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定资本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资本,债权人,理性,最低,制度,公司,成员国。
法定资本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卢宁[1](2017)在《我国公司资本“认缴制”的法定资本制性质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公司资本"认缴制"的定性在学界具有很大的争议,需要予以厘清和辨析。理论上几种资本形成制度模式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核心区别在于资本的发行次数和资本的发行机构,资本的缴纳模式并非二者的本质特征。目前实证法上"资本一次性发行"和"股东(大)会决议发行资本"的规定决定了我国法定资本制的性质,"认缴制"改革并没有改变我国这一资本形成制度类型和根本属性,我国资本形成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仍为授权资本制。(本文来源于《财经法学》期刊2017年05期)
邹芳,臧俊恒[2](2017)在《法定资本制改革的逻辑与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公司法》的修订及学界对法定资本制改革的认识,试图厘清法定资本制改革认识误区;认为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和实缴登记制的取消并未增加债权人的交易风险,关键在于债权人利益保护规范体系的不健全;探讨了认缴登记制下债权人的利益保护的信用基础,完善债权人利益保护体系应采取的叁维建构措施,以及法定资本制改革对争议问题的解决路径。(本文来源于《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4期)
蒋大兴[3](2015)在《质疑法定资本制之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定资本是一种多元的结构,并非只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专利,最早的法定资本制度出现在英国公司法中。即便在现代美国公司法中,也有法定资本的规则——资本维持原则。只是不同国家法定资本的规制重心/规制策略略有不同,有些国家偏重事前规制,有些国家偏重事后规制。而且,法定资本也是一种复杂的规范系统,它不仅属于公司法的调控范畴,在会计法、破产法中也都有法定资本的规制痕迹。法定资本的改革必须是一种系统化的改革,而且任何公司资本制度都有其合约、经济与文化基础。大量的实证数据表明,我国取消最低注册资本、改实缴制为合约缴纳制等改革措施欠缺合约逻辑和经济逻辑,也不符合我国的文化偏好。(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期刊2015年06期)
[4](2015)在《《亚投行章程》出炉 法定资本千亿美元》一文中研究指出结束了叁天的闭门会议,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的代表22日在新加坡发表公告说,各方已就《亚投行章程》文本达成一致,将于今年6月底在北京举行《亚投行章程》签署仪式。筹建亚投行谈判代表会议常设主席、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亚投行将按1000亿美元的法定资本金由各意向创始成员国认缴。史耀斌说,域内创始成员国按GDP(国内生产总值)在本地区的比重来认缴,域外国家(本文来源于《2015年国际货币金融每日综述选编》期刊2015-12-01)
刘运新[5](2015)在《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变迁:从法定资本制到授权资本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公司法通过多次修,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经历了从法定资本制到授权资本制的过程,这样的制度变迁体现了国家立法机关对公司注册资本从保守到开放的态度,这种立法态度的转变将对激发微观经济活力和市场风险分配产生深入而广泛的影响。(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29期)
马玉洁,包雪琳[6](2015)在《《亚投行章程》出炉 法定资本千亿美元》一文中研究指出结束了叁天的闭门会议,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的代表22日在新加坡发表公告说,各方已就《亚投行章程》文本达成一致,将于今年6月底在北京举行《亚投行章程》签署仪式。 筹建亚投行谈判代表会议常设主席、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会后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本文来源于《经济参考报》期刊2015-05-25)
[7](2015)在《《亚投行章程》出炉 法定资本千亿美元》一文中研究指出5月22日,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的代表在新加坡发表公告说,各方已就《亚投行章程》文本达成一致,将于今年6月底在北京举行《亚投行章程》签署仪式。亚投行将按1000亿美元的法定资本金由各意向创始成员国认缴。域内创始成员国按GDP(国内生产总值)在本地区的比重来认缴,域外国家也以GDP为重要参考指标来认缴。不(本文来源于《中国总会计师》期刊2015年05期)
张立南[8](2014)在《浅析我国法定资本制的改革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公司的资本总额并须有股东全部认足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但法定资本制有降低设立效率、为债权人提供形式化保障、容易导致资本的闲置和浪费等问题。对此,我们应在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实行个人破产制、完善验资制度实行资本金考核制、适当提高公司设立效率、提高资本利用率以及在公司资本变更时适当简化法律程序等几个方面加以完善。(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14年24期)
甘培忠,吴韬[9](2014)在《论长期坚守我国法定资本制的核心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2013年完成的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基本上沿袭了法国、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近10多年来资本制度约束软化的路径。降低投资门槛,刺激经济活力,是资本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但因此也会在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制造了新的不平衡、不确定的困难场景。依据对我国诚信环境的认识和判断,我们应该选择长期坚守法定资本制的核心价值,及早启动公司法与证券法并行的新一轮修订,充分把握现实理性和科学态度,焊接断裂的公司交易安全链条,构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公司法律制度体系。(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4年06期)
马俊彦[10](2014)在《论自贸试验区法定资本制改革及其背后的理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公司法上的法定资本制曾是世界上最严格的资本制度,该制度是理论与现实错位后的产物,在商事实践中的积极作用日渐式微并已高度形骸化。法定资本制的改革具有价值理性。同时,法定资本制的改革路径具有工具理性,这一改革路径摆脱了传统建构理性的路径依赖,借鉴了国内外制度改革的有益成果,走上了一条进化理性的改革新路。基于进化理性的制度改革,在规范路径上要遵从制度效力的软化机制、制度市场的竞争机制以及社会互动机制,在形式理性上要注意与现有立法体系的兼容。(本文来源于《时代法学》期刊2014年02期)
法定资本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针对《公司法》的修订及学界对法定资本制改革的认识,试图厘清法定资本制改革认识误区;认为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和实缴登记制的取消并未增加债权人的交易风险,关键在于债权人利益保护规范体系的不健全;探讨了认缴登记制下债权人的利益保护的信用基础,完善债权人利益保护体系应采取的叁维建构措施,以及法定资本制改革对争议问题的解决路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定资本论文参考文献
[1].卢宁.我国公司资本“认缴制”的法定资本制性质辨析[J].财经法学.2017
[2].邹芳,臧俊恒.法定资本制改革的逻辑与抉择[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3].蒋大兴.质疑法定资本制之改革[J].中国法学.2015
[4]..《亚投行章程》出炉法定资本千亿美元[C].2015年国际货币金融每日综述选编.2015
[5].刘运新.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变迁:从法定资本制到授权资本制[J].法制博览.2015
[6].马玉洁,包雪琳.《亚投行章程》出炉法定资本千亿美元[N].经济参考报.2015
[7]..《亚投行章程》出炉法定资本千亿美元[J].中国总会计师.2015
[8].张立南.浅析我国法定资本制的改革与完善[J].才智.2014
[9].甘培忠,吴韬.论长期坚守我国法定资本制的核心价值[J].法律适用.2014
[10].马俊彦.论自贸试验区法定资本制改革及其背后的理性[J].时代法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