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萍刘川
〔摘要〕残障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较高,“因贫致残”和“因残致贫”现象较多。资助育人体系的构建和发展,有助于残疾人高等教育目标的实现和残障大学生成长成才。本文研究梳理了自2007年到2014年八年间首都地区残障大学生资助基本情况,通过对资助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剖析,提出了今后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资助育人体系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残障大学生资助育人体系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自2007年国家新资助体系实施以来,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作为首都地区唯一一所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建立健全了“奖、贷、勤、助、补”全方位资助体系,对于残障大学生成长成才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1]
1基本情况
1.1绿色通道。不让一名残障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一直以来坚持的原则。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障新生,通过多种方式设置“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情况为其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并根据其家庭困难程度将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为其申请各种国家资助和社会资助,通过多项渠道实现学生从家门到大学校门的“无缝连接”,保证每一位残障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截至2014~2015学年,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残障学生占到残障生总数的17.8%,15%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被免除教材费、被褥费,16.5%的学生领到爱心大礼包。
1.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是切实做好帮困助学工作的坚实基础。每学年第一学期初对残障新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摸底调查,第二学期末进行二次摸底调查,做到摸清每个困难残障生家庭状况,建立困难学生动态档案。在残障大学生家庭中,“因贫致残”或“因残致贫”现象很多[2],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残障学生总数比例持续偏高。(见图1)
由于北京生源学生2010年开始依据《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下文中简称“三证”)予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有所下降,但仍高于健全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
1.3国家奖助学金。为激励残障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坚持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把国家政策及学校具体评审办法传达给每一个学生,综合考察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力求公开、公平、公正。八年来,累计评选推荐国家奖学金15人、国家励志奖学金423人、国家一等助学金729人、国家二等助学金1086人,每年家庭经济困难的残障学生受助覆盖面均达到100%(见表1)。有效地缓解了学生经济和生活上的困难,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强有力保障。
1.4评优奖励。评优奖励是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资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更多的学生脱颖而出,评优奖励覆盖面逐年扩大。截至2014学年,累计评选各级各类评优奖励3280余人次,近五年平均覆盖面达50%以上。这些奖励和荣誉既是对学生综合表现的肯定和激励,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经济压力,有效地促进了校园的和谐稳定。
1.5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及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使其顺利入学及完成学业,不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重要帮扶手段。针对残疾学生实际情况,学院每年集中组织贷款学生准备贷款材料并对材料认真审核。并积极协助生源地贷款银行做好困难学生生源地贷款。注重培养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按约还贷意识教育,完成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2007~2014学年,为残障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160余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产生的心理压力。
1.6社会资助。残疾人教育事业是一项社会性事业。多年来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坚持广泛争取社会、企业力量支持,不断拓宽助学资金来源渠道。先后和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助学项目合作协议书》,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残障学生提供学费、生活费用。截至2014学年,累计享受社会助学金学生327人次,资助残障学生学费、生活费70余万元。社会助学,回报社会。通过社会资助,大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残障学生得到了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坚定了他们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2讨论与分析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资助育人体系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发展过程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2.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环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科学界定相对困难;二是个别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但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正式证明材料。首先,每年申请加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学生较多,评议和认定时主要依据学生提供的《低保证》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但各地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填写和盖章中,审核标准和力度不一,在关键的家庭人均收入一栏的填写中,有的随意填写,不能真实反映家庭困难程度。在民主评议环节因无法准确把握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主要依据《调查表》和评议意见,这就使得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形式化。其次,北京生源学生以“三证”为准进行认定,减少了困难生比例,但因各区县办理“三证”把握政策不一或其他特殊原因,有些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家庭无法办理下来“三证”,需予以特殊关注。
2.2资助评选推荐环节。每年的资助奖励的集中评选多集中在九、十月份,经常是项目多,时间紧,评选推荐和报送材料的时间非常紧张。有的项目为了在较短的规定时间内按时推荐报送,可能会简化程序、缩短评选环节,这一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可能会造成评选推荐的不规范。
2.3受助学生教育管理环节。在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环节,定期召开受助学生座谈会、暖心工程座谈会等。鼓励学生特别是残障学生自强、自立、自尊、自信,将党和国家的关爱转化为强大的学习动力,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爱心人士。组织受助学生开展志愿回报活动,到图书馆义务整理图书、在阅览室义务值班,到食堂维护就餐秩序,到各系部实验室、办公室、机房协助老师进行整理、清扫或值班工作。一系列的感恩回报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活动方式和活动效果仍需进一步加强。
3结论与措施
3.1创新困难认定方式。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在认定工作中,拓宽认定渠道,关注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和生活支出,适当增加对典型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实地调查或入户抽查,以提高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把握的准确度,使真正困难的学生能够进入数据库,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关爱和温暖。[3]3.2加大资助覆盖力度。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今后应进一步开源节流,广开渠道。前五年的资助工作中,学生获得的资助项目大为增加,资助渠道有了很大拓展,资助覆盖面日益扩大。2010~2014学年,累计资助奖励4582人次,覆盖学生2500余人,覆盖面达63%。按在校学生总数计算,人均享受各项奖助学金达2000余元。每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100%。今后,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一方面要用好国家助学资金,另一方面要继续积极争取社会资助和地方资助。
3.3加强评选推荐监督。在以后的资助奖励工作中,首先要尽量将各项资助奖励的评选时间错开,尽可能为项目的评选和推荐留下必要的操作时间,减少和避免因时间仓促而造成的评选工作不细致。其次,继续规范评选和推荐程序和操作流程,注重过程管理,在各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督,增强校内、院内相关工作的整体调控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相互配合,避免出现工作重复或工作遗漏,重视公示环节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各项资助评优奖励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尽可能地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3.4强化受助后续管理。首先,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诚信教育和励志教育。对于受助学生,要诚实守信,不靠弄虚作假获得资助。对于毕业生,加强诚信还贷和回报社会教育。对于未受助学生,加强励志教育,引导其端正态度、调正心态,在利益面前要经得起考验。第二,引导学生管好用好资助款和奖励金,避免铺张浪费和奢侈消费。第三,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辅导和心理辅导工作。及时和学生谈心摸底,进行深度辅导。助困育人,不仅要给予其物质资助,更要注重其能力培养。[4]从“授之以鱼”的给予性模式为主,转变为“授之以渔”的自我发展激励模式。第四,加强感恩教育,倡导回报行动。通过表彰会、专题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引导残障学生将对政府、社会、学校的感激转化为强大的学习动力,饮水思源、勤奋学习,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
参考文献
1张健萍.首都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学生事务支持体系的发展[J].出国与就业,2011(01)
2杜宇.特殊教育未来十年问计于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特殊教育部分征求意见座谈会纪要[J].中国残疾人,2010(04)
3高菲斐.论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和谐意义[J].教育与职业,2011(17)
4黄建美等.高校资助育人创新视角:构建多维资助模式的路径探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2(04)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