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体系论文-马杰,邓静文

规制体系论文-马杰,邓静文

导读:本文包含了规制体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研究生,学术道德,江西省,制度规制

规制体系论文文献综述

马杰,邓静文[1](2019)在《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与制度规制体系研究——以江西省新增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学术不端现象越发频繁,严重影响了研究生对学术修养的价值追求,直接造成了研究生的教育质量低下。本文站在制度规制的视角,以江西省"十叁五"时期新增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为例,根据这些高校学术规范文本的实际情况,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建设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科技经济导刊》期刊2019年30期)

邓春生[2](2019)在《网络借贷平台风险规制体系的审视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互联网不仅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进行了深度融合,而且也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随着网民数量的急剧增加、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以及民众购买力的快速增长,推动了新的更具个性化的金融需求。然而,传统的金融机构已经逐渐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在这种背景下,网络借贷应运而生。网络借贷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投资人实现直接借贷而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金融创新模式。自2005年Zopa在英国成立,2006年Prosper在美国成立,以及2007年拍拍贷在我国成立以来,网络借贷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迅速发展和壮大,吸引了许多用户并撮合了大量的借贷交易,市场快速增长且规模日益庞大。与此同时,由于各参与方风险管理意识不足、外部监管措施滞后于实践发展等问题,近年来网络借贷违约甚至导致相关人员跑路事件频繁发生。为了健全网络借贷风险监管体系,可从征信系统、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这叁个方面来审视及完善网络借贷平台风险规制体系。首先,从征信系统的征信业制度建设、征信机构组成等方面,行业自律的协会成员组成、协会章程、管理办法等方面,以及政府监管的监管模式、监管主体、监管制度等方面,详细剖析网络借贷规制体系的建设现状。然后,发现征信系统存在征信模式需要改进、数据采集标准仍未统一、数据分析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行业协会存在会员规定不明确、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的问题,以及政府监管存在监管主体权责不明、监管制度不完善、政府不能发挥协会作用的问题。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在征信系统方面,制定全国统一的征信业信用数据采集标准、建立全国性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基础数据库;在行业自律方面,建立合规有效的网络借贷行业协会会员自律制度、建立网络借贷行业统一的个人/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在政府监管方面,帮助网络借贷行业协会在风险监管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网络借贷监管法律体系等完善网络借贷风险规制体系的对策,以促进网络借贷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文来源于《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张贵声[3](2019)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制及现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法制措施,司法部下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定位和走向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建成实体、热线、网络叁大平台,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符合全面依法治国时代潮流,发挥了法律能动性和普遍性的特点,满足了人民群众需求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正在逐渐建成并完善。但随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深入推进,发展不平衡、建设管理分散、便利性不够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需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和加大推进力度。(本文来源于《天水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高科,孙承运[4](2019)在《食品安全监管与法律规制体系优化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引 言衣食住行,人之日常所需。食品消费可分为自发消费和引致消费两部分,自发消费一般缺乏弹性,引致消费往往富有弹性。美味、营养和安全是食品产业的叁大必备特征,其中安全状况是影响食品消费量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病死肉和素食主义,给畜牧产业发展带来不利(本文来源于《消费日报》期刊2019-09-20)

杨希[5](2019)在《欧盟个人数据保护体系的代际发展及借鉴——内部规制与外部扩展的典范》一文中研究指出欧盟的个人数据保护体系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对比并分析欧盟在不同历史阶段出台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可知,其内部规制以叁代规制文本的代际更迭为基础,在强调域内数据自由流动的情形下,对数据流转至域外的情况进行限制;在外部扩展中,美欧间关于数据保护与流动的谈判蕴含了双方妥协的意味,但欧盟在其他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却始终坚持较高的保护标准。考虑到国家间在规制传统与社会制度上存在的差异,我国可在借鉴欧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自身规制模式、建立多元化数据管理制度、丰富外部合作机制的措施,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个人数据保护体系,并积极参与到国际规制的竞争当中。(本文来源于《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马竞遥[6](2019)在《绿色原则在民法典分则编的体系化实现——以矿业权的民法规制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绿色原则作为《民法总则》的最新原则,其功能不仅是宣示意义的而且是实在意义上的。绿色原则的原则属性必然要求在未来民法典分编得到贯彻体现,并最终形成以总则第九条为统领、以分编条款为制度核心的体系化秩序。在当前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背景下,矿业权应采取合理的公法私法共治规制模式,并以本次民法典编撰为契机妥善设定其私法规制部分具体方案。过去理论界关于矿业权的私法调整主要限于物权部分,该思路继续为最新《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所采纳,这与当前生态环境治理目标以及矿业权本身绿色属性不完全相匹配。未来民法典除传统物权编需对矿业权进行更精细的权属确认外,而且在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也应通过合理的规则创制和限制性解释进行相应完善。总之,有必要在民法典各分编中重新认识到绿色原则的价值和实现路径,从而让中国民法典彰显出时代精神、成就时代典范。(本文来源于《求索》期刊2019年05期)

吴慧媛,王骏[7](2019)在《高校科研管理的规制与体系研究——评《高校科研管理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当前高校教学研究模式的不断创新,高校科研管理体系日趋完善,但也为我国各大高校科研管理体系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时下,该创新型队伍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怎样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如何针对不同的管理项目进行科学的管理?制度的建设水平怎样逐步提高?由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宋明撰写的《高校科研管(本文来源于《实验技术与管理》期刊2019年08期)

戴文骐[8](2019)在《认真对待商标权: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规制体系的修正》一文中研究指出《商标法》第13条、第15条与第32条后段共同组成了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规制体系,但其法律后果被区分为"不予注册"和"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从规则体系的内在规约性看,规制恶意抢注行为的各条规则的构成要件属于同类,应当关联相同的法律后果。从商标法对权利义务的恰当安排和有效治理恶意抢注的角度,应当明确权利与法益保护范式的区别,将法律后果统一为"不予注册"。制定法上,《商标法》第13条涉及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可以保留"禁止使用",但第15条第1款应当删除"并禁止使用",改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提供请求权基础。(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19年07期)

季为民[9](2019)在《建立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保护规制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与社会化进程的影响持续加强,而互联网的内容管理和运行规制滞后,让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规制成为一个世界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尤其是保障未成年人平等、充分、合理地使用网络,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信息违法侵害,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上个人信息,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对未成年人的互联网运用提出了重大挑战。本文对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保护规制的基本现状、保护规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综述,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若干建议,致力推动建立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保护规制体系,为未成年人构建健康安全的网络成长环境与空间。(本文来源于《青年探索》期刊2019年04期)

杜智涛,刘琼,俞点[10](2019)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规制体系:全球视野与国际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未成年人面临着诸多上网风险,包括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网络侵害、网络沉迷、网络隐私泄露等,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这些问题的伤害,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必须面对的课题。建立互联网规制体系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方式。全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规制呈现出叁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行业自我规制模式、以韩国和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规制模式、以英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合作规制模式。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应加快专门立法、构建起协同治理模式、引导行业自律以及发挥好家庭与学校的作用。(本文来源于《青年探索》期刊2019年04期)

规制体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互联网不仅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进行了深度融合,而且也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随着网民数量的急剧增加、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以及民众购买力的快速增长,推动了新的更具个性化的金融需求。然而,传统的金融机构已经逐渐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在这种背景下,网络借贷应运而生。网络借贷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投资人实现直接借贷而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金融创新模式。自2005年Zopa在英国成立,2006年Prosper在美国成立,以及2007年拍拍贷在我国成立以来,网络借贷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迅速发展和壮大,吸引了许多用户并撮合了大量的借贷交易,市场快速增长且规模日益庞大。与此同时,由于各参与方风险管理意识不足、外部监管措施滞后于实践发展等问题,近年来网络借贷违约甚至导致相关人员跑路事件频繁发生。为了健全网络借贷风险监管体系,可从征信系统、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这叁个方面来审视及完善网络借贷平台风险规制体系。首先,从征信系统的征信业制度建设、征信机构组成等方面,行业自律的协会成员组成、协会章程、管理办法等方面,以及政府监管的监管模式、监管主体、监管制度等方面,详细剖析网络借贷规制体系的建设现状。然后,发现征信系统存在征信模式需要改进、数据采集标准仍未统一、数据分析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行业协会存在会员规定不明确、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的问题,以及政府监管存在监管主体权责不明、监管制度不完善、政府不能发挥协会作用的问题。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在征信系统方面,制定全国统一的征信业信用数据采集标准、建立全国性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基础数据库;在行业自律方面,建立合规有效的网络借贷行业协会会员自律制度、建立网络借贷行业统一的个人/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在政府监管方面,帮助网络借贷行业协会在风险监管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网络借贷监管法律体系等完善网络借贷风险规制体系的对策,以促进网络借贷的健康稳定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规制体系论文参考文献

[1].马杰,邓静文.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与制度规制体系研究——以江西省新增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为例[J].科技经济导刊.2019

[2].邓春生.网络借贷平台风险规制体系的审视及完善[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张贵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制及现状[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9

[4].高科,孙承运.食品安全监管与法律规制体系优化探析[N].消费日报.2019

[5].杨希.欧盟个人数据保护体系的代际发展及借鉴——内部规制与外部扩展的典范[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9

[6].马竞遥.绿色原则在民法典分则编的体系化实现——以矿业权的民法规制为中心[J].求索.2019

[7].吴慧媛,王骏.高校科研管理的规制与体系研究——评《高校科研管理制度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9

[8].戴文骐.认真对待商标权: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规制体系的修正[J].知识产权.2019

[9].季为民.建立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保护规制体系[J].青年探索.2019

[10].杜智涛,刘琼,俞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规制体系:全球视野与国际比较[J].青年探索.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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