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国家利益层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国家利益,层次,战略,国际法,美利坚合众国,北美洲,外交。
国家利益层次论文文献综述
刘志云[1](2015)在《国家利益的层次分析与国家在国际法上的行动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跟一切利益一样,国家利益具有鲜明的层次性。居于不同层次的国家利益,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来说也就存在区别,这种区别必然影响国家利益与相关国际法律制度的关系。实际上,无论是国家利益的层次等级,还是国家利益的层次变动,乃至国家利益不同层次之间的复杂关系,都将影响国家在国际法上的态度与行动选择。无疑,对国家利益的层次分析,将是国家利益与国际法的关系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我们从单位层次观察国内系统如何"自下而上"或"从内至外"影响国际法的一个良好窗口。(本文来源于《现代法学》期刊2015年01期)
刘志云[2](2014)在《国家利益的层次界定与国际法的关系——以《美国国家利益报告》为分析蓝本》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利益的层次划分与国际法的关系是紧密的。以美国国家利益委员会发布的《美国国家利益报告》为分析蓝本,结合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诸如军事、政治等"高级政治"领域,还是诸如经济、环境等"低级政治"领域的国家利益的维护与促进,都跟国际法紧密联结在一起。具体地讲,"高级政治"领域达成国际立法的难度更大,但一旦达成,其"权威性"与"合法性"相较于"低级政治"领域的国际立法要高,国家对其更为重视,法律的稳定性也能得到较好维持。相比之下,"低级政治"领域达成国际立法难度较低,尤其是冷战结束以来,有关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国际立法构成"井喷"态势。但相对于"高级政治"领域的国际法,其被违反以及修改、废除的几率更大。究其原因,在于"高级政治"领域的国家利益基本属于永久与不可变的领域,而"低级政治"领域的国家利益属于可变以及可分割的性质。因此,不同层次国家利益的特点,决定了相关国际法达成的难度、权威性与正当性等问题。(本文来源于《晋阳学刊》期刊2014年06期)
窦艳洁[3](2011)在《中国崛起的国际环境分析和外交战略选择——以中国国家利益的层次为视角进行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维护和扩展国家利益是外交战略制定和实施的基础,本文以国家利益的层次为分析视角,探讨了中国崛起过程中的国际经济、安全、政治和文化环境,并通过对中国在周边和全球范围内各地区的利益分布,进而把握中国外交的战略选择——立足于周边国家、处理好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关系、团结广大亚非拉和东欧国家。(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11年02期)
李江伟[4](2010)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与中国的国家利益》一文中研究指出马斯洛"需要层次论"认为,人的基本需要可以归纳为生理、安全、交往、尊重和自我实现等五类。国家作为一个理性的行为体,在国际社会中的角色与个人在社会中的角色,有着极其类似的特征。中国的国家利益在历史的各个发展阶段展现了不同侧重的国家利益需求。本文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对当前中国的国家利益需求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展望,为国家利益的界定和实现提供理论支持。(本文来源于《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10年02期)
肖晞,陈丽媛[5](2010)在《中国国家利益的层次分析与新时期中国外交战略》一文中研究指出维护和扩展国家利益是外交战略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绳。通过探讨影响国家利益的基本因素,分析新时期中国国家利益的层次特征,进而把握中国外交战略的定位,做出周边战略和全球战略的规划,勾画新时期中国外交战略的宏伟蓝图。(本文来源于《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0年02期)
刘虎[6](2006)在《冷战后美国与印尼关系的国家利益层次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冷战结束后,苏哈托仍然继续统治印尼,直到1998年5月因国内经济危机和全国性反对浪潮的出现才被迫下台。冷战后,美国和印尼两国经贸关系持续发展,军事安全领域的合作虽有中断但也基本得到维持。在冷战结束后的10多年里,印尼经历了从专制到民主的转型,美国-印尼两(本文来源于《东南亚》期刊2006年02期)
张明之,毛丰付[7](2005)在《论全球经济协调机制的层次与国家利益》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了开放政策和市场经济体制,降低贸易壁垒,使得商品与服务的国内市场拓展为全球市场;越来越多的国家遵行现有的世界贸易规程和普遍性的市场规则,不同程度地参与了世界贸易体系。由此,各国已经无法仅仅通过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就能实现其国内外的经济均衡;并且,由于政策的溢出和传导效应日益增强,一国的国内政策也会影响到其他国家的国家利益的实现。因而就经济手段而言,应当在全球市场的意义上正视市场运行规则的冲突及其协调方式,协调一致和相互认可都应该成为协调机制的目标,其效果将成为世界经济稳定发展和国家利益实现的重要因素。(本文来源于《南京政治学院学报》期刊2005年06期)
李小晖,付潭[8](2005)在《国家利益的层次分析和实现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利益是我国处理国际事务的最高准则。由于国家在对外政策行为中会将国家利益转化为国家目标,而国家目标最终会通过国家的具体行动来实现。因此,从国家利益理论的意义上讲,研究国家利益是研究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石。有了对相关国家的利益的判断,国家才能更好地预测和分析其对外政策行为,并正确地制定自己的对外战略。(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5年01期)
方长平[9](2002)在《国家利益建构的国内层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以美国学者亚历山大·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在国际体系层次上考察了国家利益的建构问题 ,认为国家的身份和利益是由国际社会的政治文化来确定的 ,但他没有考察国家利益在国内层次上如何建构的问题。本文认为 ,对国家利益的考察应该包括国内层次领域 ,而建构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学理论方法也完全可以延伸到国内社会。因此 ,本文选取了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两大因素作为国内建构的变量 ,考察了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对国家利益的建构作用 ,建立了国家利益建构的国内层次的分析框架。(本文来源于《欧洲》期刊2002年03期)
国家利益层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国家利益的层次划分与国际法的关系是紧密的。以美国国家利益委员会发布的《美国国家利益报告》为分析蓝本,结合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诸如军事、政治等"高级政治"领域,还是诸如经济、环境等"低级政治"领域的国家利益的维护与促进,都跟国际法紧密联结在一起。具体地讲,"高级政治"领域达成国际立法的难度更大,但一旦达成,其"权威性"与"合法性"相较于"低级政治"领域的国际立法要高,国家对其更为重视,法律的稳定性也能得到较好维持。相比之下,"低级政治"领域达成国际立法难度较低,尤其是冷战结束以来,有关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国际立法构成"井喷"态势。但相对于"高级政治"领域的国际法,其被违反以及修改、废除的几率更大。究其原因,在于"高级政治"领域的国家利益基本属于永久与不可变的领域,而"低级政治"领域的国家利益属于可变以及可分割的性质。因此,不同层次国家利益的特点,决定了相关国际法达成的难度、权威性与正当性等问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家利益层次论文参考文献
[1].刘志云.国家利益的层次分析与国家在国际法上的行动选择[J].现代法学.2015
[2].刘志云.国家利益的层次界定与国际法的关系——以《美国国家利益报告》为分析蓝本[J].晋阳学刊.2014
[3].窦艳洁.中国崛起的国际环境分析和外交战略选择——以中国国家利益的层次为视角进行分析[J].才智.2011
[4].李江伟.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与中国的国家利益[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
[5].肖晞,陈丽媛.中国国家利益的层次分析与新时期中国外交战略[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6].刘虎.冷战后美国与印尼关系的国家利益层次分析[J].东南亚.2006
[7].张明之,毛丰付.论全球经济协调机制的层次与国家利益[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5
[8].李小晖,付潭.国家利益的层次分析和实现机制[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9].方长平.国家利益建构的国内层次研究[J].欧洲.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