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益鑫:《周易》所见太姒的事迹——兼论《大雅·思齐》的史实与宗旨论文

何益鑫:《周易》所见太姒的事迹——兼论《大雅·思齐》的史实与宗旨论文

摘要:《周易》卦爻辞中有关于文王贤妃太姒的叙事。《贲》卦描绘了文王迎娶太姒的情景,《渐》卦叙述了太姒逐步主持家政的过程,《家人》则表现了太姒的持家之道及其效果。《周易》的历史叙事,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太姒的作为及其功绩的了解。以此为基础,《大雅·思齐》可以得到与传统完全不同的新的解读。可以看到,太姒在文王被囚羑里的特殊时期,承担起了主持家政和教养子弟的任务,抚养并造就了一批有德行和才干的子弟(包括武王和周公),使文王后继有人,为翦商的事业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关键词:《贲》;《渐》;《家人》;《大雅·思齐》;太姒

在周人的历史中,有几位特别重要的女人。比如,周人的始祖姜嫄,太王之妃太姜,王季之妃太任,文王之妃太姒及武王之妃邑姜。历史上,学者多认为太姒是文王的原配。明人邹忠允始揭太姒非文王元妃之说。此后,清人魏源、梁玉绳、王先谦、牟庭等都认同太姒为文王继妃。王先谦说:“经义、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质后世矣。”[1]顾颉刚在分析《周易》卦爻辞中的历史故事的时候,指出《泰》《归妹》两卦所说“帝乙归妹”,就是商王帝乙嫁女(按:当为妹)给文王的故事。[2]此说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不过,也由于缺乏系统的论证,未能成为铁案。我们之前的研究,还原了“帝乙归妹”的历史叙事,证明了这一事件的真实性。同时确认了这场政治联姻的尝试,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何益鑫,《〈周易〉所见“帝乙归妹”的历史叙事》,待刊稿)。

不过,即便太姒不是文王的元妃,其重要性也是不容置疑的。从长期的历史影响来说,太姒来归相比于帝乙归妹,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以往,我们对太姒的了解,主要依据《大雅·大明》《思齐》,以及《烈女传》等。然而,《诗》以颂扬为主,对太姒的所为没有具体的表现。《烈女传》据《诗》及其他传说编纂而成,错谬颇多。所幸,《周易》既有“帝乙归妹”的叙述,①同样也有关于太姒的记载。由于《周易》是商周之际或西周初期的文献,其叙事更具有其他史籍无法比拟的权威性。

一、《贲》:迎娶太姒

在《周易》中,有许多卦与婚姻有关。其中大部分是围绕“帝乙归妹”一事的叙事。而另一些,则是表现文王与太姒之事。

贲:亨小,利有攸往。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六二:贲其须。

上九:白贲,无咎。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会整理的人,他就知道“今天跟客户进行这个阶段的商谈”“客户需要的是这个”等。因为很清楚,所以根本不会把有用的没用的全装进包里。头脑清楚,做工作当然有节奏有秩序,工作也能够顺利开展。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孚,信也。注家一般认为,此爻是说,治家首先要求自己既有诚信又有威严。如王弼曰:“家道可终,唯信与威。”[4](P188)伊川曰:“治家之道,非至诚不能也,故必中有孚信,则能长久,而众人自化为善。”又曰:“治家者,在妻孥情爱之间,慈过则无严,恩胜则掩义。故家之患,常在礼法不足而渎慢生也。”[6](P888)这些当然是正理,但却不是此爻的本义。此爻顺九五而来,说的是文王回到周国之后,不失孚信与威严。这当然是太姒治家有方的功劳。《大有》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叙事的文辞与内容,都与此爻相通。

其实,六四“匪寇,婚媾”,明与迎婚之事有关。把六爻作为一个完整的叙事来看,那么,《贲》所描绘的,便是一个有关迎亲的故事。结合其中的意象和婚姻的结果,我们可以推定,这里说的正是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关于文王的婚姻,《大雅·大明》有一个记载:“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顾其光。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俔天之妹”即指“帝乙归妹”之事,而“缵女维莘”是说续娶太姒之事。根据这一记载,文王迎娶太姒,在“帝乙归妹”失败之后。根据我们在《〈周易〉所见“帝乙归妹”的历史叙事》一文的探讨,文王于帝乙二年伐商失败之后,政治环境极端孤立,国力亦极度困顿。为了重建商周关系、获得生存空间,文王主动向商王求婚,于是有了“帝乙归妹”之事。但其事以失败而告终。商周之间已经恢复了交往,但总体上并不乐观。这是文王续娶莘女之时,周国的基本处境。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古人说的“趾”,是指脚,而不是脚趾。《尔雅》:“趾,足也。”此爻是说,修饰鞋子,舍弃车子,徒步行走。之所以“舍车而徒”,或许与周人当时的财力相关。当时周国处境艰难,“好金夫”的商女之所以留不住,可能就与周国财力无法满足她的物质需求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说,“舍车而徒”,轻装简从,实是不得已。不过,另一种可能是,太姒毕竟只是诸侯之女,故文王迎亲所用的规格自然就低一些。而之所以修饰鞋具,则是为了显示文王郑重之意,故曰“贲其趾”。

六二:“贲其须。”修饰胡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文王当时的年龄状况。此时确切的年龄难以考证。但我们可以有一个大概的估计。据《史记》的记载,太王传于季历,与季历之子姬昌生而有圣瑞有关。[注]《史记·周本纪》:“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则太王在世时,文王已经出生。考虑到传位的慎重起见,文王当时或已有一定年岁,不致尚在襁褓。据《今本竹书纪年》,[注]《今本竹书纪年》所载的祀岁多不可信,只是文献匮乏,不得已而用之。古公之后二十五年,文丁杀季历。则文王初继位之时,至少已有三十出头。《尚书·无逸》:“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孔安国曰:“文王九十七而终。中身即位,时年四十七。言‘中身’,举全数也。”[7](P634)文王四十七岁即位不太可信,但以三十左右的年纪,却也可算得上“中身”了。后二年文丁死。以帝乙二年周人伐商,则其时文王已在三十五岁左右。此后一二年,文王向商王求亲,过程又有波折。等到商周联姻失败而继娶莘女,此时文王的年龄应在三十五到四十岁之间。以当时人均寿命来计,年届四十实在已不年轻,故文王修饰其胡须以示庄重。《大过》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所述亦文王迎娶太姒之事。以其年龄相对较大,故称“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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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历史上一般以“濡”为“润泽”。如卢氏曰:“有坎之水以自润,故曰‘濡如’也。”[8](P81)王弼曰:“既得其饰,又得其润,故曰‘贲如、濡如’也。”[4](P125)伊川曰:“贲饰之盛,光彩润泽,故云‘濡如’。光彩之盛,则有润泽。”[6](P810)这些分析,基于内卦坎象。《既济》《未济》有“濡其尾”“濡其首”,意即狐狸过河,沾湿了它的尾巴和头。同样,这里的“濡”也是沾湿或打湿的意思。而之所以“濡如”,是因为下了雨。《夬》九三“遇雨,若濡”,说的就是遇到下雨而被淋湿的事情。因此,九三“濡如”是说,文王迎亲的时候,路上下雨,被雨淋湿了。在古人看来,婚姻而遇雨,应该是吉兆。如《睽》上九:“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王弼曰:“贵于遇雨,和阴阳也。”[4](P192)伊川曰:“阴阳交而和畅则为雨。”[6](P894)从阴阳交合的角度解释,不一定是当时人的想法。但这并不妨碍古人以降水为吉兆,毕竟天降甘霖确有天地交泰的意味,也是天地生物的重要一环。故《睽》卦曰“则”,表明理当如是的意思。而《贲》九三却说“永贞吉”。我们认为,这里的“永贞”,与《小过》九四“勿用永贞”的“永贞”相似,都是贞问婚事。因为婚事期于长久,故曰“永贞”。本来,迎亲遇雨,已是吉兆,还要用“永贞”,大概是因为之前向商王求婚,也有这一征兆,但结果并不如意。所以,当文王再次遇到同样情形的时候,特意进行了一次占卜。结果很好。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孔颖达曰:“皤是素白之色。”[4](P125-126)朱子曰:“皤,白也。”[5](P105)“翰如”,有两种理解。王弼曰:“鲜洁其马,翰如以待。”[4](P125)是以之为素白之色。伊川曰:“其从正应之志如飞,故云‘翰如’。”[6](P811)朱子曰:“而其往求之心,如飞翰之疾也。”[4](P106)是说行动如“翰鸟”一般迅疾。两说皆可通。考虑到《中孚》上九“翰音登于天”的“翰”是鸟,故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迎亲的队伍在路上遇雨,毕竟不能一直淋着,所以加快了行进的步伐。因为被雨淋湿,显得有些狼狈,看上去如匪寇一般,故曰“匪寇”。原来是来迎亲的,故曰“婚媾”。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这一爻是说迎亲队伍回到周国。所谓“丘园”,孔颖达曰:“丘谓丘墟,园谓园圃。唯草木所生,是质素之处,非华美之所。”[4](P126)由于“丘园”有素朴之意,汉儒便解作“丘园之士”或“隐士”,认为此爻乃待士之文。[4](P127)其实,这里的“丘园”,实指当时的岐周。《否》九四“畴离祉”,表现了帝乙归妹的情形。畴,即所谓田畴,与“丘园”意义相近,都是指周人之所在。朱子曰:“‘束帛’,薄物;‘戋戋’,浅小之意。”[5](P106)文王娶妻,周人文饰丘园而已;所供财用,戋戋束帛而已。此前,帝乙归妹不成,便与周人财货不足相关。此次续娶,文王生怕留不住中原贵族的长女,故曰“吝”。不过,此女看上去并不介意(或稍有失望)。婚姻终于完成了,故曰“终吉”。

上九:“白贲,无咎。”婚姻之事,本应服器华美。文王以白素之服、简陋之用,迎娶了莘国的长女。这在周人看来,实乃大幸。故上九重言,虽白贲,而得无咎。当然,文王之白贲,乃是不得已。即便如此,文王“贲其趾”“贲其须”“贲与丘园”,各个方面尽力准备,以合乎礼度的方式进行,以显示其诚挚之心与庄重之意。故从“白贲”,足见文王之德。而“白贲,无咎”,则可以看出此女并非贪财恋物之人,足见太姒的德行。

卦辞:“亨小,利有攸往。”这一句,前人断为:“亨,小利有攸往。”其实,“亨小”,又见于《遯》《既济》《未济》的卦辞,是一种固定的搭配。我们认为,“亨小”连用,是表示“小事”亨通的意思。所谓小事,又指婚事。如《睽》:“小事吉。”即指帝乙归妹之事。而这里的“亨小”,则是指文王娶太姒,其事亨通。“利有攸往”,是利于迎娶之意。

可见,《贲》卦是关于文王迎娶莘国长女的完整叙事。从这一朴素而庄重的婚姻中,我们可以看到文王与太姒的德行。

二、《渐》:太姒之羽仪

《贲》卦描述了文王迎娶太姒的具体过程,而《渐》卦叙述了太姒来归之后的作为和功绩。

设计意图:简洁的问题拉近了教师与学生的距离,让学生有亲切感并迅速进入问题探究.逻辑的学习应该避免简单机械的记忆和抽象的理解,而应通过学生具体、生动的举例来体会逻辑用语.

渐:女归吉,利贞。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游客感知价值是从游客的视角来对产品和服务进行研究,进而有助于更好的理解游客的购买行为。这也就是说,成都市的会展旅游业营销策略要以游客为导向,行业的设计、提供的价值都要从游客的角度出发,把游客对价值的感知放在首位。由于游客感知价值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所以成都市的会展旅游营销策略要从资源导向转变为游客导向,多探讨游客对城市形象的看法、衡量城市会展旅游行业相关的各个要素的作用机制,使之符合游客的感知价值。基于游客感知价值,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成都市会展旅游业的营销策略。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基于目前在国内公共场合很难见到残障人士,主要通过在公园内部发放问卷和以能够使用手机或电脑的残障人士为主要调查对象.根据我国残疾证发放标准[14],将残疾种类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和其他残疾共6个选项,而未将智力残疾列入其中.调查时间为2018年1月16号至30号,为期两个星期.通过深圳市社区义工人员和残疾人朋友的积极填答和扩散问卷,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一共回收问卷134份,剔除掉答题时间过短或明显矛盾的答卷,最后剩余有效问卷122份.运用SPSS 20.0软件对其进行统计分析.选择问卷中被提及次数最多的深圳莲花山公园为案例,进行实地考察.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这一时期是蒋介石对国民党意识形态建构的重要阶段,其基本的指向是将三民主义儒学化,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对三民主义本体的解释,结合自身的观念做了新的发挥。黄道炫的研究表明,蒋介石着力建构的力行哲学是以自己崇奉的王阳明哲学为核心,但又不放弃孙中山学说的外壳,其在调和孙中山的“知难行易”说与王阳明的“致良知”方面做了很多努力,目的就是在不放弃孙中山这一理论旗帜的基础上自我树立。⑱从结果来看,蒋介石所宣扬的力行主义,实际上偏离了意识形态建构的正常逻辑,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意识形态的功能,具体表现就是不主张在党义问题上有任何理论争辩,而只强调实行主义,其中的悖论在于本体论不深究,那所谓力行的依据又从何而来?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桷,虞翻曰:“椽也,方者谓之桷。”[8](P173)伊川曰:“横平之柯。”[6](P976)孔颖达曰:“之木而遇堪为桷之枝,取其易直可安也。”[4](P256)“鸿渐于木”,大雁栖息在方平的树枝上,虽然地位变高,但是很安稳。从史实来说,这当是指文王离开之后,太姒实际上掌握了周国的政务。并且,在她主持政务之后,商人也没有进一步为难周人,周国还比较平顺。

从形式上看,《渐》的爻辞非常规整。虞翻曰:“鸿,大雁也。”[8](P172)六句爻辞分别以“鸿渐于干/磐/陆/木/陵/陆”开头,很像《诗》的比兴。不过,这些文辞与所述之事有直接的关联,更适合作为比喻来看。

《彖传》:“渐之进也。”《序卦》:“渐者,进也。”历代注疏都是据此而说。从爻辞来看,鸿之进由低到高,很有次序。故后人也强调其中的“次序”之义。伊川曰:“进以序为渐。今人以缓进为渐进,以序不越次,所以缓也。”[6](P972)朱子曰:“鸿之行有序,而进有渐。”[5](P189)总之,“渐”显示了六爻之间步步升进的过程。其实,正如卦辞所言“女归吉”,此卦说的正是女归之后而致吉的过程。具体而言,是太姒来归之后的所作所为。其中的“鸿”,都是太姒的象征。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干,水涯也。李零读“岸”。[9](P261)“鸿渐于干”,大雁栖息于水边。“小子”,文王自指。我们知道,文王迎娶太姒的时候,年龄已经不小。那么,何以自称“小子”呢?其实,婚姻是两个家族的事情。相对于先公,故自称“小子”。此外,《蒙》九二:“纳妇吉,子克家。”这一句妇与子并称,学者多以为是替儿子纳妇。而事实上,此句说的是文王迎娶帝女。之所以自称子,与此处是一个道理。“厉”,危险。联姻的失败,曾使商周关系再度紧张。《小过》上六:“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相当于这里的“厉”。“有言”,有怨咎之言,还是指商王因此事而对文王的指责。不过,文王回到周国之后,商王毕竟没有进一步的军事或政治行动,故曰“无咎”。

任何一种历史事件的精神凝练都是基于对历史本来的精准概括与还原,从该事件的历史定位、历史缘起、历史遗存去衡量,放到历史事件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中去分析。1948年11月6日至1949年1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在以徐州为中心的淮海地区和国民党军队进行了战争史上有名的淮海战役,人民解放军奋战65天,以60万人民解放军的兵力战胜80万装备精良、号称“王牌”的国民党军,成为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创造了中国战争史上的奇迹”[2]381。淮海战役与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共同称为伟大的“三大”战略决胜战役。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朱子曰:“磐,大石也。渐远于水,进于磐而益安矣。衎衎,和乐貌。”[5](P190)这一爻描绘了太姒安然居处,和乐于饮食的情形。对应过来,相当于周国一段稳定发展的黄金时期。期间,文王曾参与商王伐鬼方的军事行动,并获得了商王的信任和嘉奖。此后,又发生了商王帝乙与帝辛的更替。一直到文王被囚羑里,这段时期的商周关系都比较和谐。《周本纪》记载:“西伯曰文王,遵后稷、公刘之业,则古公、公季之法,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归之。伯夷、叔齐在孤竹,闻西伯善养老,盍往归之。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这些记载,大致反映了这一时期的状况。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陆,虞翻曰:“高平称陆。”[8](P172)王弼曰:“高之顶也。”[4](P255)伊川曰:“平高曰陆,平原也。”[6](P975)“鸿渐于陆”,大雁进至陆地之上。这是比喻太姒的处境和地位更为安稳。此时却发生了变故。“夫”即文王,“妇”即太姒。所谓“夫征不复”,是指文王前往商朝,而被纣王囚于羑里。[注]《史记·周本纪》:“崇侯虎谮西伯于殷纣曰:‘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帝纣乃囚西伯于羑里。”从此处看,文王被囚的原因,是诸侯的归顺引起了商纣的不满。又《史记·殷本纪》:“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从这里看,则文王被囚,是因为在言语上表达了不满而冒犯了商纣。我们认为,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既有必然的因素,也有偶然的导火索。“妇孕不育”,《小象》曰:“失其道也。”后世受此影响,把此句解为“非夫而孕”,[4](P255)“不正而合”。[6](P975)这样一来,“育”就是“生”,[注]虞翻曰:“育,生也。”[8](P172)“不育”相当于说“流产”。[10](P329)其实,撇开《小象》的说法,“育”未尝不可解为“养”。《说文》:“育,养子使作善也。”育是教养(教与养兼之)的意思。顺此,“妇孕不育”不是说妇“只管生、不管养”。这一句应顺着上一句理解,[注]李光地曰:“三刚质失柔道,如妇有产孕而不能养育,不恤其子也。”[11](P177)按:李氏已经以“养育”解“育”,只是还从“妇”说,而不是从“夫”说。说的是,丈夫不能回来,已经无法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了。具体来说,文王被囚羑里,无法亲自养育孩子。由于文王被囚,周国处境危殆,故曰“凶”。周人应当做好必要的戒备,故曰“利御寇”。《大过》九三:“栋桡,凶。”把文王囚羑里比作房子栋梁弯折,从而感受到切身的凶险。与此处“凶,利御寇”相通。

随着我国刨花板行业不断淘汰部分落后产能,新增先进生产线,质量不断提高,产量也有增加,刨花板出口出现增长。今年前3季度累计,我国刨花板出口量完成17.4万t,比上年同期增长18.29%。出口金额同比增加9.74%,主要出口到蒙古、印度和我国台湾省等。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陵,伊川曰:“高阜也,鸿之所止,最高处也。”[6](P976)其实,“陵”这个物象,除了具有高的特征,还有稳固的意思。陵之为物,下阔而上狭,有安重稳固之象。“鸿渐于陵”,比喻太姒的地位一方面越来越高,一方面也越来越稳。换句话说,太姒主政之后,在周人中获得了非常高的威望。“妇三岁不孕”,历史上不得其解。[注]从爻位关系说,则以二、五为三、四所隔而不能相遇。从故事说,如高亨认为:“妇三岁不孕,有被夫家逐出之可能。”[10](P330)其实,它是说自从文王被囚羑里之后,太姒不再有身孕之事。这里的“三”当然是一个虚数。因为,按照史籍记载,文王被囚羑里七年。此外,这句话也暗示,文王在周的时候,太姒的职责主要是身孕。至于周国的政务,或者子女的教养,这些都是文王之事。文王不在,太姒才不得不肩负起国家的管理和子女的教养。至于“终莫之胜”,确实不太好理解。不过,《大有》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是说文王受到了商王的宴飨,而小人不能够阻止。两者相较,“小人弗克”与“终莫之胜”,意义很是相近。在这里,“终莫之胜”应该是指文王脱羑里之事。据《周本纪》的记载,文王囚羑里,本来就是崇侯虎的谮言所致。周人通过向商纣献美女、奇物,把文王成功营救出来了,崇侯虎等人终究不能阻止,故曰“终莫之胜,吉”。

由此能够发现,林语堂在进行翻译的过程中,将他自身也放置在读者的视角中,即“我们”中的一员。这样的翻译形式拉近了译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使得西方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感到更加亲切,更容易接受作品中的内容。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鸿渐于陆”一句,与九三相同。王弼认为,九三、上九之陆为最高,是把两者同读。伊川认为,六爻所处逐次升高,九五高于九三,故对上九的“陆”作了新解。[注]朱子曰:“胡氏、程氏皆云‘陆’当作‘逵’,谓云路也。今以韵读之,良是。”[5](P191)其实,既然《渐》九三、上九都说“鸿渐于陆”,我们也不用强作分别。从历史叙事的角度说,九五爻文王已经从羑里归来,那么,此处当是指文王归来之后的情形。文王归来之后,太姒自然把政权还给文王,而自己则重新回到太妃的位上。因此,九五“鸿渐于陆”回到了九三,其实是比喻太姒重新回到了文王被囚羑里之前的身份、地位。《临》六四:“至临,无咎。”至临,是说文王回到周国,亲自监临,支持国政。就相应于此爻的记载。至于“其羽可用为仪”。羽,鸿雁的羽毛。孔颖达曰:“其仪可用为仪表,可贵、可法也。”[4](P257)尚秉和曰:“羽毛鲜洁,故可用以为仪,贲一切也。”[3](P156-157)这个比喻,实际上是赞美太姒的美德和风范。

我们可以看到,《渐》卦是一个有关太姒的历史叙事,内容跨越太姒归周之后直至文王从囚羑归来亲政。尤其突出了文王被囚之后,太姒在主持国政、教养子女方面的重要功绩。卦辞“女归吉,利贞”,此之谓也。

三、《家人》:太姒之有家

如果说《渐》卦从总体上叙述了太姒的功绩,那么,《家人》卦则表现了太姒治理家庭的具体措施和理念。

初九:“闲有家,悔亡。”伊川曰:“闲,谓防闲法度也。”[6](P885)高亨曰:“如筑垣楗户以防盗贼,曲突徙薪以放火灾,男女有别以防淫乱等是。”[10](P249)“有”,一说“语助词”,一说“于”。[10](P251)爻辞是说,太姒一开始接手这个家,就立定规矩,防止家人行乖僻之事。防闲于始,这一点对治家而言特别重要。

初九:闲有家,悔亡。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

九四:富家,大吉。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

从卦辞上看,《家人》是说女事的。《彖传》:“《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家人之事,乃为内职。马融曰:“家人以女为奥主。”[8](P121)故历代注疏都从治家之道的角度理解卦爻辞。不过,我们认为,《家人》其实不是泛泛地谈论治家之道,而是详细记述了太姒在文王被囚期间的治家风采,及其治家的结果。

古人认为,在一家之中,夫妇本来有各自的职责。李光地曰:“夫主教一家者,妇主养一家者也,老子所谓教父、食母也。”[11](P127)从《渐》卦来看,文王是希望能由自己来教育孩子。只是没想到被囚羑里,无法实现对孩子的教养,遂表现出了对孩子教养问题的忧心。而这一责任,完全落到了太姒的身上。这就是《家人》卦的叙事背景。

家人:利女贞。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无攸遂”,王弼曰:“尽妇人之正,义无所必遂。”[4](P186)王宗传曰:“示不敢有所专也。”[11](P126)“在中馈”,孔颖达曰:“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4](P186)王宗传曰:“妇人之职,不过奉祭祀、馈饮食而已,此外无他事也。《诗》曰:‘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采蘩以供祭祀,为不失职;采苹以供祭祀,为能循法度。”[11](P126)此爻是说,太姒接手家政以来,尽心力于祭祀和给养之事。在其他方面,没有把持之意、专断之心。内外分明,而又通力合作,周人始能团结一致,发挥各自的才能,故曰“贞吉”。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嗃嗃”,孔颖达曰:“严酷之意也。”[4](P187)伊川曰:“‘嗃嗃’,未详字义。然以文意及音义观之,与‘嗷嗷’相类,又若急束之意。”[6](P886)陈奂《毛诗传疏》:“嗷,众口愁也。”[12](P284)与之相对,“嘻嘻”,是指嬉笑之貌。“悔厉”,唯恐有厉。这里或有戒备寇兵的意思。如《渐》九三所谓“利御寇”。爻辞是说,太姒治家严谨、家道齐肃,时有愁怨之声,唯恐有厉,却很吉祥;如果整日嘻嘻闹闹,没有法度,放肆亵渎,终究会有过失。这是太姒治家的风格。

九四:“富家,大吉。”太姒持家有道,而生息有方,故使周国逐渐富有。周人伐商失败之后,周国货财匮乏,温饱都成问题。文王迎娶太姒之时,还不能盛其服器。此后,周国经历了稳定的发展。而太姒主政期间,周国更为殷实,故曰“富家,大吉”。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假,至也。王弼曰:“王至斯道。”[4](P187)则“至”是到达的意思。伊川曰:“极乎有家之道也。”[6](P887)则“至”是“极致”的意思。此外,陆绩曰:“假,大也……以天下为家,故曰‘王大有家’。”[8](P123)又,何楷曰:“身范既端,故能感格其家,使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各得其所,以相敦睦。”[11](P127)这些都可以自圆其说,但却不是爻辞本义。其实,此处“王假有家”,《萃》《涣》“王假有庙”,《丰》“王假之”,这些“假”都是“来到”的意思。“王假有家”,是说文王回到了周国。具体来说,文王从羑里回到了周国。相当于《临》六四的“至临”。文王囚于羑里之时,放心不下周国之事。到了家,看到太姒治家有方,这才放心下来,故曰“勿恤,吉”。

从形式上看,此卦名《贲》,而六爻中都出现“贲”。这般整齐,即便在《周易》中也不多见。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贲”是文饰的意思。《彖传》:“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以“天文”与“人文”言之,是以“贲”为文。《序卦》:“贲者,饰也。”是以贲为饰。故郑玄曰:“文饰貌。”[3](P78)[注]又《释文》:“傅氏作斑,文章貌。”后儒皆用此说。传统的注疏,都从爻位和爻象的角度理解爻辞的各种意象。比如,初九的“趾”,表示《贲》之初。所以“舍车而徒”,是“居于无位,弃于不义,安夫徒步以从其志者也”,[4](P125)或“舍非道之车,而安于徒步之象”。[5](P105)六二的“须”,《小象》:“‘贲其须’,与上兴者也。”后儒顺此,曰“须之为物,上附者也”,[4](P125)或曰“饰于物者,不能大变其质也,因其质而加饰耳,故取须义”。[6](P810)六五的“丘园、素帛”,汉儒多从“待士之道”解之,王弼则以“为国之道”解之。[4](P127)

我们可以看到,《家人》所述,乃是文王被囚羑里期间,太姒的治家之方与治家之效。故卦辞“利女贞”,[注]“利女贞”,又见于《观》六二“闚观,利女贞”。据我们的分析,指文王在羑里进行的一次占卜,占问的对象就是太姒。实是感叹太姒的能力与德行。

四、《思齐》:则百斯男

自古以来,学者对太姒的了解,主要依据《诗经》的有关记载。《大雅·大明》:“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保右命尔,燮伐大商。”这一章诗就描写了商周联姻失败之后,文王继娶莘国长女太姒的事情。在诗人看来,太姒最重要的功劳是生下了武王,后者直接领导了商周的革命。考虑到《大明》的叙事跨度,不可能详述太姒之事。相比而言,《大雅·思齐》的描述,就更为具体了。

思齐大任,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妇。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

惠于宗公,神罔时怨,神罔时恫。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雝雝在宫,肃肃在庙。不显亦临,无射亦保。

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不闻亦式,不谏亦入。

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古之人无斁,誉髦斯士。

《诗小序》:“《思齐》,文王所以圣也。”故历来解家都认为,这首诗的内容是歌颂文王之德的。不过,这一说法很可能是有问题的。

首章先言太任(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周姜(太王之妃、王季之母),而及于太姒。旧解认为,这是追溯文王之圣由于其母之大贤,[注]孔颖达曰:“作《思齐》诗者,言文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文王自天性当圣,圣亦由母大贤,故歌咏其母,言文王之圣,有所以而然也。”[13](P1448)是“推本言之”。[14](P213)如此一来,首章的核心人物,自然是文王之母太任,这是说不通的。从诗句的结构安排上看,首章的重心无疑在“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是对太姒的赞颂。之所以提及太任、周姜,乃是足其“嗣徽音”之义。所谓“嗣徽音”,是说大姒“能继其美德之音”。[14](P213)至于“则百斯男”,一般认为是说太姒子孙众多,[注]毛传:“大姒十子,众妾则宜百子也。”[13](P1449)马瑞辰按:“‘百男’特颂祷之词,犹《假乐》诗‘子孙千亿’耳。”[15](P833)这一说法不够确切。“则”有品节、法式的意思。[注]《周礼·夏官·职方氏》:“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郑玄注:“是每事言则者,设法也。”《禹贡》:“咸则三壤。”蔡沈注:“则,品节之也。”[16](P231)故“则百斯男”,包含了太姒以一定的规矩法度教育子孙的意思。太姒的功绩,不在于她给养了这么多文王的子弟,更重要的是,她以其德行和法式教育出了像武王、周公一般的大有为的人物。最后一章“成人有德,小子有造”,显然与首章形成了严格的呼应。这样的安排,无疑是为了突出对太姒的赞美。既然首尾都在表现太姒之功,那么,《思齐》中间几章也应该是对太姒的表现,而不是文王。我们可以尝试从这个角度,对《思齐》一诗重新做出解读。

第二章“惠于宗公,神罔时怨,神罔时恫”。毛传曰:“宗公,宗神也。”郑笺曰:“惠,顺也。宗公,大臣也。文王为政,咨于大臣,顺而行之,故能当于神明。神明无是怨恚,其所行者,无是痛伤。其所为者,其将无有凶祸。”[13](P1450)显然,毛郑两家的解释是不同的。毛以为,整句都是事神之事。郑以为,是因为顺于大臣,所以能协于神明。我们认为,这里的“宗公”当以大臣为宜,“惠于宗公”是指顺于大臣;“神罔时怨,神罔时恫”,则是指祭祀而言,而不一定顺着前一句说。首先,这里的主人公是太姒,而不是文王。联系《家人》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这两句表达非常相似。所谓“无攸遂”,即自己行事不专断,反过来,也就是遇事都会咨于王公大臣。至于“在中馈”,一般认为,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掌饮食,一是奉祭祀。前引王宗传曰:“妇人之职,不过奉祭祀、馈饮食而已,此外无他事也。《诗》曰:‘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采蘩以供祭祀,为不失职;采苹以供祭祀,为能循法度。”[11](P126)王氏的说法非常清楚。按照这一解释,“惠于宗公”或还有馈饷王公的意思,“神罔时怨,神罔时恫”则是指祭祀鬼神而鬼神受之。

第二章“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这一句曾为《孟子》所引用,学者耳熟能详。毛传曰:“刑,法也。寡妻,适妻也。御,迎也。”郑笺曰:“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以此又能为政,治于家邦也。”[13](P1450)所谓“寡妻”,当然是指太姒。不过,“刑于寡妻”却未必是指文王要作太姒的示范。此前我们已经了解,太姒本来就有很好的德行。此处若解为文王为法于太姒,虽有尊高文王之意,但于太姒之德不免有损,与“大姒嗣徽音”的主旨不合。我们认为,“刑于寡妻”,是以寡妻为刑,或者说太姒身为仪表的意思。联系《渐》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说的是太姒之德可以为仪表。爻辞的“仪”,与诗文的“刑”,是一个意思。“兄弟”,当然是相对于文王和太姒来说的。当时,除了周国之内有文王的兄弟,在诸侯之中,那些姬姓诸侯如虞、芮等,也可谓是同宗同源的兄弟之邦。故“至于兄弟”,有团结整个姬姓宗族的意思。“以御于家邦”,传统解为治理家邦。大概是受了《大学》“家齐而后国治”或《孟子》的“推恩”的影响。我们认为,这里的“御”可能不是治理,而是防御的意思。联系《渐》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这是说文王离开之后,周国有了危险,需要防御盗寇。故“御于家邦”,很可能就是“御寇”的意思。

第三章:“雝雝在宫,肃肃在庙。不显亦临,无射亦保。”对于这一章,毛传以为是说文王,郑玄以为是说文王之臣。同样,我们认为这是说太姒的。毛传曰:“雝雝,和也。肃肃,敬也。”所谓“雝雝”,孔颖达曰:“毛以为,文王之德行雝雝然,甚能和顺在于室家之宫。”[13](P1453)这一表述似与《周易》的说法不符。《家人》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嗃嗃”与“嘻嘻”相对,恰有愁苦的意思。其实,愁苦是表面的,其结果却是家道有成。正因为太姒治家严格,所以达到了室家和乐的境地,故曰《家人》九三“吉”。“肃肃在庙”,则不会有歧义,指在宗庙的恭敬。“不显亦临,无射亦保”,毛传曰:“以显临之,保安无厌也。”[13](P1452)将“不显”作反问理解(岂为不显乎?)而朱子曰:“虽居幽隐,亦常若有临之者。”[14](P214)是发挥了儒家的“慎独”之义。相较而言,我们认为毛传的说法更为可取。“不显亦临”是说太姒执政很有威信。相当于《渐》九五“鸿渐于陵”之象。“无射亦保”是说太姒守政保民不知厌倦。

第四章:“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不闻亦式,不谏亦入。”毛传曰:“肆,故今也。戎,大也。”郑笺:“厉、假,皆病也。瑕,已也。”[13](P1453)郑读“烈”为“厉”。殄与瑕对,都是绝的意思。假,至也。如《家人》九五“王假有家”的“假”。毛、郑进而把“不殄”和“不瑕”,解释成“不绝而自绝”,这都是因为文王之德的限制。其实,这两句的字面意思,就是大难未去,危险不绝。具体而言,“戎疾不殄”指的是文王被囚于羑里,对周人来说诚是大难,故《周易》有《大过》之卦。“烈假不瑕”指的是来自其他方面的危难,如上面所说的“寇”。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最后两章都以“肆”开头,似是有别于之前三章。我们认为,这是一种有意义的区别。很有可能,最后两章是文王回到周国之后的所见。相当于《家人》九五“王假有家”之后,相应的,前两章(第一章为总说)则是叙述此前太姒的所为。

“不闻亦式,不谏亦入”一句,历史上不得其解。郑笺曰:“文王之祀于宗庙,有仁义之行而不闻达者亦用之助祭,有孝悌之行而不能谏诤者亦得入。言其使人器之,不求备也。”[13](P1452)用人不求全责备,当然是在上者的美德,但用于解释这句诗,却难以贴切。故王引之曰:“不,语词。‘不闻’,闻也。‘不谏’,谏也……言闻善言则用之,进谏则纳之。”[17](P219)马瑞辰从之。[15](P837)以“不闻”同“闻”、“不谏”同“谏”,总让人难安。相对而言,朱子的解释可能稍微贴合一些。朱子曰:“虽事之无所前闻者,而亦无不合于法度。虽无谏诤之者,而亦未尝不入于善。”[14](P214)我们认为,“不闻亦式,不谏亦入”当是文王归周之所见。意即,没有教诲之者,而自有法度;没有更正之者,而自入于善。联系下一章,这里说的是文王的子弟。文王不得亲教子弟,而归周之后所见如此,甚为欣慰,故《家人》九五曰“勿恤,吉”。

末章:“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古之人无斁,誉髦斯士。”成人,成年子弟。小子,童子。有造,即有为。“古之人”,朱子曰:“指文王也。”[14](P214)斁,《释文》:“毛音亦,猒也。”这句话意思比较明确,是说文王归周之后,看到子弟中年长的已经成人而且有德,年幼的也足以有为。这些俊美之士,正可以为文王所用。这一章很好地呼应了首章的“则百斯男”,以此赞美了太姒的功劳。

总之,《思齐》的主旨是在赞美太姒的功劳,尤其是她为文王培育了众多德行俊美的子弟。其中的内容,皆可与《周易》的叙事相互印证。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主题活动的形式,来传递教育信息,提高学生综合能力,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因此,研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主题确定”教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小 结

以往,我们对文王元妃太姒没有确切的了解。而《周易》的《贲》《渐》《家人》三卦,从文王迎娶太姒、太姒主持周政,到太姒治家有道与治家之效,详细叙述了太姒的作为与功绩。根据这些了解,我们重新解读《大雅·思齐》,发现这一诗篇正是对太姒的专门的歌颂。由此,我们对太姒其人其功,有了更为真切的理解。

太姒主持周政,是在文王被囚羑里的时期。据《左传》襄公二十七年:“纣囚文王七年。”《贾谊新书》及《今本竹书纪年》,也说文王囚羑里前后七年。受当时政治因素的影响,文王中年娶妻。娶妻之后,子嗣众多。但到文王见囚的时候,子弟年纪尚小。文王一方面放心不下周国的安危,一方面也放心不下子弟的教养问题。这种心情在《周易》有所表露。此时,太姒承担起了这一责任。她持家有道、教子有方,为文王后来的翦商事业,提供了国力和人才的基础。因而,无论对文王来说,还是对周人来说,太姒可谓功不可没。所谓“亨,小利有攸往”(《贲》),所谓“女归吉,利贞”(《渐》),所谓“利女贞”(《家人》),所谓“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思齐》),无不洋溢着文王与周人对贤妃太姒的赞颂之情。

结合《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继续盘问时,也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标准,即通过对客观情形的判断,在主观上能够产生理性人对相对人的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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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cordofTaiSiinBookofChangesandanewinterpretationofSiqi

HE Yi-xin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China)

Abstract: In the classic BookofChanges, the story of King Wen’s wife Tai Si is recorded. BiHexagram depicts the scene of King Wen’s marrying Tai Si. JianHexagram describes the process by which Tai Si gradually managed the family affairs. FamilyHexagram shows the way and effect of Tai Si’s handling of the family affairs. These records greatly enrich our understanding of Tai Si. Based on this, SiqiinBookofSongs can be interpreted in a new perspective. It can be seen that during the time when King Wen was put in jail at Lane City, Tai Si took on the task of maintaining the family and educating the children, some of whom with virtue and talent became excellent successors of King Wen and laid a solid foundation for overthrowing the Shang dynasty.

Keywords:BiHexagram;JianHexagram;FamilyHexagram;SiqiinBookofSongs; Tai Si

中图分类号:B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11(2019)01-0047-09

收稿日期:2018-06-18

作者简介:何益鑫,男,哲学博士,复旦大学哲学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陆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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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益鑫:《周易》所见太姒的事迹——兼论《大雅·思齐》的史实与宗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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