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外国法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人,外国,国籍,国法,国内法,课税,抵免。
外国法人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曾远[1](2015)在《一般或特殊:跨国资产证券化中的外国法人认许》一文中研究指出跨国资产证券化由许多相互独立的交易环节构成,对外国法人的认许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承认外国法人在内国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是在尚未出现相关国际统一实体法时从国内法入手解决跨国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出现的法律冲突的重要手段。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许经历了有无到有、由紧至松的过程,这一趋势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外国法人在我国的直接运作或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本文来源于《国际商务研究》期刊2015年02期)
张涵[2](2010)在《外国法人认许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国际间的交往日益密切。法人作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经营活动之便,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商业活动,开设分支机构的情况亦愈加频繁。因此,研究各国有关外国法人认许的立法和实践,分析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外国法人认许的规范是否完备,实为一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外国法人认许的基本情况,然后以外国法人认许与法律人格的关系、外国法人认许的对象、认许的效力、认许的撤回及撤销为内容展开分析,在对比、归纳总结各国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外国法人认许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本文主要是从以下六个章节为内容展开论述的。第一章为外国法人认许制度存在的必要性。本章主要研究了外国法人认许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外国法人法律人格的空间效力,外国法人认许制度与交易安全及外国法人认许与内国经济利益的维护等叁部分内容。为了维护国内交易安全,内国一般会根据外国法人的属人法判断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此后,提出法人一经成立即具有其法律人格,但是对外国法人的认许并不必然使该法人具有在内国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能力。第二章为外国法人认许的对象。在国际私法中,要认许某一外国法人,必须确定该外国法人来源于何国、该法人依其属人法是否有效成立等问题。依据外国法人属人法有效成立,是外国法人认许的前提。因此,本章先讨论了有关法人属人法的相关内容,而后,根据国际法人的一般分类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分别讨论法人的认许对象。第叁章为外国法人认许的效力。在本章中,首先通过对设立说和宣告说两种学说进行论述和分析,而后展开讨论有关外国法人认许效力问题。外国法人效力的程度、法人营业权的实现以及未经认许之法人效力问题做了探讨和论述。第四章为外国法人认许的撤回与撤销。在该章中,首先阐述了撤回与撤销的意义,而后采取综合分析的方法,比较各国相关立法对外国法人认许的撤回及撤销做出进一步分析。第五章为我国对外国法人认许制度的现状和立法完善。在本章中,笔者首先考查了我国对外国法人认许的立法现状。然后,提出了新的立法路径,即在判断外国法人属人法时可以考虑适用多种判断方式,在立法中区分我国对外国法人认许的效力范围,并对现行立法中未规定其形式的外国法人的处理办法作出建议,如对以基金会为主的财团法人做出专门规定等。(本文来源于《外交学院》期刊2010-05-01)
鲁少军[3](2009)在《论ICSID仲裁庭对视为外国法人管辖权的扩张》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投资争端仲裁管辖权是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中心"仲裁庭进行仲裁的前提条件,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对于视为外国国民投资者管辖权问题,《公约》规定的较为模糊和弹性,近年来,"中心"做扩大解释,导致与此相关的仲裁实践中出现扩张性管辖案例,直接挑战"中心"现有的运行机制,这种扩展性管辖在南美等一些国家甚至有泛滥的趋势,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带来极大负面效应。深入剖析和评价这一现象,并提出我国的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6期)
徐云翔王昉[4](2008)在《苏州园区一个月入库两笔外国法人大额税款》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5月26日,某外国企业的亚洲有限公司4979.36万元的股权转让税款顺利入库;5月初,随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国库受理凭证专用章的落下,某外国企业702.96万元的再投资退税款被追回。一个月内两笔外国法人直接缴纳的大额税款入库,标志着苏州(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08-06-24)
张颖军[5](2007)在《外国法人在境外贿赂犯罪的管辖权问题研究——以徐放鸣受贿案为引线》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法人在一个以上国家犯罪情况的日益增多,犯罪地国如何按照属地原则实现对犯罪的外国法人进行管辖成为一个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原财政部官员徐放鸣受贿案所涉及对外国法人管辖问题的分析,认为:犯罪地国和外国法人国籍国都有权进行管辖,但犯罪地国应利用属地管辖优先的原则,制订或修改相关的管辖规则,积极行使属地管辖,维护本国的经济法律秩序和国家利益。(本文来源于《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期刊2007年06期)
张庆元,孙志煜[6](2007)在《法人国籍变动视角:我国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国际间的交往也愈加频繁。法人作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各国依其自身利益采用不同的标准来确定法人国籍,由此带来了法人国籍的变动。依据我国现阶段国情,我国应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国的国籍为法人国籍,以此来解决法人国籍的冲突。(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7年01期)
诸远征[7](2002)在《外国法人在内国的主体资格与能力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2003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的一件仲裁案中,当事人一方以投资合同的外方“主体”是一个根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成立的虚拟商业名称为由提出关于确权的仲裁请求,此请求引发了仲裁庭对该外方“主体”资格与能力的探究,也引发了笔者对外国法人在内国的主体资格和能力问题的思考。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存在着大量以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作为主体的商事法律关系,而由这些主体频繁的国际商事活动所引发的主体资格与能力问题的法律冲突也就不可避免,冲突的解决却又是它们在内国有效的从事商事活动的前提条件。本文所要探讨的即是如何解决外国法人在内国的主体资格与能力问题。从国际私法的角度来看,解决外国法人在内国的主体资格与能力问题,一般包括对外国法人的主体资格与能力法律适用的确定、内国对外国法人的认许以及外国法人在内国的具体资格和能力范围的确定这叁个方面的内容。笔者以上述的仲裁案为引子,结合相关理论和各国立法实践,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上述这叁个方面依次进行论述,并由此对我国现有的相应立法提出自己的观点与建议。全文分为引子、正文与结论叁个部分:引子部分详细的引述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3年审理的涉及虚拟商业名称的仲裁案,由此提出在外国法人作为国际民商事关系主体时,存在着一个首先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外国法人在内国的主体资格与能力的法律冲突。第一章是外国法人在内国的主体资格与能力问题概述。本章阐述了外国法人在内国的主体资格与能力问题产生的原因与对该问题的解决,其论述的重点在于后者。关于外国法人在内国的资格与能力问题的解决包括了法律适用的确定,内国对外国法人的认许与外国法人在内国的具体能力范围的确定叁个方面内容。这叁方面的内容正是本文探讨的中心,因而下文论述的主线就此打开。第二章是关于外国法人在内国主体资格与能力问题的法律适用的确定。作为法律适用的关键组成部分,法人属人法的确定举足轻重。本章论述的中心即是法人属人法的确定。在论述法人属人法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法人属人法传统确定标准的利弊,既而又阐述了在法人属人法确定标准上的新发展——灵活化的趋势。在比较外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同时,结合上文仲裁案对我国的立法与实践进行分析,并提出立法建议。第叁章是关于内国对外国法人的认许。本章首先对外国法人的认许进行理论分析,阐述了认许的意义,认许的方式,认许的内容与法律依据及认许的效力这几个问题。既而仍通过对上文仲裁案的分析来探讨我国相关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并就此<WP=5>提出相应的观点与建议。第四章是关于外国法人在内国享有的具体能力范围的确定。在这个问题上需要法人属人法与内国法的重迭适用,本章对法人属人法的适用范围与内国法的限制两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比较分析各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的立法完善提出了相关的建议。结语部分指出探讨外国法人在内国的主体资格与能力问题的重要实践意义,强调我国对此进行立法完善的重要性,同时指出笔者的不足。(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2-05-01)
刘向文[8](1997)在《外国人和外国法人在俄罗斯的法律地位》一文中研究指出外国人和外国法人在俄罗斯的法律地位刘向文目前,中俄两国政治、经济关系发展顺利。政治关系已由“互视为友好国家”、“建设性伙伴关系”发展到确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经济关系也由于两国政府采取了扩大政府间经贸合作规模等措施,正迎头赶上。今后若干年内把两国的...(本文来源于《东欧中亚市场研究》期刊1997年09期)
张晓云[9](1994)在《中日美外国法人税抵免制度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中日美外国法人税抵免制度比较张晓云跨国投资所得往往由于各国税收管辖权的交错和重迭,被来源国和居民国课以多道所得税。为消除这种国际重复课税,国际税收协定和税收抵免制应运而生,其中抵免制为资本输出国的国内举措。日本和美国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总结出一套较...(本文来源于《福建税务》期刊1994年08期)
张晓云[10](1994)在《中日美外国法人税抵免制度的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跨国投资所得往往由于各国税收管辖权的交错和重迭,被来源国和居民国课以双重甚至多重所得税。为消除这种国际重复课税,国际税收协定和税收抵免制应运而生,其中抵免制为资本输出国的国内举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如日本和美国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总结出一套较为系统、完善的抵免制,值得我国涉外税收工作者的研习。(本文来源于《涉外税务》期刊1994年07期)
外国法人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国际间的交往日益密切。法人作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经营活动之便,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商业活动,开设分支机构的情况亦愈加频繁。因此,研究各国有关外国法人认许的立法和实践,分析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外国法人认许的规范是否完备,实为一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外国法人认许的基本情况,然后以外国法人认许与法律人格的关系、外国法人认许的对象、认许的效力、认许的撤回及撤销为内容展开分析,在对比、归纳总结各国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外国法人认许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本文主要是从以下六个章节为内容展开论述的。第一章为外国法人认许制度存在的必要性。本章主要研究了外国法人认许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外国法人法律人格的空间效力,外国法人认许制度与交易安全及外国法人认许与内国经济利益的维护等叁部分内容。为了维护国内交易安全,内国一般会根据外国法人的属人法判断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此后,提出法人一经成立即具有其法律人格,但是对外国法人的认许并不必然使该法人具有在内国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能力。第二章为外国法人认许的对象。在国际私法中,要认许某一外国法人,必须确定该外国法人来源于何国、该法人依其属人法是否有效成立等问题。依据外国法人属人法有效成立,是外国法人认许的前提。因此,本章先讨论了有关法人属人法的相关内容,而后,根据国际法人的一般分类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分别讨论法人的认许对象。第叁章为外国法人认许的效力。在本章中,首先通过对设立说和宣告说两种学说进行论述和分析,而后展开讨论有关外国法人认许效力问题。外国法人效力的程度、法人营业权的实现以及未经认许之法人效力问题做了探讨和论述。第四章为外国法人认许的撤回与撤销。在该章中,首先阐述了撤回与撤销的意义,而后采取综合分析的方法,比较各国相关立法对外国法人认许的撤回及撤销做出进一步分析。第五章为我国对外国法人认许制度的现状和立法完善。在本章中,笔者首先考查了我国对外国法人认许的立法现状。然后,提出了新的立法路径,即在判断外国法人属人法时可以考虑适用多种判断方式,在立法中区分我国对外国法人认许的效力范围,并对现行立法中未规定其形式的外国法人的处理办法作出建议,如对以基金会为主的财团法人做出专门规定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外国法人论文参考文献
[1].曾远.一般或特殊:跨国资产证券化中的外国法人认许[J].国际商务研究.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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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颖军.外国法人在境外贿赂犯罪的管辖权问题研究——以徐放鸣受贿案为引线[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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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晓云.中日美外国法人税抵免制度比较[J].福建税务.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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