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不服从行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不服从,公务员,命令,教养,违法行为,酒后,运动员。
不服从行为论文文献综述
黄晓敏[1](2019)在《教师应对大班幼儿不服从行为的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学前期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关键时期,幼儿根据社会期望和要求调节他们的行为,并将社会价值观和规范内化,服从在儿童社会化中发挥的关键作用。幼儿不服从行为对幼儿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教师作为幼儿生活中的重要“他人”,在应对幼儿不服从行为时所使用的策略直接影响幼儿社会性的发展。本研究从武汉市A园中随机选取叁个大班为观察班级,并将每个班级中的叁到四位教师及幼儿作为观察对象,主要采用自然观察法,对幼儿的不服从行为及教师在真实情境中应对幼儿不服从行为的策略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分析出教师应对幼儿不服从行为策略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果如下:幼儿不服从行为主要是消极不服从、直接反抗、简单拒绝、辩解、商议/讲条件、表面服从6种。其中,消极不服从出现次数最多。引起幼儿不服从行为的诱因主要分为叁类:教师因素、自身因素和情境因素,教师和幼儿自身因素是引起幼儿不服从行为的最主要原因。教师应对幼儿6种不服从行为的具体方法有:有间接命令、斥责、强迫性身体控制、讲道理、肯定评价、商议/讲条件、不明确命令、撤回关注、威胁、直接命令、树立榜样、一般身体控制、警告、转移注意、忽视、提示、顺从策略、强制隔离等18种策略按照策略的实施方式划分为语言控制策略、身体控制策略、忽视策略、顺从策略、爱的收回策略5种。从策略的出发点划分为情感性策略、规范性策略、平衡性策略3类。按照教师应对策略的态度划分为积极应对策略和消极应对策略2种;按照教师对幼儿的控制程度将策略划分为高权力的控制策略、中等权力的控制策略、低权力的控制策略3种。教师应对幼儿不服从行为的策略具有以下特点:策略选择的出发点主要集中于规范性策略;教师应对策略是策略群;策略使用方法整体上具有灵活性;不同类型的不服从行为策略有效性存在差异。教师应对幼儿不服从行为时主要存在四个问题:教师教育策略不一致;高权力的否定控制策略偏多;对于幼儿的直接反抗策略不灵活;滥用忽视策略。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师认知、幼儿性格与气质、幼儿不服从行为持续时间与强度、情境因素是影响幼儿园教师应对幼儿不服从行为策略选择的原因。在上述研究基础上,研究者提出:重视幼儿的不服从行为、坚持教育策略的一致性、灵活采用应对策略及提高教师专业能力的建议。以期为提高幼儿园教师正确应对幼儿消极情绪的能力提供有益参考。(本文来源于《华中师范大学》期刊2019-05-01)
杨明密[2](2014)在《浅谈酒后驾驶人不服从管理的常见行为》一文中研究指出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把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作为当前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但是,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过程经常会遇到一些驾驶人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因此,如何正确对待酒后驾驶人一些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已成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一、酒后驾车人不服从管理的常见行为(一)借助酒兴,驾车逃跑。驾驶人饮酒后会因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增高,血液循环加快,人会比较兴奋,容易做出一些(本文来源于《汽车与安全》期刊2014年07期)
徐佳玺[3](2014)在《虔敬的逆行者》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1月8日,乌克兰前总理季莫申科宣布开展其“个人的公民不服从”活动来阻止乌克兰检察机关和执法系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2014年3月18日,台湾因为《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爆发了名为“太阳花学运”的抗议运动,来自台湾诸所大学的大学生走上街头并冲进“立法院”和“行政院”,学生领袖林飞帆等人宣称将以“公民不服从”和“非暴力抵抗”的信条来组织该次抗议活动以捍卫台湾的“民主自由和叁权分立”。自1848年被提出至今,公民不服从已经成为西方世界历次重大变革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扮演着社会结构重组之路的敲门砖和引路人的角色,尤以二战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为甚。西方理论家们对于公民不服从的性质及其影响褒贬不一,而对于公民不服从本身及其应当受到的社会和国家对其的回应,理论家们也有着不同的看法。从个人层面上看公民不服从的参与者应当依据自己的“良心”提出并捍卫自己的主张,其需要出于一个在道义上可以被认可的动机来开展自己的抗议行为,并且应当在理性的范围内选择其行为方式。而公民不服从作为一种公共性、社会性,并且具有天生的“叛逆性”的活动,理论家们更加关注的是其参与者作为整个社会的成员,其行为在社会中如何造成影响、造成何种影响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而这些相比参与者个人意志层面的理解和选择来说,更能够决定公民不服从在道义上被正当化或被普罗大众所接受的可能性。当然,除公民不服从之外,人们还可以通过一些其他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当前社会结构或政治体制的不满。但是这些行为或过于总体化和纲领化,或过于局限化(局限于其行为主体或行为本身未能突破现行规则的拘束),或者片面追求变革结果而缺少公民不服从对公众理念的渗透功能(典型的便是激进反抗)等,虽然这些抗议方式各有优势(或最大化的实现个人的意愿,或最快捷的实现运动目标),但其执行力和影响力,以及在公共利益和个人满足之间的平衡,或多或少要逊于公民不服从。在对于公民不服从自身特性和影响进行论述,并且将其与其他抗议行为进行比较后,本文将进一步讨论公民不服从背后的伦理问题,即,公民不服从的正当性以及人民是否有开展公民不服从运动的权利。该等论述同样从内在观点和外围环境的角度入手,讨论公民不服从是否要在特定的(甚至是极端的)环境下才得以被实施,还是在公民一般社会环境中便随时保有以该等方式抒发不满的权利;公民不服从参与者是否一定要有被认可的动机以及甘愿受罚的心态才能被当作是正当的抗议者;以及公民不服从参与者的行为方式从何种程度上可以影响其行为的正当性(或者说人们在公民不服从中有权采取何种行为方式)。这些话题也是西方学者对于公民不服从的争议点集中之所在。公民不服从作为一种违法的行为,各个时期、各类政权对其态度有着相当的反差,有的残酷镇压,有的默许包容,而更多的是保持着一种暧昧而模糊的态度。本文的最后将根据几种流行的惩罚理论,就社会和法律应如何向公民不服从作出回应进行一些分析,以探讨公民不服从是否应受到惩罚,及受到何种惩罚才合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西方世界的社会矛盾逐渐沉淀,公民不服从逐渐开始服务于一些更为具体的领域如环境保护、反战等,或者被政治团体用于赢得选举、干预立法等特定的政治目的(这种情况其实已经消减了公民不服从本身的伦理价值)。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社会是不断发展向前的,科技正在飞速的改变着全世界人民的生活和交际方式,旧的矛盾总会被新的矛盾取代。公民不服从作为一种收效远高于成本的变革手段,在公民意识的完善和社会结构的进化的过程中,依然会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4-04-15)
刘金荣[4](2010)在《公务员不服从行为的适度与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务员法确立了公务员对上级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不服从,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现代法治国家公务员与国家是一种职务上的委托关系,上下级之间是法律意义上的领导与服从关系,而不是人身依附关系。在国家政治和公共管理中,公务员服从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是基本要求,不服从是例外,只有对上级违法的决定和命令才可以不服从,公务员在行使不服从的权利时,应当掌握分寸与适度,同时,国家要建立与完善公务员不服从的救济制度,切实保障公务员不服从的有效实施。(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0年34期)
刘金荣[5](2006)在《公务员对上级违法决定和命令不服从的行为特征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务员法确立了公务员对上级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不服从,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现代法治国家公务员与国家是一种职务上的委托关系,上下级之间是法律意义上的领导与服从关系,而不是人身依附关系。在国家政治和公共管理中,公务员服从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是基本要求,不服从是例外,只有对上级违法的决定和命令才可以不服从。公务员不服从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在行使不服从的权利时,应当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程序。(本文来源于《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06年03期)
刘金荣[6](2006)在《公务员不服从的行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务员法确立了公务员对上级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不服从,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现代法治国家公务员与国家是一种职务上的委托关系,上下级之间是法律意义上的领导与服从关系,而不是人身依附关系。在国家政治和公共管理中,公务员服从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是基本要求,不服从是例外,只有对上级违法的决定和命令才可以不服从。公务员不服从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在行使不服从的权利时,应当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程序。(本文来源于《理论研究》期刊2006年02期)
王海英[7](2003)在《换个角度看待儿童的不服从行为》一文中研究指出儿童的不服从行为主要包括四层含义:一是儿童对父母的命令表现出不服从;二是儿童在教育情境中拒绝接受父母的建议;叁是儿童对父母的建议和要求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四是在儿童早期,儿童拒绝做出符合父母理想的行为,同时又不抑制或停止某个不合乎父母理想的行为。在实际的生(本文来源于《家教指南》期刊2003年07期)
胡金生[8](2001)在《2~4岁幼儿的不服从行为和母亲教养方式》一文中研究指出不服从行为是幼儿期重要的心理现象。本研究从大连市4所幼儿园(托儿所)抽取2-4岁幼儿及 其母亲90对,用问卷法测查母亲的教养方式,用现场观察法考察儿重的不服从行为,得出以 下结论:1.2~4岁幼儿不服从行为的发展存在着年龄差异,无技巧不服从和中等技巧不服从 在3~4岁发展迅速,高技巧不服从在2~3岁与3~4岁的发展均达到显着水平,3~4岁尤为明 显。服从行为在2~3岁呈下降趋势,3~4岁则平稳发展。2.儿童的不服从行为和母亲教养方 式存在复杂的交互作用。其中母亲教养方式的溺爱性与无技巧和高等技巧不服从相关显着: 专制性与即时服从相关显着;不一致性与中等技巧不服从相关显着:放任性与无技巧不服从 相关显着;民主性与中等技巧不服从相关显着。同时发现,幼儿的不服从方式也可以影响母 亲的控制行为。(本文来源于《辽宁师范大学》期刊2001-06-01)
田尧!北京[9](2000)在《如何处理运动员不服从裁判的过激行为?》一文中研究指出规则是对个别运动员的限制,对 多数运动员的保护,总的是为了竞赛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正常进行。如果不严格执行,再完善的规则也只是“纸上谈兵”。在“钓王杯·钓鲫高手赛”中,对于个别犯规运动员的处理是这样要求裁判员的: (1)严格执行规则是裁判员的神圣职责,对(本文来源于《中国钓鱼》期刊2000年08期)
不服从行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把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作为当前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但是,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过程经常会遇到一些驾驶人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因此,如何正确对待酒后驾驶人一些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已成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一、酒后驾车人不服从管理的常见行为(一)借助酒兴,驾车逃跑。驾驶人饮酒后会因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增高,血液循环加快,人会比较兴奋,容易做出一些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不服从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1].黄晓敏.教师应对大班幼儿不服从行为的策略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9
[2].杨明密.浅谈酒后驾驶人不服从管理的常见行为[J].汽车与安全.2014
[3].徐佳玺.虔敬的逆行者[D].华东政法大学.2014
[4].刘金荣.公务员不服从行为的适度与保障[J].学理论.2010
[5].刘金荣.公务员对上级违法决定和命令不服从的行为特征浅析[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6
[6].刘金荣.公务员不服从的行为研究[J].理论研究.2006
[7].王海英.换个角度看待儿童的不服从行为[J].家教指南.2003
[8].胡金生.2~4岁幼儿的不服从行为和母亲教养方式[D].辽宁师范大学.2001
[9].田尧!北京.如何处理运动员不服从裁判的过激行为?[J].中国钓鱼.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