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前防护杠和汽车,其中,该汽车前防护杠包括防护杠主体,所述防护杠主体呈与汽车本体的前部轮廓适配的弯曲状,所述防护杠主体突出于所述汽车本体宽度方向的两侧分别设有示宽警示灯。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前防护杠整体结构简单,在起到防护作用的同时,能够有效降低行车安全隐患。
主设计要求
1.一种汽车前防护杠,其特征在于,包括防护杠主体,所述防护杠主体呈与汽车本体的前部轮廓适配的弯曲状,所述防护杠主体突出于所述汽车本体宽度方向的两侧分别设有示宽警示灯。
设计方案
1.一种汽车前防护杠,其特征在于,包括防护杠主体,所述防护杠主体呈与汽车本体的前部轮廓适配的弯曲状,所述防护杠主体突出于所述汽车本体宽度方向的两侧分别设有示宽警示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前防护杠,其特征在于,所述示宽警示灯为LED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前防护杠,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杠主体采用钣金件一体折弯成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前防护杠,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杠主体采用多块钣金件折弯后焊接成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前防护杠,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杠主体表面设有防腐层。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项所述的汽车前防护杠,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架,所述连接架用于将所述防护杠主体与所述汽车本体连接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前防护杠,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架采用钣金件折弯成型。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前防护杠,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架的表面设有防腐层。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前防护杠,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杠主体呈朝向所述汽车本体敞口的半盒状结构,所述连接架包括第一连接板及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一连接板水平设置,所述第二连接板相对所述第一连接板竖向折弯,所述第一连接板与所述防护杠主体的内侧面连接固定,所述第二连接板上设有若干用于与所述汽车本体连接的安装孔。
10.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汽车本体及安装于所述汽车本体上的如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的汽车前防护杠。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汽车前防护杠和汽车。
背景技术
汽车前防护杠为安装在汽车前部的配件,作用是吸收和减缓外界冲击力、防护车身前部的安全,同时对汽车或驾驶员在冲撞受力的时候,产生缓冲吸能效果的,从而减少汽车内乘员在碰撞所受到的伤害,也具备对行人安全保护的功能。传统的汽车前防护杠通常会比原车身突出,如此,在车身前部两侧形成了盲区,给驾驶员夜间行车造成不便,对于行人或其它正在行驶的车辆,也看不到此处的情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传统的汽车前防护杠突出于车身而产生盲区,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问题,提供一种汽车前防护杠和汽车。
一种汽车前防护杠,包括防护杠主体,所述防护杠主体呈与汽车本体的前部轮廓适配的弯曲状,所述防护杠主体突出于所述汽车本体宽度方向的两侧分别设有示宽警示灯。
上述的汽车前防护杠通过在防护杠主体的两侧突出于汽车本体的位置设有示宽警示灯,可对此处盲区增加照明及警示作用。驾驶员在夜间行车时,通过示宽警示灯的照明,可判断在行进过程中,汽车的前防护杠的宽度方向的路面情况;同时,也对行人或其他正在行驶的车辆起到警示作用,避免发生碰撞,从而可有效降低行车安全隐患。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前防护杠整体结构简单,在起到防护作用的同时,可有效降低行车安全隐患。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示宽警示灯为LED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护杠主体采用钣金件一体折弯成型。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护杠主体采用多块钣金件折弯后焊接成型。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护杠主体表面设有防腐层。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汽车前防护杠还包括连接架,所述连接架用于将所述防护杠主体与所述汽车本体连接固定。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接架采用钣金件折弯成型。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连接架的表面设有防腐层。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护杠主体呈朝向所述汽车本体敞口的半盒状结构,所述连接架包括第一连接板及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一连接板水平设置,所述第二连接板相对所述第一连接板竖向折弯,所述第一连接板与所述防护杠主体的内侧面连接固定,所述第二连接板上设有若干用于与所述汽车本体连接的安装孔。
一种汽车,包括汽车本体及安装于所述汽车本体上的如上所述的汽车前防护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的汽车前防护杠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汽车前防护杠的正面示意图;
图3为图1中的汽车前防护杠的背面示意图。
10、防护杠主体,20、示宽警示灯,30、连接架,31、第一连接板,32、第二连接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相反,当元件被称作“直接在”另一元件“上”时,不存在中间元件。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第一”、“第二”不代表具体的数量及顺序,仅仅是用于名称的区分。
请参照图1及图2,一种汽车前防护杠包括防护杠主体10,所述防护杠主体10呈与汽车本体的前部轮廓适配的弯曲状,所述防护杠主体10突出于所述汽车本体宽度方向的两侧分别设有示宽警示灯20。
具体地,防护杠主体10安装于汽车本体的前部,主要用于对汽车本体起到防护作用,同时也担任其他功能结构的承载、安装功能。防护杠主体10大体呈C型设置的弯曲状,可很好地与汽车本体相贴合,以保证防护强度,同时还可提升汽车整体美观度。示宽警示灯20安装于防护杠主体10突出于汽车本体宽度方向的两侧,以起到照明、警示作用。优选地,示宽警示灯20可为LED灯。
上述的汽车前防护杠通过在防护杠主体10的两侧突出于汽车本体的位置设有示宽警示灯20,可对此处盲区增加照明及警示作用。驾驶员在夜间行车时,通过示宽警示灯20的照明,可判断在行进过程中,汽车的前防护杠的宽度方向的路面情况;同时,也对行人或其他正在行驶的车辆起到警示作用,避免发生碰撞,从而可有效降低行车安全隐患。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前防护杠整体结构简单,在起到防护作用的同时,可有效降低行车安全隐患。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杠主体10采用钣金件一体折弯成型。防护杠主体10采用钣金件制成,具有优越的防护性能,可很好地抵抗外部碰撞冲击。其中,防护杠主体10可采用一整块钣金件一体折弯成型,也可采用多块钣金件折弯后焊接成型,成型工艺简单,并且可根据需求折弯成与汽车本体适配的形状,以提升整体美观度。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杠主体10表面设有防腐层。具体地,可在防护杠主体10表面喷涂防腐涂料以形成防腐层。通过设置防腐涂层,可有效延长防护杠主体10的使用寿命。
进一步地,请参照图3,所述汽车前防护杠还包括连接架30,所述连接架30用于将所述防护杠主体10与所述汽车本体连接固定。其中,连接架30的数量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为了保证与车身本体的连接可靠性,通常在防护杠主体10上设置两个及以上的连接架30。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架30采用钣金件折弯成型。成型工艺简单,并且可有效提升连接架30的整体结构强度,以保证连接架30能够起到较好的支撑作用。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架30的表面设有防腐层,具体地,可在连接架30表面喷涂防腐涂料以形成防腐层,从而有效延长连接架30的使用寿命。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杠主体10呈朝向所述汽车本体敞口的半盒状结构,所述连接架30包括第一连接板31及第二连接板32,所述第一连接板31水平设置,所述第二连接板32相对所述第一连接板31竖向折弯,所述第一连接板31与所述防护杠主体10的内侧面连接固定,所述第二连接板32上设有若干用于与所述汽车本体连接的安装孔。
具体地,防护杠主体10可采用钣金件折弯后焊接成半盒状结构,连接架30通过钣金折弯形成第一连接板31及第二连接板32,第一连接板31与防护杠主体10的内侧面(也即朝向汽车本体的一面)焊接固定,第二连接板32通过紧固件与安装孔的配合而与汽车本体装配于一体,整体结构紧凑,并具有优越的防护性能。
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一种汽车,该汽车包括汽车本体及安装于所述汽车本体上的汽车前防护杠。该汽车前防护杠的具体结构可参照上述实施例,由于本汽车采用了上述所有实施例的全部技术方案,因此至少具有上述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所带来的所有有益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294959.9
申请日:2019-03-08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44(广东)
授权编号:CN209700596U
授权时间:20191129
主分类号:B60R19/50
专利分类号:B60R19/50
范畴分类:32B;32G;
申请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528300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
发明人:何伟廷;杨杰
第一发明人:何伟廷
当前权利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周修文;蔡晓军
代理机构:44224
代理机构编号: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