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康德的建构主义认识论中,由于知性源始的客体化活动对时空的规定作用,时空成为人类用来间接地与物自身产生关联的一种认识手段而具有曲行性特征,康德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展开对时空的两个先天性论证的。忽视时空的这一特征,认为作为纯粹直观的时空是人直接认识事物的标志,从心理学、逻辑学、经验论和实在论等角度对先天性论证进行解读,将无法把握康德认识论的内涵。
关键词:康德;时空;先天性;建构主义;曲行性
众所周知,时空的先天性是康德先验观念论的核心主张之一,然而,一直以来,康德对时空先天性的论证(即对时空的第一条和第二条形而上学阐明)却备受争议。Parsons和Ebbinhaus剔除康德所赋予的时空的主观性因素,认为该论证没有逻辑有效性。[1](p62-100,68)反之,在承认康德的时空主观性的前提下,Smith认为该论证产生一个对时空的“积极的心理学阐明”,[2](p102)Allison则对该论证进行认识论的解释。[3](p99-108)特兰德伦堡则认为,该证明成立,只不过康德的问题在于,从时空的先天性推出其主观性,这是一个漏洞。而实际上我们在主张时空的先天性的前提下,可以认为时空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4](p230)王咏诗则在分析Parsons关于第一条阐明的论述中,主张与特兰德伦堡相同的观点。[5](p28-37)站在经验论的立场上,Walker认为该论证无法区分先天性概念和经验性概念,[6](p29)王建军则断言,康德的这两个论证是从经验性角度入手,从“表象”的层次上来谈论时空的本质的。[7](p61)尽管有这样的分歧,这些论者默认了一个共同的主张:时空是人直接认识事物的标志。
本文试图指出,康德的构建主义思想暗示了,其实,在进行时空的先天性论证之前,康德对时空的阐明以及相关的外直观和内直观的阐明,都是建立在知性的客体化行为之上的,以至于外直观和内直观本质上也是一种客体化行为,时空作为主体认识客体的一种手段而具有曲行性特征,因此也就不是人们的直接认识之标志。在这一认识论基础上(但Allison并没有注意到时空的曲行性对其先天性的意义),第一条阐明与第二条阐明才可以解释为对时空的一种认识论论证。据此,本文重构了康德的先天性论证,同时反驳了对这两个论证的或心理学、或逻辑学、或经验论、或实在论的解读。
一、康德的建构主义与直观理论
在论述纯粹直观(reine Anschauung)、外感官和内感官等这些概念时,康德已经运用到其建构主义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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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这样定义直观:“一种知识不论以何种方式和通过什么手段与对象发生关系,它借以和对象发生直接关系、并且一切思维作为手段以之为目的的,还是直观。”[8](p21)当对象以某种方式直接激发我们的内心时,直观才发生;对象激发我们的结果就是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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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王咏诗的反驳,首要的一步是明确“外在于我”中所包含的建构主义意义。Allison指出,康德在此暗示了,“外在于我”有先验的含义和经验性的含义,但这并不能帮助我们对这个词组的理解。在康德的建构主义中,“外在于我”中的“我”是由自我的直观、先验想象力和知性确证的自我,这三种能力通过自己的手段建立了外在于自己的认识对象“某物”。“在空间中”的某物,或者说“相互外在、相互并列”的某物,是在主体的认识手段空间表象中的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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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这个矛盾的关键在于理解康德认识论中的建构主义。康德在对概念进行先验演绎的时候,对自我的各个能力进行这样的揭示:我们全部知觉以感性的纯粹直观为先天根据,纯粹直观的综合能力来源于先验想象力,先验想象力的综合能力来源于先验统觉(知性本身)的源始的综合统一能力。换言之,纯粹直观从属于先验想象力,先验想象力从属于先验统觉。先验自我具有最源始的构造客体的能力,亦即客体化能力,诚如康德所言:“‘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8](p69)康德还明确说,先验统觉“是先于一切感性直观而指向一般客体的”,[8](p79)这意味着,包括外直观和内直观在内的感性直观能力是以知性的客体化行为为基础的。所以,感性就不只是纯然被动性的,它还具有知性所赋予的主动构造对象的能力。在感性中,被动的感觉通过纯粹直观被整理成现象,先验想象力则通过先验图型来对时间杂多进行综合,先验统觉通过范畴来施展对先验想象力的综合作用。所以,在认识的三个层次的客体化活动中,主体、客体和主体的认识手段都是每个层次必不可少的要素,客体只能是主体借助认识手段构建起来的对象,认识手段因此成为客体得以构建的必要条件。
尽管康德是在与直觉的(intuitiv)对比中使用diskursiv的,表示人们借助概念来间接地认识对象,而用intuitiv来刻画直观。但我们在此用diskursiv来说明直观的纯粹形式,是因为康德对时空的刻画其实就已经以知性的客体化行为做基础了,时空因此作为认识手段,通过感觉间接地与对象发生关系。这表现在康德对外直观和内直观的说明上。“借助于外感官(我们内心的一种属性),我们把对象表象为在我们之外、并全都在空间之中。”[8](p22)这种论述引起一种表面上的矛盾:空间作为我们外感官的形式,是我们内心表象对象的一种方式,因此是在我们之内的;但是对象在外感官的表象之下,是在我们之外的,并且也是在空间之中的,所以,空间应该和对象一样也是在我们之外,于是问题就产生了:空间到底是在我们之内呢,还是在我们之外呢?
不过,尽管有这种修正,康德在很多地方还是把直观和纯粹的直观或时空混淆起来。一方面,根据直观的定义,我们知道,康德所说的直观就是经验性的直观。[2](p81)在《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康德也说,“直观是一种表象,就像它直接地依赖对象的在场一样。”[9](p25)对象的在场就意味着对象的实存,它直接激发我们,我们对它的直观在此就是指感觉。另一方面,康德又将直观与纯粹直观或先天直观等同起来。比如,“我的直观先行于对象的现实性并作为先天知识发生……它不包含任何别的东西,只包含感性的形式”。[9](p25-26)正是因为这个混淆,“直观是直接/无中介”这一主张与“直观有着时空先验形式要素”这一主张之间实际存在着冲突。[10](p92-93)
知性的客体化行为对纯粹直观的奠基作用集中表现在康德的“自我激发”(Selbstaffektion)理论中。康德说:“知性本身通过这种行动(规定内感官)就有能力从内部、就按照感性直观形式所能给予它的杂多而言来规定感性。所以知性在想象力的先验综合这个名称下,对于被动的主体……实行着这样一种行动,对此我们有权说,内感官由此而受到了激发。”[8](p79)自我激发其实就是知性在想象力的名下对内感官的主动性作用,在知性的主动激发之下,内感官运作起来,内感官的纯粹形式也就产生了。所以,齐良骥主张,在康德知识学中,“是知性的综合产生了时间(和空间)。”[11](p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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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外感官是自我的一种直观能力,空间作为外部直观能力的一种手段具有主观性和曲行性,它就主体能力而言是具有比较性的内在性,但没有绝对的内在性(因为我们没有理智直观的能力)。我们可以通过空间来把对象表象成一个“比较性的内部的东西”。
康德对内感官的定义也是奠基于知性的客体化行为之上的,因而时间表象也具有曲行性。“内感官则是内心借以直观自身或它的内部状态的”。[8](p22-23)只有在外感官的对象确立之后,内感官才能将自己的对象借助时间表象出来,而时间表象又必须通过空间表象才能被表象出来。
曲行性所标志的客体化行为是康德构建主义思想的核心。以我们划线为例。首先,我们必须形成一条线的概念,然后在画的过程中,我们是根据时间的前后相继性进行的,最终,我们构成了这条线的空间表象。所以,划线是一个有知性、时间和空间依次参与其中的运动,正如康德所说,“运动,作为主体的行动(而非作为一个客体的规定),因而作为对空间中杂多的综合,当我们撇开杂多而只注意这个我们由以对内部感官作与其形式相适合的规定的行动时,就甚至是首先产生出这个前后相继概念的。”[8](p80)简言之,先验自我(先验统觉)产生了前后相继概念的最原始的运动,从这个运动产生了前后相继性这一时间表象,以及空间表象(下文所引用的Melnick对运动和时空的解释就是基于康德的这种构建主义思想)。
与第一个论证一样,Smith对第二个论证也进行了心理学的解读。Smith认为,虽然P1表明康德把论证的重点放在了空间的先天性、而不是放在其主观性上,“但所断言的先天性仍然是心理学性质、而不是逻辑学性质的,因为所用的标准不是思维其他情况的不可能性,而是我们不能把这个特殊因素表象为缺失的。”[3](p104)然而,这种心理学的解读表面上看尽管没问题,但它却无法得出后面康德对此的推论:空间具有先天性和必然性。
但是,康德并非仅仅在建构主义之下谈论直观。除了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论及直观外,《判断力批判》中的直观理论也是其哲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判断力批判》中,作为创造性想象力的产物,审美理念的直观不仅不被知性的概念所规定,而且不被理性理念所规定。这就凸显出康德美学与康德认识论和实践哲学的一个根本不同之处;认识论中的直观理论就不适合美学中的直观理论了。
二、时空的第一个先天性论证
康德对时空的先天性论证就建立在时空的曲行性之上。由于康德对时间和空间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先天性都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此本文单以空间来论述。
第一个先天性论证如下。
空间不是什么从外部经验抽引出来的经验性的概念。因为要使某些感觉与外在于我的某物发生关系(也就是与在空间中不同于我所在另一地点中的某物发生关系),并且要使我能够把它们表象为相互外在、相互并列,因而不只是各不相同,而且是在不同的地点,这就必须已经有空间表象作基础了。[8](p23)
实际上,在此论证中,康德已经首先通过知性的建构活动,设立了作为主体的“我”与作为客体的“外物”之间的对立了,随后指出,在对客体及其关系的表象中,必须有空间表象作为基础。这是从否定角度做出的先天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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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th试图反对Cohen、Riehl、Gaild和Watson做出的逻辑学解释,相反地从心理学角度说明,康德的这个论证是成功的。逻辑学解释认为,空间的观念②由于先天性还不涉及时空的纯粹直观属性,所以康德学者们时常以“观念”(idea)或“概念”来表述时空,而不是以康德自己更倾向的“纯粹直观”来表述。一般而言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逻辑前提,先行于所有空间关系的特殊规定的。对此,Smith反驳道,不仅关于任何有限的空间之认识是以整个空间之表象为其前提,部分空间和无限空间都是有其心理来源的。[2](p102-103)
尽管有Smith的质疑,依然有对该论证的逻辑学解释。Parsons把第一个论证归纳成这种形式:“为了把某物表象为X,X的表象必须被预设。”并指出,若该命题是真的,那么空间就是先天的。[1](p68)显然,前一个X指的是“外在于我”,或者“把它们(外物)表象为相互外在、相互并列的”,后一个X则意指“在不同地点之中”,即“在空间中”。Parsons认为,两个X意思一样,当康德这样说的时候,他就只是在提出一个同义反复的命题而已。因此,时空不能被证明为在逻辑上是有效的。
王咏诗对该论证的解读则引进一种实在论主张。她指出,在Smith的上述命题中,“前一个X关涉的是时间空间作为某种属性……(它)只能是我们人的主观形式;后一个X则似乎将时空设想为一个明显外在于我们的什么东西,因为即便是表象主体,也不可能不存在于时空之中。”这种“外在于我们的什么东西”就是“某种类似自在物”。[13](p34)这样,时间就不仅具有主观性,还具有客观性;时间的客观性保证了纯粹数学得以运用于应用数学。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超出康德的意思,并承认了特兰德伦堡对康德的解读。
与直观的直接性不同,在建构主义思想的支配之下,康德对纯粹直观——感性直观的先天形式——的阐明则试图突出其曲行性。感性直观的先天形式就是现象的形式。在B版中,康德说:“在现象中,我把那与感觉相应的东西称之为现象的质料,而把那种使得现象的杂多能在某种关系中得到整理的东西称之为现象的形式。”[8](p21)B版中的“能……得到整理”在A版中原为“被整理、被直观”,这种修改本身就暗示了,康德不认为直观的纯粹形式具有直观能力本身的直接性特征,而是曲行性的(diskursiv)。
因此,“外在于我”与“在空间中”的意义是不一样的,第一个X与第二个X的意思并不一样。同时,“在空间中”中的“空间”也不能像王咏诗一样因理解为“某种类似自在物”而是客观的,而是主体的一个认识手段,具有主观性和曲行性。
至于王咏诗认同特兰德伦堡而提出的康德的纯粹数学如何运用于应用数学的问题,我们可以像Melnick一样,根据康德的“先验分析论”来回应。从Melnick的角度来看,王咏诗的解读可以这样解释:我们认识的建构活动必须借助一个已经存在的空间来完成。这种主张其实来源于我们的视觉。因为视觉似乎表明,我们可以看见空间,只有在此空间中,我们认识的建构活动才得以完成。这是视力的一个现象学上的例子,相反,对此的反驳就要否认视力的现象学意义对我们认识的引导。Melnick提出,“一个盲人可以完成空间的构造活动,并且,更一般来说,可以有一个充分的空间的表象。”[14](p85)一个人,不管他有无视力,他的运动是首先产生出前后相继、大小等知性概念的,然后再产生空间表象的。Melnick进一步指出,要根绝外在性空间的幻象,就要放弃外在运动或相对运动的观念,而要承认运动的内在性。主张相对运动的人认为这个概念有一个可视的成分,在其中,如果没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背景,人们就无法认识运动。对此,Melnick反驳说,盲人也可以非常好地表象这些运动,所以这种可视特征是与之无关的。对于运动的外在性主张,Melnick也提出异议。运动的外在性是说,运动物体会与外在于它的物体的关系处于变化之中;Melnick则指出,在一个建构主义者(constructivist)看来,运动是内在的,因为当我画一条线时,这个建构活动并不与另一个建构活动处于一个变动的关系之中。正是这个运动的纯粹动力学概念驱逐了这样一个想法:运动预设了空间。
与空间类似,对于那些预设时间的运动的幻象,Melnick结合康德的构建主义和相对论物理的运动概念,给出了相应的反驳。在此不一一展开。
Melnick认为,康德的空间理论与相对论的时空理论相似。在相对论物理中,一个对象的网格式(geodesic)运动就是内在运动,它与康德所言的运动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在网格式运动中,并没有机械力或电磁力作用于其上,它也就不依赖于在空间中与他物发生空间变化的对象。这种内在运动产生了时间和空间;时空就是“规范的内在运动的全部可能性之结构”。[14](p87)至于我们所经验到的物体参照系,可以让我们引进外在运动;它的固定时空系统对于时空本身而言是第二性的(secondary)。康德的建构主义则认为,运动是主体的行动,这种行动产生了时空表象这种曲行性认识手段,它既有先验的观念性,又有经验性的实在性,而非作为物自身而具有客观性。Melnick的时空之第二性与康德的时空之经验性的实在性说明了我们用主观性的时空来规定对象的感觉之上的特性,也就说明康德的纯粹数学何以运用于应用数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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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有Walker从经验论角度提出的对第一个先天性论证的诘难。Walker认为,我们没有时空的观念,就不能设想在时空中的对象。但我们在看到对象之后,对之进行抽象,就可以将之设想为时空之物,获得时空观念,这种观念是经验性的。同样,我们没有红色的观念,就不能设想一个红色的对象。但红色是康德的经验性概念的范例,是从对各种对象的观察中获得的。所以,康德的这个先天性论证是不成功的。[6](p29)对此,我们可以根据康德的建构主义来反驳:我们先有知性所设想的对象概念,再有对对象的时空表象,最后根据这个表象把我们的感觉整理成一个经验性对象;在对经验性对象进行抽象之前,如果没有知性的对象概念乃至时空表象,那么我们甚至都无法形成关于经验性对象的任何表象。所以时空还是先天性的。但红色不是一个先天性概念。一个盲人是无法形成红色概念因此无法产生关于红色对象的经验的;但他却可以形成时空概念乃至关于时空之物的概念。
王建军将康德时空的两个论证归于近代的经验论。他认为康德是在“表象”的层次上谈论时空,“这似乎可以看成是从洛克到休谟以来经验论者根据‘观念’来谈物质世界所留下的遗风。”[7](p61)这种解读一方面对时空的本质的说明是语焉不详的,因为康德把感性杂多和概念等都归于表象,在此仅仅指出时空是表象,则还面临如何解释它们与概念表象的问题。另一方面,这种解读等于潜在地把康德所反对的近代经验论者的理智直观又引进来,从而将康德解释成一个先验实在论者,与康德的先验观念论大相径庭。所以王建军的“表象说”也是不成功的。
至此,我们从康德的建构主义的认识论角度,完成了对王咏诗、Parsons、Smith乃至Walker和王建军等人关于时空的先天性论证质疑。
三、时空的第二个先天性论证
空间的第二个先天性论证如下:
空间是一个作为一切外部直观之基础的必然的先天表象。P1:对于空间不存在,我们永远不能形成一个表象。P2:虽然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在空间中找不到任何对象。因此,空间被看作是现象的可能性条件,而不是隶属于现象的规定,而且它是一个先天的表象,必然成为外部现象的基础(P1和P2是本文加的)。[8](p23)
根据Allison,这个论证的两个前提可以这样整理:P2:如果没有A、B、C及其相互关系,X还可以存在(或者得到表象)。P1:而没有X,A、B、C却不能存在(或得到表象),那么X就必须要被视为A、B、C及其相互关系(或A、B、C及其相互关系的表象)的可能性的一个条件。[3](p104)在建构主义的认识论中,康德在P2中潜在地主张曲行性的时空主体的一种认识手段,因而独立于对象及其相互关系,P1则表明,曲行性的空间是对象得以被认识的必要条件。根据这两个前提,康德从肯定方面给出了对时空的先天性论证。
“侵权责任”的笼统称谓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各种责任形态和制度之间的实质差异。在两大法系中,所谓的“侵权责任”都不过是各种基于相异理念的责任形态的混合物,极像一幅“马赛克拼图”。这幅拼图远看是一个整体,但走近观之,却是由形色各异的板块拼凑而成。
黑格尔对感性与知性所进行的解释,更揭示了康德哲学中所暗含的知性对感性的奠基关系。在黑格尔看来,情感、直观和表象作为思想的各种形式,是以思维(即知性)为基础的;而形式的思维则用概念来规定情感、直观和表象。举例来说,命题“这片树叶是绿的”,就已经参杂有存在和个体性的范畴了。[12](p41)在康德那里,先验概念框架是唯一的;在黑格尔那里,先验概念框架则是多层级的。[10](p94)正因为如此,黑格尔才能洞察到了知性的不同层次的作用,而康德的直观理论则暴露了他在理解知性作用时存在模糊之处。①陈晓平指出,“时间的基本性质是持续,描述持续的基本要素是序数(即第一、第二、第三……);空间的基本性质是集合(空间点的集合),描述集合的基本要素是基数(即一、二、三……)。既然时间和空间是一切现象的形式,那么自然数(序数和基数)便是描述一切现象的基本要素。描述时间、空间以及一切现象的另一基本要素是二值逻辑。逻辑思维是心智的过程,同时又可作为主体现象加以研究,因此对逻辑思维本身的描述也需要借助于自然数。这样,二值逻辑和自然数便是相互依赖的……在这个意义上,二值逻辑和自然数属于先验范畴,它们是形成一切经验的先决条件。”参见陈晓平《关于可证实原则的形而上学基础》,《哲学研究》2006年第5期。这甚为精到。但由于他在论文中是以逻辑实证主义思想为背景的,与本文的黑格尔思想背景相异,故不以其为立论依据。
对第二个论证的逻辑学解读是Julius Ebbinhaus作出的。Julius Ebbinhaus认为,P1是在断言一个逻辑的不可能性,而非一个心理学的不可能性。根据这个解释,康德在此的主张是关于空间不存在之不可构想性,它与斯宾诺莎关于实体不存在之不可构想性的主张类似。但这种观点与康德的整体学说显然不符。首先,在文本上,我们没有看到康德作出时空具有逻辑必然性的断言。相反,“空间无须是外感官的形式,时间也无须是内感官的形式,因为康德为其他的感性形式保留了概念上的余地。”[3](p105)其次,康德的物自身学说需要他承认“我们可以表象空间之不存在的可能性”。因为否则我们甚至连思维一个不存在于空间中的物自身都不可能。
(128)尾尖光萼苔 Porella handelii S.Hatt.熊源新等(2006);杨志平(2006);余夏君等(2018)
Walker对第二部的评论还是站在经验论的立场之上。在Walker看来,如果P1是真的,那也只是偶然的。并且,如果P1是真的,那么就有这样的推理:我不能想象一个千边形,这就表明千边形是不可能的。但显然这个推理是错误的,因为我们可以很好地想象(imagine)非空间的世界,甚至也可以想象一个非空间的经验。[6](p29)然而,只要我们将论题限定在康德的认识论中,注意康德在不同语境下对“表象”(Vorstellung)和“设想”(denken)的使用,那么我们就可以很好地回应Walker的诘难。康德诚然在表述感性、先验想象力和知性等认识能力的功能时,用到“表象”一词,此时表象总是与时空联系在一起,我们也能够完全设想或思维到这种表象。但当他在两种情况下所设想的对象却是非时空的:作为认识的原因、但不可认识的物自身和《判断力批判》中的审美理念;而这已经不是知性管制下的一整套客体化行为的对象了。所以,只要我们在论题的开头加上“在人类的认识中”的限定,就可以避开Walker的指责。
如果我们注意到,康德是在认识论范围内对时空进行先天性论证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像Allison那样同情地理解康德。在Allison看来,P1可以这样解释:“如果不是把外部对象表象为在空间中的,那我们就不能表象这些外部对象。”[3](p105)空间的不可取消性适用于用我们的感性形式直观到对象的外部直观,但它绝没有排除这两种可能性:其一,用不同的外部直观形式直观到其他物;其二,我们像思维物自身一样来思维空间缺失的情况。这个主张可以描述为像我们人类这种存在者的认识论的:空间对于我们认识外部现象的表象而言具有必然性。康德对时间的第二个论证也与此相似。并且,Allison指出,当康德主张,一切现象都是在时间中的,而只有外部现象是在空间中的时候,这种细微的差别表明,P1不是在主张,我们不能在任何意义上取消空间,而仅仅是,我们不能取消空间而又不把所有外部现象也取消掉。诚如康德所言:“如果我们想把……作为现象的可能性之先天条件的一般空间去掉,那么整个感性世界也就取消了。”[8](p279)
但如果仅仅给出P1,那么在构成现象的活动中,时空并没有凸显自己相对于感觉质料的先天性地位,于是就需要P2。Allison虽然列出了康德支持该主张的文本根据,但并不深究其原因。Parsons认为,P2在某个程度上明显是对的,比如我们在几何学中研究的就是这样的空间。如果康德仅仅在这个意义上诉诸几何学,那么,我们就至少可以从一个现代的观点来反驳他的主张,因为我们在几何中处理的是一个数学性的抽象物而非一个物理空间。Parsons指出:“无论如何,没有对象的空间之思想,并不现实地就是,有对象、但该对象并没有什么被设想的空间之思想。这种理解似乎比康德所想的还弱,它满足康德的时空先天性主张,但可能不足以让他反对关系说。”[1](p69)Parsons由此暗示了,康德对时空的第二个形而上学阐明其实是与莱布尼茨的实在论立场是相容的。
Parsons显然没有认识到康德的时空的曲行性的特质。时空的曲行性一方面意味着他们是一种从属于知性的直观能力的形式,具有主观性;另一方面,时空的曲行性意味着他作为手段可以独立于主体、被运用于客体之上的特性,因此具有经验性的实在性,虽然康德在第二个论证中并未明确指出该特征。时空的这种经验性的实在性说明,物体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是主体所设定的,而不应该归于莱布尼茨的关系说。
并且,我们还要注意到,尽管康德试图将直观的形式与知性的管制区分开,我们也不能就此认为康德关于时空的先天性理论是与知性无关的。虽然康德以有无知性概念作用其中为标准,明确划分了未被概念规定的“直观的形式”和被概念规定的“形式的直观”,但如前所述,康德的构建主义实际上以知性的统治地位,定义了内外感官及其形式。因此,康德的这段论述误导了人们(比如Allison)对直观形式的认识:“假如我从一个物体的表象里把知性所想到的东西如实体、力、可分性等等都除开,同时又把属于感觉的东西如不可入性、硬度、颜色等等也除开,那么我从这个经验性的直观中还余留下某种东西,即广延和形状。”[8](p22)其实,当我们指称一个物体的时候,我们的知性已经在将之判定为一个与我们有别的客体了,将知性的实体等概念和感觉除开之后,剩下的其实是知性所规定的广延和形状。忽视知性的建构作用,只重视直观的被给予性,则容易将先验感性论解释为一种存在论。①比如,黄裕生根据《纯粹理性批判》A22中的这段话来将先验感性论解释为存在论:“因此,在先验感性论中我们首先要通过排除知性在此凭它的概念所想到的一切来孤立感性,以便只剩下经验性的直观。其次,我们从这直观中再把一切属于感觉的东西分开,以便只留下纯直观和现象的单纯形式,这就是感性所能先天地提供出来的唯一的东西了。在这一研究中将会发现,作为先天知识的原则,有两种感性直观的纯形式,即空间和时间。”参见黄裕生《康德对感性论的变革》,哲学研究2004年第8期。
四、结语
在康德的建构主义认识论中,隐藏了这样的前提:知性本身的客体化行为对纯粹直观的定义,纯粹直观也因此成为人类的认识手段而具有曲行性特征。在此前提下,康德分别从否定的和肯定的角度,论证了这两个曲行性的认识手段在认识活动中表象对象及其关系中的先天性地位。忽视时空的曲行性特征,将导致对先天性论证的或心理学、或逻辑学、或经验论、或实在论的解读,也无法真正把握康德认识论的内涵。
虽然本文主张,康德实际上潜在地将时空归因于知性,并且由于时空是感性能力的手段,由此可以得出一个推论:感性直观其实就是理智直观;这似乎又违背了康德对理智直观的态度。但是,只要我们分清,康德的感性直观其实就是莱布尼茨的产生“本源的理性真理”之理智直观,康德的作为本源的直观之理智直观则对应于莱布尼茨的产生“本源的事实真理”之理智直观,我们就仍然可以保留康德对本源的直观的拒斥态度,坚持其先验观念论立场。
此外,对康德的时空产生于知性的这一发现,势必触动到对康德的时空直观性论证的解读,但这已经不是本文所要论述的了。
2.策略:卖家可选择的标价策略有:其一,标出税额,即化妆品价格不含税额,另标出应纳进口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其二,不标出税额,即化妆品价格含税额。买家可选择的购买策略有:其一,分别购买单件化妆品;其二,购买套装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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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19)02-0110-07
作者简介:韦政希(1987—),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高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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