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巨额财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证据,罪名,受贿罪,有期徒刑,桃江,斯德哥尔摩,赤峰市。
巨额财产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李燕妮,李果[1](2019)在《湖南桃江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涉黑“保护伞”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12月24日,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对沅江市教育局原局长胡经纬职务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胡经纬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被告人胡经纬收受的贿赂及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依法(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2-26)
刘懿德[2](2019)在《内蒙古赤峰市原副市长于文涛一审获刑10年6个月》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25日电 (记者 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公开判决赤峰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于文涛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法院经审理查(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2-26)
邢哲,何梓源[3](2019)在《“炸药大王”诺贝尔》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12月10日,是瑞典科学家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逝世123周年的日子。每年的这一天,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市都会举办盛大的诺贝尔奖颁奖典礼,每一位获奖者都会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时至今日,诺贝尔奖已经被公认为科学研究领域的至高荣誉。诺贝尔一生(本文来源于《解放军报》期刊2019-12-13)
赵宇宾[4](2019)在《如何把握主动登记上交违纪所得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执纪执法两种职能,对党员违纪问题和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审查调查,实现纪法双施双守。在此过程中,纪律和法律方面一些类似概念发生碰撞,容易导致混淆。其中,主动登记上交违纪所得与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是一组这样(本文来源于《中国纪检监察报》期刊2019-11-13)
何苗[5](2019)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调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及优化取证》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调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以下简称“巨财”)的实际工作中,监察机关在立案调查初期,审查调查组并不能确定被调查人是否存在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也不能确定其数额是否达到30万元的立案标准。此阶段审查调查组大部分的精力集中在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突破和认定工作中,往往到(本文来源于《中国纪检监察报》期刊2019-08-28)
张晨[6](2019)在《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以不作为说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第叁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一直以来,学者们针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实行行为性质上存在的不同认识,从现行犯罪论体系及法解释角度反推只能得出本罪的实行行为是不作为,由此肯定行为人的故意心态及公诉机关对于构成要件完全的客观证明责任。然而在此基础上,应当肯认本罪的提出属于过渡性质的无奈之举,不作为说的解释路径无法充分接受检验,从而应回到立法原意、使本罪的立法功能步于堵截罪状,并在立法论层面预留反思空间。(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4期)
何苗[7](2019)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数额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各级纪委监委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时常遇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例,笔者从办理相关案件的实践经验出发,梳理了来源不明财产数额的计算及认定、取证方法,归纳易疏忽的事项,以期给调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本文来源于《中国纪检监察报》期刊2019-08-21)
卢志坚,周玲,张莉莉[8](2019)在《巨额财产纠纷从开庭到执结仅用8天?》一文中研究指出“本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了,多亏检察机关伸张正义……”近日,一起虚假诉讼案件的受害者把一面写着“公正执法、匡扶正义”的锦旗送到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澄华手中。就在此前,该受害者收到了230万元债权的最后一笔分期还款。800万拆迁款被移花接木$(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5-20)
程维[9](2019)在《海南调查网传海南高院副院长巨额家庭财产事件 当事人称“不发言”》一文中研究指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家慧近日被人举报称,其夫妻二人拥有约300亿元资产,是中国最富有的法院副院长。5月13日,《海南日报》新闻客户端刊发消息称,针对近期网上反映“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夫妇屡被敲诈、威胁损失数亿元”“高院副院长的家族产业:资产超2(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9-05-20)
王一芝[10](2018)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腐败惩罚》一文中研究指出自十八大召开以来,党和国家致力于重拳打击贪污腐败犯罪,反腐行动从未放松,对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更是零容忍。从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我们发现腐败官员的职务级别不断上升,查处的涉案金额也不断上涨,有些案件被告人的非法财产高达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司法机关对腐败分子的调查发现,除了已查明的黑色收入外,还存在许多远远超出公职人员家庭正常收入范围的不明财产。这些尚未查清来源的财产,极有可能是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贪污受贿犯罪所得。基于我国的现实国情,司法机关调查取证能力有限,因此,当检察机关不能掌握公职人员的贪污受贿证据时,超出家庭正常收入范围的财产被定义为来源不明的财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惩治贪腐行动中起“兜底”作用。一般情况下,腐败刑事诉讼是由公诉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然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却是由被告人来举证,这与传统法学的“无罪推定”相矛盾,因此尽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为我国反腐事业做出比较突出的贡献,却也饱受争议。学界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质疑大多源于对传统刑事法理论的坚持,但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并无较多讨论。本文通过手工整理裁判文书中的数据,分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设立以来的表现特点,从案件的时间分布、地区分布等方面对该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进行剖析;同时统计分析被告人年龄、职务、行业、学历、家庭情况、所在地区属城市还是乡村、是否有其他类型犯罪以及查处的不明财产包含的类型等等,挖掘判决书中体现出的本罪犯罪主体特征;统计分析该罪庭审中的被告人律师情况、审判调查用时、是否异地审理、法院级别、审理程序等等,挖掘判决书中体现出的审判机关的特征;使用整理所得的截面数据,利用OLS回归模型探究影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罚结果的因素,考察地区差异等因素对本罪判罚的影响。本文发现:腐败金额越大,惩罚越严厉,但惩罚力度随着不明财产金额的增加而边际递减;地区差异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判罚结果有较大影响,相同金额的不明财产东部地区的判罚轻于中西部地区,但随着被查处的不明财产金额增加,相比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法院的惩罚力度更重;案件审理时间越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判罚越轻;另外,异地审理对判决结果没有显着影响。本文最后针对完善我国公职人员的防腐败制度提出叁点建议,一是建立公职人员收入财产申报制度,实现公职人员收入透明化,减少国家工作人员拥有巨额不明财产的可能性;二是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律规定,提高该罪最高法定刑并增设量刑幅度;叁是简政放权,积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限制垄断的产生,减少寻租现象的出现,从源头上降低公职人员贪污腐败的可能性。(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8-12-04)
巨额财产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25日电 (记者 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公开判决赤峰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于文涛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法院经审理查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巨额财产论文参考文献
[1].李燕妮,李果.湖南桃江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涉黑“保护伞”案[N].人民法院报.2019
[2].刘懿德.内蒙古赤峰市原副市长于文涛一审获刑10年6个月[N].人民法院报.2019
[3].邢哲,何梓源.“炸药大王”诺贝尔[N].解放军报.2019
[4].赵宇宾.如何把握主动登记上交违纪所得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
[5].何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调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及优化取证[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
[6].张晨.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以不作为说为切入点[J].法制博览.2019
[7].何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数额认定[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
[8].卢志坚,周玲,张莉莉.巨额财产纠纷从开庭到执结仅用8天?[N].检察日报.2019
[9].程维.海南调查网传海南高院副院长巨额家庭财产事件当事人称“不发言”[N].中国经营报.2019
[10].王一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腐败惩罚[D].山东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