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海运条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条例,业务,运价,国际海运,国际。
海运条例论文文献综述
[1](2019)在《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4号)作如下修改:(本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期刊2019年29期)
曲俊宇[2](2019)在《论《国际海运条例》之修订》一文中研究指出为探索修改思路,对《海运条例》中落后于海运业发展趋势的条款进行研究,认为《海运条例》在监管职责分工、政策衔接、安全监督管理等9个方面需要修改和完善,从政策衔接、企业海事管理义务、反垄断等12个方面提出修改建议,以使《海运条例》更加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我国国际海运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本文来源于《水运管理》期刊2019年04期)
隋桂岚,王彦春[3](201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细则》中几个术语的英译商榷》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英译文是我国航运业的对外窗口,其英译质量关系到我国海运事业的发展和海外投资等业务的开展,而术语英译则是保证海事法规译文质量的关键。本文对以上两部海事法规中的几个术语的英译进行讨论,其中有的术语英译不准确,有的术语英译前后不一致,有的术语英译则单复数使用混乱。(本文来源于《中国翻译》期刊2019年02期)
李智敏,王皓,夏艳[4](2018)在《中远海运特运中远海运发展中远海运港口中心组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通讯员 李智敏、王皓、夏艳报道 为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提升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近日,中远海运特运、中远海运发展、中远海运港口分别举行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本文来源于《中国远洋海运报》期刊2018-09-28)
[5](2017)在《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3月1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部长李小鹏2017年3月7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叁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叁)项,第二十二条、第叁十条、第叁十叁条、第叁十五条、第叁十六条、第四十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本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期刊2017年23期)
严露[6](2017)在《美国航运法下服务合同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服务合同自美国《1916年航运法》首创以来,经过《1984年航运法》和《1998年航运改革法》的完善,成为美国运价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反观我国的运价管理制度,虽然通过《国际海运条例》、《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精细化报备实施办法的公告》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将其正式法律化并不断完善,但相较于美国,制度本身仍旧存在缺陷。航运实践中出现的中日航线零运价、负运价现象也显示着我国在运价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因此本文将通过研究服务合同的界定问题、报备问题以及反垄断豁免问题深入分析服务合同的整体制度,以期对我国《国际海运条例》的修改提供有益借鉴。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论外,总共分为四章,具体而言:第一章研究了服务合同的界定问题。通过确定服务合同的概念和法律性质,明确服务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特点,分析服务合同当事人的变化,对服务合同做出基本的界定。再将服务合同与其他近似概念进行对比分析,明确服务合同与上述概念都存在差别。第二章分析了服务合同的报备问题。通过研究服务合同报备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明确美国不同航运法对于服务合同报备及公开事项的要求,并明晰了服务合同报备时的形式要求和时间要求。第叁章研究了服务合同的反垄断豁免问题。本章首先解决了服务合同是否属于垄断协议的争议,其次介绍了服务合同的反垄断豁免制度,最后分析了美国航运法对服务合同反垄断豁免的规制。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通过分析《国际海运条例》引入服务合同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结合前文中对于服务合同相关问题的研究,对于我国《国际海运条例》如何移植服务合同进行了相关的制度设计。(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17-05-01)
[7](2017)在《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一文中研究指出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叁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叁)项,第二十二条、第叁十条、第叁十叁条、第叁十五条、第叁十六条、第四十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文来源于《中国交通报》期刊2017-03-27)
汪名立[8](2017)在《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实施》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正案》主要对《细则》32条内容进行了修订,修改或调整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先照后证”、“放管服”、“营改增”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等13(本文来源于《国际商报》期刊2017-03-16)
张天赦[9](2017)在《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不再作为企业工商登记前置条件》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简称《修正案》),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的改革要求,明确企业申请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须先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再以法人形式完成后续申请工作。这也意味着,这两项经营许可将不再作为设立企业的(本文来源于《中国水运报》期刊2017-03-15)
[10](2014)在《国务院对海运条例在上海自贸区的实施作出调整》一文中研究指出9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在上海自贸区的实施作出调整。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本文来源于《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学报》期刊2014年04期)
海运条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为探索修改思路,对《海运条例》中落后于海运业发展趋势的条款进行研究,认为《海运条例》在监管职责分工、政策衔接、安全监督管理等9个方面需要修改和完善,从政策衔接、企业海事管理义务、反垄断等12个方面提出修改建议,以使《海运条例》更加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我国国际海运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海运条例论文参考文献
[1]..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9
[2].曲俊宇.论《国际海运条例》之修订[J].水运管理.2019
[3].隋桂岚,王彦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细则》中几个术语的英译商榷[J].中国翻译.2019
[4].李智敏,王皓,夏艳.中远海运特运中远海运发展中远海运港口中心组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N].中国远洋海运报.2018
[5]..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7
[6].严露.美国航运法下服务合同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7
[7]..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N].中国交通报.2017
[8].汪名立.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实施[N].国际商报.2017
[9].张天赦.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不再作为企业工商登记前置条件[N].中国水运报.2017
[10]..国务院对海运条例在上海自贸区的实施作出调整[J].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学报.2014