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事由论文-胡迎阳,胡煜知

正当事由论文-胡迎阳,胡煜知

导读:本文包含了正当事由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离婚协议,协议离婚,感情破裂,财产分割,抚养义务,登记结婚,诉讼期间,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关系,注册电气工程师

正当事由论文文献综述

胡迎阳,胡煜知[1](2019)在《主动离职致收入减少不能成为调整抚养费正当事由》一文中研究指出2013年6月18日,原告赵某与被告郑某登记结婚,2014年10月28日,双方生育双胞胎赵某一、赵某二。原告赵某原在某公司工作,拥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其月收入约15000元,公积金约4000元/月。2017年9月,双方因感情破裂,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19-05-08)

陆凌,姜娇[2](2018)在《美国刑法之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的区分》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英美刑法中,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同为出罪事由,在早期,二者因司法效果的差异被严格区分,但随后,二者因出罪效果形式上相似而逐渐被混同。现今,美国仅有约40%的州在立法上区分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然而,区分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能有效发挥刑法之规制机能、合理认定共犯刑事责任、界定第叁者的行为性质、公正解决举证责任分配和溯及力等问题。关于区分基准,众说纷纭,但以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的性质和体系地位观之,应重点考察行为是否引起了刑法上的危害、是否违法。(本文来源于《湖南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姜娇[3](2018)在《美国刑法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的区分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虽同为美国刑法之出罪事由却有实质区别,合理区分二者对于指导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关于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的区分要综合考量法益侵害、社会危害与利益衡量等因素,美国辩护事由理论体系对我国犯罪理论体系的完善有一定借鉴价值。(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王圭宇,李林梅[4](2018)在《行政诉讼被告延期举证制度中“正当事由”判断路径之探析——以《行政诉讼法》第叁十六条第一款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时,正式确立了行政诉讼被告延期举证制度。《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对作为被告延期举证制度之核心构成要件的"正当事由"作精细化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正当事由"的认定存在混乱,这根源于"正当事由"判断标准的缺失。行政诉讼被告延期举证制度中"正当事由"的准确判决应包含两点:一是一般理性人无法抗御的客观情形;二是被告尽力后也无法预见和避免。应以"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为法定免责事由,同时非被告自身原因的客观事由也可成为"正当事由",但应从严解释,以促成该制度的良性运转。(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1期)

高春贵[5](2017)在《论行政法上的正当事由》一文中研究指出正当事由是阻却违法事由,是行政归责过程中必须引证考量的规则,是决定行为人是否违法并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因素。因而,从正当事由的概念出发,探究正当事由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是行政归责理论研究的题中之义。(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25期)

彭文华[6](2014)在《犯罪客体:曲解、质疑与理性解读——兼论正当事由的体系性定位》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说将犯罪客体与民事、经济、行政等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严格区分,并将之限定为刑法分则规定的社会关系的整体,是不可取的。否定犯罪客体在犯罪认定中的作用,缺乏说服力。以法益等替代犯罪客体中的社会关系,并不可取。犯罪客体具有事实判断与价值评价双重功能。法律关系是犯罪客体的重要内容。正当事由符合特定法律关系,没有侵犯犯罪客体,不能认定为犯罪。(本文来源于《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4年01期)

朱奇佳,叶小舟[7](2013)在《浅析一般正当事由不可以阻却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第245条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但立法和司法对相关概念的界定尚不明确,对一般正当事由是否可以阻却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尚无统一意见。从立法现状、司法困境、侵犯法益、阻却违法性事由和刑事司法的价值趋向等方面看,一般正当事由不应阻却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4期)

张财[8](2013)在《无正当事由拒绝加班违章被解除是否有二倍赔偿金?》一文中研究指出问:王某于2010年3月20日至某电厂从事电力维修工作,每月工资3000元,签订2010年3月20日至2011年3月20日期限为1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3月5日经过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某电厂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无正当事由拒绝加班进行电力抢修属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应解除劳动关系。"某电厂向王某发放了已经实行的规章制度手册,(本文来源于《中国劳动》期刊2013年03期)

张财[9](2013)在《无正当事由拒绝加班违章被解除是否有二倍赔偿金?》一文中研究指出问:王某于2010年3月20日至某电厂从事电力维修工作,每月工资3000元,签订2010年3月20日至2011年3月20日期限为1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3月5日经过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某电厂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无正当事由拒绝加班进行电力抢修属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应解除劳动关系。"某电厂向王某发放了已经实行的规章制度手册,王某看完手册且在手册上签了字。而后,某电厂在合同书附加条款中也进行了该项约定。2010年10月9日王某下午下班时间,(本文来源于《中国劳动》期刊2013年01期)

刘映春[10](2012)在《无正当事由拒绝加班 解除合同不付赔偿金》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例]孙某于2011年9月10日去一家机械加工厂打临工,从事电工工种,于9月30日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自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9月29日),双方约定月工资为2000元。而在2011年3月份,该厂制定了一项规章制度,并经全体职工代表大(本文来源于《包头日报》期刊2012-10-31)

正当事由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英美刑法中,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同为出罪事由,在早期,二者因司法效果的差异被严格区分,但随后,二者因出罪效果形式上相似而逐渐被混同。现今,美国仅有约40%的州在立法上区分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然而,区分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能有效发挥刑法之规制机能、合理认定共犯刑事责任、界定第叁者的行为性质、公正解决举证责任分配和溯及力等问题。关于区分基准,众说纷纭,但以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的性质和体系地位观之,应重点考察行为是否引起了刑法上的危害、是否违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正当事由论文参考文献

[1].胡迎阳,胡煜知.主动离职致收入减少不能成为调整抚养费正当事由[N].江苏经济报.2019

[2].陆凌,姜娇.美国刑法之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的区分[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8

[3].姜娇.美国刑法正当事由与宽宥事由的区分及启示[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

[4].王圭宇,李林梅.行政诉讼被告延期举证制度中“正当事由”判断路径之探析——以《行政诉讼法》第叁十六条第一款为中心[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8

[5].高春贵.论行政法上的正当事由[J].法制博览.2017

[6].彭文华.犯罪客体:曲解、质疑与理性解读——兼论正当事由的体系性定位[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4

[7].朱奇佳,叶小舟.浅析一般正当事由不可以阻却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

[8].张财.无正当事由拒绝加班违章被解除是否有二倍赔偿金?[J].中国劳动.2013

[9].张财.无正当事由拒绝加班违章被解除是否有二倍赔偿金?[J].中国劳动.2013

[10].刘映春.无正当事由拒绝加班解除合同不付赔偿金[N].包头日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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