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自然人破产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自然人,制度,管理人,破产法,企业破产,征信,财产。
自然人破产制度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邓辉,张晓宁[1](2019)在《论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的设立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经济发展和立法条件等历史原因,我国尚未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对于以个人名义出现的市场参与者来说,合理和有序的退出机制付诸阙如,相应的替代措施又存在着公平和效率方面的缺陷,进而导致债务人"跑路"和债务暴力催收等社会问题。自然人破产制度重在挽救经济危机中的债务人,同时也能够避免对债权人的低效清偿,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改善。在个体经营和消费借贷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对自然人破产的立法供给存在着强烈的现实需求。此外,由于消费观念的更新、财产登记的普及、个人征信系统的推广、"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以及地方实践经验的累积,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具备了现实基础。(本文来源于《法治社会》期刊2019年06期)
韩福恒[2](2019)在《中介机构为自然人破产制度保驾护航》一文中研究指出依靠“半部破产法”配置资源的时代有望结束。为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加强中介机构(本文来源于《中国会计报》期刊2019-08-09)
徐佩玉[3](2019)在《该退就退 优胜劣汰》一文中研究指出破解市场主体退出难题、推动低效无效市场主体退出,终于有了制度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明确将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推(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海外版》期刊2019-07-31)
贾壮[4](2019)在《尽快补上自然人破产制度短板》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国家发改委、最高法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成为第一个专门涉及市场主体退出问题的国家级文件。文件特别指出,要构建和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很长一段时间,中国人对于破产非常陌生,个人破产更是闻所未(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9-07-19)
许波凡[5](2019)在《自然人破产制度的构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各类市场主体一方面抓住机遇获得丰厚回报,另一方面也会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风险等遭遇亏损,面临破产困境。为应对该问题,世界各国已经基本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企业破产制度,但自然人破产制度却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至今依然建立体系完整的自然人破产制度。为寻求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突破性发展,势必要在一些难点问题上开拓创新。(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5期)
胡浩宇[6](2019)在《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构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自然人参与市场交易的增多,自然人破产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如何有效解决我国自然人破产造成的纠纷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自然人破产制度因其具有秩序价值、公平价值和保障价值,对于处理自然人破产纠纷具有一定的效果。目前,我国的破产制度只针对企业法人,自然人的破产制度尚未建立。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已经对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提出了较为迫切的要求。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完善自然人市场退出法律制度,保障自然人享有平等的市场退出机制;破解法院执行难的困境,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实现与国外私法对接,保障我国自然人公平参与国际贸易等方面。同时,我国也具备了构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良好基础。社会保障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为自然人破产制度提供了保障基础;个人征信系统及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日渐成型为自然人破产制度提供了信息基础;针对“老赖”等恶意欠债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的加大为自然人破产制度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传统道德与法律意识的进一步融合为自然人破产制度提供了思想基础。国外两大法系的主要国家在自然人破产制度上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制度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我国港澳台地区也有各自较为完善的自然人破产制度。我国的自然人破产制度可以在借鉴国外自然人破产制度及我国港澳台地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企业破产制度加以构建。在制度设计上遵循渐进、公平和高效的原则;在实体设计上采用结合我国征信体系的自由财产制度、许可主义的破产免责制度和具有我国特色的失复权制度;在程序设计上,明确破产主体、破产原因和破产案件的主管管辖问题,发挥当事人在和解和清算程序中的意思自治,采用灵活的复权模式以实现破产案件的终止,同时对破产程序实行严格的监督。(本文来源于《安徽财经大学》期刊2019-04-01)
丁心[7](2019)在《论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的立法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困扰,现有破产法律制度的局限性已无法解决日益新增的问题。为完善法律制度,使得其在保障社会经济稳定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改善营商环境,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本文将多角度探讨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的立法构建。(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9期)
李谦[8](2018)在《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反思与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阻碍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社会基础逐渐被动摇。从比较法角度考察,自然人破产主义立法模式更加符合我国国情。在确立自由财产制度方面,可以借鉴德国、日本破产法采取的概括式立法模式;在确立许可免责制度方面,适当提高许可免责制度的免责条件,并对免责例外情况和免责撤销制度加以规范。(本文来源于《镇江高专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吴雷[9](2018)在《论自然人破产配套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然人破产的立法,需要完善个人征信制度、个人财产登记制度以及社会保障体制。就个人征信制度而言,需以《征信业管理条例》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个人征信法律制度,建立统一的个人征信制度平台。就个人财产登记而言,需建立统一的个人财产信息平台,完善互联网金融产品登记法律制度。就社会保障体制而言,完善社会保障相关法律制度,大力发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鼓励商业保险的发展。(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8年08期)
沈艺璇[10](2018)在《我国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是自然人破产的核心制度,体现着现代破产法律的价值理念。本文在归纳总结其他国家的制度设置的基础上,对我国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构建提出一些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19期)
自然人破产制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依靠“半部破产法”配置资源的时代有望结束。为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加强中介机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然人破产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邓辉,张晓宁.论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的设立基础[J].法治社会.2019
[2].韩福恒.中介机构为自然人破产制度保驾护航[N].中国会计报.2019
[3].徐佩玉.该退就退优胜劣汰[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
[4].贾壮.尽快补上自然人破产制度短板[N].证券时报.2019
[5].许波凡.自然人破产制度的构建研究[J].法制博览.2019
[6].胡浩宇.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构建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9
[7].丁心.论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的立法构建[J].法制博览.2019
[8].李谦.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反思与构建[J].镇江高专学报.2018
[9].吴雷.论自然人破产配套制度的完善[J].学理论.2018
[10].沈艺璇.我国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构建[J].法制博览.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