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房屋产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房屋,不动产,房屋产权,财政厅,建设厅,兰州市,伊金霍洛旗。
房屋产权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钟颢,朱词松,刘婷[1](2019)在《“无证房”如何才能“领证”?》一文中研究指出“2013年,我在一供大院全额买了一套集资房,可直到现在,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业主都还没拿到房产证。难道房产证这张薄纸就这么难办吗?”家住海垦一供大院的业主吴仕荣因为房屋迟迟无法办证很是苦恼。近日,记者在海垦部分职工家属区走访调查发现,有一些业主买房(本文来源于《海南农垦报》期刊2019-11-05)
本报记者,王红梅[2](2019)在《一“本”万“利”》一文中研究指出核心阅读正在组装的步梯加装电梯,在建中的第八小学、水岸新城民族幼儿园,居民刚刚领上房本时的喜悦心情,以及,新规划建成的砂石停车场……金秋十月,伊金霍洛旗天高云淡,一个个悄然变迁中的宏大场景一如这饱满丰实的秋色,处处孕育着丰收的希冀。伊金霍洛旗以“(本文来源于《鄂尔多斯日报》期刊2019-10-14)
赵遐[3](2019)在《我市以改革破解房屋产权登记难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近年来,由于部分房屋缺少合法规划、用地等手续以及开发单位撤并、破产、注销等多种因素,导致一些群众购买房屋后长期无法办理权属登记,影响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市住建局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经充分调研和反复研究,制定了《包头市推进城市规划区房屋(本文来源于《包头日报》期刊2019-10-13)
朱双燕[4](2019)在《试论房屋产权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因房产消费属于刚需,因而也逐渐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城市房产权属登记管理过程中其重要的依据为房屋产权档案,同时其也是作为房产管理的基础,但因房产分割与转让现象的增多,也随之增加了产权资料查询与登记发证的工作量,进而造成房屋产权管理问题。随着近年来信息技术发展,使得信息化房屋产权方式得到广泛应用,显着地提高了管理质量与效率。鉴于此,本文对房屋产权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该基础上探讨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并提出改进措施。(本文来源于《科技创新导报》期刊2019年25期)
宋辉[5](2019)在《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遗留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实习记者 宋 辉)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便民利企、分(本文来源于《中国自然资源报》期刊2019-08-05)
[6](2019)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文中研究指出SDPR-2019-0150003鲁自然资规[2019]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便民利企、分类处置"的原则,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以下意见。(本文来源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9年20期)
记者,杨志利[7](2019)在《临河计划两年内解决房屋产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 杨志利)新房住成了旧房,却拿不到房产证,这是临河一些小区居民的心病。7月10日,临河地区解决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区保障房中心召开,拉开了临河地区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帷幕。为进一步解决城镇(本文来源于《巴彦淖尔日报(汉)》期刊2019-07-16)
黄小翔[8](2019)在《借名买房关系中房屋产权确认裁判的案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借名买房现象在现实中大量存在,而且也容易引起房屋产权纠纷。目前尚未有针对借名买房产权纠纷的明确规范,因此在审判过程中乱象丛生,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尤为突出,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而且,房屋作为价值巨大的不动产,如果没有确定的规则指引,当事人往往在交易中要承受很大的风险,显然不利于交易活动的发展。为更好地解决借名买房纠纷,维护房屋市场交易安全,本文选择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即在借名买房关系真实存在且有效的情况下,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对此,实践中存在两种相互冲突的裁判结果:其一,判决确认房屋归借名人所有;其二,判决确认房屋归出名人所有。典型案例的对比分析,反映出导致裁判截然相反的主要原因是,法院对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理解和适用不统一。借名买房合意纵然是房屋产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但是在当事人合意与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状态不符时,仍然不能仅依照合意直接对产权进行确认,因为借名买房关系中,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出名人名下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应当被认定为“登记错误”,而且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应坚持“公示生效”的规则,所以借名买房合意之外,仍需公示方能产生物权变动,借名人才能取得真正的物权。另外,借名人往往实际占有房屋,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认为其已经符合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而取得物权,因为“实际占有”不是法定的物权公示方法,所以按照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仍然不能直接确认借名人享有房屋产权,考虑“实际占有”一定程度上的公示效果,可以对借名人的权利予以特别保护。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正确适用,离不开相关法律规范的明确指引,故本文在最后将尝试提出几点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期刊2019-06-01)
廖诺[9](2019)在《我国离婚纠纷中婚前按揭房屋产权分割问题之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房价节节攀升,一般人尤其年轻人一次性付清房款甚为困难,但房子于国人而言往往不只意味着一处栖身之所,更意味一份家的归属感、安定感,买房固然花费不菲,不买房去租房也一样产生大笔支出。在这种情形下,年轻人选择按揭购房方式,向金融机构贷款以提前获得婚后住房,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但随着离婚率居高不下,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不止引起身份关系的转变,也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双方财产关系的变动。婚前按揭房屋由于其价值体量大,成为离婚纠纷中夫妻双方争夺的焦点。这主要是因为房屋属不动产,我国物权法强调不动产物权公示主义原则,而婚姻法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制,两者的立法基础、价值理念各有不同,导致婚前按揭房屋的分割问题引发诸多争议:如果机械适用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公示主义的原则,就会忽略夫妻之间特殊的人身关系,会导致夫妻利益处理的不平衡,而过于强调婚姻法领域夫妻共同财产制又有疏于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之嫌疑。正因为我国现有法律对婚前按揭房屋规定存在模糊性,婚前按揭房屋这一涉及多方法律主体及多种法律关系的标的之分割,更成为夫妻离婚纠纷中的难点及热点。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叁)》(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叁)公布并施行。该司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就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按揭手续以支付全部房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按揭房屋所引发的问题,如房屋性质认定及分割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比较明确的法律指引。但该司法解释的施行,尚不能完全解决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对婚前按揭房屋进行分割时所面临的所有纷繁复杂的问题。究其原因,除了前述所称的婚姻法与物权法相关规定存在法理基础、价值取向的冲突外,还因为婚前按揭购房这一法律行为涉及了诸多法律主体与法律关系,导致按揭房屋分割事实存在认定困难、法律适用上存在困境等问题。可以说,目前婚姻法律尚滞后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在处理我国离婚纠纷中婚前按揭房屋的分割问题上,应当认识到此间既涉及夫妻身份关系、财产关系的处理,又涉及到离婚夫妻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其他法律关系问题,正因婚前按揭房屋分割问题极具特殊性,故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对该法律事实作全面的考量,对相关法律规定作准确把握以使各部门法的相关规定之适用能够很好衔接,以期实现夫妻内部以及外部第叁人等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使之更好地指导人们与之相关的经济生活行为。本文首先在引言部分概述我国离婚纠纷中婚前按揭房屋性质认定与分割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内外之相关立法情况以及笔者对此所作的探讨及分析。主干的四个部分之探析分别如下:第一部分为问题的导引:概述我国按揭房屋制度的兴起与发展,婚前按揭购房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就婚前按揭房屋分割问题相关的中外相关立法进行梳理。第二部分为问题的提出:通过6个案例来引出婚前按揭房屋在性质认定以及分割方面存在的四个问题,包括:婚前按揭房屋的性质是什么,该类型的分割原则又有哪些,父母参与子女按揭购房在婚前婚后出资情形分别属于什么性质以及如何处理,婚后增值部分的性质是什么以及如何具体分割。第叁部分为问题的探讨和分析:以第二部分提出的四个问题为基点,引出各界就该四个问题所引发的各种争议,并就不同观念的理论基础是否正确进行探讨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再分别结合第二部分的案列对每个问题的解答进行归纳总结,给出笔者的浅见。第四部分为问题的思考与建议:对我国婚前按揭房屋性质认定与分割的处理尚未能完善的立法方面作简要归纳总结,并就该问题目前尚可完善部分提出自己的浅见,以期能对构建以及完善我国婚前按揭房屋分割制度贡献绵薄之力。(本文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1)
[10](2019)在《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兰政办发[2019]37号2019年3月4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关于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已经2019年2月12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和2019年2月25日市委第102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本文来源于《兰州政报》期刊2019年04期)
房屋产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核心阅读正在组装的步梯加装电梯,在建中的第八小学、水岸新城民族幼儿园,居民刚刚领上房本时的喜悦心情,以及,新规划建成的砂石停车场……金秋十月,伊金霍洛旗天高云淡,一个个悄然变迁中的宏大场景一如这饱满丰实的秋色,处处孕育着丰收的希冀。伊金霍洛旗以“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房屋产权论文参考文献
[1].钟颢,朱词松,刘婷.“无证房”如何才能“领证”?[N].海南农垦报.2019
[2].本报记者,王红梅.一“本”万“利”[N].鄂尔多斯日报.2019
[3].赵遐.我市以改革破解房屋产权登记难题[N].包头日报.2019
[4].朱双燕.试论房屋产权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J].科技创新导报.2019
[5].宋辉.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遗留问题[N].中国自然资源报.2019
[6]..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J].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
[7].记者,杨志利.临河计划两年内解决房屋产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N].巴彦淖尔日报(汉).2019
[8].黄小翔.借名买房关系中房屋产权确认裁判的案例研究[D].广西大学.2019
[9].廖诺.我国离婚纠纷中婚前按揭房屋产权分割问题之探析[D].广西师范大学.2019
[10]..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J].兰州政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