清廉度。政府的廉洁与宪政的建设密不可分,本文试图探究这一现象的原因,分析不成文宪法对政府清廉度可能产生的影响。(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02期)

刘浩[8](2014)在《中国不成文宪法研究之批判》一文中研究指出强世功教授在《中国宪法中的不成文宪法》(以下简称《强文》)一文中提出基于对英美宪法学说与宪政实践的分析,主张任何国家的宪政运作实际上都依赖不成文法,进而从中国宪法文本与宪法实践之间的背离问题入手,提出了从不成文宪法的角度来理解中国宪政秩序的新思路。在这一“新思路”的指引下,《强文》着重探讨了中国不成文法的四个主要渊源,即成文宪章、宪法惯例、宪法学说及宪法性法律。此文一经发表,即在学界引起了诸多争议。宪法文本与宪法实践的背离确实是我国宪法研究中的根本问题,宪法文本之外的宪法实践也的确对我国宪政秩序的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国作为有成文宪法典的国家,支撑我国宪法主体的一定是成文宪法典,在这样的宪法语境下研究“不成文宪法”问题存在极大的潜在危险。除此之外,“不成文宪法”概念本身的不严谨以及我国宪法传统与文化的缺陷也决定了不成文宪法的相关理论不适合中国的宪政实践。因此,研究我国宪法实践与宪法文本背离的问题,应置于成文宪法的主导下进行,考虑如何使背离宪法文本的宪法实践更契合宪法文本,而不是盲目地将这些宪法实践冠以“不成文宪法”的名头,否则,相关研究将极有可能导致为违宪行为张目的后果。在综合各学者对我国不成文宪法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分别从理论基础、渊源类型、方法论叁个具体的方面对中国不成文宪法的研究进行批判。戴雪和惠尔等英国宪法学家关于不成文宪法的理论是《强文》的立论基础,因此,对《强文》理论基础的批判也重点置于对戴雪和惠尔宪法观的分析上。通过分析“不成文宪法”这一概念在戴雪和惠尔的宪法理论中的真正地位和“不成文宪法”的概念界说来说明《强文》理论基础存在的瑕疵及“不成文宪法”这一概念本身的不严谨性。在不成文宪法渊源类型的批判上,主要围绕《强文》所列举的几种渊源类型进行,重点置于宪法惯例这一渊源类型。指出我国目前所谓的“不成文宪法渊源”其实并不具备现代宪法学意义上宪法渊源的基本属性。在方法论的批判方面,强调宪法社会学积极意义的同时,指出该方法的运用应有限度,在有成文宪法典的我国,规范宪法学同样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4-04-01)

白轲,王可任[9](2014)在《强世功对“不成文宪法”以及中国宪政秩序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由于中国的政权组织方式与西方所认同的模式有着相当大的出入,西方学术界普遍认为中国缺乏一套"合格的"宪政体系。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宪政主义的发展与建设视为一项复制西方模式的"反向工程"。从功能的角度上来讲,一个宪政体系的成功运作并不取决于对西方政治制度的机械性效仿。这篇文章以强世功对"不成文宪法"以及中国宪政秩序的研究作为出发点,进一步对中国的宪政体系发展进行深层次的讨论。本文认为,中国宪政的发展道路在某种程度上并不违背新兴的全球宪政主义原则,因为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宪政原则需要根据中国自身条件,以一个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方式被应用。中国宪政秩序的核心在于共产党的政治决策权与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权之间的分权模式。如果中国特色宪政可以得到适当的应用,我们没有理由将中国制度拒于普遍认同的宪法合法性之门外。(本文来源于《开放时代》期刊2014年02期)

曲欣然[10](2013)在《英国不成文宪法下的违宪审查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直以来,英国的不成文宪法和议会至上的宪政模式使其被人们认为不可能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但随着英国宪政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宪法、法治、人权等概念及其本质的深入探索研究,英国逐渐形成了议会审查和法院审查并行的违宪审查制度。英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与发展的经验对中国将来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建立违宪审查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社科纵横(新理论版)》期刊2013年02期)

不成文宪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宪法学理论中相对称的一组基本概念。关于二者的分类,按照其表现形式,我们把有完整的文本形式的宪法称为成文宪法,反之,不具备完整的文本形式的宪法,则是不成文宪法。这是大多数宪法学教科书上最常见的定义,我们很熟悉,甚至熟到有点习焉不察。但如果我们再稍稍多想一点,可能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就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不成文宪法论文参考文献

[1].翟志勇.《共同纲领》与新中国的不成文宪法(1949-1954)[J].学术月刊.2019

[2].徐爽.不成文宪法的历史探源及启示[J].晟典律师评论.2018

[3].吴园林.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反思与重构——评波格丹诺着《新英国宪法》[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4].张铁红.我国不成文宪法的争论与反思[J].法制博览.2017

[5].粟锋.论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耦合关系——基于国家政党理论对不成文宪法文献的分析[J].党史博采(理论).2017

[6].屠振宇.中国不成文宪法的争论与反思[J].政治与法律.2015

[7].郝丽文.比较宪法:探析不成文宪法国家中政府清廉度较高的原因[J].法制博览.2015

[8].刘浩.中国不成文宪法研究之批判[D].吉林大学.2014

[9].白轲,王可任.强世功对“不成文宪法”以及中国宪政秩序的研究[J].开放时代.2014

[10].曲欣然.英国不成文宪法下的违宪审查制度研究[J].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13

论文知识图

1注: “其他”项为 182 个国家中排除叁...1注: “其他”项为 182 个国家中排除叁...1项为 182 个国家中排除叁个关键词分类...因此,泛西方的国家政党关系主要特征是...因此,泛西方的国家政党关系主要特征是...美国联邦政府主要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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